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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七重封印 1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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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印一 从男孩到男人
上
9月25日周三
“秋老虎肆虐”是一路上反复在我心头冒出的套话。我捧着一个大纸箱,满面流汗地走近弄堂口。汗湿的头发贴在我脸上,让我看不清眼前的路,脚下似乎踩到了什么垃圾。我狼狈地踢了几下。而那软呼呼的东西粘腻地粘在鞋底上。我放弃了把它甩掉的念头,暗自祷告不要一跤摔得很惨,然后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弄堂走着,为了防止撞到人或者踩到别人放在弄堂里的东西,嘴里不断地叫着:“当心!当心!让我走一走!”
这是一条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路。在我考上中学以前,曾经走过无数遍。多年以来这个城市已经日新月异,向北步行十几分钟就是气派的广场、市政府、大剧院和博物馆,向南走十几分钟可以看到新造的连卡佛商厦,里面一双袜子的价格可能就是我一周的生活费。在梧桐的浓荫下,古老洋房改成的优雅咖啡馆里,肥壮的外国人悠闲地喝茶聊天。新铺的人行道上,年轻的白领揣着笔记本电脑行色匆匆。
然而弄堂的生活似乎总是老样子,仿佛一张发黄的照片,也许不中看,但永远留住了这个城市的历史。弄堂口开在不算宽阔但过去颇有些小市面的马路上。弄堂口的过街楼的屋楣下,卷草纹的环绕中,勉强可以看出斑驳的“崇德里”三个字,下面有公共厕所、倒粪站和公共垃圾箱。弄堂口的左侧是皮匠摆的小摊,修皮鞋、拉链,也修自行车。右侧沿马路的一家人聪明地开出一家早上卖包子豆浆、白天卖四川麻辣烫、晚上卖走私外烟之类东西的小店,过着滋润的小日子。弄堂里的地面有的地方还是弹格路。房子与房子之间一线的天空被晾衣服竹竿割裂得七零八落。潮湿开裂的厨房窗台上摆着生锈的旧脸盆,里面填满泥土,长着几撮细瘦的葱。夏天,会过日子的男人们穿着裤衩,从厨房间的水斗上接一根胶皮管子,搭在打开的窗上,当作浴室的莲蓬头,放出冷水来洗澡。女人们则在夜里的晚些时候把一个个巨大的木盆搁在弄堂的墙沿边晾干。淡淡的香皂味暗示着少女的娇羞。而她们的母亲普遍对生活不太讲究,偏爱便宜的扇牌洗衣皂,洗澡洗衣一次完成。
弹格路的卵石的缝隙里被70多年以来的雨水、老旧的水斗里漏出的污水和洗澡水浸淫着,如老人的黄褐斑似地长满了青苔。每日放学后,小孩子们背着书包打打闹闹地跑过的地面上,留着沾满泥的跑鞋踏出的脚印。
当然,那都是我的想象了。过了这么多年,我还能记得那么多吗?虽然我甚至记得襁褓中的见闻,而且在念书的时候一向以记忆力强见长,但我现在的印象中,幼儿园到小学最初1、2年的经历已经非常淡漠。回忆中只有小学高年级和毕业班的苦读,很多小学同学的名字都忘记了。
“对不起!当心!让我走一走!”感觉到对面有人大步走来,我高捧箱子侧过身,试图让出可以供两个人走过的道路。然而弄堂实在很窄。如果一定要两个人并排通过,对面走来的人必定要被挤得从垃圾箱上蹭过去。我的背上因为歉疚而冒出了又一层汗水。那个人顿了一下,不满地微微哼了一声,背过身从我身边擦过,而后大步往弄堂外面走去。
我没有看到他的长相。在我的眼角里,只有一绺发梢烫卷的稍长的棕色头发匆匆掠过。他个子和我差不多高,步子很大,应该是男性。虽然只是擦身而过,他肌肉的张力却好象通过空气四处播散,加上身上一股粗砺的气息,仿佛是这都市的丛林里埋伏的猛兽。
他是谁?
