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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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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那台名叫哈维的智械说的最后一句话。在莫里森明白过来之前,它低下头,用最快的速度向大厅的另一侧跑去。
“不!”
莱耶斯比他更早地意识到智械打算做的事情。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智械的头颅重重地撞上了墙壁,它的外壳碎裂开来,连接头部和身体的结构轻易地折断,电线漏得到处都是,像是人类的血管。
但它身体的其他结构都是完好的。于是它从地上爬起来,重新撞向墙壁。
“不!哈维——不要——”
第二次撞击比第一次更加有力。它的处理器开始燃烧,幽蓝的火光从它外壳的缝隙中冒出来,像是没有生命的躯体中,突然开出了美丽的花朵。
等他们跑到它身边的时候,智械最核心的部分已经燃烧殆尽,只留下一副残破的躯壳。莱耶斯禁不住后退了半步,难以置信地摇头,似乎是想从一个噩梦中醒来。
他在一夜之间失去了父母,还有他曾经最要好的伙伴。
在这曾被称作是“家”的房子里,他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就在这时候,门铃突然响了起来。响声惊醒了茫然中的莱耶斯,他走过去,按下接听键。
大门口的影像立刻显示在屏幕上,两个警察正看着门前的摄像头,一辆警车停在路边。
“有人在家吗?” 其中一人友好地冲他们挥了挥手。“911刚刚联系到我们,说这里有一通拨出去又挂断的电话。他们觉得不放心,叫我们来看一下。方便的话能开个门吗?看一下没事我们马上就走,不打扰您休息。”
莫里森和莱耶斯对视一眼,都是一脸惊讶。
没想到比弗利庄园的管理如此严格,仅仅通过一通没拨打成功的报警电话,就会安排警察亲自上门查看。
现在屋子里正躺着三具尸体,两具人类,一具智械。他们还没想好要怎么处理,就被警察堵在家门口。
最糟糕的是,莱耶斯总归还算是这个家的人。可莫里森又要怎么办?
他是外地人,还拿着一把未经注册的手枪。就算他立刻把枪藏起来,只要警察发现遗体,现场就会被封锁,他们迟早能把它找出来。到时候,不是他百口莫辩,就是连累本就一身麻烦的莱耶斯。
莫里森攥紧手枪,一秒之内做出了一个胆大包天的决定:
反正是要营造一个抢劫杀人的假象,不如干脆假戏真做,弄假成真。
“给他们开门,”莫里森低声说,“让他们进来。”
“这怎么行!”莱耶斯捂住话筒,急切地说,“我总有办法,可是你……”
“我也有办法,”莫里森说,“相信我。”
在莱耶斯来得及反驳之前,他摁下了大门的开关。
不锈钢铁门缓缓向左右两侧拉开,警察向他们点头致意,越过庭院,向家门走来。
莫里森转身向大厅跑去。他跑向智械打开的那扇窗户,纵身一跃,落地的时候翻滚进修剪整齐的灌木丛中。然后他瞄准一个警察,准确无误地打中了他的膝盖。
“天哪!发生了什么?”他的同事茫然地四下张望,然后他也被莫里森击中,倒在地上痛苦地捂着小腿。
莫里森环顾四周。他果然没记错,这里的别墅四面都是带铁刺的围栏,要离开莱耶斯家,只能走正门。
来的人并不多,只有刚刚被他击中的两名警官。只要抢到那辆警车,他就有把握毫发无损地离开。
他把衬衫脱下来蒙在脸上,向着大门口冲了出去。
背后突然传来车库的电子门打开的声音。一道刺眼的光亮从背后直射过来,莫里森不禁回过头,然后他看到了一辆纯黑色的兰博基尼。
莱耶斯坐在驾驶座位上,一脚踩下油门。车子发出一声野蛮的怒吼,越过倒在地上的警察,越过莫里森,径直撞上大门口的警车。莫里森愣在当场,然后看到莱耶斯把车子停在他面前。
“上车!”莱耶斯打开副驾驶的车门,“这边路我熟,快上车!”
