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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十一 贵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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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宇辰不再说话,脑子飞快转动,思索着要怎么摆脱眼前的困境。
不管对方是人是鬼,他都没兴趣陪个疯子发疯。
西装男人没再给他考虑的时间,血窟窿似的眼洞,直勾勾地凝望着他,然后又咧了咧早已变成血穴的大嘴巴:“走吧,我们一起去见她,她一定很开心。”
他喋喋地笑着,笑声诡异阴冷。
如同被渔网瞬间割裂般,他全身的皮肤,忽然间一片一片碎裂开来,那一片一片,又碎裂成一片一片……
细细碎碎的血肉,噼里啪啦,纷纷掉落在草地上。
空气中迅速弥漫起了浓浓的血腥味,熏得人几乎要吐出来。
欧宇辰神经绷得紧紧的,饶是他再冷静自持,此时也无法抑制心脏的狂跳,掌心不由自主沁出了冷汗。
虽然宋伯、忠叔他们,都会固执地尊称他一声“宇辰少爷”,但实际上,他并不是养尊处优、不谙世事的大少爷。
相反,没有人比他更清楚生命的艰难和生存的苦难。
即使他从来不肯承认,其实从真正的欧宇辰死亡那一刻开始,他生命中的某一部分,也跟着“欧宇夕”这个名字一起死掉了。
对亲情,最后的一点眷恋,也彻底消弭殆尽。
不再期待,所以也不会再有难过。
不再渴望,所以也不再会去期待。
被夙博罕领养后,表面的光鲜背后,是如履薄冰的生活。
套用林妹妹的话:“不可多说一句话,不可多走一步路。”
博宇的继承人岂是那么好当的?里里外外,多少人想抓住他的把柄,把他干脆拉下马,或者把他变成掌中的傀儡,借以控制博宇。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是亘古以来不变的定律。
某些人,为了自己的贪婪和野心,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夙夜住进夙家后,欧宇辰又多了些不太好的体验,隔三差五,总会被迫亲临一些命案现场,其中不乏血腥恐怖的场面。
饶是如此,他也从来没有亲眼见证、亲身经历过,一个活生生的人,一点一点被碎尸的详细过程。
让人无法忍受的,不仅仅是死亡,还有空气中弥散开的血腥味,和内脏血肉碎裂时的惨烈画面。
足以把人吓疯过去。
眼前的场景,其实不过持续了短短的几分钟,对欧宇辰来说,却漫长得仿佛一个世纪。
度日如年!
欧宇辰曾经以为,这四个字儿只是文人的矫情,是艺术上的夸张,现在才深刻地体悟到,它的贴切。
西装男人身上的血肉,终于悉数掉落在地上。
刚才还鲜活的人,顷刻间变成了一副白森森的骨架。
雪白、干净,一丝碎肉或者一点血渍都没有留下,像在福尔马林中浸泡过一样。
他的眼睛——姑且称那两个黑黝黝的深窟窿为眼睛吧,依然定定地望着欧宇辰,下颌骨“咔哒咔哒”地一开一合,牙齿碰撞着牙齿,他轻轻地道:“你忘了她,她会很难过的,所以你不可以忘记她,绝对不可以。”
声音又恢复了醇厚温和,就像位最和蔼可亲的长者。
沉默了片刻,攥紧拳头,慢慢平复自己失速的心跳,欧宇辰忽然勾起唇角,微微笑了:“不能忘记吗?那又怎样?”
上翘的嘴角,平静的声音,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啊。”
变成骷髅的男人,歪着骷髅头,似乎不解地瞧着他。
欧宇辰继续慢悠悠说道,“她活着的时候,你并没有好好地疼爱她,连起码的名分都没有给过她。如今她已经不在了,逝者已矣,你说这些废话又有什么意义?”
骷髅男人沉默了,良久良久。
回答欧宇辰的,只有风穿过林梢,带起树叶的沙沙声,还有白骨骷髅那令人窒息般的沉默。
半晌,才响起男人撕心裂肺的吼叫:“不!不!你胡说!你全都是胡说!”
声音不是从骷髅的上下颌骨间,而是从欧宇辰脑子里传出来,好像那个男人就在他脑子里大吼大叫似的。
那叫声那么响亮,震得他脑袋炸裂般的剧痛。
*** *** ***
猛然从噩梦中惊醒,欧宇辰豁然坐起身,太阳穴一跳一跳的疼,他抬手揉了揉。
窗外已经泛起了鱼肚白,室内灰蒙蒙的,看什么都像笼罩了一层轻纱。
对面墙上的挂钟,时针指向黑粗的花体数字——4.
欧宇辰眯着眼睛,使劲晃了晃头,努力让自己恢复清醒。
奇怪,怎么会做那么古怪的梦?
怎么会梦到那个男人呢?难道仅仅是因为那两条短信?至于噩梦恐怖的后半段,大概源于睡觉前玩的那个恐怖游戏。
可是,明明,明明已经从记忆里彻底格式化了的。
看起来,他高估了自己心理的承受力,也低估了那个女人对自己的影响力。
欧宇辰晃晃头,他还是觉得难以理解,因为实在太鲜活生动,男人的一举手一投足,在噩梦中,都是活生生的。
他的记忆力很好,记忆力好的人未必会成为学霸,而成为学霸的人,必然有很好的记忆力。
他现在还能回想起两年前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到那男人时的情形,当然,并不是什么愉快的会面。
彼此也都心知肚明,没有再次见面的必要。
欧宇辰闭上双眼,努力回想男人白皙修长的手指,保养得很好,一个茧子都看不到。修剪得干干净净的指甲,泛着莹润的光泽,优雅地拿起细骨瓷咖啡杯,轻轻啜饮。
据说,三代才能培养出一个贵族。
那种从骨子里渗出来的矜贵之气,举手投足间的风度,绝对不是花钱,就能堆砌出来的。
就在那一瞬间,欧宇辰明白了一件事,丁蕊背叛父亲,也许不仅仅是因为对方的有钱有权有势。
那男人本身,也属于加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