应该是某个邻居吧?这老房子这么多年来挤满了住客,要再想搬进来一家恐怕很不容易。而老邻居中,我记得名字的人很少了。“真不好意思,没打声招呼呢。”我这么想着,终于走到了17号那幢3层公房的楼下,放下箱子,喘了口气。
崇德里建造年代比较早,但是规格并不低,所有楼房都有抽水马桶。多数房屋至今保持完好,只是原先每个门牌号码住一家人的设计现在却住了不下4、5家。于是天井里搭出了屋顶,成了房间,晒台上多了自建的卫生间和浴室。庄重古朴的里弄建筑慢慢成了为了生存而挣扎的大杂院。解放后不久,其中曾有一幢房子遭了火灾,拆除后造了这里唯一一幢三层楼木窗坡顶带阳台的公房。而我的外祖父母很幸运地成为迁入新居的第一批居民。
公房纯粹是实用主义的产物,煤卫齐全,不过打建造的时候起就完全不考虑美观。当家庭成员逐渐增加,我外婆家也象住里弄房子的邻居一样在封了阳台,变成房间的一部分。然后各种形状的小屋如发霉的木头上的蘑菇一般在阳台上生长出来,看上去更加杂乱无章。以至于现在我对别人说这屋子原来是有阳台的,别人倒需要仔细观察一番才能同意我的说法。
据说这条弄堂已经被香港人看中,要买下来逐渐动迁所有居民,拆除17号,把里弄房子的外观恢复,里面建成怀旧情调的海派娱乐中心。
虽然和十几年前相比,这个城市的居民中很多人的住房都有了改善。但是,房屋,哪怕是只有承租权而没有产权的公房,也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大的一笔财产。对于这件财产的处置,已经把邻居们的神经刺激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不久前外婆过世后她家的老房子空关了几天,现在我妈妈极力敦促我住到这里来,一方面是上班近些,同时也顺便打听任何有关拆迁的最新动向,报告给舅舅、阿姨和妈妈。
在此以前,我差不多已经10多年没有好好在这里停留了。
我搬好最后一个箱子,坐在靠窗的樟木箱盖子上,把电风扇打开,四仰八叉地倒在木板床上。在倒下的一瞬间,我的目光很自然地掠过对面16号的二楼亭子间窗台上。16号的二楼亭子间大约有9个平方,以亭子间的规模而言是相当地大。最多的时候住过4个人:季家的爷爷奶奶和他们的一对子女――建国、建萍兄妹。
就象过去20来年一样,窗帘拉着,完全看不到里面的样子。
我闭上眼睛,放松身体,脑海里掠过熟悉的画面:所谓里弄房子,通常有前门和天井。进了开在天井里的正门,是30多平方米的客堂间。会计划的人家,可以用木板把客堂间分割成前后两间,如果规划得好一些,还能搭出足够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站直身体的阁楼。于是这间客堂间就能住下三代人。
穿过客堂间往后,隔着一小条横走廊,是厨房和厕所。厨房后面就是后门。自从多数人家的天井得到充分利用以后,大多数房子的后门变成了主要出入口。走廊一头是通向二楼的木楼梯。因为厨房的楼层高度比客堂间低很多,所以在楼梯的转角上还有一间房间,通常是朝北,俗称亭子间。再拐过一道楼梯,就是带着厕所的正房(主卧室),只比客堂间小一点,楼层也很高,足够搭阁楼。再上一道楼梯,到了三楼,是朝南的前间(次卧室)和朝北的后间(次卧室)。三楼还有一道楼梯到顶层的阁楼,阁楼房间的对面的小门出去就是晒台,和隔壁房子的晒台只有半墙隔开,是主妇们交流的重要场所。
这样一套房子供一家人居住是非常宽松惬意的。二楼亭子间里可以住上一个仆人。阁楼可以储藏冬天的衣被和粗笨的家具。但是后来,这个城市住满了人。挤住在崇德里的人就象养在流水线化操作的养鸡场里的鸡,头上的空间只够望到邮票大小的一方天空,看麻雀自由地飞掠而过。也许比鸡还不如,因为养鸡场的鸡大约只有1、2年的生命,而人要在这样拥挤的环境中长大成人,升学招工,娶妻生子,扶老携幼,最后灯尽油枯,在拥挤的人群中默默消失,历经数十年。
