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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与魔鬼的交易(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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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无人可信,那就相信我吧。
——齐峥
“谢谢。”总该道声谢的,虽然他的人品如何仍旧有待考究,但这次总归欠他了个人情。
齐峥不以为然:“这是在讽刺我吗?维明藏的这步棋还真不错。”
我苦笑道:“信也好,不信也罢。我是最不愿意事情到这一步的。你们是商人,我不是,我有要保护的人。说起来,我才是可笑的那个,以前深信不疑的人到头来竟然步步为营,一直把我蒙在鼓里。现在,我还能相信谁。”
“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说出这种话,也知道你对我印象不佳,不过我还是想说一句。如果无人可信,”卡布奇诺的香气飘荡,暖暖的,甜甜的,“那就相信我吧。我暂时还没有骗你的打算。”他的语气很轻松,却没有往常的戏谑。
我这才发现,一直以来自己都忙着防备,竟没有哪一次认认真真看过他。他有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不笑的时候目光冷峻,总像是在算计着什么,令对方无处遁藏。他肆无忌惮地打量着我,眉宇间洋溢着成竹于胸的自信,仿佛在看一只待宰的羔羊,慢条斯理地搜索致命之处。
也许,此时此刻,他仍在算计我。
我吸一口气,企图在他的审视下掩饰住自己的不安:“你叫我相信自己的敌人吗?”
他忽然瞪圆眼睛,将两手腕内侧相抵,放在下巴下方,花瓣似的展开,表情夸张:“宋小姐,我们做朋友好不好?”
实在想到老奸巨猾的齐峥居然会卖萌,我一时消化不良,愣了愣,随后没控制住,笑出了声。他也被自己逗乐,弯弯的眼睛后形成几条轻浅的细纹。
我们笑了很久,每次快要停下的时候又被对方的笑容打动。这一刻,我们都有意从沉重的现实里逃出来,卸下束缚,放肆一番。有人说,真正的笑容眼角处会产生细纹。但我以为,真笑心里是甜的,假笑心里只有苦涩,与其费劲心机观察别人,倒不如让自己变得真诚些。
我的心苦涩太久,所以这一次格外香甜。
笑声终止的那刻,我有些不舍,很快又归于平静。
“帮个忙行吗?”
轻松愉快的话题与我们总是不太相配,小绵羊和大灰狼之间从来都该讲究利益交换。
齐峥显得有些意外:“记得在英国的时候……你是不是开始依赖我了?”
我被他的无聊打败,一本正经地看着他:“予人玫瑰,手有余香。你帮助我,是件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好事。放长线钓大鱼,已经帮过一次,这次不帮,岂不亏本?”
“结构挺清晰,逻辑很混乱。可上一次是亏的,没道理再亏第二次。”
“有点儿耐心,这些人情我总会还你的。”
“给我一个信你的理由。”
我思索片刻,心一横,拿起餐牌底部放着的供顾客留意见用的笔,在纸巾上开始写:
甲方:宋于心
乙方:齐峥
甲方分别于2010年5月10日和6月7日向乙方借贷无形资产共两次,甲方承诺于三年内还清,即2013年6月7日之前。一旦违约,甲方需无条件服从乙方的一个命令,乙方的命令不得违反法律,败坏道德,损害他人利益,危害公共财产以及以各种形式妨碍社会主义建设。本借条即日生效。
2010年6月7日
宋于心
我把笔递给他,认真地说:“签吧。”
齐峥拿起纸巾抖了两下,相当不屑一顾:“说是漏洞百出,都算含蓄。宋小姐,你这样缺乏法律常识,真叫我不好意思占你这种人的便宜。”
虽然嘴上这样说,他还是痛快地签下自己的名字,嘴角愉悦地勾起。
“有个人我想调查一下。你很擅长这些旁门左道的事,可以给我提供点儿门路吗?”
他比划了个噤声的动作:“能不能放到战略角度来说?这叫收集情报。谁这么幸运,让宋小姐感兴趣。”
我还是不想他知道太多:“一个我想要相信的人。”
他倒是持着无所谓的态度,似乎早预料到我不会说,掏出手机,触了几下屏幕,我的手机传来一阵震动。
“号码发给你了,能力信用都很不错,与我合作很久了。”
有时候,越是与齐峥深入交往,我越是感到迷惘。他明明每一步都在算计我,可到了节骨眼儿上却总愿意伸出援手。
我看不透他。不知从何时开始,陷入困境之后偏偏最先想到他。
我握着杯子,一口气将柠檬汁喝干。齐峥看我的眼神就像在看一只史前动物一样新鲜。
“我刚刚……是不是和魔鬼达成交易了?”
