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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世(下) ...

  •   藏剑山庄的覆灭来得有些突兀和莫名。

      这一天到来的时候,正是李衮背弃师门投入天策府后的第七年,这一天,恰逢叶砚四十岁的生辰大典。

      晚秋时节,西子湖畔仿佛成为了菊花的海洋,微风拂过,花香遍野。

      山庄内张灯结彩,空气里弥漫着喜庆的味道,人人脸上都挂着喜色,新入门的弟子们更是兴奋莫名:人人都道庄主叶砚是个出手大方到令人发指的土豪,却没想到竟然会大方至此。

      相比较而言,他们入门之前幻想过的拜师礼根本不值一提。

      且看此时的他们,除了人人身后跟着两个抱着校服与被褥的仆人之外,还跟着一只背上扛着金元宝背包的猞猁。

      因为在庄主叶砚的生辰庆典上不好太过失礼,因此弟子们只是默默看了一眼那金元宝的数量,并不好意思俯下身来仔细数一数。

      不过,就这么粗略一看,怎么说也不下于五十块金元宝吧?

      弟子们雀跃着,小心脏噗噗乱跳着回了宿舍,刚刚准备抱起这可爱的猞猁解下元宝囊,却听山庄门口响起了信号弹破空而去的尖利呼啸。

      山庄很快被密密麻麻的天策军围了个水泄不通。

      而此时的叶砚,还在楼外楼内享用着美酒佳酿。

      李衮领着部下杀进来的时候,叶砚正好放下了那刚从西域弄来的夜光杯。

      杯中的葡萄美酒随着李衮长|枪的刺来而荡漾起波纹,而叶砚的目光却依然是那样的明媚清澈,漆黑的眸子里闪着喜悦的色彩。

      他看也不看李衮插在酒桌上的长|枪,起身就要去拍李衮的肩,就像从前,每一次李衮学有所成的时候,他都会给李衮一个这样的鼓励动作。

      李衮扬起嘴角,不避不让,以天策府将军的身份,接住了叶砚的这一下。

      李衮还记得很久之前的事情,那时候,山庄仿佛就是他全部的世界,那时候,李衮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一只井底之蛙。

      直到他在名剑大会上输给了天策府的曹将军,直到落败的他用求助的眼神看向师父叶砚,而叶砚出于礼节无法施以援手的那一刻,他才明白,师父不是他的全部,山庄也不是他的全部。

      他想变得更强大,只能去更广阔的天地,见识更多的人和事,接触更多的武学兵法。

      那时候,他固执地坚信着这一点,却忘记了,自己的师父一直守着山庄,很少出去见识什么广阔的天地,可师父一旦出手,却比这大唐的所有人都厉害多了。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灯下黑吧?技不如人,已经是给师门丢脸,他怎么好再厚着脸皮向师父求助呢?怎么好怪山庄武学不够厉害呢?

      然而当他明白这一点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山庄,在天策府扎根三年。

      少年意气,说起来真是搞笑至极的,李衮明白自己错怪了师父,却已经回不去了。

      谁曾想,再回来时,他却带着圣旨,带着屠戮藏剑山庄满门的使命。

      这一年,正是德宗贞元十六年,年初的黔中军乱已经让德宗愤怒不已,此时的徐泗濠军乱更是成为了德宗的心头刺,眼中钉,德宗有旨,宁可错杀,绝不轻纵。

      李衮本想为山庄辩解几句,偏偏证据确凿,所有人证物证无一例外都指向了一个事实:藏剑山庄援助了徐泗濠军乱中的浙西兵马,是为乱臣贼子。

      李衮屏退了身后跟来的将士,单膝跪地:“师父,这是弟子最后一次这么称呼您了。”

      叶砚尚不知发生了何事,以为李衮还计较着多年前那一场名剑大会上的嫌隙,便笑道:“为师不会怪你的,起来吧。”

      “既然师父已经知晓今日之事,那么弟子只好以天策府大将军之身旅行职责了。”领会错了叶砚的意思,李衮说完这一句便拔出长枪,趁着叶砚毫无防备之时,一枪将其贯穿,钉在了身后的墙上。