对于这样的住房和这样的生活,我曾经是再熟悉不过。一旦随父母搬离这里,我就极度渴望忘记这让人郁闷的一切。然而,记忆是无法控制的东西。
胸口突地发闷。我从恶梦中醒来,冷汗满身。
我烦闷地把电扇开到最大的一档,对着自己的脑袋猛吹,等待脑海中那声音被人工的风吹散。然后,我发现天色暗了,我也有些饿了。
我觉得周围应该会有比四川麻辣烫更符合我的胃口的东西。于是我出门信步闲逛。弄堂里一幢房子沿街的门面开了一家叫“开心堡”的珍珠奶茶店,24小时营业,顺带卖汉堡和快餐,小小的店面没有橱窗,既然是24小时开业,卷帘门也是摆设。店里放着2张桌子,一个脸色红扑扑的打工外来妹站在只能容纳2个人的柜台里炸着鱿鱼卷。我要了一份汉堡,就着作为促销而免费奉送的甜豆浆,坐在其中一个桌子前慢慢吃着,顺便看着橱窗外来来往往的人群发呆。路过的人多数是从地铁站出来,走过1、2条街去转乘公交车的过客,给这个城市残旧的中心的遗留物带来了意想不到的赚钱的机会。然而走过石库门楼前的时髦office lady总让我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先生,这张20元钱就是你刚才给我的吗?”打工妹突然发问。
5分钟之内大概有3个过路人买过几块钱的东西。我随意地点点头:“可能是吧?”
“先生你再想一想,我刚才还找给你15块5角钱的。”
“是的。怎么了?”
女孩子的脸比刚才加深了一些颜色:“先生,这张是□□。验钞机在叫呢。”
“这…是我昨天才从单位里领的值班费!”
“可是…”
我懊丧地接过钱,在验钞机下拉过,果然响个不停。我在灯光下把钱抚平,看了一阵,又拉了一次,却不响了。我说:“瞧,是真的。”
“可是…”打工妹狐疑地又拉了一次,验钞机再次响个不停。
我笑道:“我要怀疑你是不是和验钞机串通好了整我呢!不过,20块钱也要过验钞机,你们店也太仔细了吧?”
一个胖胖的女子听到争执声,抱着个1、2岁的小女孩从住人的后间走出来:“你这人说话什么意思?什么叫太仔细?”
打工妹怯生生地说:“老板娘…这个人说这是真钱…”
那女子劈头就说:“我们这个验钞机很准的!”
我笑出了声:“雯雯,我看钱更准的。”
那女子惊讶地盯着我,瞬即拍着柜台笑道:“朱夜!是你呀!”
我和韩雯既是小学校友,又是邻居。韩雯家是本地的城里人,世居崇德里,以摆摊为生。韩雯的母亲在附近的烟杂店工作。后来承包了这家烟杂店。小时候,比我大2岁的韩雯放了学就坐在烟杂店的柜台后面,左边摊开作业本或者言情小说,右边放着电子计算器和放零钱的铁皮箱,让疲惫不堪的母亲有时间准备晚饭。为了照顾她的生意,我所有的铅笔、橡皮、圆珠笔芯都来自她手中。
有一次我看到她哭哭啼啼地,原来是收进了一张可能是□□的10元钞票。在那时,我父母亲一个月工资加起来只有100元左右,10元可以说是巨款。我们又捏又看,确定是□□。如果被她母亲发现,免不了一顿暴打。她恐惧痛苦的样子,使男子汉的虚荣心在我12岁的瘦小胸膛里急剧膨胀。我自告奋勇拿了那张10元□□,冒着被送进派出所的危险,到国营的百货商店买了2只乒乓球,找来了零钱,并且在她母亲开始对帐前赶回来送到她手里。
住在崇德里的这段时间里,除了我妈和我外婆以外,韩雯一直都是和我最亲近的女性。虽然自从上次见到她以来,她的体重增加了50%,我还是一眼就认出她来。
“快!玲玲,叫叔叔!”韩雯引着怀里小女孩的手,向我招呼,可是小女孩怕生,藏在倒挂眉毛下的一双小眼睛木木地望着我,扁着嘴,象是到了要哭出来的临界点。
“好可爱的小家伙!”我说,“你女儿?长得好象你呀。”
“什么呐!一点也不象我,和那个死鬼一模一样,毫板无差(一模一样)!”韩雯放弃了努力,把女儿放在柜台上坐下来。
“现在高升了,做老板娘了?”
