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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志向高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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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景卿掀起眼皮稍稍扫了眼这两个看起来像是大学生的徒弟,然后把注意力放回了度鄞身上。
“怀真道长,还有两位小道士,请坐。”陈景卿转过头又吩咐起保姆,“给几位贵客备茶。”
度鄞淡淡地点了点头,努力维持着他那股子飘渺的大仙气。
“贫道初到此地……见贵地黑气缠绕,戾气冲天,后来细细端详,发现本地本该是一个风水宝地,最适合死者长眠。”
度鄞话音刚落,正巧此时保姆便端着茶具进来了。
陈景卿趁机打断了度鄞的话,亲自动手帮度鄞斟了杯茶,和颜悦色道,“道长,尝尝这普洱味道怎样?我上次去云南还不容易寻到的,上好的普洱饼。”
然后他又吩咐保姆,面色凝重,眼角眉梢都是上位者的威严,“我有要事和道长详谈,除了我喊你们,否则谁都不准进来。”
一旁的黑无常看着有点楞,原来有人不用换脸谱却可以达到川剧变脸般的效果。
“道长,我接下来要说的话,是我陈家最大的秘密。”陈景卿看了眼度鄞身边的黑白无常二人。
“没事,他俩嘴严,信得过。”
“那好,道长,请务必帮我保守秘密,陈景卿在此谢过道长了。”
八十年前,新中国还没统一,各大帝/国/主/义国家经常因为各种利益纠葛狗咬狗一嘴毛。
经济危机撕开了帝/国/主义虚假的繁荣,带来的创伤久远而惨痛。
军/国/主/义在国际上抬头,巴黎和会定下的秩序已经无力维持,虚假的和平下硝烟四起。
当然,这些往近了说和当时又穷又乱的中国实质上并没有什么太大关系……直到,日/本的全/面/侵/华在卢沟桥拉开了帷幕。
那时的第一代陈家家主就是这时开始在邺城发了家,开始了陈家成为商业巨鳄的第一步。
按辈分来说他是陈景卿的爷爷,名叫陈大。
和所有故事中的第一代发家人一样,他有着一个并不快乐的童年和青年。
他是一个妓/女的儿子,他妈拿着古老的皮/肉生意所赚的钱将他养到了六七岁,由于年老色衰养不起他了,于是陈大便到了报恩的时候。
那女人皮肉松弛,声音尖利的像是同玻璃摩擦过的磨砂纸。
她说,“乖儿子,妈辛辛苦苦把你养到了这么大。现在该是你回报妈的时候了。妈认识一个人,他答应我让你去工厂里上班……”
你认识的人……皮/肉生意里你的哪位大金主?
可真是个没眼光的金主。
陈大不屑地想。
他毕竟已经七岁了,穷人家的孩子通常都早熟,更何况是他这种情况特殊的。他很早便过了天真懵懂的年纪,努力把自己伪装成社会上的一根小油条,从来没问老妈买过糖,从来没天真过。
鄙夷着他那靠出/卖/身/体过活的妈,却也离不开她。
陈大进了厂,那是一个日/本人投资的炼钢厂。
他由于年龄原因,和一堆的女工童工混在一起,工资拿得少,干的活却不比谁少。
就连吃个饭还得抢,来晚了就连个汤底都剩不下。
饭多是馊的,衣服是烂的,那时代没人会去注意自己的个人卫生问题,一个馊的人和一桶馊的饭没谁说得出哪个更难闻。
干活却是一分钟都不能停下来的,时时刻刻都是监督的人,一偷懒就要挨打。细长的鞭子,抽在人身上火辣辣的疼。
陈大就在这个工厂从七岁长到了十五岁,从一个营养不良面黄肌瘦的小萝卜头长成了一个更加营养不良的大萝卜头。
他已经到了发育的年纪了,然而长期营养跟不上,再加上繁重的体力劳动,整个人看起来像是根麻杆状的骷髅。
这个麻杆骷髅每次累得快死或者差点被打死之际,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恨不得对他妈削其骨啖其肉。
靠着这个信念,近乎奇迹一般,他在这个工厂里待了八年。
只可惜他那倒霉妈没等着他来削骨吃肉,就已经吹灯拔蜡先行一步了。
陈大觉着自己应该开心,毕竟他恨了他妈这么多年,他妈也不见得多喜欢自己,他妈把他养大,他每月工资一半都给了他妈养老……履行了两人之间奇异的义务关系。
只是他想到每次回家时那满满的一桌子菜,更早之前他妈日出而息之时还不忘给他带包糖炒栗子打发他……
还没等这个青春期的麻杆骷髅思考出个什么屁来,隔壁一直不太待见他的老太太给了封遗书给他。
遗书估计是他妈要哪个老/嫖/客帮他妈写的,陈大拿着那张皱巴巴还带着油的纸,甩了甩。
