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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曾经沧海难为水 ...

  •   秦云
      “秦云,你去哪里啊?”从另一个房间里传来古月的声音。
      我捧着厚厚的书,向房间的方向大声说:“我去图书馆还书。”
      古月是我的室友,我们同龄。在这座都市里,我们用微薄的薪水合租了这间公寓,然后她就象老妈一样唠叨着我,一天又一天。
      “臭丫头,每天都往图书馆跑,哪有那么多书要还的?”她从房间里走出来。
      我不耐烦的斜了她一眼,说:“还书就是还书,谁象你,整天无所事事。”
      说完,我打开门,迅速的闪了出去。
      我叫秦云,24岁,是几个杂志的自由攥搞人,靠着微薄的稿费渡日,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于是我就在本市最大的图书馆办了借阅证,几乎是天天跑过去。
      踏进图书馆的大门,我上总台还了前天借的两本书,然后钻进一排排的书架,寻找我感兴趣的书籍。
      “秦云。”有人在身后小声的叫我,我回过头去,原来是他。
      他笑的象个孩子,手里捧着厚厚的两本书,一本是《法国文学发展史》,一本是《战争与和平》。他叫潘柯,小我一岁,是我上星期才在这里认识的。很平常的相遇,只是两人同时向一本书伸出手,那本小说叫做《巴黎恋人》。然后我们相视而笑,在一边的阅读区坐,下要了杯咖啡,就讨论起书里的情节来,这样便做了朋友。
      我向他走去,拿过他手中的《法国文学发展史》,微笑着说:“不好意思,我又要抢你的书了。”
      他腼腆的看了我一眼,然后邀请我去阅读区喝咖啡。
      “你经常来么?”他在我面前坐下,端来两杯咖啡,将其中一杯放在我面前。
      “是啊,几乎是天天来。”
      “难怪我老是遇见你,我只有每个周六和周日才能来。真羡慕你啊,天天可以泡在这里。”他叹了口气说。
      “其实有一份正式的工作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我认为,做自由攥搞人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然后他很孩子气的笑了,说:“要不哪天我们换换吧。”
      “嗯?”
      “臭丫头,你终于回来拉!”我刚打开门,一个苹果就向我迎面非来,我顺手抓了下来。
      “怎么这么晚?”古月凶神恶煞的看着我。
      我咬了口苹果说:“现在晚么?不过七点而已。”
      “不晚?天都黑了,你还说不晚?”
      我没好气的看了她一眼。
      “难不成在图书馆有艳遇?”她挤到我身边,坏坏的笑着。
      “艳遇你个头!”我翻出了包里的《法国文学发展史》看了起来。
      “又看这种没有营养的书。”她斜了一下书皮。
      “那什么才有营养?”我头也不台的问。
      “爱情小说!”她一下蹦了起来。
      真的,我很喜欢古月这样的性格,正好与我互补,她是一个很合格的家庭主妇,都是她在细心的照料着我的生活,可是她又是标准的滥情,男朋友多的不计其数。不过她有那个资本,她是标准的美女,身材一流,气质高贵,人又漂亮。与她比起来,我是路边最普通不过的一朵小花,普通到随时会被人遗忘。
      都说不要跟美女交朋友,会变成她们的非佣,现在看来我应该算是一个例外,应为古月看起来更象是我的非佣。
      我的日子依旧是这样一天天打发着,图书馆与家两点一线。吃古月做的饭,与古月斗嘴、说笑。在每个周六与周日和潘柯在图书馆不期而遇。
      三个月后,我与潘柯开始交往,真的从来没有想到会爱上比自己小的男人,但是却奇迹般的爱上了,爱情来得太快,快到我自己都无法相信。
      其实,着中间还有一段故事。
      我与潘柯认识快一个月的时候,那天,我去闹市区街尾的那家蛋糕店买蛋糕,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家蛋糕店,甚至是只吃他们家的蛋糕。然后,就在我走进蛋糕店的同时,我看见了店里也在买蛋糕的潘柯。
      真的是巧合,原来我跟他也很多习惯和爱好都是如此的相似。我们都喜欢去图书馆,我们都喜欢这家店的蛋糕,买完蛋糕说“再见”时,我们竟然走的是一条小巷,不,应该说我们都是喜欢穿越这座城市的小巷的人。甚至我们都只喝一号地铁站口的那家店里的红茶,习惯在喝完红茶后买地铁站报亭里的同一份报纸。
      习惯,是一件让人目瞪口呆的事情。
      认识他第三个月,已经彼此熟捻,那天周日,下午时突然下起了雨,我没有带伞,他脱下外套披在我头上,把我送去汽车站,看着我上车。
      刚回到家,我的手机就响了,正是他,他在电话里问我淋雨了没。最后他对我说:“我爱你,做我的女朋友可以么?”
      我愣在当场,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无声无息的挂了电话。
      古月给我送了碗姜汤,她把姜汤放下,看见了我床头的男式外套,忽的惊叫起来:“臭丫头,有男朋友了,是谁?”
