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7、乱入萧十一郎·四月雪满(2) ...

  •   应完声我有种打电话时信号意外中断的错觉,大约小明也突然意识到我们已经绝交了。
      我远目萧十一郎离开的方向,心说这一回成了风四娘,就连这样一个妈也没有了。
      这姑娘混迹江湖,独来独往,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样样稀松,唯一不会的是难为情。十五岁就开始骑最快的马,吃最辣的菜,喝最烈的酒,玩最利的刀,杀最狠的人,过最刺激的生活。也最会照顾自己。
      这岂非我最理想的生活状态?如果再加上听最美的曲子,品最好的茶。
      萧十一郎回来时候我仍站在原地,穿着一身鲜亮的谦粉色衣裳,撑着一柄素净的桐油纸伞,假装自己美的像一幅画,一动也懒得动。
      他放下柴,随意抹了把额角顺流而下的血迹,走到稍远一点的水岸,用一枚弯月牙似的水果刀剖鱼洗涮。
      起先他从水中来,额角虽有一条细长的伤口,但并不见血迹,他自己也完全不当回事,我就更不当回事了,这会儿血流了一脸有点吓人:这孩子对自己是不是太狠了点?
      我将最好的金疮药倒在手上,涂满萧十一郎额头的伤口。
      一个十四岁的孩子,看你的眼神却像已经四十岁,沧桑深邃,意味不明。
      我心塞,涂完药狠狠弹了他一个脑瓜崩。
      萧十一郎应声摔倒,四脚朝天。
      雁荡山深处藏着很多悬崖峭壁,温泉瀑布,湿地沼泽。萧十一郎是大山的孩子,在这片群山中,哪里有致命的野兽,救命的药草,醉人的猴儿酒,他全都知道。
      而我自从捉到这只野生男主,武侠剧本就变成了荒野求生。
      这真是一个令人措手不及的转变。
      世上千万种人化繁为简,一共就只三种性格:一是自来熟,人来疯。一是生人勿近,但混熟了同样是人来疯。一是生人勿近,没有熟人。这江湖大部分人都是第二种。萧十一郎也是,虽然他立志要做一匹狼,大部分时间都在忍耐孤独。
      我不想让他忍耐孤独。因为那样的话我也得跟着忍耐孤独。而我生平第一痛恨忍耐,只好想办法让他也不能忍。
      于是我变成了一个死逗比。
      最初我们的相处是这样的:
      萧十一郎:“你到这么深的山里来,只为看最壮观的瀑布?那你应该去庐山。”
      我淡然笑:“我如果不看遍所有的瀑布,怎么知道庐山的最好?就因为别人都这么说,那未免浅薄。”
      萧十一郎:“......在你之前我遇到过很多人,我当着他们的面做过比逆冲瀑布更莫名其妙的事情。他们要么视而不见,要么觉得我是个神经病。”
      我微颔首:“凡人不懂,顺则凡,逆则仙。你不用在意他们怎么看你。”
      这话岂非说到了萧十一郎的心尖上?以至于在他被当做人人得而诛之的大盗时候,也从不给人解释只言片语:他不在意。
      萧十一郎举起盛着果酒的瓜壳敬我:“酒逢知己,当醉。”
      话说到这个份上,再说什么都多余,只管尽兴。
      一个月后我们的相处是这样的:
      萧十一郎苦逼脸:“你不是耐受山野贫苦的人,从头到脚都不是。你应该离开这里,到外面去,享受最舒适的高床软枕,美味珍馐,仆佣成群的生活。”
      我哼一鼻子:“你嫌我麻烦了?”
      光着膀子的萧十一郎郁闷的咬牙切齿:“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笑嘻嘻:“我知道你不是,我还不了解你么,你就是发个牢骚。”
      萧十一郎:“......”
      就在方才,他清洗了我被我家大姨妈弄脏的衣服,刚架到火上,正在烘干。
      而我裹着他的外套,光着两条腿,脚泡在露天的温泉池中,满脸可耻的心安理得。
      两个月后我们的相处是这样的:
      萧十一郎:“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就是满江湖的人看见就头疼的女妖怪!?”
      我无辜脸:“你也没问我呀。”
      萧十一郎:“那你也一早就知道我是萧十一郎?”
      我很诚实:“知道。”
      萧十一郎:“为什么接近我?”
      我:“抱金大腿。你这么好的男人,哪个女人遇见了还舍得离开你。”
      萧十一郎:“......哈?!”
      我笑:“你虽然还小,可是我不嫌弃你呀,等你长大了也别嫌我老就行啦。”
      萧十一郎:“......”
      三个月后我们的相处是这样的:
      萧十一郎坐在孤月高悬的崖巅轻声吟唱:“暮春三月,羊欢草长,天寒地冻,问谁饲狼?人心怜羊,狼心独怆,天心难测,世情如霜......”
      我躺在旁边枕着手臂叼着草也轻声哼着:“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挂在天上放光明,好像许多小眼睛......”
      萧十一郎:“......”
      我很抱歉:“对不起我又煞风景了。”
      萧十一郎:“知道对不起就别那么干啊!”
      我非常抱歉:“画面太美,我忍不了。”
      萧十一郎:“......”
      四个月后,暮夏入秋,山里的夜晚开始冷的人睡不着觉,我已经迷失方向很久很久,在遥遥听到水声时候才知道,我们又回到了龙湫瀑布。
      萧十一郎说:“到了这里,你应该可以原路回去了罢。”
      我问:“你呢?”
      萧十一郎:“我自然也回我的来处。”
      我:“那我跟你去你的来处。”
      萧十一郎:“......你听不懂吗?我们萍水相逢,各有来路,聚散有时。你黏着我算怎么回事?”
