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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第五十四章 啊,通话… ...

  •   圆圆的一面镜子。

      镜子里圆圆的一张脸庞。

      脸庞上圆圆的两颗眼睛。

      眼睛里圆圆的一个人儿。

      常安的手捧着镜子,有点不稳。他在抖,他的心也在抖着。他在想,少爷的脸,现在看起来小小的,就在手心中央,他十指一收,脸蛋就落在他的手中,任他揉捏了。这时,他再想想,就不得不从少爷的脸,想到一整个的少爷,同样是小小的,身体,他掌心一合,少爷就不能从他的指缝间溜出去了。他得让自己的手劲缓上一些,十指交错,扣成平滑的兜网,抵上少爷的背。两个拇指交叉,轻轻贴合他的胸膛,两边虎口处留出空位,搁着他的两道臂膀。还剩下少爷的双腿,从小鱼际下面露了出来。常安有点烦恼,怎么样才能托住少爷的腿呢?对了,他可以叫少爷团起来,抱膝而坐,两手交叠,下巴搁在小臂上。这样更好,只要常安收拢,他的手既是天,也是地。他要将他放在最贴近心脏的衣兜里,锁在钥匙开关的夹万里,养在水草飘摇的鱼缸里,泡在高身白瓷马克杯里。他既希望他无所不在,又希望他只存在于一处,就独独存在于他的希望里。

      然而,现实就是塞满落空的幻想。常安的手指用了点力,碰到了镜子边缘,生硬的边框让他明白,此刻他与少爷相隔很远,远到他又开始觉得渺茫了。白昼里,他们在纷乱中碰面匆匆;等到凌晨,他们又不知彼此身处何处。常安和宫羽徵为躲避浮土妖兽,混在残存的仙盟部队里。他们得了一顶帐篷,两颗丹药,药丸味道腥苦,常安闻了闻,皱脸吐舌,连忙把药放回原位。这颗补充灵力的玩意,怕不是得拿腹泻作为代价。随后帐篷忽然掀开,刘志强来了,见他们没吃丹药,便讨了过去给他的两个弟弟。此役仙盟折损甚大,侥幸的,也是掏光了灵力才存活下来。他们还在血樵平原上,历经几夜通宵,撤退至边缘,方敢安营扎寨,稍事休息。然而不安盘旋在所有帐篷的头顶。许多修士摊在帐篷里,服了丹药,忍受着嘴里的苦味,静静等待灵力恢复。他们甚至不敢全员一起打坐,生怕过大的灵气流动会招惹别的凶兽。他们已经不堪一击了。

      刘志强离开了,宫羽徵收起本就不多的客套,自顾坐在一个角落抱琴发呆。也许他在思考着什么。

      而常安对着镜子,也一同沉默。帐篷分外安静。

      他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话头。明明他有好多话想对少爷说,好多问题想和少爷讨论,讲他一路过来遇见的物事,仙人的丹,凡人的药,你的苦命,我的险道。他看到了有死的凡人在孜孜求生,也看到了神通的仙人摸爬滚打。他炼了一些丹,造了一些器具,曾经为此沾沾自喜,随后又心有戚戚,自觉惭愧。但这些话,他一时挑不出哪句当头,哪句殿后。他的舌头一搅,味蕾上的行文章法就随唾沫烂到胃里去了。但他也明白,这些话,其实不必急着倾诉。现在他就是什么话都不说,光是对着镜子出神,也是满足的。

      常安用包袱支起镜子,自个儿趴着,两手撑脸,傻傻地笑着。

      常守烽给他看的不明不白,不舒不服,疑惑地叫他:“常安?”

      “诶。”常安笑嘻嘻地应道。

      “你平安无事吧?”

      “平安。”

      “哦……”常守烽顿了顿,说,“这就好,浮土妖兽十分危险,我很担心你和宫羽徵师兄的安危。”

      “没事。”

      “对了,这个镜子……是法器?”

      “嗯!”

      “宫师兄的?”

      “不是。”常安得意地说,“是我做的!”

