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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 8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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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完格利的案子后,叶长安搭乘最早的一班航班回国。在机场打了个的,直接回到公司,向大哥汇报案子的处理结果。午休时间,办公室静悄悄的,助理小何不在。他看了会时间,还早。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倒了杯水,随手拿起放在桌上的报纸看了起来。
周一娱乐版头条:当红小说家竟是JP抄袭狂?
周二:抄袭门事件后,叶家当家主母拒当红小说家入门?
周三:探究美女作家急速消瘦的原因?
这写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什么抄袭,在他看来,简直是诬蔑。沈南的个性,他还不了解。上大学的时候,每每到了期末考试,大家都把事先缩印好的小抄准备好,藏在袖子啊,笔袋啊,然后带到考场去。她呢,宁愿每晚背书背到一两点,也不愿意抄袭。有时候人家把写好的纸条递给她,她连拿的勇气都没有。这样一个笨蛋,她会抄袭?打死他也不信。
虽说社会是个大染缸,再纯净的人浸染在这个大缸里,都会沾染些颜色。但是,有些人即使在不停的前进,不停的在融入这个社会,但骨子里有些东西是变不了的。比如傲气。
他拿起报纸,叹了口气。
阿精姐搞出的这些事,恐怕她自己也没想到会发展成这样吧。
只是小南,小南她扛得住吗?
他开始后悔不接她的电话,后悔那些口不择言的话。她对他一定失望透顶了,前一次他丢下她出国,这一次在她孤苦无助的时候他又丢下她。他这个男朋友,真正是不称职。
他打了个电话给他们公司的法律顾问,向他请教相关问题。
然后提着行李,直奔他心有所属的地方,虽然晚了若干天。
他从来没想过他看到的是这样一副景象。
她穿着睡衣,头发乱糟糟地披在肩上,脸色白的跟鬼一样。整个人,就像病入膏肓似的。
她说,你来干什么,不是说再来这里就是猪吗?怎么有人喜欢当猪了?
他一怔,许久都不知如何反应。
沈南接着说,你走吧。这里不是你待的地方。你母亲说得对,我们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我带给不了你幸福。我们以后还是不要见面了。
这是你的真心话?他走到她的面前,看着她的眼睛,逼问道。
是不是真心话有什么重要。她咳嗽了几声,我折腾不起了,只想过几天舒心的日子。爱情,从来就只是一个神话。过去那些年,你就忘了吧,就当我们有缘无份。
你告诉我,怎样才能忘记?他摇摇头,什么有缘无份,我们明明可以在一起,我什么要放弃?沈南,你病糊涂了,是不是?你从来都不是这么悲观的人。
你就当我是吧。她有些哽咽,转了身,朝自己房间走去。
他拦住她,一把抱住,对不起,我做不到。过去五年,我一直在后悔,后悔当初的选择。如果那时我没有离开,现在我们的孩子都应该几岁了。或许日子过的并不舒坦,但是有你在身边,我们俩有一个自己的家。这些年,我无时不刻想拥有一个属于我们的家。可是,我怎么找都找不到你的下落。当年那些同学都不知道你去了哪里,要不是静告诉我,我恐怕再也见不到你了。我告诉我自己,这次一定不会再放手。小南,我们不要再吵架了,好不好?
深爱多年,沈南深知他说这话多少有些求和的味道。他不喜欢吵架,难道她又喜欢吗?眼前这个男人,一度从她生命中消失。可是,岁月又将他推到了她面前。两人纠纠缠缠也近十年了,始终无果。是孽缘吗?
都病成这样了,怎么不多穿点衣服?叶长安殷勤地问,拉着她走进她的房间。
反正死不了,无所谓的。沈南没好气地说,这些日子被疼痛折磨地死去活来。大姨妈刚走,没想又感冒了。鼻涕流个不停,每天擦鼻涕,鼻子都快揪红了。
说什么鬼话。叶长安摸了摸她的额头,那么烫,在吃药没?走,找件外套穿上,我带你去医院。
我不去。沈南有一丝不自然,推开他的手,我没事,也不是一回两回了,过几天就好了。你没事就回去吧,免得被我传染。
你这个样子我怎么能放心。长安扶她到床上躺着,这些年你怎么过的,为什么身体这么差?
