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必须道歉,我码字的速度很慢。特别是因为强迫症+考据党双重大山,写一万字可能要查十万字的资料,严重拖慢了速度。(什么拖延症?人、人家才、才没有这种病呢!)
也不是不能快起来,只要放弃自己写文的风格,不考虑一切逻辑、合理、新颖等因素,创造一个不需要人格,只需堆积一切华丽词语的女孩,让她成为宇宙的中心,美男的女神,写大多数人喜闻乐见的剧情,方便把自己代入进去,来获得满足感就够了。
但是我是真心的想讲一个好故事,想讲一个千分之一的哈姆雷特的故事。
一个让人觉得“萌”的角色,一定是能给人留下印象的,他或她应该是有自己的性格、喜好、甚至缺点的。为了塑造一个拥有灵魂的人物,作者需要消除“我”这个意识,让自己随时可以成为笔下任何一个人物。状态好的时候,很快就能进入角色,状态差的时候,可能要花好几个钟头才能进入人物的内心世界。
我是不喜欢笔下的主角一味出风头的,我想写一个女孩,而不是一个女神,她当然应该有缺点,当然应该犯错误,当然不应该讨所有人喜欢。实际上,如果有读者觉得我家的女主性格讨人厌、想法真奇怪,我不会反对她,相反我会感谢她,因为她是真正把女主当成一个人看待,而不是恋爱游戏里没有脸孔的女主角立绘。
本来世界上就没有什么东西能让所有人都稀罕。
如果作者费尽心思去塑造人物、构思剧情、阐述观点,但读者们却不关心这些,只说着“肉肉肉”、“啪啪啪”、“开后宫开后宫开后宫”、“女主好弱真失望”……那就太悲伤了!
仔细想想,网文本来就是图个开心图个轻松,不能强求读者必须接受正经的题材。我自己心里也明白,严肃的话题不符合流行,以前开过的坑都因为太冷而扑街了,但每次在评论里看到有读者喜欢我的人物,理解我的想法,看到了我想写的那个世界,哪怕是反对我的观点,跟我争锋相对,我都非常开心!只要有人愿意认真读我的文,我就愿意认真的写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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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剧场:
御火前:“哦呀?真是稀客,你怎么会来这里的,斑君?”
斑:“你的快递到了,麻烦签收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