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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第29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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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胜接住弥念,任由他攀上自己的肩膀,靠在自己的脖子旁。
弥念似乎很享受这样的姿势,在郁胜的脖子上蹭了蹭。郁胜有些尴尬的看着林父,要是二人独处倒没什么,当着林溯源和林父的面,郁胜实在不能应付自如。
林父倒是没什么诧异,似乎司空见惯了似的。他淡然的一颗颗捡起棋子,便说道:“你们早点回去吧,别耽误做饭。”
言下之意,他是不准备招待二人吃饭的。
郁胜连忙说:“打扰叔叔了。”
“既然打扰,以后就别往这送了。”林父眼都不抬,“毕竟,他是你的债,就是你的责任。”
虽然郁胜常有上辈子欠了弥念的感觉,但这话从林父嘴里说出来,却让郁胜有些异样。因为他说的太认真,一点没有开玩笑的意思。就好像他真的看到过,郁胜是如何欠了弥念的债的。
“林叔叔……”
郁胜想多问一句,林父却站起身,自顾自的走了。被晾在原地的郁胜,感觉十分不好。就好像除了他,大家都对以前的事一清二楚。虽然那个以前,已经是一年前了。
幸好,他身边还有比他更摸不着头脑的林溯源。
林溯源哈哈大笑,拍着郁胜的后辈说:“这就叫风流债啊~我父上都看出来了。不过话说回来,人不风流枉少年啊。”
郁胜看了他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
“走吧,去吃小龙虾。”郁胜顿了下说,“你们先等一会,我去向林叔叔道个谢。”
林父似乎预感到郁胜会来,故意将书房留了个门。
与林溯源不同,郁胜面对林父时,并没有特别的紧张与畏惧。虽然年龄差了不少,郁胜嘴上叫着林叔叔,但心里却是一种平视的感觉。
不仅是郁胜这样感觉,其实林父也是一样的。他对待郁胜,完全不像对待林溯源那样。说话间,总是保持着谨慎与自持。
郁胜看着坐着的林父,说起话来还是带了一分尊敬,“今天很顺利,谢谢林叔叔为我介绍这份工作。”
“因为没有人比你更适合。”林父回看着郁胜的眼睛说,“只有你能看守住他。”
看守住它?那尊十头蛇尾的铜镀金罗睺像,就这样平白无故的出现在了自己脑子里。正中未顶莲花冠的那两颗头颅,四目灼灼的盯着郁胜。
郁胜终于忍耐不住,问道:“林叔叔,你是不是知道什么?弥念和我以前的事……”
“你已经认定,你和弥念有过以前了?”林父站起身,闪烁着眼神,似乎在思考着什么。最终他说出了思考过后的决定,“你们的事,我管不了。我只是想提醒你,弥念虽然一心扑在你身上,但如果没了心,谁都猜测不出,他会做什么。”
林父的话像是提醒,更像是警告。但郁胜有些反感,就算林父真的知道千年以前的事,但他并不了解现在的弥念。弥念就像是沙漠中独生的荆棘花,坚强和执念支持着他熬过了千年的孤独。
“谢谢你的提醒。”郁胜头一次用了“你”,而不是您。
林父却没有丝毫不满意,而是淡然的笑了笑。他挥挥手说:“溯源那个傻孩子还等着你吃饭呢,快去吧。”
往簋街那边开车的路上,郁胜一直若有所思的看着窗外。自从见到弥念后,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却让他平静了二十二年的生命,突然有了巨大的波澜。
就好像之前的生命,不过是短暂的一瞬间。别说是二十二年,就是五十年、六十年,都不过转瞬,为了与弥念相识后的时刻准备着。
郁胜叹了口气,转过头看着专心致志玩着手机的弥念。
就像孩子一样,现代都市的科技中,最吸引弥念的,莫过于手机了。弥念的学习适应能力也像孩子一样,在手机游戏上已经颇有建树了。不论射击还是塔防游戏,他都以迅速的反应、灵敏的动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手机的亮光映在弥念的眼睛上,郁胜已经开始考虑,为了弥念的视力考虑,要不要控制他玩手机的时间。
弥念像是感受到了郁胜的目光,扭过头咧开嘴没心没肺的笑了,然后又投入到了游戏中去。
林溯源的哀怨的声音又传了过来:“以前我才是你的小心肝,现在你有了新欢,我就成了男佣、司机和……”
“你订座位了吗?”郁胜适时的问道。
“当然订了。”林溯源撇撇嘴,“为了让你和你的新宠吃好喝好,我能不小心伺候着吗。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忠心耿耿的伺候着你,还被你抛于脑后。”
林溯源越说越可怜,虽然知道他在瞎掰,但郁胜还是有些于心不忍了。他从后面拍了拍林溯源的肩膀,说:“你永远都是我最好的哥们,放心吧。”
“嘤嘤嘤……”林溯源还没从角色里走出来,擦了擦完全不存在的眼泪说,“所以我只能永远做你的好哥们吗?那弥念是你的什么?优乐美吗?这样你就能把他捧在手心里了。”
郁胜无言以对了。
弥念还来凑热闹,将巴掌大的小脸挤到郁胜眼前,眨巴眨巴眼睛,问:“阿胜,什么是优乐美啊?我变成优乐美,你才能把我捧到手心里嘛?”