      我垂头丧气:听懂了,很伤心。
      于是我很伤心的看着萧十一郎。我该怎样形容那种伤心?风四娘被轩辕三成下了春.药在最后关头被萧十一郎救走那年,她都三十五岁了,最终借着这点药劲才敢吐露心声。萧十一郎恍如身在梦里,可即便身在梦里,他也知道怀里的人是风四娘,可即便他知道那是风四娘,他也不想拒绝。
      所以硬着头皮撮合这个男人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实在是件太令人伤心的事了,我反正干不出来。管他自比狼还是驴,被我套上项圈,就是我的狗!
      我揉揉眼睛:“可是我喜欢你,不想和你分开。”
      萧十一郎:“......”
      我:“我知道你也喜欢我,但你还小嘛,叛逆期,就喜欢跟全世界对着干,为了孤独而孤独,这是中二病,得治。”
      萧十一郎跳起来:“谁喜欢你个女妖怪了!”
      我也跳起来:“喜欢我的人可多了去了!”
      萧十一郎:“那也不差我一个了,你何必强人所难。”
      “......”我轻轻抽噎一声,罢了。原来强扭的瓜真的不甜。我知道所有类型的男人对应的扑倒套路,但是对这个给我当牛做马一夏天,任劳任怨的孩子来说......于心不忍,于是无计可施。
      我很失落:“那你走吧,我看着你走。”
      萧十一郎二话不说,扭头走了。
      真的走了,逃也似的。
      我原地站了一会儿,挠挠头,我是真的喜欢这个男人,很久都没有过了的那种喜欢。他简单,纯粹,性子执,让我想起一首诗: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犹如清水出芙蕖。
      可他不喜欢我这样的,那也没有办法。
      出了雁荡山,我在芙蓉镇盘桓半日,给自己拟了两条路走:一是去大明湖畔沈家庄,毁了沈璧君的容。一是去玩偶山庄,杀逍遥侯。
      所谓旁观者清,萧十一郎和沈璧君和连城璧的关系,几乎使所有人都陷入了主观情感痛苦的漩涡,一味纠缠‘如果没有遇见你,我的人生该何等圆满’的相爱相杀相算计。我却一眼看穿本源:如果没有逍遥侯这根搅屎棍子看上了沈璧君这个天下第一美女,非要让小公子去捉给他赏玩,那沈璧君就能平平安安的回到娘家。
      不用在区区无垢山庄到沈家庄这么点路途中被小公子拿着全江湖的男人的把柄,要挟他们诱捕的沈璧君,也就不需要萧十一郎不停不停的英雄救美,欲罢不能。
      只是这两条路都需要一定的实力基础,沈璧君武功虽然不咋的,但沈家庄机关重重,沈老太君火眼金睛,智取和力敌都有很大难度。
      逍遥侯是萧十一郎二十九岁那年,抱着必死的决心,拼了命都没打赢,最后自己想不开,跳崖自杀了的男人,武功可想而知。所幸他对风四娘这个女妖怪没有那种兴趣,两人略有点交情,却还不至于杀对方时候手软。
      风四娘十五岁行走江湖,什么都吃,就是不吃苦。不肯吃苦的人,武功自然高明不到哪里去。幸运的是我魂穿而来,带了很多金庸武侠中学了半吊子的绝世内力。
      脱离了那个世界,也脱离了那里人设和气运的局限,这几个月在山里修行,我武功颇有长进,但也就和萧十一郎不相上下的程度了,毕竟男主是这个世界的巅峰,区区女配不能逆天超越。
      古龙武侠讲究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但决定速度的是力量——话绕一圈兜回来,习武最关键的还是要内力深厚。譬如我那装逼到极致的金针打穴,听得到破空声又如何,听得到却躲不开,反而更酸爽。
      只不知我这一手弹指神通,比之沈家金针又如何。
      总之,这是两条道阻且长,荆棘遍布,难度不亚于攻略男主的路。
      愁死我了。
      我一边琢磨,一边喝着闷酒,不知不觉就喝多了,眼前的人影全都变成了萧十一郎,铺天盖地,十分壮观。
      其实我早就吃饱该走了,只是突然发现自己身上没钱,又还没做好吃霸王餐的心理准备,只好一边磨蹭一边想办法,基本已经决定真到最后无法可想了,就用袖子遮了脸,以大盗萧十一郎的名头打劫掌柜。
      这会儿看见层层叠叠的苦主本尊,我眉开眼笑,随便捞了其中一个摁坐下,塞一碗酒过去:“你在山里找了那么多的美酒给我喝,可叫我找着机会回请你了,老坛竹叶青,这酸爽,超正宗!”
      萧十一郎沉默片刻,仰脖子喝了。
      我立刻又给倒上:“敞开了喝,别跟我客气。”
      萧十一郎:“……不结识你会是我这辈子最遗憾的事情没错,但结识你却是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
      我摆手:“人生嘛,你习惯就好了。”
      萧十一郎:“你到底醉了没醉?”
      我哈哈大笑:“满江湖问问去,什么酒能让我喝醉!”
      过了一会儿,萧十一郎说:“狼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绝对忠实的动物,一生只有一个伴侣,非死亡不能将它们分开。我不是狼,但我憧憬它的生存方式,所以我不能那么轻易的决定喜不喜欢,在不在一起,你明白么。”
      我叹气:“你就直接说你不喜欢我得了呗,我又没说要寻死觅活。”
      又过了好一会儿,萧十一郎烦乱道:“我说不出来。你这个女妖怪简直让人方寸大乱,不知所措!”
      他一定是喝多了,讲的话既没有逻辑,也没有章法,还断断续续的,我简直听不下去。
      站起身,胡乱拍拍他的头:“好了,不闹,你还是个未成年,我这点节操还是有的。再见,记得埋单。”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