      叶砚茫然不知弟子为何突然发难,只觉得浑身的力气仿佛都随着这长长的枪杆在流逝。

      哪里不对?以他的修为,这一枪就算刺中了他的要害他也能有反击之力,而此时,他却越来越虚脱,越来越无力。

      他握着枪杆,无辜的双眼看向神色悲戚的李衮,口中却发不出声来。

      只听李衮再次一跪:“师父,弟子不忍心让你看着山庄覆灭,故出此下策,让师父您先行一步,这枪头上涂了化功散,是万花谷最新研制出来的药物,您不会感觉到疼痛的。”

      叶砚这才明白自己无力抗争的原因,可是,为时已晚。

      只见李衮转身走出一丈远之后,忽然止步慢慢转过身来,对着他,放出了一只乘龙箭,箭头上,依然涂着强劲的化功散。

      “师父,再见。”

      箭出,人亡。

      叶砚瞪着贯穿左胸的那只箭的箭尾,却无法合上他那茫然无措的双眼。

      这一场灭门的屠杀,直到月上柳梢才进行到了尾声。

      原本热闹喧嚣的山庄,此时成为了一座弥漫着浓浓血腥味的棺椁,风吹过,无比的萧条肃杀,令人颤栗。

      放眼看去,山庄内尸横遍地,就连多年前三庄主叶炜从西域高价买来的猞猁的后代们也成为了这一场惨案的陪葬者——东都狼将猞猁群围攻至死。

      就在李衮准备离开山庄西去长安复命时,却见一只还有一口气残存的猞猁忽然抱住了他的军靴。

      那是一只眉心点着红梅的猞猁,名叫香梅,由叶砚亲自养大驯化,性格活泼,拥有比同类更为出色的狩猎本领和智慧。

      这是一只与东都狼鏖战到最后的猞猁,李衮可以想象,要不是他事先趁着叶砚不备将叶砚除去,那么今天的灭门行动绝对不会如此顺利。

      叶砚,可是比他的这只猞猁难缠百倍的高手。

      想他李衮,最后竟然也只能靠这样下作的手段才能赢过叶砚,当真是讽刺,不过,现如今,他可顾不得计较这些。

      他是天策府的人,唯朝廷的命令是从,叶砚犯上作乱,姑息不得。

      他李衮,没有做错!

      他挺起腰板,抬脚就准备将香梅踹开,眼光这么不经意一瞥,才发现香梅的肚子鼓得不像话。

      李衮如遭雷击,抬起的腿却怎么也踢不下去。

      是的,他李衮是天策府的人了,他对自己洗脑了一遍又一遍,今日之行绝不是他的本意,他只是奉命行事。

      他成功了,叶砚死的时候,他没哭。

      山庄无数老小倔强得不肯求饶,一个个从容赴死的时候,他没哭。

      狼群围攻猞猁群的时候,他更是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可是现在,他忽然就哭了。

      那年落雪时节,有一个男子身穿一袭黄色衣袍,翩然从湖畔柳树上跳至他身前,怀中抱着一只龇牙咧嘴的猞猁。

      那人笑嘻嘻地对他说:“呐,徒弟,这家伙好凶,咱们一起驯养好不好?等将来她产了崽儿,等她带着她的崽儿们在山庄玩耍,等你与你的师弟师妹们都成了家,为师就可以无忧无虑地游山玩水,再也不用守着山庄了。”

      “那时候,你代替为师守着山庄,代替为师照顾这些猞猁,好不好?”那人自顾自说着,像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那样的毫无城府,毫无戒备。

      李衮不记得自己当时说了什么了,他只记得,这只香梅,无论如何,不该命丧于此。

      她应该带着她的孩子们,回归山林。

      就让她代替师父实现一辈子没能实现的愿望吧,就让她好好活下去,好好地游山玩水吧。

      李衮一声哨响,喝止了凶神恶煞一般的狼群,随后将香梅抱起,一步一步,走出了山庄。

      李衮走后,一个身穿紫色团纹大氅的男人留下善后,他看着楼外楼中的那具尸体,神色悲戚却又兴奋莫名。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前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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