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7、A.坚持不喝。 ...

  •   算了!管他什么主办人不主办人,士可杀不可辱,妳不喝就是不喝!这家伙总不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一言不合开枪杀人吧?怎么说都是商人,又不是通缉犯。

      然而妳没有想到的是,那男子的确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杀人,但他却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强、抢、民、女。

      当高瘦男子脸色一沉,妳就已经有了被辗出去的心理準备。但当几名壮汉冲过来把妳架出去,一路塞进某辆见都没见过的车子里时,妳终于还是傻眼了。

      等等等等等等等!这是公然绑架啊!强抢民女啊!这些宾客都不知道该阻止一下的吗?会出事啊!真的会出事的!

      妳拚了命地挣扎,然而战五渣的命运就是人家根本不把妳当回事。妳的手脚都被捆得结结实实,嘴里还被塞了条薰过香的手帕。虽然比抹布好上一点,但那味道却刺鼻得让妳头昏。

      妳用尽了各种方法求救,最终还是绝望地见到那一脸毒虫样的高瘦男子进了车子。

      「本来想温柔点的,妳这又是何必呢?」男子脸上挂着渗人的笑容,手中银白的匕首在路灯照进车内的微弱光芒下闪着光。

      有话好好说別动刀动枪的快把那凶器放下啊啊啊!妳瞪大了眼,蠕动着朝后头退去。想要朝对方大喊,却只能发出呜呜呜的声音。

      「一点也不乖,所以我才讨厌活着的女人嘛!」男子撇了撇嘴,苍白而枯瘦的手高高举起了匕首。

      妳试图闪躲,冰冷的车门却昭示著妳无路可退。绝望的眼中,最终映出的是银白刀刃刺进胸口,喷溅而出的满目鲜血。

      【END】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7章 A.坚持不喝。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