“什么呀!乡下人拎不清(搞不清楚)!我跟她们说了多少次了,她们就是改不过口来。什么老板娘不老板娘!我才是老板!”
“对对对!”我连忙点头,又笑道,“不过女老板的丈夫叫什么呢?老板爷?老板夫?好象都不对头啊!”
“随便他去!”我的话似乎触到了她的痛处,她低头玩弄收银机抽屉的钥匙,“反正这个店他是死人不管!(完全不管)”
我有点尴尬,换了个话题问:“你什么时候结婚的呢?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你哪里会知道!你就知道读书读书,这么多年也不到外婆家来。不过喜糖和玲玲出生的红蛋你外婆家我都送了,你外婆没给你提起吗?”
我更尴尬,打着哈哈说:“那个…果然我是忘记了…”
韩雯低着头说:“他厂里效益不好,才30岁就下岗,花了很多钱去学开车,说是开差头(出租车)钱好挣。我让他留在家里帮我看看店,他就是不肯。这儿里里外外全要我一个人照顾。他每天早出晚归不知道在哪里晃荡,钱也不见拿回来,说什么现在生意不好,不赔钱就算运气。连他学开车时借的钱都要靠这个小店。”突然她打住了话题,换了笑脸,“瞧我乱七八糟说什么呢!女人上了年纪就要唠叨的。你看我都觉得象是在看老太婆了吧?”
“别开玩笑!”我说,“哪有这么年轻美丽精明能干的老太婆!”
“朱夜你这张嘴坏死了!”她习惯性地做势要拧我的脸颊,“现在谁在你身边?该好好收拾收拾你!”
“我没有结婚。”我说,“也没有女朋友。”
“啊哟…啧啧,你也不小了…”这时她被走过门外的时髦女郎所吸引,说到一半的话不知不觉地停了下来,眼睛盯着那女郎脚上流行的尖头高跟拖鞋,直到它们象一对高傲的蝴蝶,扑闪着翅膀飞出她的视野。
“那个?”我试探着说,“穿着很痛吧?”
“呀!你这个乡下人!”雯雯骄嗔地戳了我一下,“是名牌货呀!今年很流行的呀!”
“我对这种东西可是一点也不懂。只知道它们很贵。”
“贵的东西有贵的道理呀。看那个样子,就知道是有派头(气派)的人穿的,穿上去人就登样(精神)。其实人和人的长相差别不大的,主要就是在打扮。别看我现在这个样子邋邋遢遢,如果一样一样名牌穿戴起来,也不会比她们差啊。”
我笑着说:“是呀,是呀……
“什么是呀是呀的!男人家对穿着打扮就是不在意。小年轻都弄得象老头子一样。不过呢,男人嘛,事业为重,有了事业,不愁找不到年轻漂亮的小美眉。”
“美眉?!你也喜欢用这种词?不要告诉我你常常上网聊天。”
“人家有些娱乐也不行吗?一个人没劲的时候总要找些事情做做。”
“可以…当然可以…我没有说不可以…”
我们聊了一会儿,说到了很多儿时旧事和故人,我才发现自己连很多小学同班同学的名字都想不起来了。
“你还记得那个季家的私生子吗?”她后来说。
“哦…当然!那个讨债鬼都20多岁了吧?应该变了很多了吧?”