隔壁老太依旧是那张不待见他的臭脸,她扁了扁嘴,嘟囔道,“我可不识字……不知道你妈写了些啥,我就拿着这纸包了碗汤。”
陈大自己也是个大字不识一箩筐的纯文盲,认识的字加起来写不满一页纸。他抖开了纸,展平。
陈大,妈差不多要去了。
你的工钱在老地方,留着娶媳妇用。
母留。
两句话,一个普天之下所有母亲都有的心愿……攒钱娶媳妇。
看样子就算是麻杆骷髅的妓/女妈,同样不能免俗。
他俩的老地方在他妈的烂草席下,挖开稻草铺成的床垫,底下有块空心的地砖,里头放着他妈帮他存着的工钱。
陈大掏出来,数了数,他七年的工钱还有多,大约是他妈当年的皮/肉钱还有些在里面。
也不知道她这么些年是怎么从牙缝里抠抠嗦嗦省过来的。
陈大葬了他妈,草席一卷,来到了城西的乱葬岗,那里全是死人,仇杀,凶杀,穷人的尸体……都是草席一卷,横七竖八的陈列在那里,像是个尸体展览会。
陈大帮他妈挑了个死人稍微少一点的地方,然后开始动手刨坑。
刨坑没刨到多深,倒是挖出了另一个倒霉鬼。那倒霉鬼看起来像是没死多久的样子,脸色青白任不掩其富态。
衣服打扮皆是上乘,看起来应该是个富太太。
富太太最后只能和自己的妓/女妈比邻而居,陈大忍不住低声笑了起来。
然后他就被富太太脖子上戴着的金镶翡翠项链晃着了眼。
陈大顾不上帮自己的老妈刨坑了,他赶紧把这个富太太的尸体拖了出来……居然能碰上这种好事,回家得好好的拜一拜自己死掉的老妈。
这个富太太是被别人一刀捅死的,捅在腹部,还有一半的肠子在外面……但看起来应该不是强盗所为,否则陈大也就捡不到项链了。
八成是仇杀。
陈大脑子里琢磨着这个富太太的死因,手上却没含糊,把她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扒了个精光。
然后陈大刨了个大坑,把他妈和他这个死掉的富太金主埋在了一起。
最后烧了三根香,不过在这个遍地都是死人的地方,三根香估计是不够分的。不知道鬼会不会和人一样为了这点香火抢了打架。
陈大拿着自己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东西,发了笔横财,并从中得到了启发,把扒死人东西当做第一事业。
奈何这项不太正经的事业也没能做多久,毕竟那年头的死人虽然多,但说到底还是活人更多,而且又穷又苦的活人最多。
所以陈大这项事业没干多久,就被别人盯上了,那是个流氓团体,把陈大给洗劫了一遍,最后陈大被迫离开他的事业。
这时陈大十七岁,时隔两年,再一次开始了自己的工作——在某家银行当保安。
得亏是两年的挖坟搬尸生涯,再加上陈大也不是个亏待自己的人,他成功从两年前的麻杆骷髅进化了,单看外貌的话,堪称是个风度翩翩的英俊少年,大约是继承的他妈的基因。
该英俊少年笑起来面若桃花让人如沐春风,奈何心眼却是个山路十八弯的耗子洞。
他还帮自己改了个名,叫陈志远。取志向高远的意思,后来他十九岁的那年,还勾搭上了行长的千金。
小姑娘被他俊秀的脸和花言巧语迷得七荤八素,陈志远再用当年在躺他妈旁边的富太项链成功拴住了行长千金。
以至于小姑娘发誓非他不嫁,气昏了家中二老。
最终,陈大在帮自己改名后,还帮自己改了个姓。
他入赘了行长家,随着进化成他妻子的千金姓了许。
许志远从此发了家。
发了家的许志远不忘本,带着寺庙里请到的高香来到了当年埋他妈的乱葬岗。
最近局势愈发动荡,乱葬岗上的尸体只增不减,饶是许志远在这里呆了两年,依旧是找不到他妈的尸体了。
大约是化作肥料反哺大地了。
许志远带着金丝边的眼镜,一身服帖的西装马甲三件套,头发一丝不苟地抹在脑后,露出他那被称为有福气的饱满额头。
他那只想着要个媳妇的老妈大约都认不出她的亲儿子了。
许志远恭敬地对着乱葬岗拜了拜,这整个乱葬岗里的尸体都曾是他的衣食父母,更何况里面还埋着他的亲妈。
就是这时,许志远遇上了一个老道。
这个老道告诉他,这是块风水宝地,对死人最好,如果在这块地上布个阵,还可庇佑生人。
然后他和许志远一起在这地布上了这个阵。
后来陈家后人又在这里建了这个小区。
陈景卿说完始末之后满脸疲倦地抬头看着度鄞道,“不是说这个阵庇佑生人吗?那现在,现在这是怎么回事?”
“道长……你说这风水阵破又是何意?”
“我家祖上……陈志远先祖曾留下遗志,说此阵可永佑我陈家后人,那现在……我女儿死得不明不白又是为何?”
“此阵……乃是,锁魂阵。”度鄞说完,半眯着眼打量陈景卿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