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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生百态 ...

  •   世界上最最惊悚的事,莫过于一觉醒来,你发现自己的灵魂寄居在别人体内,你成为了别人。
      这码子事,于人而言,或喜或悲。
      我不知道我自己原本是什么,我只知道,我是一枚抢夺别人身体一缕灵魂。
      第一次干这种事的时候,是在一个晴朗且无风的早上,万里无云,的确不像是个适合拍恐怖片或讲鬼故事以及发生灵异事件的时机,但人生处处有惊喜。
      故事的开头发生什么事情我已然忘记,只是依稀模糊记得,当时我一睁开眼,就发现我的脸已不是我的脸,我的衣着也不是我的衣着,甚至连同我的性别,已然也不是我的性别。
      我就算记忆力再差,也总该记得我其实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到江边散步,散着散着心情忽然不好,就散到海底里去。以为科学献身为目标,探索一下世界是否真的存在深海龙宫,然后龙宫里又是否住着个非常富裕的海龙王什么的 ,然后跟他交朋友………
      额,严格意义来讲,就是脑子一个想不开,到阎王那报到了。
      怎么这么快就轮回了呢?
      就算再世为人,那也该由婴儿做起吧!我看上去也不像个那么急功近利的人么,怎么一步就登了个天,越过婴儿、小孩、青年的阶段,一当就是个脱发的中老年人呢,有那么迫切麽…….
      正常人一睁开眼发现自己由一缕年轻貌美的幽魂就这么变成一个白发苍苍的老翁,通常都会震惊那么一下,然后感觉有那么点难以接受,然后默默接受。
      我常常告诫自己,做人就要讲究特立独行,别人做什么你就不能做什么,不然就会沦为一般普通正常人,淹没在挤挤的人堆里,默默无闻地过着。所以,做人就不能做正常人,要叛逆,要烈性。然后烈性的我,一下子选择不接受这个事实,找了身旁最近的那棵歪脖子树,一头撞了过去,打算就这样回去做回我的幽魂,场面何其壮烈。

      眼一闭,一睁。
      我已然变成了一个身材矮小,牙缝里塞着条黄绿相间的白菜的妇女,手里还刚刚好拿着把猪肉刀…………
      于是,我又前前后后横着死竖着死过几回,每次睁开眼,我都成为另一个人。
      不知道从哪一刻开始,我就发现我是死不了的了,还保持着上辈子,上上辈子以及上上上上辈子的记忆,而且我再也不能回阴曹地府里转圈圈,我只能寄居不同人的身上,活成别人。
      一开始那是乐趣,但后来发现,这是噩梦。
      我死去后又活过来的过程,并不是单纯的寄居在一个死去的人的身上然后活过来,而是我的灵魂生生地抢夺了别人的身体,让身体原本的主人提早拜拜。
      这是赤裸裸的掠夺,不见血,却残忍。
      懂得其中道理的我,就再也不敢轻贱每一条生命。这道理就如你抢了别人珍视的东西,你就得加倍地爱惜,这样才能照顾一下被你抢了东西那人的感受,让他们心理好受一点。当然,被我抢了身体的那些人,也再也不会感受到什么了。
      于是乎,往后的每一世,我都活得小心而认真,就算沦为一个风餐露宿,满身污秽,断手断脚的乞丐,我也会选择努力地活下去,做一名成功的乞丐,即使不留流芳百世,我也要遗臭万年,好好生活,天天向上,不再轻易寻死。
      然后的然后,我当过女人,也做过男人,干过苦力,进过朝堂。成为过黄毛丫头,当过半老徐娘,成为过吃奶小儿,也尝试过年近半百的老翁。我当过为人温和的医师,也当过集市上卖菜的大叔。幸运的时候当过一个只会吃吃喝喝,抱抱佳丽的皇帝,不幸运的时候也当过国破家亡,终日惶惶的奴隶。尝尽人生百态。
      其中最令我费解的是,我有时会附在现代人的身上,又有时睁开眼就是在古代,根本不存在什么时空顺序,捉不到线索,摸不着什么头脑。因为动脑比较吃力,最主要动脑导致容易饿,所以我选择不多想,在为国家节省粮食的同时,一心一意地活着别人的人生,至老至死,或至意外死、病死。
      当然,抢了别人的身体,并不意味着我就能平平安安地活下来,每一次睁眼,我都在思考同一个问题,就是我如何瞒过所有人,真真正正地占有这个身体。如果我占有的那个身体的主人是个没爹没娘的孤儿,那倒省了我不少功夫,若是投身于什么贵族大家庭的,那就有点麻烦了!!
      当然,整理那么多辈子累积的经验,我觉得失忆,真是个万试万灵的好借口。难怪看电视剧的时候编剧都爱用这个推动剧情的发展。不小心摔倒能失忆,掉进水里泡一泡也能失忆,蹲着蹲着茅坑也能失忆,就连吃着吃着饭不小心噎着也能失忆,真是居家必备,借口首选!!!
      这么多辈子,凭借着一次一次的改进,我一天一天地进步,习惯都快成了自然。每天不说几句慌就浑身不舒服,导致我每天都在感叹自己高超的说谎技术的时候顺带正直地鄙视一下自己,反省那么几秒钟……..
      当你可以活很长很长的时间,你会发现,有时候,不能死,是一种折磨。
      生离死别,与其他人而言,他们只需经历一辈子,可于我而言,次数就略有点多。在一次次的痛过后,我打心底里觉得我应该疏远着身边的所有人,克制着自己对他们的感情,我不能接受与所珍惜的人一次次的死别,一次次心伤。
      他们死后会忘记我,我却还要在下一辈子里记住他们,这是件不公平的事,我讨厌不公平。那些说什么人死后就活在我们心底的那些话,于我而言根本不适用,要是每一辈子所遇到的人都活在我心里,我选择把他们全部消灭掉,渣渣都不剩,让你占老娘位置。
      于是乎,除了谎言,我还练就了一门功夫,那就是演戏。
      俗话说得好:人生如戏,全凭演技。
      虽然我选择打心底与所打交道的人保持距离,但为了生活好过一点,演戏是必不可少的一门课。毕竟我不能对着每一辈子所遇到的人说:我要和你保持距离,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你要是敢走进我一毫米,你就嘻嘻嘻….这样多吓人啊!!
      所以我就和身边的每一个人演戏,我可以和我的另一半演相敬如宾,和我的朋友演情同手足,和我的家人演兄弟情深。演着演着,演技飙升,生动逼真,世界欠我一座奥斯卡!
      我每一天,每一辈子,每时每刻都在演戏,演着别人,替别人活着他们的人生。就算累了,厌倦了,我也不能丢盔弃甲,效仿高人找处世外桃源独自享受着不必演戏的余生。因为我知道,那是我欠他们的,我抢夺了他们的身体,就该好好照顾着他们的家人,伴侣,朋友,孩子。虽然我每次走着走着难免会走歪,但世界是圆的,歪着歪着也许能歪成一个圆,回到原点呢是 不…………..
      可是最让我无力的是,演着演着,我渐渐地忘掉自己。
      我已记不清我原来的容貌,甚至记不清我从前的本性,我原来的性别,还有,所有东西都失真了。我越活越不像自己,倒像别人。用现代话来讲,就是入戏太深,而且还戏种丰富,有爱情片、亲情片、谍战片、动作片、恐怖片………还有宫斗片等等等等
      我以为我可以一直做着一名好演员,无论经历多少轮回,我都可以坚持不痛不痒地演下去……….
      但人生再世,难得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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