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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第三十九章 阴魂不散 天气不算太 ...

  •   天气不算太冷,也没有风,红艳艳的夕阳一点一点的往下落。

      林夕麻辣烫吃的有点多,眼下见林修正在煮饭,就带木木出门散步。

      结果在公园里没走两步,就碰到了最近堪称阴魂不散的老熟人,张家二公子张明轩。

      林夕下意识的拉着木木就走,结果智商欠费尚未充值,忘了花圃是圆形的,和人撞了个正着。

      张二公子熟络的给了她一个英俊潇洒的笑容:“阿夕,你带咱儿子出来散步啊。”

      脸皮这么厚也是没sei了,林夕皮笑肉不笑的看了他一眼:“张总好,张总再见。”

      她要是知道会在这里遇见这人,就算是撑死在家也不会来散什么步的。

      张明轩也不恼,慢悠悠的从袋子里掏出几块巧克力递给木木:“真乖,还会陪妈妈散步呢。”

      林夕咬了咬牙,努力抑制住想咬人的冲动,拉着木木就走。

      然后,然后,就发现张明轩跟在后面,一时间都被气笑了:“张总很闲么?”

      张明轩用那种,女人你已经成功的引起了我的兴趣的眼神看了她两秒:“也不是很闲,但陪咱儿子散步的时间还是有的。”

      林夕面无表情:“请注意措辞,那是我儿子。”

      张明轩笑眯眯:“你怎么知道他不会成为我儿子。”

      “我找算命的算过,我和姓张的八字不合。”

      张明轩大笑起来:“我好像有点理解林修了。”

      林夕无奈的看了他一眼:“你到底想怎么样,如果是为了林修,我管不了,但我可以保证,如果他决定和你妹妹在一起,我绝不干涉。”

      张明轩似乎是定定的看了她几秒,眼中暗沉沉的,情绪翻涌,而后终于叹了口气,突然抱了她一下:“你就对自己的魅力这么没有自信?”

      林夕推开他,拉着木木往回走:“并不是没有自信,而是有自知之明。”

      这一次,张明轩没有再追。

      回到家的时候,林修已经把饭做好了,看见他们回来,笑着招呼了一声:“快去洗手吃饭吧。”

      结果林夕洗了手出来的时候,就看见那一大一小正襟危坐的在餐桌上等着她,桌子上是几颗包装精致的巧克力。

      林夕表示,我装作看不懂的样子,目不斜视的给自己乘了小半碗汤,小口小口的喝了起来。

      那两人也不说话,就撑着下巴,一脸深不可测的看着她。

      林夕被看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自暴自弃的把碗放下,开始破罐子破摔:“好吧我刚才在楼下小花园遇见张明轩了。”

      林修看着她,不说话。

      木木无辜的补刀:“那个叔叔还说总有一天我会成为他的儿子。”

      林夕干笑两声:“他那个人就喜欢开这种无聊的玩笑。”

      木木睁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他最后还抱了妈妈。”

      林修的脸色越发的高深莫测起来,越描越黑的林夕哭丧着脸,很有些想低头唱领悟的意思,有一个太实诚的儿子果然也不是什么好事。

      木木诚实的表达自己的想法:“我不想要当刚才那个叔叔的儿子,我想要当林修叔叔……晤……”

      林夕松了一口气,总算是成功捂住了他的嘴巴。

      林修给木木夹了一筷子菜,转头似笑非笑的看着她,一时也不知道是好气还是好笑。

      他原不是那么没有自信的人,更遑论做大吃飞醋这样幼稚的事,这种自信,在林夕身上尤其。

      没有人比他更知道,林夕有多爱他,他不怕她有一天会移情别恋,唯一怕的,不过是她心灰意冷了,连去爱都不敢。

      吃完饭,木木就进房间玩了,林夕看着林总经理挽起衬衫的袖子,在洗碗池前洗碗。

      林修毫无疑问是少爷出身的所谓富家子弟,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主儿。

      林夕做梦也想不到,有一天,能看见他洗手做羹汤,连洗碗削水果皮,都做的再熟练不过。

      林修洗完了碗,也坐在沙发上陪她看电视,表情正常,脸色未变,除了坐的离她有点远。

      这是又别扭上了?林夕有些好笑,心说这人什么时候和木木一样大了,简直是十足的孩子气,遂主动朝他坐过去一点,眼巴巴的搭话:“穿越女主什么的就是酷炫狂霸拽,简直人格魅力美貌值满分。”

      林修看着她,不说话。

      林夕干巴巴的自己接自己的话:“可惜我历史没学好,这样万一哪天我穿越了就惨了。”

      林修看着她,不说话。

      林夕进厨房倒水,过了一会儿哎呦的叫了一声。

      两秒钟之后,高冷的坐在沙发上的林总经理火急火燎的冲了进来:“怎么了这是,伤到哪儿没有。”

      林夕端着开水满脸坦荡的看着他:“没事儿,烫到了。”

      林修用手去摸杯子,又打开水壶看了看,表情就有些古怪起来。

      冰冷的凉白开,触手微凉,没有一丝热气。

      罪魁祸首歪着头看着他,微微带了些促狭的笑意,那双黑亮的眸子里俱是狡黠和灵动。

      林修忍不住抚上她的眼睛,依稀就有那么些异样的情愫在狭小的空间里流动。
      林修生不起来气,只好冲着那杯开水挑了挑眉:“烫?跟谁学的?还知道骗人了。”

      林夕毫无压力的卖闺蜜:“祁莫啊,都是她教的,这难道不应该算耍赖撒娇?”

      林修点了点头:“也可以算,以前怎么不知道耍赖撒娇?”

      林夕在他面前一直太过硬气,开始的时候是一副坚强乐观的好像什么都可以的样子,后来,就更糟,好像全身都带着刺,扎的他们俩都鲜血淋漓。说到底,当年还是太不成熟了,但凡他们两当中谁能退一步服个软,把误会说清楚,也不至于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林夕就眨了眨眼睛,似真似假的抱怨:“也不是不想,但凡女生,不论平时看起来多汉子,大概总归还是会希望有那样一个人,能把她放在手心里宠。但是当年的情况,我并没有什么机会可以和你撒娇耍赖,也没有那个心情,针锋相对才是真的,到后来,更是每一天都过得像在世界大战,太累了。那个时候,我总在想,耍赖也好,撒泼也罢,总是要对着在乎你的人才会有效的。”

      林修摸了摸她的头,心想,你怎么知道没有效呢?明明是掉一滴眼泪也能让他的心尖颤一颤的人,沉默了一会儿,才有些无奈的笑了起来:“以后倒可以都补回来,我反正对这招没有什么抵抗力,但是你不要把我吃的太死才好。”

      林夕捧着被“烫”着的手回客厅,心说太不容易了,张明轩的事总算翻篇了,总算不给自己冷脸了。

      就见林总经理慢悠悠的跟了出来:“但是阿夕,你该不会以为,这样我就会忘了张明轩的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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