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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第 42 章 第四十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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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童谣一进屋就直奔冰箱,开了瓶啤酒,大口喝下,夏天的炎热在她额头上变成汗珠滚了下来,她觉得烦躁极了,还没平静下来,又传来一阵敲门声。她不想理会,再从冰箱里拿了两瓶啤酒,就地坐下,靠着冰箱喝酒。敲门声越来越大,实在不容忽视,她无可奈何,起身开了门,迎头就骂:“你闹够了没有!”
“没有。”他大手一伸,抵住她的腰背,将她向自己推进,低头吻上那张发红的嘴唇,他迫不及待得要攻下她的城池,唇齿间的酒气散发开来,氤氲着他们。
突如其来的吻,害的她没及时挣开,失去先机,节节败退。
他占据了优势,一步步逼近,一手困住她,一手反手关上门,庞大的身体推得她后退,他有目的性地推着力量薄弱的她往里走,或许进展太慢,惹怒了他,他一用力横抱起她大步往前走,这才让童谣友有了挣扎的空间,她伸手环住他的脖子,顺势在他脖子上狠狠咬一口,他闷哼了一声,一把将她扔到床上,她见势要起身,他弯腰,两手擒住她的手,压在床上,不由分说就封住她的唇,气势汹汹地宣告他的主权。
童谣招架不住,汗水顺流而下,两手被他死死扣住,动弹不得。
他在她的吻里探秘结束后,流连在她的脖颈,伸手拉开她的领口。
她想推开他,却一点效果也没有,果然女性在男性面前就是弱势群体。“安向城,你放开我!”
“放开你,我怕你忘了你是谁的女人。”
“我们不是说好了?”她改庆幸他的理解与放手。
“我反悔了。”他如果没进来,现在在床上的就是她和蓝育,想到这,怒火中烧,燃遍童谣的身体。
“住手。” 她的反抗在他眼里不值一提。
“童谣,这是你的义务。”他重新覆上她的唇,下手掀开她的衣服。
这个时候,她突然有点怕了。
“是你要爱我的,是你希望我以爱回报你,为什么一声不吭就消失?我找了你好久,你说要共渡余生,你把那些话扔哪里了?你凭什么觉得我找了你两年就可以说放开你就放开你,你是我女人,之前是,现在是,以后也是。”他在她耳边叫嚣,报复性地咬她耳朵。
从未见过如此疯狂的他,像个狂暴的猎人,对自己的猎物毫不留情,她惊恐地看着天花板,不再抬手推开他,变得一动不动,像极了待宰的死鱼。
“别的男人休想动你。”他吸着她的脖子。
像是没了气力,她启唇道:“安律师你是在□□我。”说的没有任何色彩,仿佛从死水里发出的声音。
这句还是没拉住他,不过过了一会儿,感觉到了她的不挣扎,停了下来,伏在她的肩头,许久,用着微弱的声音道:“我不想离婚。”
这是一个小孩子的哭闹。
能说什么?童谣烦极了这样的没意义且无休止的纠缠,但面对眼前的事态,她只能说:“我会考虑。”
“真的?”他是个孩子,害怕承诺被推翻。
“我答应你。”她调整了呼吸。“我和你之间,我都重新考虑。”
只剩下他的喘息声,厚重,漫长。
他埋进她的脖颈,像一座用沙堆起的城堡,在顷刻间,散成一盘沙。
她也一动不动。
让彼此暂时冷静下来。
平息那场差点烧遍全身的火。
好像过了很久。
她道:“可以放开我吗?”
他没有回答,但还是老实地松开她,坐起,背对着童谣。
她也坐起,拉了拉自己的衣领,说:“和你以前说的一样,就算你爱我,我不一定就要爱你,夫妻嘛,不一定需要感情。”她往床边挪了挪,踩着地板,探头到他面前。“向城。”他应声扭头,她凑上前,吻住他的唇。
这个吻不深不浅,不长不短,
她离开他,道:“我会考虑,像之前那样,维持合同而已。”她起身走出卧室,走向洗手间。
她反锁洗手间门,她脱了上衣,凑到镜子前,手指摩挲着他吸出来的吻痕,面不改色的她继而脱了裤子,开了莲蓬,让冷水淋遍全身。
后来,她就没见过安向城,时间久了她都觉得他是不是没出现过。
天气还是一样热,空调吹久了难受,她开了窗户,坐在窗子前的斗柜上抽烟,白色的烟圈飘到了窗外,对面的阳光再街道吵闹声中慢慢地移到了墙角,然后在不经意的时候躲了起来,天盖了一层黑下来,她才跳下斗柜,去冰箱拿了一听可乐,边喝着边走回房间,待她从房间出来后,已经换好了衣服,她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将包挂在身上后踏出门,外面的地面终于褪了点温度,她带上安全帽,骑上她的摩托车,迎着微微发热的风前进。
