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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不可说 ...

  •   下课,我收拾起书本,跟几个来自世界各地的同学打声招呼,抱着书走出教室。
      中午的阳光明亮,走廊洁净的玻璃窗,一时晃花了我的眼。那个墨发微鬈,高鼻梁,单眼皮的男人,明明是一张文雅的脸,偏要在女朋友面前耍酷,笑出一点好看的痞气。
      我呆呆地站住,好像是做梦一样地看着眼前这个人,忘了呼吸。阳光在他毛绒绒的浅咖色毛衣高领上跳跃,外套的质感是温暖而踏实。
      “傻笑什么,傻丫头。”他凹了几秒造型,终于绷不住笑起来,上前狠狠地把我抱进怀里。我使劲搂着他,深深地吸一口他的味道,鼻子酸酸的,咧了咧嘴,想笑,又想哭,最终还是忍不住流了他一肩膀的泪。
      不知道拥抱了多久,不知道天上的云飘过几朵,窗外的枝桠摇曳几回,走廊里的人来来去去,我在他的怀抱里,我的,程家阳。
      他松开我,没打趣我满脸的泪,轻轻帮我擦。我握住他的手,抬头看他嘴角眼角化不开的笑,他眼睛里带一点湿润的柔光。
      这样看着他,我眼泪怎么也止不住,他越擦越多,最后没办法,他低头吻了我。

      他带我去他常吃的那家馆子吃了中饭——其实我也常在那待着。
      他细细地问了我这几天、这几月过得怎么样。
      我借着低头拆蜗牛,避重就轻地答了几句,因为蜗牛难弄,我弄了一手绿油油的酱汁,他在旁看着笑得不行,也幸亏如此,我才勉强藏得住心事重重。
      他笑我手笨,接过去,修长的手指灵活,那特制的圆剪子就像长在他手上一样,三下五除二就剥好了一盘,香喷喷的蜗牛肉堆在我面前盘子里,摞成翠绿的一座小山。
      我把盘子往他面前送:你怎么不吃?
      “吃东西妨碍我看你。”他说。

      看得出他见了我很高兴。
      从教学楼里出来时,他步履轻快,挽着我在他当年求学的这栋美丽的大学里穿来穿去。
      纵然想过一百遍该怎样面对他、如何告诉他,可当他从天而降般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我看着他的笑,知道我做不到。我一分力气也使不出来了。
      干脆,就把那一切掩埋了吧。谁都不会知道。
      可是中国人遍布全世界,这里中国人虽然不算多,但也不少。谁瞒得住谁?
      等他从别人嘴里知道,岂不是更糟?
      再等等吧,再等等。我对自己说。

      树木已经脱尽了叶子,青色的房顶,微黄的石头,空气里湿冷的气息,弥漫的下雪氛围。
      明明我已经在这呆了三四个月,他还当我是新生,像导游一样带我逛遍了校园,哪哪儿适合看书,哪哪儿适合背单词,那个教授的课很虐的,选课之前三思而后行——我说你不早说我都已经在准备他的考试了……
      “我就猜你会选。”他笑着说:“走吧,我带你去见他。”
      “他刚刚下课好像是去吃饭了……”我有点慌,怕教授现在就跟他说起我的事。
      “是,但是由于小哥哥我昨天已经跟他约好了,所以这个点他应该在办公室等咱们呢。”他把我从长凳上拉起来,笑着加了一句:“快走吧,别懒了,他可没有法国人那套爱迟到的臭毛病。”
      一听说教授在等,我吓得屁滚尿流立马站起来,反过来拽着他就跑:“你你你怎么敢让Victor等……”
      他被我拖着,不紧不慢的小跑几步,笑道:“乔小爷,平常欺负我挺带劲的嘛,才几个月就被Victor吓成这样?”

      Victor带的是我们同声传译。一位目测五六十岁的纯高加索白人男性,作为一个典型的法国人,他自然是谢顶的。一头微微灰白的柔软的金发,呈现“地方支援中央”的地形特征。高鼻深目,目露精光。笑起来像是巴黎广场上喂鸽子的暖心老爷爷——然而百分之九十九的时候他板着脸像是班上每人欠了他十万欧元。
      一口标准普通话极其流利,会发儿化音,课上烦闷的时候还会拽几句京片子、台湾腔,逗得我们直笑。然而我们笑,他并不笑,他仍旧板着脸,好像我们哄堂大笑的始作俑者不是他似的。
      资深单身男士内分泌失调,我们被他的变态考试折磨烦了的时候背后会这么吐槽他,但仅限于小小声,否则……想想老爷子犀利的目光、疯狂的作业量、严苛的考核标准,我就后背一阵发冷。
      不过见了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程家阳,老爷子就又笑成了午夜阳光:“Louie(路易)!”
      两个大男人见了面不握手,直接抱上去,抱得那叫一个亲热……
      和程家阳在一起之前,在外院早就听说他在三大特别受待见,没想到这么受待见,连Victor这种变态人魔都被这厮征服了……
      两个人噼里啪啦聊了好久,都忘了旁边还有我这么一棵小水葱在这杵着。
      还是程家阳先想起我:“谢谢你对Cle的培养关照。”
      “她是一个好学生,像你一样优秀。祝福你们。”
      我和家阳相视一笑,都有点在长辈面前的小害羞。

      当然害羞只是分分钟,随后久别重逢的那俩人又开始叽里呱啦地聊天,我在一旁安静地没有插言。
      聊着聊着,便聊起当年程家阳执意放弃留在三大的机会回国。
      聊起他当初回国,是为了他的爱人。
      这个我知道。
      我也知道这里的“爱人”指的并不是我。
      程家阳只有半秒不到的犹豫,旋即扭头坚定地看着我,说:“是,如果不是回国,我就不会遇见她。”
      老爷子是聪明人,不必解释他也明白了中间曲折。只听程家阳又加了一句:“现在把她送到您门下,请您更严格地培养她。”
      我勉强维持住微笑,连连点头,内心已经翻了无数个白眼:“还不够严格啊喂?”