      常守烽吃惊:“你做的!?”

      “对啊!”

      “可是,百炼他……呃……有人对我说过,法器很难做的。”

      “一点都不难。”常安扬起鼻尖,“因为我是天才啊!”

      “……得瑟。”

      “其实不止我一个人的功劳啦。”

      “我就说。”

      “这个镜子,有少爷一半的功劳。”

      “我?”常守烽指着自己,不解。

      常安嘿嘿地笑,不说原因。

      这个镜子,是万象千古百世十方一息镜的精神续作,真正能够代表常安法器炼制水平的作品。制作它的时候,常安心里其实是有两个人的。一个是少爷。他炼制这个法器的唯一目的,就是当少爷不在他身边的时候,他也可以见到少爷的样子,听到他的声音。

      而另一个,则是这个法器的灵感来源——伟大的乔布斯。

      常安说:“少爷,你给这个镜子起个名字吧。”

      常守烽想了想,说:“它能使人相隔千里如同相见,不如就叫千里镜?”

      “千里镜,好名字啊,不愧是少爷。”

      其实常安本来想叫它“脸时间”的。它就只有这个功能。

      两人就千里镜的功能进行了一番交流。少许沉默之后,常守烽说:“常安,你现在打算回罱皑宗吗?”

      “我不知道。”常安的眼中流露出迟疑的神色。他反问道:“少爷你呢?你会回来吗?”

      “我回去又能怎样?”常守烽苦笑,“我修炼了髑髅宗的心法,现在已经第三重了。”

      “髑髅宗是少爷的福地啊。”常安感慨道,“再过不久,少爷也要结丹了吧……”

      “但你已经结丹了,你比我快。”常守烽说,“我记得罱皑宗有条规矩,结了丹的修士就可以出师。”

      “没错。”

      “你想过出师吗?”常守烽认真地问他。

      常安放下手,把额头枕在手臂上,留一个发旋对着镜子。

      他的确想过出师。但现在又不同那时了。

      “虽然……虽然你修的是罱皑心法,除了罱皑宗的前辈,别人无法指点。”常守烽边想边说,“可是,除了心法,还有很多别的东西对你的修炼有所帮助。髑髅宗和罱皑宗很不一样,这里的人诚心求道,热衷修炼,知行并至,师长尽责授业,弟子勤勉好学,比起罱皑宗的虚玄飘渺,这里反而更为踏实,更能磨练人的心性毅力。其实我知道,你在罱皑宗的修炼进展极快,我不应该在这个时候横插一脚,阻碍你的仙途。可是……我始终不觉得修仙是个无关人世的玩意。一个仙人,关在房里日日修炼,忽然一天不见人了,这样修仙,又修到了什么呢?在罱皑宗里,一个人飞仙和一百个人飞仙,又有什么不同?反正出了宗门,这片长泽大陆,既没有因他们的飞仙而得到一丝福泽,而世上的灾祸,也没有因他们的伟能而减少一分。”

      常安的发旋点了点。他觉得少爷说的没错。

      “而且……”常守烽犹豫半晌,说不出什么大道理了,才小声说道,“好啦,是我不想你呆在罱皑宗,想要你过来跟我一起修炼……你可是仆人啊……从小到大,你就没试过离我那么远,还那么久的见不着一次……”

      听到少爷放软了语气,还有点委屈,常安扬起了脸看他,心里既有偷偷的高兴,又有吹不散的优柔。

      他当然想飞奔到少爷的身边,什么都不用想,就在离他最近的地方睡着。睡醒了,第一眼就能看到他。他的心魔也是这样认为的。当然心魔想要的也许更多一些,但常安到底是个容易满足的人。

