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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我们的关系(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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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那晚得知霍因海姆的过去,耳朵发现她家的boss有了小小的变化——好像越来越爱笑了,行动也越来越跳脱,她快跟不上自家boss的节奏了。
比如,明明她是个伤员,但某个高个的阿拉伯女人就是不肯放过她,美其名曰——离别在即,要抓紧每一分每一秒。
借口跟在豪宅里一模一样,都懒得换了。
明明就是看她伤的这么严重都能活蹦乱跳,所以她也来分一杯羹,满足她的私欲而已。
自从某一次晚间探班,护士小姐姐没敲门,不小心闯进“捉奸现场”后,所有医生护士都奇妙的学会了先敲门后进房。要知道,医生查房前从来都是直来直去的,以前从来没有先敲门后进房的先例。
紧接着就是艾达大大咧咧地抱怨:
“小豆丁,你都伤员了,不能消停点吗?这里可不是开放的美国,你跟老大倒是爽了,我们可是累惨了,都帮你们解决好几个保守分子了你知道吗!而且我忙得连跟哈迪那呆子去宾馆的时间都没有了!shit!你能安分得当你的木乃伊吗?”
天地良心,不安分的人到底是谁啊!
没人敢向自己的boss抱怨,耳朵自然就成了艾达的出气筒。
这锅背的太冤了!
而且艾达的提议完全没有可行性。
“不可能,我如果变成安分的木乃伊下场会更惨。”
“What?怎么可能?!”
耳朵回想起还没拆除全身绷带时,霍因海姆的各种玩法,脸颊直接充血变成番茄。身体下意识地缩进了被子。
以前没受伤都是各种绳子玩法,现在身上满是绷带,会不会引发那人的恶趣味啊!
她终于确定,当初在东南亚M国,霍因海姆叫她去当地SM店取回来剪辑200盘颜色片的目的,绝对不是什么赚外快,而是为了玩得尽兴而提前做准备!
她那个时候就被自家boss给“狙击”了?
偏偏那时候她还毫无所觉,羊入狼窝,掏心掏肺地对boss好。
真是蠢得没边了!
每晚,霍因海姆处理完公司的事情后,便毫不犹豫地扑上了耳朵的床,没几天就引得全院所有医生护士对她行注目礼。
为此,哈迪体贴的为耳朵的单人病房安装了隔音门窗,可惜效果不佳。如果耳朵再不出院,哈迪都想安装消音器了!
安德洛的伤势比起耳朵算轻的了,但耳朵凭借着冥术,恢复的速度连见多识广的老教授都叹为观止。
同一天,安德洛和耳朵出院。
但由于安德洛的自作主张和违背命令,霍因海姆自那晚后,再也没有去看望安德洛女士,她的出院时间也跟耳朵的出院时间错开了。
“安德洛,boss虽然真的很生气,但她还是顾念你的,她让你回宅子继续工作。你就别想多了,好好休息吧。”
只要是海德拉的员工都知道,年底是最忙碌的时候,作为集团总裁,霍因海姆几乎不可能有时间再回那豪宅了。
毫无血色的安德洛回头望向住院部,人年纪了,眼睛也不太好。远远的距离只能看见白衣天使们在移动。
“芬里尔,请你转达我的感谢,并转告小公主殿下,如有任何需要我的地方,我一定在宅子里等候召唤。芬里尔,小公主殿下的安全,今后就拜托给你了。”
曾经,霍因海姆的贴身保镖是蒂法,后来随着蒂法的成长和对公司业务的熟悉,霍因海姆是打算给蒂法调职,作为高层管理另一个地区,无奈,蒂法不愿离开她的姐姐大人。不仅不愿,还把候补的贴身保镖艾达挤走了。
如今,蒂法终于自食其果,但新任的保镖又即将离开霍因海姆的身边,去执行另一个危险机密的任务。
霍因海姆的身边,只剩下艾达、哈迪两人,不用说,芬里尔肯定会被调到霍因海姆的身边,补充空出来的那个保镖位置。
朝着住院部的方向,安德洛低头、鞠躬。
年过四十的安德洛女士永远衷心无二、永远视小主人为最高。
住院部的走廊上,霍因海姆站在护栏前,看着属于安德洛的福特车开走。
病房内,艾达和哈迪双双瞪着已经办完出院手续的耳朵,困惑不已。
“聂,你确定你要出院?”
“小豆丁,你住个院而已,怎么休息这么多天,人不仅没治好,咋还变成小豆芽了?are you ok?”
