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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投石 尖锐的马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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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锐的马达声在山道上呼啸而过,没等小沈回头,一辆军用吉普擦过车门,极速穿越前方隧道,溅下一地火星。小沈猛兜车头,一个急刹,几乎吻上挡风玻璃:“啊操——诚哥您没事吧!诚哥——”阿诚一手抓紧前座椅背,一手把着推开的车门,抬起一腿,正是个跳车的姿势。小沈赶忙绕到后座,躬着身止不住的陪不是,阿诚收回脚,重又坐正,让人也安心回座,说责任不在他,大家没事儿就好,一路上小沈还是不停的自责反应不够迅速。
“我仿佛看到了车身的标志,好像也是局本部的?”阿诚一壁整理衣服一壁问。
“诚哥,您真是好眼力!就是局本部的车!不然,敢在歌乐山上这样危及您的安全,我早一枪打爆车胎,把人薅下来了!”吁出口气,“太他妈险了,那么别我车头,方向盘拨慢一秒就滚下山了。”
“这是局里哪位长官的座驾?司机把车开成这样,不顾长官了?”
“什么司机啊,长官自己在开!”
“你眼睛比我更好嘛,一瞬间开车的人都看到了?”
“哪能啊!能在这条道上这么飙的,闭着眼都知道是机要处的姜处长,不是第一次了。”
“那怪不得了。”
“就是说嘛,本来就江山帮的,破了珍珠港译电更不可一视了!年纪轻轻就少将!女的!只此一位!谁敢得罪她?”换个档,换个语调,“诚哥,知道吗?这个姜处长非但业务能力出色,个人感情更是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前面有个下坡,看好路。”山风吹进车里,拂乱了小沈的发,从阿诚的角度望过去,像是头顶扎了一排小辫儿,再配合小沈上下耸动的肩,阿诚觉得好玩,也笑出了声。小沈一听,来劲儿了!
背后议论长官这事儿就是个投石问路,你扔出一个石子儿,起了一点反应,后头便可以擦出火花,擦着擦着就擦成了彼此心照不宣的秘密,情谊就这样建立起来了,石子越多,基础越牢。小沈自认得到了一个高谈阔论的信号,便刹不住车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诚哥,您知道徐州剿匪总司令部有个李参谋吗?文武双全不说,人长得又极俊,他来重庆那回,就被我们姜处长一眼盯上,铆足了劲儿要跟人好。天地良心啊——李参谋早已成家,夫妻恩爱,太太又是位极贤淑的女子,然而姜处长并不管这些,半夜敲开李参谋下榻的招待所,吓得人家连夜跑回了徐州。任性!豪杰!要知道,这李参谋还比姜处长小五岁呢!看来不管男女都喜欢比自己小的!诚哥是吧?”
“诶?前头是不是到了?”阿诚很不赞同小沈的观点。
在姜处长的笑料上,小沈没有得到他诚哥直接的回应,反而觉出了此时无声胜有声味道。在别墅旁的招待所门口停好车,小沈没让接待处的小工帮忙,亲自帮他诚哥把所有行李扛进了房间,管事儿的瞧见“沈爷”这架势,认定后头那位必是个大官儿,屋里刚安顿停当,便亲自送来一壶热茶,并一小盒泡茶用的青橄榄,个个饱满,清香四溢,都是切好了的。
“对!诚哥,您有需要尽管找他!”小沈指着管事儿的,重复着那位刚才的话。管事儿的一边点头,一边拿起茶壶要给大官儿斟茶,小沈斜眼一瞥,轻轻巧巧夺过茶壶,斟好一杯,送到阿诚手上:“诚哥!辛苦啦!”此举一出,管事儿的知趣,也就退了出去。
“这两天那么多长官从各地过来,局里车子都不够用,要不是着急回去还车,我一定陪您好好逛逛!”小沈每出一言,皆是心眼,但这话倒是出自肺腑,与其回局里给大会做后勤,真不如溜出来潇洒,还能和人接触接触,长官人前混个脸熟,总没坏处。“诚哥,怠慢了!”他真觉得怠慢。