“完全不是那个样子!他是最最奇怪的人,除了个子长了,其它什么都没变,还和小时候一模一样,脾气怪兮兮,人冷兮兮的。”
“是吗?”我淡淡地说,“至少小孩子无忧无虑,比大人开心。”
“你觉得他开心过吗?”
“说的也是…”
中
从“开心堡”回家的路上,有句话一直在我耳边回响。
开始很模糊,声调游移不定,仿佛从泥土底下传来的敲击声。然而它的音色慢慢地改变着,最后对上了我记忆中的频率。
――它死了!它死了!!你们杀死它了!!!
大约10多年以前,城市里开始流行养狗。弄堂里地方虽然狭小,但是空间就象海绵里的水,只要挤,总是有的。10号前客堂里的刘家养了一只黑狗。开始很小很可爱。渐渐就长出个头来。弄堂里的孩子见刘家的儿子威风凛凛地牵着超过他腰部高度的“贝贝”出来溜跶,常常兴奋地一路追着看。
不久,就有人告到市容监察部门。而后来了一次整治。那是个阴天,我正在窗前复习功课,做考试前最后的冲刺。停在楼下的小卡车上的铁笼子里装满了捕获的无证小型犬,惨叫声尖锐刺耳,撕裂着我的神经。而体重身长超标的大型犬,全部当场处理掉。没有犬证的贝贝在弄堂的空地上被绳圈套住,准备勒死后装车带走。它身强体壮,生性却很温顺,直到绳索开始绞紧才悲鸣挣扎。围观的邻居很多。刘家的儿子闷在屋里哭。他家的大人一个也没有露面。
贝贝挣扎着,几乎拖倒了绞绳索的人。邻居们看到人狗相斗的场面,不时发出哄笑声。狼狈不堪的市容监察队队员终于恼羞成怒,其中一个人抓过一把特制的长柄弯刀,向贝贝的肚子砍去。第一刀没有刺穿厚厚的皮毛,第二刀下去才见暗红的血从贝贝侧腹结实的肌肉中泉涌而出。巨大的狗发出垂死的吼叫,冲向握刀的人,把绞绳索的两个人拖倒在地,摔了个嘴啃泥。握刀的人慌了手脚,一阵乱砍,鲜血到处喷溅,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惊叫。我从楼上只见下面人头攒动,蝼蚁般四散逃命,又聚起,再散开。
这时,只见市容监察队员得意洋洋地一手拄着刀站着,一手抹着脸上的血。贝贝漆黑的身体倒在血泊中,肠子拖出身后一尺多远,四肢抽搐着,划拉着地上自己正在凝结的血。市容监察队员们招呼着收拾东西,让负责清扫弄堂的老师傅准备打扫。他们回到车上取下装死狗的麻袋时,突然发现有一个人,离开了人群,突兀地立在血泊里。
身材瘦小、皮肤黝黑的男孩吃力地抱起正在慢慢变冷的狗尸,被砍碎的狗头垂在他的臂弯里,污血顺着他的衬衫成片地往下流,浸透了他的长裤和跑鞋。
有女人啧啧的声音说:“作孽呀!衣服弄得脏成这样!”
有男人嘻笑的声音说:“小赤佬(小家伙)!外公外婆没给你肉吃,想吃狗肉啦?”
然而最终所有的声音都安静下来,只有男孩绝望的喊叫:“它死了!它死了!!你们杀死它了!!!”
