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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II.-6 ...

  •   差五分钟到六点的时候,廷嘉醒了过来,静静地看着黯淡的天花板。
      一般来说在周末他会允许自己睡久一点,单纯地享受什么都不用想的美妙感觉。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在努力地扮演一个普通公民,强迫自己融入那些虚假的历史之中,这对他来说不算是难事,除了真实的记忆偶尔携带着某张脸和某个声音一闪而过,让他在搅拌肉酱意粉时不自觉地出神之外,一切都好。他安全地躲在保罗•查普曼这个空壳里,一个退休的银行职员,有医疗津贴和社保号码。多年前不幸丧妻,目前带着年轻的儿子住在不错的街区里,最大的兴趣是种花和阅读。
      这次又是哪本矫情的书告诉我,当回忆在某个普通的早晨缠上脖子的时候,你已经足够老,应该回到你所属的地方去。绿眼睛的男人坐起来,盯着透出灰蒙蒙晨光的窗帘。他看见12岁的自己跑过寄宿学校积雪的庭院,钟声鸣响,从阴沉的塔楼顶层荡漾开去,敲醒泛蓝的清晨。亚麻色头发的男孩在游廊上站住,抬头去看钟楼,一群林鸦恰好飞过被建筑物剪成狭窄方块的天空。
      他那时候那么弱小又无助,唯一的愿望是圣诞节快快来到,因为爸爸会开着车来接他,拍拍他的脸颊,说,告诉我,年轻人,这个学年过得开心吗?给圣诞老人的信寄出了吗?你想要什么?
      我不想读全年制寄宿学校。绿眼睛的男孩无数次地想这么说,却总是怯于开口。爸爸叫他“年轻人”。他已经12岁,没有说这句话的权利,他应该很勇敢,他应该能独自生活,他应该能学好讨厌的法语,应该这样,应该那样。
      后来没有人来接他回家了。那个圣诞节雪下得确实太大了,路况也不好,否则他的父母就能到达学校,抱起他们的小儿子,问他,亲爱的,这个学年开心吗,给圣诞老人的信寄出没有呢,你想要什么。
      他是从12岁那年开始惧怕圣诞节的,毫无理由地,恐惧得不能自已。
      像是某种补偿一样,不久之后他认识了托马斯,他喜欢他,因为托马斯允许廷嘉叫他“汤姆”,也愿意在天冷的时候和他分享床铺。有时候西莱斯特一家会邀请他一起过圣诞节,廷嘉总有那么一点点地愧疚和惶惑,尤其是参加弥撒的时候,管风琴的声音像红热的炭块一样灼痛他,既然他已经不相信诗歌里的那个上帝,那他为什么要站在这里,为什么跟着唱颂歌,为什么要微笑,为什么要假装和别人一样。
      他记得自己第一次杀人。在哈瓦那南区的某家破烂小旅店里,他几近不眠不休地守了三天,盯着街对面乌烟瘴气的酒馆。目标出现的时候他仅仅是机械地瞄准,扣下扳机,就像做常规练习那样不带感情。
      一枪毙命,血和脑浆溅了很远。一个女人在尖叫——
      够了,停下来。他命令自己,轻轻揉着太阳穴。够了,不要再想了。
      亚麻色头发的男人走进淋浴间,旋开花洒,在冰冷的水流下站了很久。当回忆在某个普通的早晨扼住咽喉,你就应该回去,回到你所属的地方去。他已经漂流了这么久,也许已经赚得了休息的权利。十年,他守着托马斯•西莱斯特留在世界上的最后一点痕迹十年,你可以说路易•西莱斯特继承了母亲的相貌,但眉目间的神色分明还是他的托马斯。
      但你总有一天要离开他,或是去世,或是自行失踪。廷嘉关掉了花洒,扯过毛巾擦干头发。他看着镜子,那个娃娃脸的少年早就无迹可寻。“绿眼睛的廷嘉。”当他第一次告诉托马斯这个名字时,对方笑着评论道,半真半假地给他冠上了一个国王式的绰号(*01)。“那么,为什么要叫廷嘉?”托马斯问,支着下巴,等他回答。
      “就像秘密代号。”他说,指尖轻轻点着图书馆长桌的白蜡木表面,“以后每个人都会这么叫我,但只有你们,你和罗莱,会知道它代表什么。”
      他死了,我们老了。绿眼睛的男人冷冷地告诉自己,俯下身,往脸上泼了一掬水。

