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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长风】 ...

  •   《长风书》
      作者:雷鸣

      ——序言——

      听说,当一个人开始回忆过去,说明他已经老了。

      可能真的上了年纪,人就会变得絮絮叨叨,总喜欢抓着过去的旧物念念不忘。时间一天天缩减,身边人越走越多,生命愈是孱弱不堪,对于明日便愈是少了几分期盼;弥留之际,能确切握在手心里的,不过是尘封许久的,蒙了一层厚厚尘埃的过去。

      每个人一生或多或少都会留有遗憾和后悔。我回忆了大半辈子,如今,这幅行将就木的残躯所拥有的最后价值,于我而言便是伏于案前,将这份回忆付诸于纸笔。

      文字这种东西,是世界上最为神奇的存在,薄薄的纸页上偏偏承载着人世间顶厚重的东西,家国情怀,大爱小情,离合悲欢,不外如是。年纪越大反而越沉默越胆小的我,对于那些过去未曾说出口的道歉和悔过,也只敢用这种方式吐露出来。

      我永远也忘不了的、我不断回忆的、我如同美梦也似噩梦的记忆,是关于我的一位朋友,和我曾经喜欢过追求过、最后却亏欠良多的姑娘。

      可能对于其他人而言,我是一个还算成功的作家。我写过散文,写过小说,写过游记杂文现代诗……我用尽一生所学描绘一个个或现实或梦想的投影,那些我试图赋予生命力的角色,其实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着他们的模样。

      我在幻想着,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也许他们还在这个世界上,也许他们,活的很好。

      我叫雷鸣,我的父亲是香港警察队刑事侦缉处的探长。我出生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那时香港还在英国治下。

      这是一个属于变革末期的年代,新旧文化冲击交替,各方势力争相登台。被激化的矛盾如达摩克利斯之剑,时时刻刻悬在这座城市上空,随时被一刀斩首的,小到黑白道的打打杀杀,大到政治场的是是非非。

      我也并非诚善之人,就和这座蒙昧雾气笼罩的香港一样,表面过得体面又庄重,身上却浸透了这座城市夜晚的黑色,把五亿探长家大公子二十岁时的纯真和残忍表现得淋漓尽致。

      这本书,写给曾经被我辜负过的两个人。当年那件事发生后,他们一个出国游历杳无音信,一个单独赴险生死不知。直到今天,我都没能再见到他们。

      几十年过去,也不知他们是否还活在这个世界的某个地方。当初二十岁的愣头青如今垂垂老矣,镜子里沟壑纵横的脸皮和耷拉下来的眼角时时刻刻提醒着我,时间已然不多,分秒都不能浪费。

      我还欠他们一声道歉,如果看了这个故事的你认识他们,请帮我转达一句话——雷鸣一直在过去的地方,等着你们回来。

      还有件事不得不说,这也是最重要的事。

      我的朋友叫风,喜欢穿红色长衫。
      我喜欢过的姑娘是个盲人,她叫应长怜。

      二○一七年十一月三日
      写于文前

  •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章正文,正文第三人称
    第一章是文中某个人物为自己的回忆录写的序言,可以直接翻到第二章,不影响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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