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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番外)介入的旁观者 ...

  •   艾嘉:

      或许你很奇怪,为什么我会给你写信。我不常写东西,而且我跟你一点也不熟。就连在你的名字前面加个“亲爱的”,我也觉得奇怪,所以不加了。

      我给你写信的理由很简单——它永远不会被寄出去,所以我想写给谁就写给谁。而你是维克多最在意的人,所以就你了。和你说话也不需要什么敬语,这很好。我讨厌它们,总是拼错。

      而驱使我动笔的理由……实话说,我现在还在为自己竟然拿笔写了这么多东西而惊讶。我不常写东西,像我这个官职的人会有配给的秘书。

      但是有件事,我必须弄清楚。因此我拿起笔。

      我究竟有多爱他?

      这就是我需要弄清楚的事。

      我的确很厌恶写东西,在学校已经受够了。但某些想法只有亲手写出来才能弄清楚。比如作战计划。但我太懒,连这类东西也偏好在脑内解决。但这件事,我可能必须得写一写了。想不清楚。

      我必须写出来,把整篇文稿铺在桌上,远远地看着,才能冷静地去分析这个问题的答案。因为思维是混乱的,而文字是逻辑的产物。

      我这么说,梅琳达肯定不开心。她是你母亲,萨拉拉的爱好者。萨拉拉,那个酗酒、独身、放浪形骸的女文学家,写出来的东西从来视规则与语法如无物。

      但我坚持自己的看法。文字是理性的产物。声称有“奥哈语文学”是荒谬的,因为奥哈语不是为表达感情而设计出的语言。

      不过——我写这封信,想要和你谈谈的这三个人,安德烈、梅琳达、维克多,他们都是写文章的好手。

      公正地说,三人中维克是最弱的。他太喜欢用华丽的辞藻和骈丽冗长的句子。你看他的文章,总觉得读起来朗朗上口、错落有致,多一字少一字都会倍感别扭,无论换掉哪个词都不再那么华美。但有时你必须读上好几遍才能明白他究竟在说什么。

      梅琳达和安德烈则各有千秋。安德烈简洁、优美、有逻辑。而梅琳达才不管那么多,想到哪儿写到哪儿,从不打底稿却总能前后照应,真是神奇。奇怪的是,我更喜欢梅琳达。那件事过去不久后,有个名叫“梅琳达·萨缪”的诗人在海外很出名,在我国却默默无闻。我总是托小约瑟夫从国外带她的作品来看。我看过她每一部作品,比所有评论家先明白她的言下之意。

      这大概是因为,我太了解她、他们三个的原因吧。

      言归正传。我想,以时间为顺序叙述会更好。

      在我小的时候,我爸总爱跟我说:“你没事就去找梅琳达和维克多玩,明白吗?”

      那时我当然不明白,还以为老爸只是关心一下我,怕我太孤僻而已。后来我知道了,其实是这样的——老贵族彻底压垮以前,风光虽不复当年,但仍有着新贵们所不能及的社会地位。人们尊敬一个身无分文的老贵族甚过权倾朝野的新贵。

      我家不尴不尬,正好处于新贵与旧贵族的中间。一百年历史,不长不短,祖上也是被从平民提拔上来的。

      你明白了吧?老贵族不屑与我们结交,而我爸又看不上新贵。他是个附庸风雅大于趋炎附势的人,装模作样,弄得达曼家又没有老贵族的底蕴、有没有新贵的强势。在那场选择中,我爸认准了老贵族,真是愚蠢。

      不过,因正是如此,我认识了梅琳达和维克多。

      我认识他们,但别误会了,他们可不认识我。我怀疑他们从来都不知道有一个叫约瑟夫的人站在远处,日复一日地看着他们。维克多更是说我与他的第一次见面是在陆军学院的食堂的餐桌旁。

      的确有这么一次见面。那时我因为嘲笑维克多的成绩而被梅琳达当作杀鸡儆猴的典范挑战——哈,全院学生的头头,被一个比自己小六岁的姑娘挑战?跟她开打之前,我轻蔑地打算给她一点小小的苦头,然后大度地认输以显示自己的谦让。但打完之后,我不得不承认——那个应该获得谦让的人是我。

      因为这场失败,我差点失去自己在手下面前的全部声望。直到他们也轮番被梅琳达挑战了一遍,这才开始对我表示同情。

      但这个场子必须讨回来。于是我鼻青脸肿、灰头土脸地站在维克多面前,虚张声势,“你给我等着。”

      虚张声势!这个词真不错。现在我才发现,没有比它更能贴切地形容我这个人的词了。从我十岁第一次看到他蹲在大榕树下挖蚯蚓开始,到现在,差不多三十年,我在他面前只能这样。

