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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小兔子乖乖(二) ...

  •   又一次,徐雁凌在柯府安家落户。

      刚开始的时候,徐雁凌别说每一天了,那是每时每刻都提心吊胆,在面对柯辰骏的时候。

      柯辰骏呢,虽然一段时间不见,但他还是人形的猫,走路都不带出声的。不过终归还是有些不同的,他不像原来面对‘小鸳鸯’的时候那么多话了,自言自语也能说上几盏茶的时间,他现在大约在以行动诠释什么叫做‘沉默是金’,常常都只是静静地看着她,眼睛一眨不眨,专注地盯着她看,似乎要透过她这一身的兔子皮看到她的内里。

      那眼神,看得徐雁凌战战兢兢,好在,兔子本来就是胆小的动物,就算她真的发抖,应该也不会被看出什么破绽来。只是抖着抖着,徐雁凌真的感觉她快要控制不住这具兔身了,就连抱着萝卜啃的时候都要习惯性地抖上几抖。

      原来柯辰骏话多,徐雁凌注意的都是他的嘴,烦躁的时候真的很想一猫爪给他盖住,让他闭嘴,管他唇形是好看还是完美。现在,徐雁凌发现其实柯辰骏的眼睛也是很好看的,又黑又亮,那眼角微微勾起的弧度,都那么恰到好处。

      每每这个时候,徐雁凌总是忍不住想,其实如果他平日里稍稍‘矜持’一些的话,或许也能得个‘面如冠玉’、‘玉树临风’之类的好评价。可叹他平日里,不但不珍惜自己的好皮相,还变本加厉地糟蹋,名声坏了,这皮相看起来难免带着些猥琐之意。

      又与柯辰骏对视了一会儿,徐雁凌张嘴开始啃前爪里头一直抱着的红萝卜,其实柯府的丫鬟们有给她准备了不少的草,但……她做了那么多年的人,从来没吃过草,有些适应不了,最重要的是,她从心里抵触自己此刻不是一个人的事实,胡萝卜么,虽然其实也没有比草看着好吃多少,但至少是吃过的东西,尚能入口吧。

      咔嚓咔嚓咔嚓……

      本来屋子里头静得只能听到呼吸声,这会儿柯辰骏满耳朵都是这小兔子啃胡萝卜的声音,看着它的嘴不停地动啊动,可爱倒是可爱的,只是缺了些灵气。

      柯辰骏略失望地垂下了眼帘,起身走了出去。

      见柯辰骏走了,徐雁凌自然是开心的,一是没人盯着她猛看了,二是柯辰骏盯着她看的时间明显又变短了很多。看来,他很快就会对她失去兴趣了,也不枉费她想出了这个绝妙的招数,面对他的时候就吃吃吃。

      柯辰骏一离开她的视线,徐雁凌就停止了啃胡萝卜,这萝卜,她得留到晚上吃。不论是做猫还是做人的时候,徐雁凌到了晚上那都是要去会周公的,做了兔子之后呢,晚上倒也没有人挡着不让她睡,但问题是,她睡不着啊,一到了晚上她就贼拉精神,还特别容易饿,饿得心慌的那种饿。

      柯府的丫鬟应该是没有养过兔子的,所以都是白天给她投食,她最开始的时候不了解这兔身的情况,晚上饿地就差啃稻草了。吃了教训之后,她就学会藏食物了,因为柯府的丫鬟会在晚上回屋休息之前把她吃不完的东西都拿去扔了,真是很不节俭的人家。

      那本盖着小鸳鸯猫爪印的账本又一次被送到了柯辰骏跟前,本来铺子的掌柜看到了之后是想要重抄一本的,被柯辰骏阻止了。

      看着那个爪印,柯辰骏脑中浮现的全都是小鸳鸯‘手’忙脚乱地磨墨,认真地在账本上头盖爪印的模样,不知不觉,柯辰骏就陷入了回忆了。

      对于少爷没事就去看看小白的行为,杜仲是乐见其成的,毕竟看活蹦乱跳的小白总比盯着小鸳鸯的坟包强。但……小白是不是也失宠地太快了?这才几天啊?

      “少爷,您喝茶。”

      “嗯,摆着吧。”杜仲的声音把柯辰骏提前了一些拉出了回忆。

      “少爷,这几天,您是不是都没去看小白?今天丫鬟姐姐们和我说了,小白这几天很能吃,胖了一圈儿,更可爱了些。”

      “哦。”柯辰骏点了点头,确实挺能吃的,每回见它,都抱着一根胡萝卜。不过……“小白?”

      “啊,我看它浑身雪白,随便叫的。少爷您若是觉得不妥,可以给它改个名儿。”

      “没什么不妥的,叫小白就不错。”

      看柯辰骏兴致缺缺,杜仲也不好再说些什么了。

      为了自由,徐雁凌从进柯府的那一刻就盼着失宠,但‘失宠’了之后,她的日子有些不好过。原来柯辰骏天天都是要来看她一会儿的,所以她被收拾地很干净,所谓干净呢,倒也不是天天给她沐浴什么的,就是几个丫鬟会轮流拿着小梳子给她梳毛,不得不说,梳毛的时候真是特别舒服的,每回梳完毛她都觉得浑身舒畅。

      柯辰骏三天不来之后,那些丫鬟倒是依旧会来逗她,但已经不会花费时间给她梳毛了。刚开始的时候她确实有些不习惯,时间一长她也就无所谓了,原来做小鸳鸯的时候,也不是天天有人梳毛的。

      但很明显,小鸳鸯不梳毛依旧活蹦乱跳自在得很,这兔身么……不过几天没有梳毛,她已经感觉到了不对劲,身上不时地觉得痒痒,有时候是后背,有时候是后腿,有时候是尾巴,有时候是耳朵……不管是哪里痒,于她来说都是一样的,因为挠不到。兔子腿太短了!

      如果说刚开始的局部痒痒还能忍耐的话,那么几乎浑身同时痒痒的时候,徐雁凌那个烦躁啊。在地上打滚,在地上蹭,都没有太大的效果,有那么种隔靴搔痒之感。

      人倒霉的时候,怎么形容来着,屋漏便逢连夜雨?祸不单行?

      因为没有养过兔子,所以徐雁凌还真是不知道,原来兔子的牙居然和人的不一样,它们就像在嘴里扎根的小树,不停不停不停地变长。因为身上痒痒,所以徐雁凌没有能及时发现嘴里的情况,待她发现的时候,已经稍稍有些晚了,不知道她是不是这世上第一头嘴巴合不拢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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