郁胜脑中不受控制的出现了一个画面:弥念穿着纸杯一样的玩偶装,双手抱着一根巨大的吸管,欢呼着叫喊“阿胜快来喝我吧”。
阿胜咽下口水,拍了拍弥念的头说:“优乐美是奶茶。那句话是它的广告。”
“什么叫广告啊?”弥念变成了好奇宝宝。
林溯源接话道:“就是夸张宣传,让你觉得他的东西好。比如说用了他家洗发水,头发就跟经过了焗油、拉直一样‘duangduang’的,还睁着眼睛说瞎话,告诉观众自己没用特效。”
然而当林溯源看到吃小龙虾时候的弥念,才终于了解了什么事“duangduang”。
小龙虾这种东西,虽然没多少肉,吃的就是滋味。红油里裹着更鲜红的小龙虾,捞出一只,先要摘下虾头。这摘虾头也是有技巧的,高手能控制手的的力度与角度,不会掰断虾肉。剥虾来的虾身上连接着虾头里的虾子,再将壳彻底剥离,洁白的虾肉微微颤动着,挂着鲜黄的虾子。
郁胜看来充分掌握了剥虾的技术,怕紧实充满弹性的虾肉不够滋味,他还沾了沾盆里的汁水,才送到弥念嘴边。
若论剥虾的技术,弥念当然与郁胜他俩比拟;但比起吃虾的速度,弥念却将他们两个落到了后面。郁胜刚给他剥好了一只虾,弥念已经吃下了少说五只。
郁胜手里拿着虾,愣愣的看着满嘴红油的弥念。
弥念虽然吃了五只,面前却没有一只虾壳。弥念嘎巴嘎巴嚼得过瘾,丝毫不介意另外二人的异样眼神。
“张嘴。”郁胜将虾肉塞进弥念嘴里,手指果不其然被弥念用了嘬了嘬。
“我们可没饿着他啊,今天他中午饭真没少吃。一顿顶我五顿饭。”林溯源说:“赶紧让他别这么吃了,太丢人。”
郁胜问弥念:“你这么吃不觉得扎嘴吗?”
“没有啊。”弥念又咬碎了一颗虾头,“我吃蝎子的时候,也是连壳一块嚼碎。虾壳脆脆的,很好吃。”
“喜欢就吃吧。”说完,郁胜只将虾头扒下,剩下连壳的一整只都送到弥念嘴边。听说虾头里重金属多,还是不吃的好。
呸呸的吐出不下心吃下的花椒粒,林溯源一边嘬着舌头一边问:“一直没有时间问,弥念到底是什么个什么东西?”
收到了郁胜不快的眼神,林溯源连忙改口,“我的意思是,那天看到他变成了狐狸,他是狐狸精还是狐仙?该不会是九尾狐吧?封印进身体里就能获得巨大的查可拉?”
这话听起来怎么这么耳熟?
郁胜说:“你记得在南疆的时候,有一天晚上我到胡杨林去捡树枝,然后晕倒了。”
“记得啊,后来是弥念把你拉回来的。”林溯源嘬嘬手指头,问,“这么说来,你在胡杨林里发生了什么?但我觉得你只去了不到十分钟啊。”
郁胜说:“我的表也是这样显示的。但实际上,我感觉至少用了一个小时。”
郁胜向林溯源讲述了那天晚上的精力。近在眼前,却跑到筋疲力尽才到达的胡杨林;枯枝莫名变成了满地的白骨;无缘无故向他进攻的骷髅兵,以及关键时刻出现的小沙狐。
“所以说,是弥念救了你?”林溯源突然想起了什么,“那根银骨羯摩杵呢?上次和那人脸的大老虎打了一架,我还看你用了呢。”
经他一提醒,郁胜也想起来了。夜叉王遍袭三番五次的找上他,似乎都是为了这只杵。
“不用担心。”弥念拍了拍郁胜的胳膊,像是在安慰他,“只要有遍袭在,银骨羯摩杵就丢不了,他会找到的。而且以他的心智,一定会带着银骨羯摩杵来找我们炫耀的。”
郁胜看了看被红油浸透的袖子,沉默着抽过纸巾给弥念擦手。
林溯源忍不住说:“要论起智商,你们俩差不多吧?不存在你能嘲笑他的立场吧?”
弥念无辜的摇了摇头,“我没要嘲笑阿遍啊。只是阿遍一贯的喜欢没事找事,经常作茧自缚。”
“谁说的,我觉得他人还不错啊。毕竟那次打架,他帮了我们。”林溯源不自然的咳了一声,放低声音问道:“那遍袭他,现在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