大概人老了的缘故吧。沈南平静地说,对着他,她终究说不出狠话 。
胡说八道。长安斥责道,比你大的女人多得是,怎么不见她们的身体那么糟糕?
我太懒,成天待在家里,缺少运动。沈南说,现在才两点,是上班时间。你走吧,我睡会。她拉上被子,转过身去。虽然说不出责骂的话,可是面对他,她还是有些怨气。
他那样说她,他不接她的电话,他一走就是那么多天。他可曾知道,在那么多天的等待中,她的心又慢慢地沉下去。
好,你睡吧,我不吵你。长安悄悄出了房间,帮她把门关好。
她转过头来,看着静悄悄的房间,心中怅然若失。
出了房间,他把自己的行李包打开,收拾好后。他走出门,打了个电话给阿精。他才知道她的身体有多差,而造成这一切的当然少不了他。阿精虽然没说,可他明白他当初带给她的伤害有多大。他想起她毫不在乎的神情,莫非她在求死?
想起以前生病的时候,她开玩笑说,真害怕身体里藏了某个病症,也许某一天醒来,就突然发现自己得了绝症,生命垂危。她说人在人生最没防备的时候突然死去,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至少不必面对那些痛苦。
他当时就笑她不肯面对死亡。她那样不想面对病痛折磨的人,如今,却时时被病痛折磨。
他心一惊。再认真想想,应该不会的。小南不是那样的人。她不会扔下自己的父母不管。
他问了阿精,去书店买了本食谱,然后去超市买了些食材。
回去的时候,他到她房间看了一下,她还在睡觉。
悄悄关了门,把买来的菜洗净。切土豆丝的时候,一个不留神切到了中指靠近指甲的地方,皮削了一大块,鲜血汩汩地往外冒。他傻了眼。也不是毛头小子了。前些年,也是自己做饭,打点一切。这些日子,在家蹭吃蹭喝,未想连切个菜也生疏了。他把手伸到水龙头,用水冲洗掉手中的血迹。在屋内找了些干净的布条,把伤口包扎好,继续做饭。
饭做好了,他放在微波炉里。打开自己的电脑,写这次的事情处理的相关报告。
大哥打来电话,问他什么时候回公司。
他说晚点吧,她病了,他不想离开。
大哥说哦,那好吧。你们好好谈谈,记得晚点把数据传回来。
大约四五点的时候,她醒了,起来上厕所。
看见在客厅的他,先是一愣,然后说,你……何苦呢?
他没说话,把文档保存好,关机。走到她跟前,笑盈盈地说,肚子饿了没,现在也是吃晚饭的时间了。洗把脸,过来吃东西吧。我收拾一下桌子,这就端出来。
不等她说话,他钻进厨房,把做好的菜端出来,摆在桌上。
她看过去,四菜一汤,很丰盛的晚餐。菜色看起来很不错,颇有大厨的架势。总之,比她做的好许多。
坐下来吃啊。他招呼她,宛若他是主人。
说话间,他把碗筷已经摆放好了,拿了勺子乘汤给她喝。
来,先喝点汤。尝尝我的手艺如何。
她依言,伸手去接碗的时候,不想有些烫,没接稳。长安赶紧去抢碗,还是慢了一步,两人的手都被烫到了。他那只受伤的手指头,碰到水,很痛,他叫了出来。
听到呼喊声,她这时才注意到他的手。
她握住他的手,包扎伤口的布条上油腻腻的,小心地拆了布条,还是碰的他哇哇叫。五六毫米的伤口,切下去的刀口有些深,此时血又冒出来了,有些浮肿。她看了一眼,心口疼得厉害,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这个人,唉……转了身去,去房间找来一些常备的药水,创口贴。把伤口清洗干净,简单地用创口贴包扎好。
别哭,不碍事的。他用另一只手试去她的眼泪,安慰道。
怎么会不碍事,你看都肿了。她焦急地说道,我们去医院吧。这伤口太深,发炎了可不好。
恩。也好,他也想带她去医院,好好检查一下。他看着他的伤口处,虽然有些疼,可是换来她的注意,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从医院出来,她低头不言,有些不想理他。
他的伤口处理好后,硬是拉着她去做了一大堆检查。
结果,还不是什么事都没有,就是肠胃不太好。这也算老毛病了。倒是被医生念叨了一遍,沈小姐,你是不是在减肥啊。你年纪也不小了,不需要像小女孩那样赶流行吧。这样折腾你的身体,小心你以后疾病缠身。你身边有那么出色的一个男人,你还担心什么。叶先生,你要好好盯着你女朋友,她不能再瘦下去了,否则怀孕的时候肯定十分辛苦。
怀孕?说啥呢?这个鬼医生。她赶紧拉了他,取了药,走出医院。
怎么啦?那个医生说的好玩的,别在意。他笑着看着身边兀自别扭的女人,不过他说的有一部分是对的,你该注意下自己的身体了。
我又没有饿着自己,它要瘦我有什么办法。她辩解道,好了,不说我了,你的手这几天都不能碰水,你记着点,千万别沾水。
遵命,沈小姐。他说,饿了吧,现在回去做也晚了,我们就在外面吃了吧。
他们在附近找了家港式茶餐厅解决。吃饭的时候,她一直感觉到有道视线盯着他们。在餐厅看了一圈,她看到那个目光灼灼的人。
是个年轻女子。不到二十岁。眼睛毫无顾忌地打量她。嘴角有一朵浅浅的笑容。
是挑衅?是估量对方的实力?