      7点过3分,那个年轻人睡眼惺忪地走进厨房,还穿着皱巴巴的旧T恤。而他正好翻完当天的晨报。
      “你总是能起这么早。”路易懒洋洋地说,给自己倒了杯咖啡,趴在桌子对面,把报纸拉到自己面前。
      “老年人和你们可不一样,”亚麻色头发的男人说,晃了晃食指,“我们要思考的事情比你多。”
      金发青年把这当成了笑话,从喉咙里哼出一声短促的笑,把注意力转移到咖啡里。廷嘉站起来,穿过客厅,拿过充当手杖的长柄伞。
      “你要出去?”
      “散散步,预防老人痴呆。”
      他关上门,向慢跑中的退休蝶泳教练打了个招呼。街区很安静,伞尖叩击水泥路面的声音于是变得分外清晰,他需要走得很远,好避开太太们好奇的目光。早班巴士喘着气从他身边跑过,一只德国黑背吠叫起来,把牵着项圈的铁链绷成一条危险的直线。他挺直背脊,把重量分给长柄伞,以便掩盖多年前那颗打碎左腿膝盖骨的子弹所留下的痕迹。
      社区服务中心附近的电话亭里没有人,他走进去,提起话筒,按下一串号码。
      我要回去了。他想,闭起眼睛,听着单调的拨号音。

      * * *
      罗莱是在打好领带之后才意识到自己不需要上班的。
      银灰眼睛的特工在半身镜前发了一会呆,自嘲地冷笑出声,扯掉领带,把自己丢到沙发上。他租下的住处与其说是公寓,不如说是面积稍大的学生宿舍,540平方英尺(*02)的面积里只安排了些基本的家具,冷清得像医院的病房。但他不介意,反正他每隔两三个月就会搬一次家,需要的是效率,不是温馨。这应该算职业病,他只有在不停的迁移中才能得到某种畸变的安全感。
      昨晚喝剩的酒还放在小圆桌上,压着一本平装书,卡尔维诺的选集,他常常会在半梦半醒的时候拿起来翻一翻,任由那个狡黠的意大利作家牵着他的思绪走。或许有那么一天,他会搬到加利福尼亚某个阳光充沛的小镇隐居,天天躺在摇椅里,抱着平装书打盹。罗莱很少去想象“不是特工的自己”,毕竟他从6岁开始参加一个庞大的捉迷藏游戏,这个游戏和现实没有差别,必须认真地玩,否则就会死去,而且无人为你流泪。
      时针滑过9点,他的公寓突然变得无比陌生,他从未在这个时段坐在自家的沙发上无所事事过。时间表作废,笔记本电脑不再发出新邮件提示音,或许喝酒会让这一天过得容易些,他渐渐开始理解那些酗酒者,理解他们为何把大量的酒精倒入生活表层的巨大裂口,以期止痛。
      手指刚刚触到玻璃高脚杯的时候,铃声突兀地响了起来。
      罗莱瞪着在电脑桌上震动不停的手机,慢慢地从沙发上站起来。那部闪烁着的小机器耐心地响着,摇撼这间狭窄公寓里的空气。他在这里没有朋友,至少没有会用这种方式联络他的朋友,而且他并不认为弗朗西斯•狄克逊会心血来潮打电话向他嘘寒问暖。
      他拿起手机,按下了接听键。
      “杜凡。”他习惯性地报出姓氏,等待着对方的回答。下一秒他屏住了呼吸,用力地抓紧桌子边缘。
      漫长的沉默,他最终呼出一口气,探身把转椅拉到身边,坐下,“是的,先生,我还在听。”他轻声回应,表情渐渐松弛下来,甚至浮起微笑,“……能有再次合作的机会,我很高兴,先生。”银灰眼睛的特工随手拿起一支圆珠笔,夹在指间,熟练地把它旋转成一团蓝色的影子。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0章 II.-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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