市容监察队队员从男孩手里抢过死狗,不免又挣扎扭打一番,有人滑倒在血泊中,沾了一身血腥。围观的邻居们的哄笑和队员们怒气冲冲的斥骂盖过了男孩的声音。
我冲到厕所间,扶住马桶水箱盖,剧烈地干呕起来。耳边仍然回响着男孩悲愤的质问:“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要杀死它?为什么…”
那件事情已经过去很多年了。
9月26日周四
早上我很早就醒了。仰躺在床上消磨了一会儿,无聊地等天亮。但是当我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下楼去推自行车准备上班的时候,发现自行车一点气也没有了。我低声咒骂了在马路上撒玻璃屑的修车摊主几声,无奈地步行去黄陂路乘地铁。
上班的高峰时间地铁里人很多。我在自动售票机前摸口袋里的硬币的时候,目光无意中落在一个正在检票口内侧徘徊的年轻男子身上。他中等个子,穿着深红色T恤衫,头上戴着藏青色的棒球帽,高颧骨,细长的眉眼,皮肤很白净。见我注意到他,马上转过身去朝另一个方向走。但等我买好票子走近自动检票口的时候,看到他仍然朝着这个方向走回来。
我的第一个想法是:也许是个小偷。我伸手摸了摸了包的拉链,把包紧紧夹在腋下。
就在这时,一个穿黑色无袖T恤衫和橄榄色宽松中裤的年轻男子迈着不紧不慢的大步从栏杆外走过。一头略带棕色的卷发随着他的脚步有节奏地飘动。他隔着栏杆递给戴棒球帽的人一包东西,很快地擦身而过。我回头往他离去的方向张望,背后急于上班的人推了我一把,发出怨怒的咕哝。我低声说了句对不起,快步走过检票口,再往那里看去,那人早就隐没在潮水般的上班人群中不见了。我停步四顾,再也看不到戴棒球帽的人的影子。
包还好好地夹在我腋下。我摸了摸裤袋里的零钱,顺着人潮往上车的方向走。
毋庸置疑,我今天是迟到了。因为迟到了不少时间,所以急也没有什么用。当我慢吞吞地换着白大衣的时候,金医生打开更衣室的门进来泡茶。看到我,他过早累积了皱纹的脸上堆起了笑容:“啊呀!小朱啊,昨天睡得太晚了吗?”
“唔…没有…”我扣上钮扣,随口应道。
“呐…有一句老话,说起来是老生常谈,其实还是挺重要的嘛。”他悠悠地吹着大号雀巢咖啡伴侣瓶子里的热水上漂浮的茶叶,仿佛是不愿意让我注意到他在对我说话。
他这种腔调就是让人讨厌。我穿好衣服,锁上柜子,假装没有听到他在说什么。
“小朱,”金医生对着茶杯说,“那个自动基因分析仪的说明书…”
“噢。”我干巴巴地应了一声。
他接着说:“昨天那个公司的工程师已经把它全部安装到位。今天最好开始调试。说明书要详细地看一看。上周的常规报告也要今天核对完,还有加急的报告也要写完。另外,可能还有昨天晚上送来的标本,需要加急做出来。”
我同样简短地应了一声:“噢。”
“小朱,呵呵,我知道你很努力,”金医生脸上的笑容没有减少半分,“不过呢,工作时要开心一点。俗话说,干一行要爱一行嘛!虽然,我们做实验室的不象他们做现场的,可以到处跑,在警察面前说话更有份量,还有特殊津贴。但是上班比较稳定,奖金也不少,不用在死人堆里扎着,这个工作还是有许多好处的嘛!如果你工作的时候高兴一些,对工作的热情也能持久一些,不用象现在这样,单纯为完成任务。呵呵呵呵,你还年轻,还要工作许多年…”
我说:“我会去把工作做完的。”然后快步走出更衣室,一头扎进实验室。
我早就知道他要说什么。我还是太年轻,有太多幻想。开始工作以后才知道很多事情和自己想象得完全不一样。我现在的工作,和大学实验室里的研究人员几乎没有什么两样。区别就是报告单上鲜红的司法鉴定章比大学实验室的公章更触目一点。现在我整天面对民事法庭的取证律师,为怀疑自己被戴了绿帽子的丈夫们检验他们是否白白抚养了别人的孩子,为想要惩罚用情不专的丈夫的妻子们检验可疑的精斑里是否混有某个异性的DNA。为警官、检察官、公诉人们做的最直接的事情也是验证□□犯身份之类混杂过多情绪因素的活计。这样的工作让我感觉离最初的目标是那么的远,仿佛我就注定了做这些婆婆妈妈的事情,呆在白色的象牙塔般的堡垒里,消散在实验室带着淡淡的消毒水味道的空气中。