      可也恰恰是这份满足,让他在少爷和宗门之间犹豫不决。无需赘言,少爷在他心里占了一大块地方。然而,罱皑宗之于他,又是另一种意义了。他活了两辈子,经历过一次有意识的死亡,无论如何,对自己都比较看的明白了,因为上一辈子是怎么死的,决定了他下一辈子是怎么活的。在那个时常忆起的可爱的蓝色星球里,他和绝大多数人一样,都是庞大鱼群里的一丁,顺着捉摸不清的洋流茫然张嘴,吞下迎面而来的微生物。有时天色变暗,他也害怕,因为鱼儿不识日月,却会担忧四周一黑,自己会不会就这样进了大鱼的嘴里。他游的不算勤快,想的也不是很多,盼望的都不是什么特别为难神仙的事情。他每天上班,在地铁上花一个小时,下班了,拥堵,要花一个半小时;所以他希望有一间屋子,离公司近一点,这样他就可以空出一点时间吃早餐了。他熬过很多的夜,身体总有这样那样的小毛病,每月都要划出一部分薪水到医院开药;然而他也希望自己的寿命能长一点,多领几年退休金,死的时候能买得起一块墓地,将自己的骨灰盅安安稳稳地嵌入土里。他收藏了很多蓝光电影,想着周末的时候看,可是不知怎的,光盘越叠越高,周末越缩越短,终于他走了,而电影只看了几部,其余的连塑料膜都没拆。于是他希望有一段实实在在的假期,不用加班,微信里也没有上司的监工与客户变卦的要求,他可以抱着一堆薯片仙贝鱿鱼丝,窝在房间看十几个小时的电影。当然这些现实的、渴望的生活,都随他一头扎在键盘上抽搐,什么都抽散了。他的灵魂带着一地鸡毛,缓缓升天;他的遗憾分件打包,一并投递。他意料之外而又情理之中地穿越,堕入了一个意想不到但又情有独钟的天堂。在这里,他的一切遗愿得到满足,一切不忿得到抚平,一切滑稽都有更滑稽的人事衬托,一切欲求都有无尽的泥料填埋。他曰,罱皑宗,天堂啊,这个世界,疯狂啊,百千十万个修士都汲汲于天道,一副烦厌之极想要尽快和这个世界撇清关系的清高眉目。他们有谁想过,在一个异客的眼里,天道就在地上,得道就是安然躺下,和大地组合成默契的平行线。假如想要点更高深的,那就打几个玄妙奇诡的呼噜,翻一个冥冥中自有深意的身,咂两下理穷碧落意尽黄泉的嘴吧。这个世界的天道究竟是个什么玩意,他不清楚,可他知道,有时候他睡觉会做梦,梦见他手中的外卖少了份例汤,那个下午他就丧得想把键盘上的键帽都抠下来。然后他梦醒,摇摇头,去知味堂拍拍百珍柜,吃个四菜一汤大米满上,打着饱嗝出门欣赏下午三四点的阳光美景。在这个世界,他还能有什么追求呢?对一个平凡得不能再普通的上班族,穿越到这里,不就是飞仙了吗?他的道,他的圆满,不过山顶茅屋一间,三餐小炒数样,腹内金丹一颗,长命百岁胃口好,能跑能跳睡得香。至于那些土生土长的仙人所追求的大道,他根本不觉得有什么好康的,而且对此甚至还有些疑问。这个世界历来只记载了飞仙的事迹,至于飞仙之后是圆是扁,从来没有飞成功的大仙再回到长泽现身说法,讲讲技巧心得,传授点过关经验。所有关于飞仙之后如何如何的事情,都是伏地嗷嗷的在世仙人臆想出来的。他们说,飞仙之后,与大道合二为一,自身便能体味到至高的快乐。可他想,至高的快乐,不就是睡觉睡到自然醒的时候,所感到的那一阵困倦与不安分的精力之间的缠斗么?他每打一个呵欠,就感到自己张大嘴时,与大道合体了,要不然为何他呼气时,身体又会止不住地冒鸡皮疙瘩呢?他甚至想过,假如上辈子的死亡将他复活到了天堂,那么这辈子里他所追求的终极,会不会,反而是一场真正的死亡?当然,他也没有多想。无论他是鱼群里的一根鱼苗,还是山上的一位仙人,他总是想的不多。

      “少爷……”常安试着开口,然而,宫羽徵却说话了。

      “常安,是时候服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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