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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第一百零二章 强行拖走 不服软不行 ...

  •   阿随粗粗浏览几眼,神色变得肃穆,他认真地把那纸依旧恢复原状,放入自己衣服内袋,站起身挺直腰背,缓缓举手至齐眉处,向老人敬了一个军礼。
      他那一贯温和、随意、悠然的面容上,是常乐从未见过的庄重。
      常乐若有所思,联想到传闻说王新和老人不久前出任务牺牲的儿子,再看看那份显然极为重要的材料、阿随郑重的军礼,便不难想象阿随的身份,但为何这份东西没有直接上交到阿随手中,却要转这么大一个弯?
      这其中必定有非常重要的原因,使得阿随以及已经牺牲的王振邦必须这样做。
      常乐的眼睛骨碌碌转了几圈,想到这个关节便打住——这个原因竟然让阿随都谨慎行事,必定是她这种实力低微之人不能承受的。
      一刻钟后,三人走出敬老院,王新和跟随在后相送。
      阿随的面容早又变为普通的模样,他站定,回身对老人道:“您真的不考虑我的提议?到京城去,疗养院的条件比这里好得多。”
      王新和澹然地摇头:“不了,多谢你的好意。这里是我的家乡,我的亲人朋友都在这里,我就在这里终老了。”
      阿随点点头,很自然地道:“若是有什么困难,可以找她。”伸手指常乐。
      这家伙,把事情压来自己身上,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谁给他这份底气的?
      常乐一扬眉,但什么都没说。帮忙照看一下这孤苦伶仃的曾经的老邻居,不过小事一桩。
      王新和微笑着看了常乐一眼,也极为自然地点头表示同意,在三人转身之际,老人一声感叹:“小伙子,你很不错!我家振邦没有看错你!常乐,你眼光很好!”
      眼光……很好……
      咳咳咳!
      常乐正往前迈的右脚霎时一拖,绊到自己的左脚,眼看就要栽个嘴啃地,还好被某人一直抓着的右手腕一紧,她尴尬地借着那一拉之力站稳身子,泄愤地瞪了一眼低头笑看自己的某人。
      为什么这么稳重的王新和都忽视了她的萝莉身材?开这样的玩笑!买糕的!她是一名只有一米五几的初中生、初中生啊!
      小平头忍不住第N次偷眼看阿随抓住常乐手腕那只手。
      阿随淡淡地看了他一眼,他立即感到乌云罩顶,如芒在背,目不斜视地往停车处走。
      阿随吩咐道:“自己找地方解决晚饭,九点整在城北郊326国道交界处等我。”
      这句话让小平头如蒙大赦,一溜烟窜上车,立马发动车子,一个漂亮的甩尾,车子嗤地窜出去,眨眼间就远去了。
      常乐羡慕地目送消失得无影无踪的小平头,她也想立即消失的说!
      不知怎么,她忽然想起前世看到的一句话:“执子之手,强行拖走。”实在忒形象。只不过某人绝对家大业大,她不敢高攀,所以还是远着些的好。
      她挣了挣自己那只可怜的手腕,没有挣脱;她再狠狠地甩了甩手,甩得自己都觉得险些胳膊脱臼了,那只形状优美、连抓握的动作都极为优美的手仍旧如同生根一般缠在她腕上。
      她一边翻白眼一边心想:会不会淤青了?没办法,期望法西斯怜香惜玉是不现实的。
      阿随微微勾了勾唇角,拉着她往前走。
      常乐疑惑道:“喂,你办完事不是该离开明华了吗?拖着我到哪儿去!”
      阿随脚步不停:“我还空着肚子,你不该尽地主之谊吗?”
      常乐撇撇嘴:“我身上没带钱。”
      “嘭!”某人毫无预警地止步,弄得常乐措手不及,狠狠地撞在他背上,直撞得眼冒金星,鼻头酸酸刺激得眼泪鼻涕共横流。
      又这样!上次在DL县的大树旅馆外,也是这样撞在他的胸前,位置不同,结果一样!