      我被她的叫声吓的回过神来,顺手拿起那件外套递给古月说:“帮我洗了。”
      真的有点头疼了,面对这种事情。也许下周我该把外套还给他,把话跟他说清楚的。
      又是一个周六,我拿着那件衣服去图书馆,这天没有借书,只是在找他,找遍了整个图书馆,没有他。我开始等他,一直等到图书馆关门,他没有来。
      周日,我依然重复着昨天做过的事情,他依旧没有出现。
      回到家,我把自己一个人关在房里,索性连晚饭也没吃。我哭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哭,我在害怕,害怕再也见不到他,才发现,原来我早已爱上了他,在图书馆与他的不期而遇已经成了我生命里的习惯。
      后来,他出现了,原来那两天他是去出差了,在笑自己傻的同时,我与他也走到了一起。
      与潘柯一起手牵手穿越城市的小巷,一起在一号地铁站喝红茶,一起在同一个报亭买一份报纸,一起去一家蛋糕店买蛋糕。缘分就是这么微妙的东西,它把两个不相干的人完全联系在了一起。但是缘分也是如此残忍的东西,它硬是把两个相爱的人拉开了。
      终于将潘柯介绍给古月,带他回家吃第一顿饭,古月下橱弄了一桌美味佳肴,我与潘柯在客厅里互相说笑。
      后来,他成了我们家的常客,我喜欢的人,古月亦不反感。渐渐的我们三个竟成了一家人一样。然后,让我后悔的事情发生了。那个周日,我在图书馆没有看见他,悻悻的回家,谁知腿开家门竟看见他与古月相拥着在床上缠绵。
      看见了我,他们显然很惊慌。
      “怎么……这么早回来……”
      我冷冷的笑着,笑的屋里的每一个人都毛骨悚然。他不明白,我周六和周日一定要去图书馆是为了见他,他不在了,我当然会回来,谁知却是命运弄人……
      那晚我在酒吧昏暗的灯光下喝了个酩酊大醉,摇摇晃晃的回家,倒头就睡,一觉醒来,我看见古月站在我的房门前,她对我说:“对不起。”
      我没答话,这种事情,怎么可以是一个对不起可以带过的呢?
      潘柯打我的手机,我索性关了机,不接、不听、不见。
      三天后,我搬出了与古月住了一年半的地方。
      然后我在想,如果我当初没有伸手拿那本《巴黎恋人》,至少我还有古月这个朋友;又想,如果我没有带潘柯回家,我根本什么都不会失去。但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我想着与古月一年半的友情,想着自己是真的很爱那个男人的。然后,我做了个决定,如果在下个五天里,我能与潘柯有一次的不期而遇,我就原谅他们,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星期三,我在他常出现的时间里去了闹市区街角的那家蛋糕店,蛋糕店里没有他,我等了半个小时,然后出了蛋糕店的门,绕进小巷,这是我们常走的一条路。
      星期四,我去一号地铁站口的那家店里喝红茶,在他应该出现的时间里,红茶喝完,他依然没有来。我习惯性的走到那个报亭买报纸,结果报纸卖完了。
      星期五,我在大街小巷游走,走过与他一起的没一条路,没有遇见他。
      星期六,我去了图书馆,在书架与书架间游走,随便拿了本书去了阅读区,要了杯咖啡坐在拐角的位置,没有见到他。
      星期日,我依然去了图书馆,我在书架上看到了一本旅游手册,刚准备拿,却看见前方有一个人的背影象他,我匆忙跑过去拍了那个人一下,结果认错人了。
      再回头准备拿那本旅游手册的时候,那本手册已经不在了。我突然明白了什么,既然已经不属于我的东西,我又何必苦苦追寻?
      原来缘分这种东西,一旦不在了,连相遇都变的困难。
      也许,我应该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了,认识新的朋友,走新的人生。
      终于学会了放弃,放弃那些本不该属于我的东西。
      一个月后,我搬离了这座城市,去新的地方,重新开始。
      潘柯
      星期二的时候,我得知秦云搬家了,我想见她一面,哪怕得不到她的原谅,我也想至少把自己心里的想法告诉她。我开始寻她,在能遇见她的任何一个地方。
      星期三,我下班后去了闹市区街尾的那家蛋糕店,可是路上堵车,晚了半小时。走进蛋糕店,里面没有秦云。我出了店门,刚准备绕过店走进后面的小巷,手机却突然想了,老总说今天晚上要加班,逼不得已,只能回公司去。
      星期四,下班后我去了一号地铁站口的那家红茶店,在进店前我先去那个报刊亭买了一份报纸,我想如果她没来,我至少可以一边看报纸一边等她。老板对我说,那是最后一份报纸。结果,我没有等到她。
      星期五,我在大街小巷游荡,走过我们曾一起走的路,没有遇到她。
      星期六,我去了图书馆,在一排排书架间寻她,没有看见她,最后我随手拿了一本说去阅读区要了杯咖啡,在中间的位置坐下,没有等到她。
      星期日,我依然去了图书馆,我在书架上看到一本旅游手册,顺手把它拿了下来,去阅读区翻阅,今天她仍然没有出现。
      难道她是在躲着我么?难道她连让我对她说一声对不起的机会都不给我么?
      在寻她的五天中,我渐渐明白了,有些东西,一旦失去,就再也追不回了,比如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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