阿诚脱下大衣,大模大样靠向沙发,一掸报纸,倒是一副长官的姿态,但话语间不见长官的架子,他喫过一口茶,温然道:“没事儿,你忙,我自己走走。局里这么多事务,还要来来回回接送,也是难为你了。”
“诚哥!您这哪得话!到底是我们工作上没协调到位!”拿着刚才接过的大衣挂上衣架,“要是长官都向您这般体恤下属,那我们就有福啦!”轩窗边漏进来的阳光洒在阿诚身上,在小沈眼里映出个熠熠生辉。他提起壶,又给满上一杯。
好话谁都不会嫌多,区别在于听完后是笑进心里还是笑在脸上。小沈见阿诚唇目边尽是春//色,便开始挤眉弄眼地说自己知道很多耍乐子的地方,当下虽没时间,但晚上得空,诚哥若方便,随时召唤他!阿诚领会了他的意思,笑言:“先生知道可不得打死我!”小沈自认在领悟力上颇具天赋,想当然的认为特工工作已经帮自己进化出了一副高效雷达,他这么一探测,竟觉出了妙。当下认定,话没明说,意思皆在,诚哥,上路子,他赞叹着。以致一出招待所,就仰头冥想,冥想带着诚哥一齐纵乐,于在纸醉金迷中顺利扩得一线人脉。
麻雀飞过头顶,拉下一泡屎。
当天傍晚,阿诚下了趟山,他并没有召唤小沈,而是独自上街置办了点行头,回来时往后山晃荡过一圈,算是给这天画上了个句点。
翌日清晨,待服务生收拾完房间,他一锁房门、靠上沙发、托起茶杯,在幽幽茶香中开始了一天的等待,等待夜色降临。
时间已到,轩窗里飞速钻出一团黑影,落地后伶俐一滚,消失在了后山。掰开一处浓密的矮丛,在层层落叶下,黑影翻出一套行头,替下一袭长褂。掖回长褂时还不忘放入两样东西:一瓶“司丹康”、一块湿毛巾。他弯下腰,抓起一抔土灰,给自己抹出个乌眉黑嘴,再伸出十指往泥里一捣,嵌满污垢的指甲缝让他心满意足上了路。
十分钟后,他等来了目标人物——一位身着旗袍、双肩挑担的中年妇女。该妇女打扮得明艳无匹,不知为何老来扮“俏”,以致在荒山颓木的衬托下产生了一种“大漠烟直”的感觉,所以,锁定起来极为轻松。
看着餐馆老板娘吭哧吭哧颤着横肉从前挪过,阿诚抬脚跟上。把个破边儿小碗扬到人前抖抖,叮铃哐啷,四五个小铜板抖了个震天响,老板娘一听这市井烂调,眉头一皱,白眼一翻,对着前路大喝一声:“走开——”那人仿佛是聋了,碗里的铜板踩着呵斥声竟也蹦出了气势,老板娘嗅到了一丝挑衅的气味,当即咆哮而出:“滚——”到底气概上还是更胜一筹!可安静没多久,耳边另有一种声音缠了上来,正待破口大骂,双耳一动,竟是一声年轻男子的呼唤:“姐姐——”老板娘左右转了转脖子,并没发现附近有第三人,抬了抬担子,继续赶她的路。没走几步,又一声“姐姐”凌空飘来,这下她停住脚步,放下担子,原地三百六十度一转,终于确定了声音的来源。看看身边那个对襟短褂、蓬发垢面的大小子,她笑了。
阿诚一看,有门儿!抓着机会凑上前:“姐姐,我饿一天了,您给口饭吃吧!”
“你喊我啥?”老板娘挺了挺胸脯。
“姐姐啊!”阿诚眨巴着眼看看他。老板娘年逾四十,听着暌违多年的称呼,尤其还是小伙子嘴里蹦出的,瞬间枯木逢春,一颗心被滋润得活泛了起来。要说,眼前这小子脏兮兮也不好看,但怎么说也是个小子,“小子”这个身份对于寡妇来说是颇为珍稀的。当然珍稀归珍稀,作为一个抠门的寡妇,她是有话要讲的。
“我说你们这些年轻人,有手有脚,不去谋个营生,跑到山上找人要饭,丢不丢人?”没等对方回答,她接着又说,“吃不了苦,又想饭来张口,瞧瞧你这衣服,不新不旧,一看就不是当惯叫花子的!呐,也没要到几个子儿,不是?”指指碗里那四五个铜版,“我也有个儿子,我是知道你们的,手上有点钱,就疯出去当小开;弹尽粮绝了,就想办法坑蒙拐骗,是不是?”飞出一个媚眼。
“丢人啊!既然姐姐看出来了,我也不瞒您了!我确实不是要饭的,无奈身上没子儿了,一时又找不到可以干的活儿,就想出了这招!姐姐,要不您雇我吧,我给您挑担!”说完,快速扛起置于地上的担头,踏上山路。
“哎——你给我放下,我还没答应呢!”老板娘喘着气追上来一抓,阿诚使了个巧劲儿卸去了她的力量。
他快步向前:“姐姐!您放心,这担子我白给您扛,不要工钱!”此言一出,老板娘不叫了。阿诚见状,放慢了脚步,他告诉老板娘,只要肯雇他,解决一日三餐,工钱给多少也没关系。自己手上有点钱就捂不住,现在想改了这个毛病,本本分分过日子。钱,甚至可以不给。老板娘眼珠子一滴溜,雇佣关系当即生效!