“你疯啦?!”莫里森简直想破口大骂。然而他顾虑身后的警察,不得不刻意压低了声音:“他们会以为你是我的同伙,我不能跟你走!”
“他们都躺在地上,没空看这边!”莱耶斯着急了,“快点!他们马上就会叫来更多人,没时间了!你一个人怎么跑?你鞋底不是开胶了吗?!”
莫里森停滞了几秒。他扭头看了一眼那辆被撞得七扭八歪的警车,又看看面前的兰博基尼。
他认命地坐到莱耶斯身边,系上了安全带。
漆黑的跑车奔驰在浓浓的夜色里,与整座城市融为一体。
“你真是太冒失了,”莫里森低声说,“现在可好,等他们发现了尸体,他们一定会以为你畏罪潜逃。你留下来没有任何证据会指向你,你怎么就这么想不开呢?”
“我想不开?”莱耶斯没好气地说,“怎么不说说你自己呢?你就丢下一句‘相信我’,然后就跑去做这么危险的事,我能放着你不管吗?”
“我不是说了我有办法吗!”莫里森气呼呼地把枪扔到一边,扭头看向驾驶的位置:“你总是这样,从来都不肯好好听我说话,也不肯打从心里相信我会做正确的事。你——”
路边的灯火辉映着莱耶斯的侧脸。他还没有蓄起胡须,眉眼之间仍是一个少年。
莫里森忽然意识到,自己竟下意识地把与他争吵的少年当成了另一个人。
一瞬间,他的心里涌上一股说不出的滋味,于是硬生生地中断了话语,把头转了回来。
“你怎么了?”莱耶斯问道,“怎么突然不说话了?你还好吗?”
“我很好。”他淡淡地回答,“好好开你的车吧。”
莱耶斯迟疑了一会儿。
“你好像有心事,”他轻声说,“需要跟我聊聊么?”
他无声地摇了摇头。
疲倦感渐渐地涌上来。他把自己摊开,软软地陷进皮座椅内。正当他想问莱耶斯这是准备去哪的时候,他感觉到莱耶斯腾出右手,轻轻地覆在他的左手背上。
在过去,每当他心情不好的时候,莱耶斯都会像这样握住他的手,沉默地陪在他身边。
莫里森无法控制地颤抖起来。等他意识到自己流了满脸的泪,他早已紧紧地攥住莱耶斯的手,低声念起那个魂牵梦萦的名字:
“加比……”
“我在。”少年轻轻地回应了他。
他知道自己正在犯傻。他清楚地知道。
他深爱的加布里尔莱耶斯已经死了,而面前的少年已经逃离了本就不该属于他的命运。监狱和参军将不再是他唯一的出路,他的未来充满了无限的可能。
他们不是同一个人,至少现在还不是。
或许,从今天之后,就永远都不会是了。
可是当他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握住少年的手,他觉得自己胸膛里的思念正像岩浆一样沸腾。它们灼烧着他的心,融穿他坚强的伪装,让他无可救药地觉得他的加比还没死,并且永远都不会死,也永远都不会再离开他。
就像最早的那些年他总觉得自己的腿还在,还能像以前那样奔跑;
就像失去了主人的狗狗,只要听到脚步声,就以为主人正向它走来;
就像动物园里的狮子,总喜欢在夕阳下做着大草原的梦。
年轻的莱耶斯听到他呼吸渐沉,便没有再说话,也没有松开他的手,只是放慢了车速。
在积雨云般厚重的困倦中,他开始放任自己随着气流缓慢地飘升。他飘离阴暗多雨的底层,避开电闪雷鸣的中段,最终,到达了任何人都无法惊扰的高空。
他在那里看见了星星,有一颗比谁都明亮,就像莱耶斯的眼睛。
于是他止了眼泪,在睡梦中咂咂嘴,露出一个满足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