      她举起另一只自由的手揉着又痛又酸的小鼻子,泪眼朦胧地仰头怒瞪并发飙:“痛死了!突然站住做什么!还有,你的脊背是铁做的吗!没事长那么硬!”
      阿随俯视的眸光好气又好笑,递给她一块折叠得方方正正的米色手绢。
      常乐看也不看手绢,举起自己那只被禁锢的手腕,在某人的袖口上一阵乱蹭,摩得他黑色风衣的衣袖满是眼泪鼻涕,方才觉得值回票价——这件衣服价值绝对不菲。
      她眼睛弯弯,唇角衔着得意的笑,看向阿随。
      对方却仍旧笑得温和又醇和,犹如在包容胡闹的孩童。
      她一下子如同泄了气的皮球:“你应该捧场表现出很恼怒的样子才对,不是吗?”
      “然后就放开你的手,让你方便逃走?”阿随干脆捏着那块不被待见的手绢,往常乐面上一阵擦拭,动作看似极为大开大合,但实际上落到她脸上却变轻许多,至少并没有把那张白皙细腻的面皮弄红。
      常乐目瞪口呆:这人是她肚子里的蛔虫吗?
      她任命地叹了口气,想起袁分悲愤的诅咒:“你个黑心的家伙!总让我吃瘪!我相信恶人自有恶人磨,迟早有一天,你也会尝到吃瘪的滋味!”
      黑心更有强中手啊!眼前这人段数明显高过她,不服软不行!得改变计策,不能硬着来。
      阿随收回手绢,继续拉着她走。
      常乐退而求其次,好声好气地道:“你看,我这张脸是不是你也给变一下,就这样去吃东西,太招摇了。”
      现在的明华,还比较保守,她可是一名初中生,明目张胆被一个陌生男子强拖着招摇过市,必定引起围观。说不定晚上回到家,就有人上门找老爸告状说自己“早恋”,她可不想吃“跳脚米线”。
      阿随再次止步,常乐学乖了,没有再傻乎乎地撞上去,也硬生生地站稳脚跟。
      阿随低头,幽深的眸子定在她那张仰起来的巴掌大的脸上,那目光带着暖意,直看得她颊上飞红。
      她有些生气:这人的眼神带钩子吗?看什么看!
      我瞪!我瞪瞪瞪!打眼睛架这游戏,咱很小就常玩!姐弟三人中,咱是常胜冠军,谁怕谁!
      阿随看着那对瞪得圆溜溜的大眼,轻笑出声,往她面上一抹,带着漫不经心的戏谑:“可以了。”
      常乐觉得面上一凉,迟疑地伸手抚自己的面颊:他不会挟私报复,把自己变得鼻歪眼斜吧?
      阿随继续牵着她往前走,低沉的声音中笑意盈然:“放心,勉强对得起观众,要不然我怎么吃得下东西?”
      常乐咬牙,我瞪瞪瞪!最好瞪得你脊背对穿!
      阿随反手递来一面小镜子,她接过来照了照,还好,是张清秀的面皮儿。
      小镜子样式不错,常乐顺手就要装进衣兜。
      某人淡淡地道:“那是我准备给我媳妇的信物!”
      常乐咬牙切齿,狠狠地把小镜子甩过去。一个大男人竟然随身携带小镜子,死娘炮!
      上官随手腕轻扬便接住了镜子,唇角微扬,不再多言。
      在电影院门口排队买烤串时,一个吸溜着鼻涕的小男孩指着常乐和阿随大笑:“大哥哥,大姐姐,谈爱爱,羞羞脸!”
      拉着小男孩的白胡子老爷爷摇头:“这么小年纪,还是个学生吧,怎么就跟社会上的人混在一起了!唉,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常学生拉着某社会人士顶锅盖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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