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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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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醒了,长夜却没有因此而结束,所以故事还需要一个尾声。
西方人的厨房自然不会缺餐刀,我装作缺乏解剖学知识的样子,将他们胡乱插进被我用酒瓶砸晕的罗杰的身体,所以有几把刀牢牢卡在骨头缝里,或是刀尖直接断在体内。我并不直接刺要害而选择费力的让他流血致死,这个做法会给人这是仇杀的错误引导,同时也隐藏了我身为医生的优秀解剖学知识。
对不起了,罗杰,最终我还是选择逃避现实。
我把那本缺页的日记上用血糊住的两页纸撕下来,现在缺失的页数变成二十六页了。燃着的纸片飘落在地上,引燃了淋了一地的汽油——那种东西车库里有的是。门窗都开着,纵火需要良好的通风,这样等消防队赶到时,什么证据都也烧成灰烬了。“欲念之火焚尽一切罪恶”原来是这个意思,不是什么颓废诗,而是真相的写照;纸上的黑色人形也不是我痛苦时的剪影,那是被火烧之后肌肉严重失水而蜷曲的焦尸。
警察的思考方向错了,并不是出于什么“对年轻男性医生的憎恨”,我锁定目标的理由也许他们永远也猜不到,他们太聪明了。其实动机很简单,我只是一直相信,如果那场新年酒会上其他人都死掉的话,劳拉就会和我跳舞了,在堆满同学和校友们的尸体的大厅里,两个人的派对。
罗杰你错了,我的劳拉是真实存在的啊!
唯一可能知道这个动机的人是那天在酒会上到处拍照的家伙,托他的福,我靠着从他那里带走的照片对照校友录找到了包括罗杰在内的12个当天参加酒会的同学的地址。不过他已经不可能出庭指证我了,他早在在我在果绿色便签上写上数字1的时候,就在他的公寓里被烧成一块碳了。
离开火光冲天的别墅前,我小心地清理了一切我曾在这里出现过的证据,指纹、脚印、鞋子带进来的泥土,还有我喝过的红酒杯以及那支我没抽的烟。我留下的线索只会把警察引上歧路:憎恨医生、没有解剖学知识并且有强烈纵火倾向和丰富的纵火常识。
当然,我并没有忘记那个棒球,不过已经没有必要拿回来了,警察不会想到它与这个案子会有什么关系的,更何况那种毛绒绒的东西上本来就很难留下指纹。
坐在开往伦敦机场的计程车上,我望着阴沉沉的夜空,似乎没有一点要下雨的意思。今晚警署和消防队要有的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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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响了。
有人接了起来,电话那头传来让他头痛的声音:“您好,请问是鲍勃医生么?”
“是,我是鲍勃,有事么?”
“我是XX保险集团的推销员,我们最近推出了新的福利,为了您的家庭成员和晚年生活着想,我觉得您可以考虑一下……”我没有说下去,因为对方已粗暴地挂了电话。
放下电话的那一刻,邪恶的微笑在我的唇角扬起,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我自然不可能真的想向我的校友鲍勃推销保险业务,我的目的只是想确定校友录上的电话和地址是准确的。我把地址抄在果绿色的便签纸上,右下角的空白处用红色水笔写下大大的数字14。没错,果绿色便签上的数字,原本我以为是日期的数字,事实上那是序号。
我在日记本被撕掉部分的后两页上用铅笔画下罗杰的尸体,在旁边写下我杀人的动机和经过。别以为我杀死自己的故友会很好受,事实上我已泪流满面。“我的痛苦是无法去哭诉”,我每次都会这么写。
我不断用刀片划伤我自己,用我的血把写满我罪行和悔恨的纸页小心地糊起来,就像玄幻小说中的封印,将我的这段记忆封印在这本日记里,这样明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我就会忘掉这一切可怕的经历,回归到我被健忘症困扰的日常生活中去,尽管这个封印不久以后又会再一次被我打开。我不知道这本日记用完后我该怎么办,不过在那之前,我会不断重复寻找劳拉的轮回。
还有一个问题也许我需要解释一下了,为什么个没有任何注明的地址会使我如此坚定地联想到劳拉?问题的关键在于我用的那种果绿色的便签纸。记得我说过,最早塑造劳拉这个幻影的时候,我用粉红色的广告颜料在床单上画了一个人形。
正常人当然不可能把粉红色和果绿色搞错,然而我,我是红绿色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