她分不清。
低了头,径自端起手中的茶杯,喝茶。
怎么啦?长安发觉她的异常,问道。
那边有一个女孩子一直盯着我们,你认识她吗?她问。
长安随着她的视线看过去,那女孩已经站起来了,走到他旁边,在一旁的空座上坐了下去,对着沈南,异常灿烂地笑着,叶大哥,你也在这里吃饭啊。真巧。对面这位大姐是谁啊,伯母给你安排的新的相亲对象吗?
这个小丫头,她对他明明没有什么兴趣的样子,却装作一副很熟的样子,真不知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他看了看沈南阴沉的脸,正色道,当然不是。张小姐,我记得我给你说过我有一位对小说很痴迷的女友,她就是。
恩,了解。前女友嘛。张清迦点了点头,伯母坚决反对你娶进门的那位。
张小姐,我无意与你计较。请你说话放尊重点。长安动怒道。
难道我说的不是事实吗?张清迦笑着反问道,沈小姐,你说对吗?
恩。沈南点点头,三言两语不理她,她开始明白这女孩是冲她来的。
明知没有好结果,你为何还与他在一起?张清迦问道,莫非你想从叶家捞点油水?
张小姐,你再这样胡说八道,别怪我欺负小女孩。叶长安警告道,站起身来,似乎要把张清迦丢出门外。
好在沈南拉住了他,阻止了他的丢人行动。
君子动口不动手。你这样,算什么好汉嘛。张清迦嗔道,若我说的不是实话,你们大可以纠正我嘛,学什么流氓动手,真是野蛮人。
这撒泼的姿势,活脱脱一个调皮的小女孩。
还没长大的女孩,年轻,真让人羡慕啊。
长安,不给我介绍下这位小姐吗?沈南说道。
张清迦,目前还在上学,喜欢看小说。长安言简意赅地介绍道,不过,他了解的也就这么多。
什么嘛,就这么点。张清迦补充道,沈小姐,我看过你多篇小说。你本本小说我都有买。你的每一本小说我都很喜欢。可是,我虽然喜欢你的作品,但我不喜欢抄袭的人。若是一个作者人品不好,我想她的作品再好也不会有人喜欢。沈小姐,你那本蔷薇是抄袭的吗?
你认为我是抄袭的吗?她看着张清迦认真的神情,问道。
以你现在的才华,恐怕无人能及。但是,若干年前,你还是一个无名小卒,你为了出名,保不定会犯下糊涂的事。不然,人家比你早出版半年,你要怎么解释?张清迦合理合理地分析道。
我现在还找不出证据证明这一切,不过 ,抄没抄袭,公道自在人心。我问心无愧就好。沈南说道。
很多犯了错的人都为自己这样开脱。张清迦哼了一声,事实上你有没有抄袭,恐怕只有你自己清楚。
你相不相信都没关系。叶长安接着道,我们会找出证据,直接证明这一切的。
我等着。
张清迦的一席话,沈南开始反思这件事。
自事发后,由于种种原因,她一直未正视这个问题。
这件事不澄清,她的写作生涯恐怕就此断送了。
她想了想,打开自己的邮箱,对长安说,你帮我找一找,我发送给出版社的邮件是否还有记录在?最近的应该还有,以前好像没有定制自动保存功能,不知道有没有留下记录。另外,帮我看一下网上的评论,或许有些有意义的东西。我不想看到那些侮辱性的词汇,一直都没敢看。
长安点点头。
她想起另外一件事,立即打电话给江夏。
江夏,是我。你们公司有保存投稿记录的习惯吗?
