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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第八十章 贼街 盗贼们发起 ...

  •   阿随翻身落地。
      见到他轻巧不沾微尘的动作,常乐眼神微闪,刚才虽说自己在收拾几只“苍蝇”,但是以自己的修为,竟然连他什么时候出现都不知道,再想起海岛上历练时袁分的评价:“这人,真是神秘啊,竟然连我的‘灵瞳’也看不透他的修为,甚至看不出他的灵根是什么。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修习的武技在俗世已经罕见敌手。”
      想到这,她心中微震:自己的警觉性真低、修为真低,若对方有什么恶意,自己岂不是如同案板上的鱼肉?
      阿随走上前来,一边赞赏地道:“不错,身手很利落。”伸手指了指地上四人:“需要搬运工吗?”
      常乐抬脚踢了踢最近那个壮汉,厌恶地道:“不用,让他们睡到自然醒,反正他们醒来后会自我安慰、能自己想到满意的答案……”想起手中的白瓷瓶,她的话音戛然而止。
      才想悄悄收起白瓷瓶,忽觉手中一空,抬眼间便见瓶子已落入阿随掌中。
      “还我!”常乐反应也不慢,立即跳起身去夺。
      阿随玉白修长的手指灵活地一勾一绕,抬高胳膊,仗着身高的优势,轻轻巧巧便躲过常乐的抢夺,眨眼间,瓷瓶便消失于眼前——比变戏法还要快,也不知藏到哪儿去了。
      常乐白眼:“你强盗啊!抢别人东西都这么自然!”
      阿随唇角微勾,提足便走:“等我有好东西,也给你一份。”
      常乐看着他颀长的背影,无奈地一跺脚。
      “走啊!我第一次到明华,你应该略尽地主之谊吧!”阿随回头,清和的声音传来。
      她愕然地看着对方突然变得平凡的面容,变脸的速度堪比川剧啊有木有!
      不过,随即她就想开了:此人即使换了张普通的脸孔,一举手一投足仍旧尽显丰姿,已经够显眼的了,如果顶着原本那张妖孽的脸孔出去,在这个小小的县城里……脑补出惨遭围观的景象,常乐打了个冷战,还是不要了。
      上官随如同老马识途一般,带着常乐在大街小巷中穿行,熟门熟路的样子愧杀她这个本地人——她属于那种一转巷子就晕菜的类型,所以自己一个人的情况下基本上没有转过这些小吃摊点遍布的小巷,以往都是和弟弟妹妹以及同学来的,有了别人带路,自然省得她专门记路。有了依赖心的她,实际上只是记得个大概。
      接下来的行程,让常乐险些怀疑他根本就是土生土长的明华人——他拽着她,在望霞园门口尝了抓抓粉,吃了豌豆凉粉,喝了米凉虾,又绕道至东华街吃了城内最有名的酸汤凉米线,最后又跑到电影院门口买了一大把麻辣鲜香的烤串,有洋芋的、蘑菇的、粉肠的……
      原本想象中只应该在或金碧辉煌、或格调高雅的餐厅使用珍馐美食的阿随,与她一起抢食街边地方小吃毫不相让的惫懒模样,让她几度惊掉下巴。
      夕阳西下,常乐走上映霞河上的石桥,回身挥挥手,阿随点头回应之后,钻入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色越野车离开。
      常乐摇摇头,往家中走去。
      阿随对她说此行到明华是看望一位朋友的父亲,她没问他是哪位朋友、朋友家住何处,反正她总觉得,两人在彼此生命中如同天涯过客,又何必多加了解?
      返回到河堤之上,果然那四个壮汉早已不见了踪影,肯定是奔回去领取赏金去了。
      回到家,家中静悄悄的,新房子的主体已经建成,工人们返家准备过年,只余下几堆零散的建筑材料。年后,将会开始整体的装修。
      坐在砖石堆上,常乐扳指头随便数了数,一,二……从去年十月份下旬开始到现在,对方一共派过六批人马来“收拾”自己、给自己“颜色”看,由于“幻忆”的功效,对方一直以来都想当然地对这样时不时的骚扰相当满意。
      沉吟半晌,常乐微微一笑:有多少招式,尽管来吧!但是,我不会总这样被动接招的!