      我是皇室安全部的部长,令全帝国又恨又怕的约瑟夫·达曼,但在他面前我只能虚张声势。

      当然啦,这次见面并不是什么值得珍藏的回忆。相信他——如果给你写过信的话——会把他和梅琳达、安德烈的初见描写得像一副画。他总是这样。对所爱不惜一切,对所恨连一个眼神都不屑于施舍。

      居然扯远了。这不符合我写东西的风格。他们说我的文字直击要害,从不啰嗦。我知道他们在拍马屁,但也知道这是事实。但大概是因为这封信不会寄出的原因,我扯远了,废话一堆、逻辑混乱。

      唉,还是不要自欺欺人了。我当然知道真正的理由——因为我提及了他。他总能让我跑题。

      我究竟有多爱他?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稍微清晰一点了。

      而他究竟有没有爱过我呢?这个问题的答案,没人知道得比我更为清楚。

      答案是:没有。

      哪怕我把他捆在身边十八年。哪怕……这十八年中,我常常有种错觉,似乎他在关心我——他会问我药及时吃了吗,工作怎么样。但后来我明白了,这不是爱,而是交易。

      早在我逼迫他就范时,就跟他说:没事的维克,这只是一场交易,你不必勉强自己的感情,只需要留在我身边,这只是一场交易,很简单……

      那场交易的内容是:我用你和梅琳达的性命交换他的尊严。他换了,因为他认为这世间没有比所他爱的人更重要的事。但我想要的,其实并不是他的尊严。

      而他又发起了另一场交易。他想要用这些关心来交换的东西,对我来说相当珍贵——权势,地位,我大半辈子的努力。但我还是给他了。

      为了尊重时间的顺序,我会最后再交代这些。现在还是回到少年时期吧,虽然那个时代也没给我留下什么美好的记忆。

      为了让我“多见见世面”,我的老爹用他好不容易搭上的人脉把我送进了陆军学院。那可真不是个适合“达曼”待的地方。那时的陆军学院和现在可真不是同一回事。血统尊贵、金发碧眼的旧贵族遍布全校,你一挥拳就能打到一个公爵的鼻子。

      而我们家不过是个小小的男爵。

      在这里,我本会受尽白眼、无视与鄙夷。实际上,这些事情都发生了。不过持续得并不久——入学后的第一星期,我打断了一个公爵世子、两个未来伯爵的鼻子。

      但当怒气冲冲的教务员赶来,大声质问这是谁干的好事时,没有一个人胆敢回答。那三位孬种说:我们自己摔的。

      哈,我站在人群中,将紧攥的拳头松开。这是我第一次尝到强大的滋味。

      的确不赖。

      后来,这三位纨绔小少爷成为了我最铁杆的跟班。陆军学院的确相当优秀,但仍然有些靠着家庭背景进来混日子的贵族小流氓,这些人是我的追随者的主要来源。

      后来,整个陆军学院没人不知道“约瑟夫·达曼”和他那群狗腿子的大名,没人敢在我面前说我们一句坏话。

      后来,他们在背后也不敢了。

      这就是手段,艾嘉,这就是权势。

      尽管我得到的只是一群半大孩子的敬畏,但这已经为后来我的酷吏生涯积累了经验。

      怎么样才能让捱打的人更痛?怎么样才能摧毁被欺负者的精神?怎么样才能让他们畏惧你?怎么才能让你的手下不敢打你位置的主意?

      除了书本上那些屁话,我在这所学院什么都学到了。

      我就这么顺风顺水地继续当我的老大,专心于自己权势的巩固。这期间,我那老爹继续腆着脸皮旧贵族的脚下蹭着,完全没有注意到新生力量的崛起。

      皇帝陛下正在逐步收回皇室旁落多年的大权。与隔壁维渥不同,奥哈的传统向来是皇室掌权,贵族只要听命就行。但近五十年,维渥式的作派成了奥哈宫廷、乃至许多平民的新时尚。

      皇帝需要一个刽子手,我觉得这似乎是个不错的机遇。可惜现在我还是个十几岁的小鬼。但我不打算因为年龄而放弃这个想法。

      于是,我一边为未来能献给皇帝的谋划打着腹稿,一边继续扮演我的恶霸头头形象。日子在这样的忙碌中过的很快,我折磨人的经验积累得越来越丰富。

      然后,他们来了。

      两个十二岁的小鬼,进入这所平均入学年龄十八岁的大学。这件事本不应该发生,但他们一个是图里亚德的独女,一个是图诺的独子。

      梅琳达和维克,的确。

      他们俩是整个学院中唯一感受不到我的统治与恐怖的。梅琳达的实力是一方面,他们家族的势力是一方面。还有就是……维克。

      有时候我问自己,权势和他,我更爱哪一个?

      我说不出来。但毫无疑问,我爱他。

      或者换个表达——用那些文学家最喜欢的酸词,“迷恋”。我对他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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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番外)介入的旁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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