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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拾壹 ...


  •   齐琪喜欢美术馆。

      他其实并不是一开始就决定学习广告的。
      曾经对他来说,进入大学以后就应该学习理工,做一名工程师或什么。
      然后安稳的过一辈子。
      或者说,其实他对自己的生活,并没有很大的期望。就像我们之前说的,一个家,一个贤惠的妻子,和一个孩子,平和普通的就像是在这个世界上努力生存的每一个家庭。
      某一天,他的同学送了他一张美术馆的门票,他还记得,当时展出的是当代法国艺术家作品巡展,分成了静,动,声,影四个部分。那是他第一次接触到当代美术,那些玄幻艳丽的色彩如同一个漩涡,让他无法移开视线。在那个展览上,他第一次用自己平时攒下的钱买了一本昂贵的画集,即使之后被他父亲知道后狠狠的打了一顿。
      然而那并不是他开始试图进入这个区域的原因。毕竟对他而言,生活的压力要大过其他的任何事物,所以梦想不过是某日凌晨脑中幻化的影像罢了。
      直到高考之后,他在家里翻看着志愿报名书,突然看见了广告系。于是曾经某天被触动的心稍稍活跃起来。
      之后,他做了一辈子中第一次放任自己的选择,甚至直接影响到他之后的生命,以及这一个领域的整个发展方向。

      在大学里,他一直是一个默默行走,停留的人。
      家庭的拮据从来不会给他闲钱去逛逛美术馆,所以他只有从每个月的伙食费中省下一部分,每两个月,就可以攒够一次美术馆的门票。
      也曾经有好心的教授偶尔送给他一些赠票,可以参加一些小型的个展,这些对于他都是不可多得机会。

      很多年后他依然喜欢美术馆,在为数不多的几次被采访中,他被问起最喜欢的地方。
      那时,当然,他已经不用再为一次门票而省吃俭用两个月了,甚至每个礼拜寄给他的各种邀请函可以成打计算,他的脚步也遍及各个大洲的众多艺术殿堂。
      然而他最喜欢的,仍是本市的那个美术馆。

      某个午后,好不容易闲下来的两个人偎在一起看雨,殷奕染不经意的问起这个问题。
      他是这样回答的。

      也许让我说,学到最多东西的地方,我会选择大英博物馆。如果是艺术登峰造极,我会选卢浮宫。如果说是最惊叹最美丽的,那么一定是俄罗斯冬宫。
      可是我没有办法,忘记关于这里的一切。
      无论是第一次接触到的当代艺术,还是之后在其中不断的积累对艺术的感触。
      它已经不单是作为艺术作品的承载地存在,而是我的所有成长,和无法重复的时光。

      那时他的脑海里还清晰地记着2000年2月13日的下午。
      他们从郊外回来,吃过饭,殷奕染带着他去了美术馆。
      那天展览的是日本先锋设计师作品巡展,大约是刚刚过完春节的原因,那天下午看展览的人不多,奕染拉着他的手慢慢地在长廊中穿行。太阳从云层里露了出来,斜斜的光芒穿越长廊一侧大大的落地窗户射入屋内,他似乎有些无厘头的想到了丁达尔现象。
      他知道男人不是个喜欢艺术的人,相比静静地看上三个小时的画展,他宁愿和企划书奋战一夜。然而那天,无论齐琪停留了多久,他都仅是无言的助力在他的身后,不曾说一句话,只是偶尔会把他环入怀中。
      在长廊一条分支的尽头是一个落地窗代替墙体的环厅,摆放着一幅叫做《恋爱》的作品,那是一个有些磨损的墨绿色软椅,比普通的双人座窄,却又比单人座宽。
      看了一会儿,殷奕染拉着齐琪坐了上去,因为沙发大小的关系,两个人紧紧地挨在一起,体温从薄薄的毛衣中透了过来,不知为什么,最先被温暖的是心脏的地方。日光融融,透过玻璃,外面的世界带着微微的模糊,然而那些未化尽的积雪,丛丛簇簇的冬青自其中显露出来,再远便是美术馆后的小湖,负上了一层薄冰,有麻雀在其上跳跃。
      身边的男人突然靠了过来,轻轻地转过他的脸,墨绿色的眼瞳几乎可以把所有意识吸入。
      他轻轻闭上了眼。

      在很多年后他依然能记得那个亲吻。
      在那个名叫《恋爱》的软椅上,那个开始如同蝉翼一般轻盈的吻,渐渐加深,他的一手搭在他的心房处,那厚重的声响流入血液。
      进入四肢百骸。

      他们的心跳渐渐趋同。

      在那个下午,他明白了,他是真的爱上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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