对于我们采用的稿件,会存档,记录在案。但是对于那些没有采用的,看过就删了。江夏说,最早的一批稿件,那时候公司制度不健全,我也不太清楚是否留有记录。
你下班没?能帮我查下吗?沈南急切地问。
恩,我还在公司。我立即就去查记录,等下复你电话。江夏问,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没有。我只是想起稿件在投给你们前,还投给过另外两家出版社。那个时间,应该远比《追梦》出版的时间早。如果保有这个记录,这场官司打起来我不一定会输。
你自己没有保存记录吗?江夏问。
正在查。如果你们也留有,那胜算不是更大点?沈南说。
好,我马上去查一下相关记录。一有消息就通知你。
挂了电话,她跑去长安那边,问他,怎么样,还有没有那些稿件发送出去的记录?
只有这三年的。三年以前的都删掉了。长安说。
也就是说,根本没有相关记录。
如果她这边都没有保存,她很难想象江夏那边会有记录。
果然,江夏打来电话,说没有找到任何记录。
很有利的一个证据断了。她有些失望。
长安看到她难过的样子,说,别灰心,一定还有什么可以作为相关证据的。你再好好想一想,有没有留下手稿,给旁人看过啊?
她仔细想了想,说,刚开始来这边的时候,没钱买电脑。这篇小说是我用手写的,然后再敲到电脑上去的。可是,手稿上又没标明时间,能作为证据吗?即使上面注明了当时写的时间,旁人不会认为我们作假,是现在才把时间加上去的?虽然考古学家能判定某一件文物的出产年代,但也只是大致范围的。像我们这种,他们恐怕鉴定不出来吧。
还有一种方法。长安说,我记得有这样一个案例,是买彩票的事。讲的是有一个女教师长期到一个零售点买福利彩票,有时候有课来不及去就打电话预定。小店老板也很配合。有一次,女教师猜了一组数字,因有事来不及去买彩票,就把数字报给小店老板,叫他替她买四注。那期开奖的号码恰巧就是那组数字,每组奖金是十万。女教师找小店老板拿彩票的时候,老板说只买到两注,然后把那两注给了女教师。可是女教师去兑奖的时候,却看见小店老板也拿着两注彩票来兑奖。
女教师猜测一定是福彩老板一定私吞了她的那两注彩票,一纸把小店老板告上了法庭。在法院取证的过程中,好像就是采用了一种逻辑推测。谁能解释这组数字是怎么来的,谁就胜诉了。女教师就详细叙述了她是如何推断出这组数字的,而小店老板那边就不能解释出这组数字的来历。最后,法院判定女教书胜,并限令小店老板将钱归还给女教师。
如果以这个作依据,只要你能说出你写这篇小说的出发点,讲清楚其中情节的走向,这场官司我们还有希望。
我想未必。作为一个编故事的人,对自己笔下的故事多数会有一个完整的脉络。我们俩的小说是情节相似,但文笔则完全不同 。可见,她也是经过自己加工过的。完全凭这个判断,大概没什么结果吧。沈南解释说。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
长安说,我们现在退一步,假设对方是抄袭你的小说。那她是如何看到你的小说的呢?你投过给几家出版社,是不是其中一家看中了情节,然后拿给手下的作者写呢?