      2月10日下午,常乐与父母打了招呼,说是与师傅有事外出,父母交代要小心之后便同意了。
      她只身到客运站坐车,花了一个小时到达邻县希芦县的县城,又转乘面包车,在蜿蜒的乡级公路上颠簸了将尽一个半小时,才来到目的地——东红镇,彼时已是太阳落山。
      没办法,袁分仍在闭关,要不然将会有很大便利,如果它的修为给力,坐上飞剑咻的一下就到了。
      想到这,常乐又摇摇头:这样也好,免得自己养成依赖的习性。
      随便找了个小馆子,痛快淋漓地吃了一碗毛驴肉米线,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她依着前世的记忆,沿着一条偏僻的小路朝镇外走去,待到一个转弯的路口,神识探查到两头无人,在路边一块大石背后进入空间。
      空间卧室内,她利索地换上事先准备好的一套黑色运动服,戴上凤凰面具,走到银镜面前,手中捏一个法诀,迅速在面具前打出一套繁复的指印,果然,从镜中便可看见自己的面貌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面具隐去,原本精致玲珑的脸孔变得仅只是眉清目秀,戴上假发套,穿上一双内增高的运动鞋,活脱脱是个身材稍嫌矮小的青年男子!
      这是她在充分炼化凤凰面具时,发现的面具所具有的“幻颜”功能,只需心中打好腹稿,配合相应的法诀,就可以改变自己的面貌,据袁分所言,金丹期以下修为都无法勘破。
      当然了,身材是无法变样的,故而以她此时仅有一米五、干扁豆芽菜的的身姿,只得变成个青年男子了。就如同袁分,顶着这个面具变来变去也只能改变面孔,你脑补一下顶着张美女脸孔但身子是毛茸茸的猴类,绝对有够惊悚,所以它只能使用“换形术”了。
      活动一下手脚,出了空间,继续沿着小路快步前行。
      没有月亮,漫天星辉下,黑魆魆的山林被夜风刮得呼啦啦地响。对于此时修为已达炼气期六层、精神力相对还算强的常乐来说,这条隐藏在茅草丛中的小道并不难走。
      大约只走了十多分钟,前面已经隐隐约约可见光点,再继续快步向前走,陆陆续续赶超了几批行人。
      这些人都行色匆匆,有的摸黑前进,有的捏着个手电筒,有的提着个马灯,竟然还有人举着松枝火把,或是三五一伙,或是独行,有人全身包裹不露一丝样貌,有人干脆带了个大阿福的头套,有的空手两闲,有的背负大包,简直是形形色色,但相互间并不交谈,相遇了也只是随意瞥一眼便继续赶路。
      显然,大家的目的地相同,而且都对彼此的目的表现出一种心中有数的了然。
      既藏头露尾又彼此了然,这样的诡异却又让人觉得理所当然。
      常乐闷头赶路,半个小时之后到达一座石山,拐个弯眼前便是一亮,朵朵昏暗的的灯火,隐隐绰绰的黑影,零零落落的小摊,躲躲藏藏的交易,这便是附近几县私底下相传的“贼街”!
      贼街,顾名思义,就是盗贼们发起的街市,也就是销贼赃的集市。希芦县的贼街,非常嚣张地把时间固定在每月的10号,历史可以追溯到建国之前,来历已不可考。记得前世参加工作之后曾经因为好奇,她与几个同事相约着来这里赶了一次贼街,那时的贼街因有警方组织过无数次严厉打击,已经没有了多少“贼味”,街市上的东西,多数是从昆州的大批发市场进来的货,没有多少是贼偷来倒卖的了,可以说那时的贼街已经变成满足人们猎奇心理的夜市了。
      但此时的贼街,仍旧是名副其实的贼街。卖的东西见不得光,卖东西的人见不得光,买东西的人也见不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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