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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二十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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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不是个好天气,春天的雨水本来就多。李维夕的心情湿漉漉的,站在年代久远的大立柜前,衣柜上的穿衣镜从内层晕出无法擦拭干净的斑斑霉点。难得的脱掉了那一年四季的墨绿色,深蓝的西装映衬着他微微发白的脸。他有点跑神地不断梳着头发,梳子从柔软的发丝间穿过。
沈霄默默地坐在他身后的床边,注视着失魂落魄的小邮差。这孩子看起来不对劲,他今天不会想闹出点什么吧?我还是看着他点比较好……免得笨蛋又要吃亏。
“喂”沈霄小声说。
李维夕继续对着镜子梳……
“笨蛋,已经起静电啦,头发全飞起来了!”
“啊!”笨蛋回神,立刻去压。越是用手捋,头发越是“飞”的厉害,还发出“沙沙”的静电声。
沈霄无奈地拿起一条毛巾蘸上水,把小邮差拽到身边,帮着他擦:“今天怎么穿成这个样子?”
“嗯~我有重要的事,你上班去吧,不要管……”李维夕挺不情愿地从沈霄手中接过毛巾,用手推男人。
“其实我今天倒是没什么事,不如……”
“沈霄,别老缠着我!”笨蛋的心情明显糟透了,而且看起来很紧张。
“OK!”沈霄举起两只手:“别生气,我去公司上班,不干涉你。”
说是这样说,可权衡再三,沈霄还是放弃了去参加婚礼的想法,让老郭把车一直尾随着李维夕登上的那辆拥挤的43路公交车。毕竟,张思雨的长相和笨蛋的安全比起来,他还是比较看重后者。
要说这城里,有钱人不少,但穷人还是居多,交通状况也真是烂到可以。因为走的是比较繁华的主干道,再加上赶上修地铁二号线,一路上的车队挪挪停停,跟蚯蚓在泥里拱差不多。
许多司机都急着脱身,于是见缝插针,把车在队伍中左右突进。老郭怕跟丢了人,完不成任务,于是紧贴着43路公交,结果一个不小心,把车和那辆大巴竟然挤在了一条水平线上。前面的交警一伸手,这俩车一块踩刹车。
沈霄看见李维夕的身子被夹在一位丰乳肥臀的大婶和一个皮肤黝黑、戴着黄色安全帽的民工之间。完全不用扶也肯定摔不倒。随着突然的刹车,之前的摇晃变成了猛烈地碰撞,小邮差的脸像艺术画一样紧紧贴在了肮脏的公交大巴的车窗玻璃上。伴着“吱吱”的声音,三维的脸蛋一瞬间变成了二维的,五官几乎皱在了一起,鼻孔张得那么大,脸上的做出的高难度表情真是令人叹为观止!估计这一刻,那位大婶的屁股正坐在笨蛋的腰上,而另一位民工同志那张有力的又大又黑的手掌正撑在他的脑袋上。
沈霄有点生气,他现在理所当然的认为小邮差这只流浪犬是属于自己的了。既然小狗有了主人,就由不得它在外面被其他人糟踏。当然,留着自己欺负那另当别论。
男人才不管什么交通规则,打开车门下去,对着正跟李维夕做着亲密接触的那块厚厚的玻璃一阵狂拍:“下来!笨蛋你给我下车!”
李维夕那张保持着高难度表情的脸又挤出了一个看起来好像是“吃惊”的神态,待到勉强撑起身子,平常耷拉着的眉毛也竖起来了,嘴里乌里乌拉不知道说着什么,反正隔着玻璃,他们两个谁也听不清对方再说啥,但是可以看得出,火气都不小。
公交车里乱哄哄的,所有人都趁着混乱开始发泄自己的不满,埋怨的,感叹的,骂人的……司机终于受不了了,按下液压门的开关,用一口纯正的陕西话骂骂咧咧地喊:“有钱去坐私家车气,不想走咧就给额滚!”
有人下了车,李维夕也在其中,他从众多的躯体与四肢的缝隙中钻出来,站在车下大口喘着气。
“你要去哪儿?我叫老郭送你去!”沈霄恨不得把人直接抱起来扔进自己的车里。
“真难闻,车里有人放屁”李维夕却说。
“那就坐我的车。”
李维夕点头,沈霄转身去开门,没料到小邮差趁着机会撒丫子就跑,一溜烟消失在人行道上。
沈霄傻了,自己让笨蛋给耍了!
其实车开开停停快半个小时,也就走了三站左右。李维夕脑子不好使,胳膊腿还算灵活。在沈霄的追赶下,也称得上是超正常发挥,硬是跑回了小区,一边拉着风箱似的喘气,一边抓着自行车钥匙开锁。眼瞅着沈霄也连滚带爬的追进了路口,他一踩车蹬、倒是如鱼得水,拐进一个小巷,留下男人在身后狂怒的吼声……
沈霄发狂了,怎么看李维夕今天的表现也不能说是正常。好!我现在抓住不住你,你小样不就是想去人家的婚礼上闹嘛,我去那儿等着你!
沈霄折腾了一早上,终于还是坐到了钟楼大酒店的大厅里。有人过来打招呼他也顾不上,一杯接着一杯的喝着矿泉水,像一只暴龙一样,眼睛死死盯着酒店的大门,害得服务生都不敢靠近他,干燥的空气里仿佛有他发出的噼噼啪啪的电火花。只要一点小小的摩擦,准爆炸!
门口站着那对新人,他们向每一位进来的宾客客气的行礼、寒暄。沈霄对其他的一切完全没有兴趣,只是等着笨蛋进来后,就立马把人扛走。
挺着啤酒肚的贾老板被漂亮秘书搀着进来了,他是贩冬虫夏草的四川人,一批货就几千万,身价绝对上亿。
秃着顶的刘院长带着糟糠之妻进来了,他是陕北开矿的,发了家后瞅准商机,投身于教育事业产业化的大流,摇身一变成了兴办学院的文化人。
披着大波浪的李夫人进来了,商界的交际花、政界的女强人,谁不知道他的名字?本来家底并不大,老公一死她到倒红火起来,游走于社会各界,风光无限。
…………
直到沈天也进来了,冲破层层美女们的围堵,站在狂躁不安的他的面前,沈霄还是没有看见李维夕的影子。
“老弟,再怎么说这也是人家的婚礼,你作为客人,脸上写着‘我是恶犬、生人勿近’,这样不太好吧?”
沈霄喝完手中的不知道是第几杯的水,叹了口气,表示自己的无奈。
也许那家伙根本没打算来,沈霄安慰自己,他不会笨到自取其辱的。
宴会已经开始,礼炮轰鸣,掌声雷动。新郎新娘按照传统挨着桌子向每一位客人敬酒,沈霄仔细观察眼前的女人,虽然看起来挺成熟,但是年龄明显还是比新郎程华路小很多。她的黑发顺直细密,传统却又不失高雅的盘在头上。唇上的唇彩不重,朱唇开启的时候,洁白的牙齿恰到好处的若隐若现。喝酒的样子大方又有气势,但是又明显带着点女人的矜持。
喜宴从中午一直延续到华灯初上,宾客们依旧在豪饮。沈霄则一遍遍拨着李维夕的手机,偏偏许久都是忙音。他借口酒喝多了离开喧嚣的大厅,心急如焚地搭车回到李维夕所居住的小区,可偏偏看到——屋里的灯竟然还是黑的。
笨蛋!你到底跑到哪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