我也这么想过。可是,没有发送电子邮件的纪录,他们会承认我曾经投稿给他们?都过去那么多年了,出版社的人说不定也换了一圈了,谁还会记得这样一篇稿件?即使记得,他们来个死无对证,我们又能奈他们如何?沈南摇摇头。
再想想,应该还有其他办法的。长安说,你有没有给谁看过?如果有旁人作证,在那篇小说出版前看过你的小说,即使无法证明她是抄你的,但至少能摆脱你抄袭她的嫌疑 。
最初写小说的时候,在常去的论坛里认识了一个朋友,叫迷途。我们那时都有着雄心壮志,梦想着有一天成为席娟于晴那样成功的言情作者。我们相互鼓励,相□□评对方的作品,虽然有时候我们并不接受对方的意见。我的每一篇小说,她都是第一个读者。只是后来她迷恋起一个偶像组合,对小说的兴趣逐渐淡了。大约两年前吧,她到国外留学,我们的联系就断了。沈南有些惋惜地说。人生难求一知己。在她人生道路上,曾得那么多的陪伴,不管她们有没有把她当作知己,她自始自终都很感激她们。在她无望的时候,在她追逐理想的时候,是她们陪着她,鼓励着她前进。
你还有她的邮箱吗?电话号码换了,但邮箱应该不会变。长安说。
恩。我试着给她发封邮件,期望她能看到。沈南说。
即使找到了她,也不一定能为你证明什么。你要有一个心理准备。长安提醒道。
恩,我明白。沈南有些不舍地说。
虽然有一天迟早要告别,可是从来没想过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
她想起长安那年离开她,也是突然之间,在她毫无防备的情况下。
想着这些,看着身边仔细为她查找证据的人,心不由得变得很柔暖。
这些年,痛苦是因为他,快乐也是因为他。她与他,真的牵扯很深呢。
忙到很晚,依旧没头绪。
下午一顿饭吃得毫无兴致,大概只有三分饱。两人都有些饿。
离了房间,她到厨房开始做饭来。
最简单方便的,煮面吃。
等她煮好面出来,到房间里叫长安吃面。长安已经趴在电脑桌旁睡着了,她在房间里来回走动都没吵醒他,看来他真的很累。
她到隔壁的房间铺好床铺,回头到他的身边,轻轻拍了拍他肩膀,说长安,起来了,到床上睡。
他恩了一声,睡眼朦胧地站起来,看见一旁的床,毫不客气地就躺了下去。
她站在床边,有些无可奈何。她明明想叫他睡的是隔壁的床。
听着他舒缓的呼吸声,她任命地抱了被子,替他盖上。
回到厨房,看到一锅的面条,汤几乎被面吸收了。
这么多,她怎么吃得完。
这个人,真会给她找事。
她吃了些,收拾干净后,冲了个凉。然后到隔壁的房间睡了。
第二天早晨醒来,长安已经买好了早点等她起来吃。
早,长安。
早。你今天要去上班吗?长安问她。
恩。沈南点点头。
中午回来吃饭吗?长安问。
要。公司食堂的饭菜很难吃,我可能会直接在下面的餐馆点一份菜,然后打包回来吃。沈南说。
帮我也准备一份?长安说。
呃?她满肚子疑问,你们食堂的伙食也不好吗,不至于啊。好像还挺好的,各种菜色都有。
你喜欢?长安接着问,那我中午请你到我们食堂吃好了。
这不太好吧。你公司离我这那么远,中午来回跑多累。还是不要。就中午一顿,随便吃吃就好了。沈南不解风情地说道。
那晚上一起吃饭?
好吧。某人的脸色有些铁青了,再拒绝会不会遭到一顿毒打。还是不要冒险了。有人请吃饭,她还省一顿饭钱呢。
吃完晚餐,两人照例窝在电脑旁讨论。
到七八点时,她洗完澡出来,见长安还窝在她的房间里。
你还不回去吗?等一下,又很晚了。
殊不知某人昨晚在这赖了一晚后,见有机可趁,已经打算不走了。已悄悄地把自己的东西搬了进来。
小南,你隔壁的房间是不是没人住?
恩。怎么啦?
我想租这间房。
呃?
我跟家里吵架了,那个家我不想再回去了。
是因为我?
对,也不对。长安低下头,想起一句标准的台词,没有你,也会有其他人的。你不需要自责,这是我自己的选择。
原想某人会有丝毫内疚感,投怀送抱,好好安慰他一番的。丝毫没想到她会说,我不自责,我自责什么。你都说了是自己的选择,难道我还要阻止你不成?这栋房子我租下来是每个月两千五,这间房我算你七百好了。还有哦,我不包水电费。水电费我们平摊。
......