对于担头的去向,一路上,一个没说,一个没问,两人且走且扯,扯得老板娘心花怒放,快到渣滓洞时,阿诚故意踏进了一条岔道,“回来——”老板娘立马喊住他,“这呢!”指指前方。
阿诚佯装惊诧,弹眼张嘴:“啊?!这地方我可不去——”当即做出个卸担的动作,却怎么也没卸下来。
老板娘轻松了一路,甩着两条胳膊,如何再肯接过这副担子,当即把住了他:“都到这了,你必须给我抬进去!”看着对方哭丧着一张脸,她连喊带骂的把人硬推了过去。到了门口,薅下两张树叶扔给他:“把你那脸擦擦,头发也抓一抓,你这样进不去!”
“那你进去吧,我在门口等着!”阿诚颤着声音说。
“德行!”老板娘笑着朝他一指,嗔怒到,“里头还有好长一段路,今天这趟你非得给我挑完了不可!”随即拿过树叶往人脸上歘歘歘擦了一遍,“哟!”看看眉眼,挺俊,她暗自欢喜。
阿诚有点担心真面目被人瞧了去,好在还有一头乱发顶着,脸上也没彻底擦净,就抓下些额发,尽量多遮掩一些面貌。门口的警卫看到老板娘带了个生人进来,自然要盘查,知道是店里新来的工人,仔细搜一遍身,并没发现什么异常,也就放他们进去了。
警卫和老板娘是熟识的,所以老板娘对他刚才的举动有点来火,于是语笑含讥地说:“搜搜搜!怎么,怕老娘在菜里下毒?”警卫正在执勤,工作期间不便和她打嘴炮,对她上面这张嘴向来也没甚兴趣,这一炮留待晚上再打。
老板娘轻车熟路带着阿诚穿过一排排牢房,到达了狱警们休息的屋子。阿诚放下担子,帮忙布好菜,便垂首立于一侧,静静地听他们闲扯,耳边时时飘来阵阵惨叫。狱卒们看着他哆嗦的模样,打趣了几句,并不知道他们嘴里的“怂包”此刻正冷静得判断着大概的方位,并记下了一路所经的地形。半小时后,两人原路出了大门,走下山路。夜里的山风灌入短褂,周身阵阵阴凉,阿诚不禁打了个寒颤。
“看把你吓得,没见过世面!”
“姐姐,这活我不想干了,心里压力太大!”他委屈的说。
“衰样!”
“衰就衰!你多给我工钱我也不干,挑一趟担子,就受一次吓,少活十年!”
“出息!你也算男人!”老板娘由于命运的不公,早早丧了偶,被迫成为了一名独立的女性,对于这样的独立,她有一种悲凉的骄傲。理论上她觉得自己比任何女性都强,到底凭了一己之力养活了一家老小。可实际上却是比大多数女性都惨,骄傲在人前,悲凉在人后,这一点她清楚得很。然而她不甘心守着悲凉度日,那么骄傲就是活下去的力量,它压制悲凉,成了生命的主旋律。如此,气魄不如自己大男人,就整个鄙视上了。
她的青春早已远逝,那是一朵从未绽放就已凋谢的花。所以人生走了半程,皮肉是弛了,灵魂却仍旧停留在花苞状态,她孤芳自赏着,期望生命中能出现一个男人,爱他,护她,在最无助的时候把她搂在怀里,在最激情的时候,把她按到墙上,既能帮她挡去外界所有的风雨,又能给她注入自己充沛的雨露。每每夜深,她常常如是想,想着想着,镜子里的人也就变了模样,而身边还是空荡荡的,这就是她的命!
其实,她骨子里是更偏爱老男人的,男人的魅力全在于他的阅历,可男人越老越爱少,她只好放眼小伙子。偏偏小伙子身上又缺这些东西,比如眼前这位。思及至此,她突然恨铁不成钢,抡起扁担抽上去,仿佛人已归她,可任意打骂。阿诚见状,趁机一个飞身,窜进树林,逃了个无影无踪。眼见到嘴的鲜肉就这么飞了,老板娘擎着扁担杵在地上,林间山道上尽是她的骂娘之声,骂男人,骂自己,男人都好,也都坏,妈个B,她矛盾!
阿诚折回矮树丛,取出湿手巾把自己揩出个净白,重又换上了大褂,接着捞出厚厚一层“司丹康”往头上一抹,顺服了一头乱发。一切弄停当后,他刨出个小坑,把换下的行头丢了进去,打火机啪嗒一点,火星窜起,却没燃尽,为了避免夜间焚火引来山林消防,燃了个七七八八,便就地掩埋了。刚要离开,听得身后传来阵阵脚步声,他立马猫下身,闪去一边。借着夜色望过去,竟是俩美国佬脱了衣服就地干弄起来,且干且骂,动静非凡,听着那些不堪入耳的话,他烧红了一张脸,速度逃离了现场。
把刚才那一幕甩去了脑后,阿诚踩着星光,闲庭信步走回了招待所。静静地坐在写字台前,他把刚才渣滓洞所见、所闻、所记统一筛过一遍,蒸馏出了重要的信息,最后用药水画出张地图,贴身放好。任务顺利完成,人一放松,俩美国佬的形象自然便浮现了起来,于是,那一夜他再次给自己上演了一场元帅与将军的厮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