她没去酒吧,今天没有她的班,她也不想去那个地方,她去了趟麦当劳,后来就靠着摩托咬汉堡,喝可乐。吃完后,她朝着50米之外的那扇玻璃门走去,她走到玻璃门前,犹豫了一会儿才推开门。
影展展出的照片,对她而言熟悉又模糊,有些照片她都不记得是不是她拍的。喜欢摄影是因为裴肖,听她说他说过,他说女生拿起相机的时候很吸引人,她就加了摄影社,央求爸爸给她请老师,她将作品送到裴肖面前的时候,裴肖宠溺地笑了,摸了摸她的头说她很棒,她当时笑得很开心,那个时候觉得拥有了全世界吧。离开北京后,她没有碰过相机,也没有带走一张之前拍过的照,像忘了这件事,而现在,身处在自己的影展,那些好的不好的回忆都自己找到了她,拉扯她,她不得不去面对,以至于五味杂陈。她想点根烟,想想自己在室内,才作罢,继续往前走,走着走着,在最里头的一件作品前停了下来,那幅作品叫做:《童谣和我》,是她和安向城的喝着,她们很少一起拍照,这张照片可能是除了婚纱照之外的唯一一张的合照。照片上的安向城严肃地看向镜头,她笑得很甜,还比了一个剪刀手。如果她是一个旁人,看到这张生活合照,她可能会觉得照片上的两个人很幸福,特别是这张照片的名字,《童谣和我》像说了一个故事,一个胜过这场影展的的故事。
“没想到真的能遇到你。”
她回头,对上他的眼。
他笑着,温润如玉。
“谣谣,我很高兴,再遇到你。”他走到她面前。“虽然隔了两年。”
“你认错人了。”说完她要走。
他上前抱住她,说:“朋友说看到你的影展,我只是来碰运气,第一天来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个影展是安向城为你办的,但总觉得是个机会,于是我每天都来,终于盼到你了。我的谣谣,我想你了。”
“不好意思,你真的认错人了。”
“谣谣,你的脖颈这颗痣已经出卖了。”他笑着松开她。“我以前觉得拿着相机摄影的女生很吸引人,可是自从你开始拿起相机,我就觉得拿着相机摄影的你最吸引人。”
他的话和她的回忆撞到一起,她还是想逃。
“谢天谢地,你还能活生生地出现在我面前。还是这样的你,太好了。”他热泪盈眶,两年前,他找遍了北京,他知道是所有地方,都没有找到他,他的导师完成了北京的交流访问,他也一起回国继续完成学业,今年年初回国,他托了所有关系继续找她。
或许看到他眼里打转的热泪,她才没选择离开,说:“喝一杯吗?”重逢的场面,她不习惯,该说什么话语,她不知道,大概也吞回去许多话,才邀他喝酒,这样比较直接。
他点头,对自己的失态有些不好意思,笑了笑:“太好了,童谣。”
好吗?
童谣带着他去了那家环岛路上的烧烤摊,她喜欢吹海风,听海浪的声音。
童谣替他满上酒,然后举着自己的酒杯碰了下放烧烤的盘子,说:“干一杯。”
他知道她爱喝酒,也知道她涉猎许多美食,但她不抽烟,他在她面前,不过看到童谣难受却还装作自然的样子,从那以后,他就戒了烟,而刚刚,在上菜前,她在烧烤摊前和老板抽了一根,所以,他疑惑地看着童谣。
童谣见他动作迟缓,喝了那杯啤酒,自嘲道:“觉得我变了是不是?和你记忆里不一样了?我就说你认错人了。”
他也喝了酒,说:“我不觉得,你还是那个傻丫头。”
还是温暖的微笑。
总是这样,他习惯了给她宽容,给她疼爱。
她拿起肉串往嘴里送,说:“不习惯这样的我没关系,省的弄得自己失望。”
“今天已经是我这两年最开心的一天了。”他看着桌面上的烧烤。“让我来看看我们的小谣谣又推荐什么好吃的给我了。”
大学时候,她吃到好吃的,或是哪里开了新店了,她就拉着他去。
“这里烟大,可能不适合你们这些海龟精英。”她说。
老板又送了烧烤上来,童谣笑着和老板说笑:“哥,今天的菜干净吗?我这可是从美国回来的朋友,别吃坏了他肚子。”
老板拍了拍胸脯说:“我你还信不过吗?”
“看老板的诚意了,你想我带海龟朋友来,提高了你这摊子的档次啊。”童谣倒一杯酒递给老板。“够意思就喝。”
“我喝你一口酒,还不得还你一瓶酒?”
童谣站起身,提着一瓶酒说:“老规矩,吹瓶。”
“我这还做着生意呢,下次吧。”
童谣二话不说,举酒就喝。
老板见状就拦她:“行行,一打酒,免费送。”
“够义气啊,哥。”
“得了,我去了,你们好好吃。”
“谢谢哥。”童谣笑着和老板招手。
裴肖忽然拿起酒杯站起身,对着童谣:“童谣。”
“嗯?”她回身看他。
“就当第一天,7月25日,是我认识童谣的第一天。”
她愣住了,只看到他手里的啤酒杯灯光照地耀眼。
他笑了笑,喝下手里的酒,说:“很高兴认识你,我叫做裴肖。”
好久,她没有感觉心里发出的暖意了。
她是被感染了吗?随着他的笑容扬起了自己的笑,有点不习惯,有点僵硬,还是回应他:“我叫童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