于是开始某个人欣欣向往的同居生活。
说是同居,也不过是两个人一起分担房租,一起分担家务。
有时间一起逛街,听对方的唠叨。
抄袭事件一直没有着落,网上的争论一直没有停下来。
报纸上前一段时间对他们的新闻已冷却了,这段时间拍到他们住一起的照片后,又开始了新一轮的炒作。
吃早餐的时候,长安拿着一叠报纸,自嘲地说,这张接吻的照片拍得真不错。我们什么时候有过这么亲密的动作了?
你是不是在暗示我吻你?沈南一本正经地说道。
咳咳。长安差点被饭噎住,这个女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幽默了?
有了某人的这句戏言,等到某天报纸上写他们已经秘密结婚的时候,他再次拿出报纸说,婚姻登记处的人说看到我们去领结婚证了,我们什么时候去过了,我怎么没印象?
我也没印象。你是不是背着我偷偷结婚了?
某人以为她会说,噢,我们啥时候去补个结婚证?
没想到不仅没揩到油,反而偷鸡不成蚀把米。某人恨恨地用筷子捣盘子里的馒头,赶紧澄清道,没有,绝对没有的事。
最初同居的几天,沈南鉴于长安的手有伤口,包揽了所有的家务活。
待两人工作都忙起来,他的手伤也好了,立刻约法三章。
谁先下班谁先去买菜。
长安窃喜。他下班的时间同沈南一样,但是公司离家远,他回来沈南肯定已经买好菜了。
开头几天的确是这样。
可是,吃了几天沈南做的菜,几乎每天都是那几样。他有些发狂了。
你能不能每天换些新鲜的口味?
想吃啊,自己买啊。我只会做这些。
啊啊啊。某人不堪忍受折磨,尽量每天一到点就赶紧离开办公室往家里赶。
好几次,小何在给叶长安收拾办公桌的时候,都看到草稿上写着不同的菜名。
中午在食堂吃饭的时候,看到好吃的,会问做菜的师傅这道菜怎么做的。刚开始做菜的师傅回答地小心翼翼,还以为自己犯了什么错。若干职员也感动地痛哭流涕,三少真是个好领导啊,如此关心大家的饮食。时间一久,有人说看到三少提个包在市场买菜,方知自作多情了一场。
在长安挖空心思做好吃的食物的情况下,她的体重呈直线上升。脸变的有些圆润了,也开始长小肚子。她看着自己日益发胖的身体,有些黑线。原来,她不是怎么吃也长不胖的体质啊。
周末两人去买菜的时候,她一个劲地只拿青菜。
长安有些纳闷,笑嘻嘻地问,怎么,改吃素了?
还不是你。我胖了六公斤。某人闷闷地说,从今往后,你不准在我面前吃肉。
哦哦哦。原来是怕长胖啊。长安安慰道,你就是变成了母猪我也会娶你的。
母猪?谁信啊。你要是真能抱着一头母猪睡一晚,我立刻嫁给你。
呃,这算是求婚吗?可是,要抱着一头母猪睡觉,这难度也太大了。早知道,应该说一只肥猫。
两人住在一起也有一段时间了。说是同居,可是某人一点福利都没有享受到,于是寻思着怎么样才能让两人的关系更进一步。
某天洗完澡,看到某人在洗衣服。看看自己手中的衣服,一个念头诞生。一回头,钻进自己的房间。
可是一连过了好几天,他的同居人都没发现他没洗衣服。
他那个衣服,都堆的老高了。
终于过了个四五天,有一天他洗完澡出来,沈南叫住他,长安,你不洗衣服吗?
他心里美滋滋的,她终于发现了。于是说,你洗完了我就来洗。
待沈南洗完后,他拿着衣服在那磨磨蹭蹭地洗啊。
沈南站在他背后,看了一会,直摇摇头,说,那么大个人了,洗个衣服都不会。走开,还是我帮你洗吧。
某人心里一乐,嘴上却说,那怎么好意思呢?
既然你不好意思,那算了。沈南说完,去他的房间拎出大包小包的衣服,这些,我以为你留着我帮你洗的,只是不好意思开口。既然你不是这个意思,今天你都把它洗了吧。
我...我...某人无限懊悔。看着一堆衣服,直叹气,今晚甭想睡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