齐峥优雅地交叉双手:“好像是的。”
*
我还不太想回家,或者,已经不该称之为“家”,那只是一栋恐怖的房子。戴维已经被我送到姨妈家暂居了,我这个姨妈是个善良柔顺的女人,不似我母亲一般倔强。因为我母亲的事,不爱与宋家来往。甚是疼爱我,照顾戴维必然也会尽心尽力。
对那栋房子我再无留恋,就算一把火烧掉也不会有丝毫舍不得。也许,该一把火烧掉的,是我的过去。
已经这么晚,公司应该没什么人了。我在原地兜了几个圈子之后,把车开回了公司。大厦里只剩星星点点的灯光,还有人在加班。
过道漆黑一片,光亮隔着玻璃从林妍的办公室里透出,我悄无声息地走了过去。
林妍正坐在窗台上,对着夜空发呆。她的脸一半罩于阴影,一半没于光亮,光与影的交际划过她的额头,她的鼻和唇。素日里锋利的光芒消失无踪,变戏法似的。这一刻,她只是个女人,一个落寞的女人。个中滋味没人比我更了解。
长久驰骋于情场之中无往不利的她终于遭到了报应。她是心甘情愿落入网中的。说不定,这样是好的,有过总好过没有。
我在暗处观察她许久,心里竟没有半点怜惜,最后还是默默转身离开。也许,她发现了我,只是同我一样没有言语。此时无声胜有声,我们已经不再是当初可以交心的朋友。
长夜无眠,林妍落寞的样子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很长时间里,我感觉自己就像活在拿黑布紧密裹住的真空罐子里,没有光,没有空气,没有声音,没有知觉和情绪。我成了个幽灵,漫无目的地于世间徘徊,只是无缘无故地活下去。
没谁能让我去怪罪,无论谁犯了怎样的过错,我终究是这一切的根源。
我立在走廊的熟悉角落,向下望去,凝视许久。眼睛渐渐适应黑暗之后,柜子、椅子、咖啡机……的轮廓显露出来。我记得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他总是眉心微皱地立在咖啡机前,让杯中的热气扑在自己脸上。
我回过神,在房子里漫无目的地游荡,忽的在扇紧锁的房门前停住脚步。这里被锁了太久,如同一个被遗忘的大陆,蜷缩在地图一角。我甚至忘记它曾是那么至关重要的一个存在。
我心血来潮地翻出钥匙,门把被拧动的一瞬间,灰尘的味道顺着门缝逸出,里面一片死寂,旧日的东西还原封不动地放着。当初是杜家驰亲自锁的门,他说扔了不舍得,看见心烦,索性和屋子一起锁起来,忘了就好。
杜家驰把钥匙交给我保管,仿佛是天经地义的事,他心里清楚,我不会缅怀那个人。他只是对自己没信心,怕会时不时偷偷打开门,坐坐那人坐过的椅子,摸摸那人碰过的东西。
尽管荒废已久,灯还是好的,如往昔般明亮。红木桌上的钢笔被安置在笔筒里,我想这是杜家驰坐的,他来过这儿,收走一些文件,当时一定注意到了这支笔,也一定注视了许久,才扣好盖子,放回笔筒。然后,他一定哭了,没道理不哭的。这是他所爱之人的遗物。
我把玩钢笔,指尖冰凉。宋启维什么都用最贵的,最好的,最新的,唯独除了这支笔。他用了许多年,总不肯更换,十分留恋。而且一向随身携带,不准他人轻易触碰,宝贝似的守着。
我心里忽然有些难受,这种感觉就是他死时也未曾有过,当时只有麻木,可那时的麻木似乎在时光中发酵成为了如今的复杂情绪。
这笔的款式老旧,说好听了是复古,直白一点就是过时,即便做工精细,也不是名牌。我从未近距离把玩过它,因为对于宋启维我向来敬而远之,且不说这东西他宝贝得紧,就算给我我也不一定愿意碰。如今仔细一瞧,满心疑惑,怎么看这笔也不适合宋启维的口味。尾端的金色凸起处似乎刻着一圈小字,我凑得更近,上面是一圈英文“to prince Charming”。
旧日时光忽然在我眼前浮现。
炎热而愉快的夏季,谁都还没死,她的花园也还没荒废。她半躺在长椅上,一只手轻轻摇着扇子,扇子是对着我的。我支着脑袋,听她讲故事。一个大女孩给小女孩讲的,无外乎浪漫圆满的童话。听着听着,我扬起下巴问:“白马王子是什么样的人?”
恰巧宋启维经过,他还只是个十六岁的少年,我在一样的年纪里失去了他。他板着脸,像极了父亲,一声不吭地穿过,目光偷偷向我们这里倾斜。
她笑了,如一朵恍惚间绽放的花,抬手一指:“喏,就是你哥哥这样的人。”
我对这个答案大失所望,原来,白马王子是个如此无趣的人。世上真是无奇不有,居然会有人能够爱上这样的人,怪不得要被记进童话里。
他细若蚊呐地打了个招呼,烫着似的移开视线,低头加快步伐,额头挂满汗珠,脸色潮红,大约是燥热的缘故。
父亲一直把宋启维当作接班人培养,不愿意他和我们软弱的母亲接触太多,受到影响。后来,他不用再担心,因为她死了。再后来,他们都死了,什么都无从考证。
命运耍弄了我的父亲,夺走了他的得意作品,只剩下一个完美地继承了母亲所有特质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