在死亡的气息弥漫在这个比海沟还要深不见底、比丛林更多猛兽的大都市里的时候,只是这样度过无聊的一天又一天,这种无助和无奈的感觉,使本来还算清闲的工作也很容易让我疲惫。
我草草地在食堂吃了一点饭,就到图书馆去看书,直到图书馆关门为止。从图书馆出来,顺路到超市买了几样零碎东西,一路闲逛去乘地铁。
下班高峰已过,地铁里的人流明显减少了。所以我很容易认出靠着地铁车厢中央的扶手细柱站着,脸望向窗外黑沉沉的水泥壁的人就是我早上在黄陂路地铁站看到的戴棒球帽的年轻男子。只不过他现在已经脱了帽子,穿着蓝色的条纹衬衫,钮扣扣到下巴,手里拎着印有“星球大战前传II”宣传图的GIODANNO服饰专卖店大号塑料袋。这次他好象挺累了,细长的双眼半闭着,没有躲避我的目光。
他和我一样在黄陂路站下了车,在我前面悠闲地走着,好象虽然逛了很久的马路,但是买到了称心如意的东西,所以脚步轻快的样子。纯粹出于好奇,我在他身后慢慢地走着。
从自动扶梯上来,走到有检票出站处的大厅时,他闲逛般走近一处栏杆。在这里,为了出站而开始掏口袋里的地铁票的人形成了一个暂时的密度不高的小群体。就在这时,留着棕色卷发的男子突然从岔道里大步走出,隔着护栏很快地擦过年轻人,转眼间大号塑料袋已经到了那人手里。我吃了一惊,正要叫喊,年轻人很快地走过出站口,朝前走下通往反向地铁的楼梯。脚下的地铁通道传来反向地铁到站的震动和隆隆声。广播也开始报站。只消几秒钟,他就随车离去,无影无踪。
我转头看见提着大号塑料袋的卷发男子向我要走的方向而去。我尽快把塑料的车票插进自动检票机,推开转栏出站,急急地往那人的方向追去。
虽然我眼见他前进的方向,似乎也没有耽搁多久。但是到了地面,就只见他远远的背影,穿过一条马路,走进拆除了一大片民居后新建的太平桥绿地。在这钢筋水泥的森林的环抱下,这片开方式绿地的人工的浅湖和新栽的瘦小的香樟颇显底气不足,完全没有阴森恐怖的气氛。我被好奇心的驱动着,追着那人一直往绿地深处走去。
当我在装饰成森林岩壁样的地下车库入口围墙背后的阴影里被一只有力的胳膊一把抓住,按在墙上掐住脖子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大大高估了本市的治安水平。
“你是谁?为什么跟踪我?”那人低低地吼道。
我挣扎着扭住对方的手腕,按照军训时乱七八糟塞进脑子的格斗术提脚踩他的脚背。闪避中,他的身体往前一冲,半长的卷发甩在我脸上,扑来一阵在阳光里暴晒过的气息。
“…泰安…”我从牙缝里挤出他的名字。
他吃了一惊,猛推了我一把,顺势退后半步,半侧着头仔细打量我的脸。把自己暴露在周围大楼的灯光的包围里。他长得几乎和我一样高了,身体精瘦,小麦色皮肤,丰润的嘴唇顽皮而不屑地微翘着,灼灼的目光让人想起大型猫科动物,但秀气的脸形缓和了他相貌中野性的张力。他很快甩了一下头发,用右手往脑后一捋,不快地说:“原来是你!鬼鬼祟祟地藏什么!老早好露面了!我量你也追不上!”
我哼了一声:“你才鬼鬼祟祟!干嘛把我往这种地方引?”
在路灯的光影下,他歪着脑袋看着我,如同打量奇怪事物的野猫。
我不满地说:“你以为追你很好玩?我早就玩腻了,你怎么还是一副小孩子样,一点也长不大?”
他笑了,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我饿了。”
我叹了口气:“我也是!算了,不跟你搞脑子了。买东西吃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