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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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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是门口一排合抱粗的法国梧桐,枝叶繁茂遮住人行小道,此时因是秋天落了一地巴掌大的树叶,透过稀疏的枝叶夕阳余晖洒下有股暖暖的感觉,几排自行车井然有序,零零星星有买煎饼果子,肉夹馍的小摊贩,林夕走到常去的珍珠奶茶小摊买了两杯奶茶,摊主是一对老夫妇,待人和蔼,奶茶味道正宗,平常总是排着长队,奶茶热热的感觉传来缓解了双手冰到骨子的冷意,无聊的在树下跺着步子数着地面上的树叶。
秦歌那天穿了一件干净的白色毛衣,牛仔裤,很拉风的骑着自行车穿过整个校园,在门口出示了请假条推着车子慢慢走着,不远处的女孩只是穿着简单的运动服不知在想什么呆呆的出神,秦歌轻咳了一声她回头扯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刚刚感觉挺冷的,呶,给你一杯奶茶,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口味就要的原味。”
秦歌低头略微看了看林夕手中快要喝完的奶茶,淡淡的说“我不喜欢甜腻的东西,你自己喝吧,谢谢。”
欲伸出的手放了下来,笑容凝固在嘴角既而眼睛也盈满笑意“我忘记你们男生一般不喜欢这些饮料,我一个朋友倒是例外,超喜欢甜甜的味道。”
他没有答话,只是拍了拍后座“走吧。”
“在学校附近就好,别走太远。”
“如此辛苦理应犒劳一下自己。”
那天秦歌骑着自行车载着林夕,她小心翼翼避免与他的接触奈何他骑车飞快亦如他张扬不羁的个性,偶尔加速她免不了轻扯住手边的衣角,那天的秦歌帅气阳光浑身上下都是青春的味道,林夕没由来感觉这样的秦歌真的帅气的可爱,夕阳,法国梧桐,单车美得像一副剪影,后来秦歌载着她走过这所小城的很多角落,但最难忘此时惊艳了时光的少年。
那天的晚餐其实特别朴实,转过大大小小的胡同竟然是小小不加修饰的门面,两个烧饼,两碗罐子汤,出乎林夕的意外,秦歌虽然冷傲相处下来其实他有种礼貌的周全,无论何种境地都会安安静静安排好所有事情,林夕不由开涮“大少爷的选择在我意料之外。”
“哦?那我应该如何?”
“像你这样天天被捧在天上的人,大概感觉你不食人间烟火呢。”
“恩,烟火?”他认真想了想“我吃饭,不食烟火。”
他轻轻浅浅一句话把她逗得大笑,他也笑了拿着餐巾纸仔仔细细擦了一下桌面“这家罐子汤味道正宗,烧饼也是这边烙的最好的。”
林夕点点头原来他也会开玩笑也会笑也会和所有人一样喜欢好吃的,一顿饭吃得她大汗淋漓而他倒显得闲庭信步即使是如此简陋的吃食依旧优雅的像在高档西餐厅吃西餐。出店门时已经华灯初上一阵冷风袭来林夕不由打了一个冷战,秦歌回头问她“很冷?”
“没有,我比较怕冷罢了。”
他没有继续追问,一路无话,但林夕感觉到他刻意慢下来的车速,笑着摇摇头,这个人有时候也挺别扭的。
周二第一期手写校报印刷完成全校发放,主任看后一阵赞叹,倒是让张辉李晓压力很大,宣传部陆陆续续开始接到很多投稿,张辉第二期审稿头疼的要命加之李晓对排版绘画的功力不如林夕,第二期的收效反而不好,甚至有很多同学悄悄议论两期是天壤之别,梁亮建议把林夕李晓做个调换,本以为李晓会欣然接受结果周天她就跑来找林夕“怎么了?”
“我看你和秦歌搭档天衣无缝,还是你俩继续合作。”
“他不是你家秦歌吗?”
李晓不好意思的低头喃喃说道“帅哥是大家的,当然也是我的喽,不过我可没有那个能力跟上他的步伐,上午我和他在宣传室不是被他的目光冷死,就是被他无奈的目光鄙视死,你看其实咱们奇数期出高水平的校报,偶数期做个缓和也不错啊。我和他们都商量好了,就差你了。”
看林夕没有说话,李晓可怜巴巴望着她“拜托。”
“好,败给你了。”
“这是这期的主题稿子,秦歌应该在宣传室,你上课就过去。”
林夕稍微翻了一下手中的资料“原来你的喜欢这么短暂啊?”
“你说秦歌?他这样的人远距离看看就好,我可没指望会和他有什么特别的联系,我感觉我已经找到真爱了。”
林夕讶然但是李晓没打算多说任重道远的拍了拍她的肩膀“保重。”
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约定俗成只有林夕既能忍受秦歌的脾气又能搭配好他的步伐,两个人不咸不淡的相处没有特别熟络但是偶尔也可以和他开开玩笑,不知不觉她成了唯一和秦歌说得上话的女生,第二次宣传报报时李耀部长开会做了一些流程的说明,李晓一直低着头不时忍不住笑笑,林夕扯扯她的袖口“你有情况?”
“没,没。”李晓慌忙答道“我能有什么情况。”
古古怪怪的会议按时而散,秦歌看林夕没有要走的趋势看了看她“我等李晓。”
“她有人等,上次的阿尔卑斯棒棒糖在405的桌子上你没拿?”秦歌无厘头凉凉说了一句
“啊?”
秦歌无奈的用眼神示意瞥了一眼李耀学长,林夕顺着目光看去李晓正在旁边帮着学长收拾一些文件,说说笑笑,恍然大悟和秦歌走了出去“他俩...”
“恩”
“这也太迅速了吧。”
“不再早晚。”
405教室的桌子上果然有一些阿尔卑斯棒棒糖,不知什么时候形成的惯例如果两个人恋爱定然要发放大把的棒棒糖以示正式恋爱,这是李晓和李耀的开始,那时曾经是实验公认的校对,一晃十多年时光他们走过青春明媚,校规逃课,走过四年从哈尔滨至厦门的异地恋,走过误会与争执在所有人感到庆幸时却败给了现实,那时李晓问林夕,你还记得我们最开始在一起什么模样吗?
记得。林夕记得李晓嘴角浅浅的酒窝李耀宠溺的目光还有洒满宣传室的阿尔卑斯棒棒糖。
我怎么一点都记不得,好像是上辈子的事情。
你为什么喜欢学长?我记得你最开始是喜欢秦歌的。
林夕,即使是现在秦歌我依然仰慕,但是我爱李耀,说起来有点傻,高一那年他看我既要写作业还要审稿子,他说我来审吧,你看了一个下午眼睛疼。一句话十年。
你有没有喜欢过一个人在最单纯的青春岁月,那你又是为什么喜欢那个人呢?那时我们都特别傻,也许因为他打篮球很帅气,也许喜欢他身上淡淡的薄荷清香,也许那天阳光很好她恰好走过温柔了整个时光,也许她笑起来很温暖,也许那天你忘记带伞他把伞遮在你的头顶湿透了校服,也许你喜欢看她认真做题的模样,也许只因为那句无意识关心的话语,也许的也许,那么的多不相似的相似,也只有那时会为了一个不确定的结果奋不顾身,飞蛾扑火,在所不惜,傻吧?很傻,傻到多年以后你记不得你还如此对待过一个人,当青春题材的电影上映你在座位上热泪盈眶,我们大多屈从现实确感动那时的傻气,你记得吗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