      和老爷子聊完,我们告辞回我的住处。
      我换了住的地方。离原来住的地方还挺远的。他有点诧异。我只说不好意思一直叨扰Ben,就另租了一栋,环境安全,价格公道。
      “钱够用?”他问。
      我有打工。我心虚地又加了一句:我打了好几份零工。
      带着他亲自一路走回去,他说离学校有点远,我说那怕啥,正好减肥呗。
      进了家门,我为他除去外套,找来拖鞋,又给他倒热水。
      “别忙啦,坐下,让我好好看看你。”他说,一只手握着玻璃杯,另一只手留住我的手腕。
      我笑他:“合着一天过去了,你都没好好看看我?没看清楚拉着的是不是自家女朋友就带着姑娘逛了一整天?”
      嘴里打趣,却还是不由自主地坐到他腿上,面对着他,身子都微微颤抖。
      “瘦了。”他说。
      “谢谢。”我笑。其实我本就瘦,根本不需要减肥。
      他叹口气,紧紧搂着我:“瘦啦……”
      我隔着毛衣感受到他的轮廓,也轻声道:“你也是……”

      他又轻轻叹了一声,然后吻上我,我们一同把那声叹息吞没。
      我感觉到了他的手指。脑海闪过零星可怕的片段,恐惧驱使着身体,本能地有些排斥,可我没办法拒绝他。
      我紧紧闭上眼睛,把噩梦驱逐开,放任只属于我们两个的情感将我从头到脚淹没,听见自己内心深处有个声音告诉我,我需要他,我爱他。
      几个月积攒的疯狂的思念,此刻换来更疯狂的救赎。

      “你都在忙些什么,电话、视频都没空?midterm考完了怎么还忙?”或许我刚刚些许的不自然、片刻的不投入令他起了担心或是疑虑,一起做晚餐的时候,他一边切西葫芦一边问道。
      “midterm完了之后还有final呢。”我解释道。
      “中间都没歇歇的?”
      “不是手头还有签约的那个小说翻译嘛,再加上打工……”我说:“三大这边的功课本来就忙——你又不是不知道……”
      “唉你也不知道自己找时间歇一歇……”他心疼道:“早知道你这么忙这么累,当初就不跟Victor说让他格外高标准地要求你了……”
      “原来都是你!怪不得总觉得Victor待我格外凶残……”我色厉内荏,笑着,心里却只有愧疚。
      “他处处为你想得周全。可你在骗他。”心里有个小人儿说:“你居然骗他。”
      我没有办法。我说。我真的没办法。
      他又问起我打工的事。因为真的打过工,所以我撒谎撒得还算圆满。
      很值得自豪,是吗。

      有他在,那件事情之后的这么多日子里,我第一次重获完整的一夜安睡。

      都说巴黎是个适合恋爱的城市,我却觉得它无非是些石头盖的房子,第一眼惊艳,第二眼便容易让人乏味。后来,甚至是我不敢面对的梦魇……现在知道之前不懂这句话,是因为那时候他不在巴黎。
      他在,一切就不一样了。

      一起逛博物馆,卢浮宫,塞尚,橘园,什么博物馆都逛,稀奇古怪的,下水道博物馆都不放过。
      去看了拿破仑墓,看一代枭雄无论如何叱咤风云又归于尘土。
      拿破仑墓旁边有军事博物馆,程家阳被我逼着去租了一身十八世纪的军装我给他拍照。军服本身就足够英挺俊逸了,套在他的身上,惹得金发碧眼的美人总盯着他看,看得我以包租婆宣誓主权的姿态把他拉走。他得意地很。

      在皇后广场吃五欧一碗的水果冰激凌,齁甜。一群法国小孩在沙地上打曲棍球、扔易拉罐。
      去协和广场坐白色的大摩天轮,看塞纳河水缓缓地流。
      去吃最有名的一家可丽饼。浸了烈酒的可丽饼点上火,火焰幽蓝,空气“滋滋”的扑鼻香。
      在他最喜欢的卢森堡公园坐了一下午,迎面过来一对老夫妇,白发老太太揽着老头子的圆滚滚的大啤酒肚,一脸的喜欢和自豪。

      在座位面对面放置的巴黎地铁上,学着法国年轻人的样子,旁若无人地接吻。
      我起初很不好意思,可是他说:“媳妇儿,情侣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

      和Ben、Marie一起租车去斯瓦松大教堂参观。那晚,我和他并肩躺在床上,黑暗里侧过脸看着彼此,他又说起了结婚。
      其实白天在那座和巴黎圣母院长得几乎一摸一样的教堂时,钟声悠扬,我也再次想起了“结婚”两个字。
      离婚姻越近,才越理解为什么几乎每对夫妇都要去拍婚纱照。
      因为每个女孩子都一定很想记住自己穿婚纱的那一刻。记住嫁给最爱的那个人,即将与之共度一生的那个人生新起点。
      可我,现在的我,真的还有资格再去披那件雪白的婚纱吗?和他的这段旅程,我还有多少继续前行的力量?
      老天啊,如果你让我遇上他,爱上他,就别让我们分开,好吗?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7章 不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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