无怪乎两人如此惊讶,实在是……入院前,满身是血的耳朵的气色都比现在要好。
现在即将出院的耳朵,就像那市场上放了两天没人买、萎靡不振的黄豆芽,脱水干瘪,面色蜡黄,一副被榨干了的模样。
耳朵无语,连反驳的力气都没有。
“这简直……聂,如果大人真的太过火,你也应适当的提醒一下才行。”
比起急躁的艾达,还是男儿的哈迪更能了解耳朵变成如此模样的原因。
哈迪的话一出口,艾达就被惊得转头,看着一脸严肃的哈迪,又回头看着走廊上的高个女人,嘴巴大开,才点燃的红万宝路香烟掉落在地。
耳朵颓废地眼瞟了瞟这对情侣,无力反驳。
一半的原因确实如哈迪所想。
所以才说,再内敛的男人,该敏感的时候绝对比女人还敏感——某冒充情感专家的死宅确实没说错。
而且更糟糕的是,修炼冥术的巡回士耳朵,每次都得等对方熟睡后,才能把沸腾的真气渡给对方,睡眠不足不说,对方又是普通人,不能反补耳朵,所以,每次跟霍因海姆做那啥,耳朵的损耗都大于另一半。
但另一半原因却跟XXOO无关。
“这是?”
霍因海姆开着黑色奔驰SL前来接人。
才坐上驾驶座,霍因海姆惊讶地盯着递过来的小木盒。
耳朵的左手托着小木盒,伸向自家boss,一眨不眨地盯着前方,耳根通红。
“送给你的,但有个条件,如果接受的话,必须随时戴着身上,一天二十四小时!每时每刻每分每秒!必须!不接受的话就算了,我就收……”
话还没说完,左手的重量就减轻了。
“喂……好歹等我把话说完啊。”
耳朵皱起眉头,斜眼看着高个女人迫不及待地打开小木盒。虽然举止很从容,但期待和急切的神色却出卖了她的内心。
一闪一闪的眼睛,有着好奇的光芒。
盒子里的,是一个被红水晶包裹的子弹吊坠。
耳朵有点紧张,尤其是自家boss在打开盒子后,陷入沉默,这让她摸不准对方是否喜欢这个礼物、又是否有明白这份礼物背后意义。
如果两个条件缺失一个的话,耳朵这段时间的辛苦就白费了。
这段时间在医院躺着,晚上被霍因海姆折腾的腰酸腿痛,白天却没法好好休息,趁霍因海姆出门处理公司事物的机会,耳朵偷偷拜托哈迪帮她买了很多材料,试了很多次,才制成如今这个包裹子弹的红水晶吊坠。
本来,耳朵是打算用青铜制造法器,但她发现要向哈迪这样的外国人解释清楚,制作法器的青铜材料跟普通的青铜不一样——这是一件比学会鸟语还困难的事情后,耳朵便放弃解释,转而请哈迪帮忙购买西方常用的通灵材料——天然水晶。
如血一般的天然红水晶市面上很难找,红水晶又称红兔毛水晶、维纳斯水晶,是水晶中最昂贵稀少的品种,有钱也不好找,而且纯度越高越难找。
耳朵拜托哈迪找的,不是一块,而是很多块红水晶原石。要把每一块原石里那一点点的精华部分截取下来,在用冥术融合在一起变成为一整块,也多亏耳朵的冥术技能是强化,正常情况下,要把碎片重新融合成一大块整体,除非高温融化,否则根本就不可能。但耳朵制作好送给霍因海姆的红水晶吊坠,颜色比哈迪刚买回来的颜色更加鲜红!原因在于——那就是血啊!
耳朵用冥术强化的钢刀,修剪开凿昂贵的红水晶原石,一块一块的敲开,刻制,取出每一块红水晶原石的精华部分,在用冥术将这些精华融合在一起,在化零为整的融合前,把与她的爱木仓——沙鹰.50口径一致的子弹嵌进红水晶,在这之前,子弹壳内外都被耳朵刻好护身咒文。
不得不说,在制造吊坠的过程中,耳朵的冥术专属技能——强化能力越来越纯熟了。
即将大功告成之时,耳朵不小心割伤了手,血沁入了红水晶和子弹中,这让天然的红水晶看起来瞬间变成廉价的染色水晶——很掉档次。
颜色不均还很难看。
正常人的血即使滴在水晶上,都不可能沁入水晶晶体内部。所以耳朵血液的异常,让耳朵认为这都是冥术的功劳,也就忽略这一反常的现象。
辛苦这么久、花了这么多钱的杰作,不能就这么放弃了,耳朵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用自己的血作为媒介,试着添加一个新咒文,还强化了冥术咒文的能力。只是,每一次强化,耳朵只能强化一滴血,一滴一滴的尝试——功力不够,勤奋来凑。
等包裹子弹的红水晶彻底被血沁染成妖异的血红色时,耳朵也不记得自己到底割了多少刀、滴了多少滴血进行试验了。
这就是为什么耳朵一脸被榨干净的模样,有不知节制的霍因海姆的贡献,但更多的是为了制造出这个礼物——以子弹、水晶和血为媒介的子弹法器——“水晶吊坠”。
“这个吊坠你既然接受了它,就必须随身携带,记得啊。”
耳朵再次叮嘱,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像个老太婆了!
没办法,谁让这水晶吊坠是她用自己的血和bank卡上数额为代价、耳朵这辈子制造的第一件法器呢?
子弹被隐匿在鲜红的水晶之中,不仔细看,根本找不到它的踪迹。
自然,子弹外壳内外的细小咒文也就无人能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