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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Chapter 4.1 ...

  •   第四章
      项雨乐的穿衣风格一直与她给人的明朗印象格格不入,在顾希的印象里,除了Y高品味独特的绿色校服以外,项雨乐的身上只出现过两种颜色——红与黑。她也并不是特别忠于这两个哥特风的颜色,只是因为弄脏了不容易看出了,说白了就是懒得洗衣服。
      而今天,她穿了一件黑色的高领夹克衫和一条黑色长裤,竖起的领子完全挡住了她的下半张脸,头上还顶了一个红色的鸭舌帽加上鼻梁上的一副□□镜,在这个艳阳高照的七月天里,这样的武装,说得好听一点大概是某个大明星上街,说得难听一点,就是做贼心虚的逃犯或者是刚从宛平南路跑出来的妄想症患者,
      当她以这样的穿着贼头贼脑地从电梯里溜出来时,顾希终于在别人异样的目光下深沉地叹了口气。
      “我第一次看到去朋友家里吃个饭要弄成这幅德行的,别人不知道还以为我们是闯空门的。”顾希边说边按响了苏准家的门铃。
      项雨乐警惕地躲在她身后,“这不仅仅是去朋友家里吃个饭,而是去我家旁边的朋友家里吃个饭,还有,我离家出走不到半个月。”
      顾希不耐烦地抖了抖肩膀,“远点,远点,你不热我还热呢。所以说,你为什么要离家出走?而且是你自己提议说要来这里吃饭的,我都说了随便在外面找家餐厅不就好了。”
      “我有什么办法,离家出走的时候走得急,还有点东西没拿,项雨祺那小子懒得和头猪似的,让他给我送过来竟然还嫌远。”项雨乐抱怨。
      顾希抽了抽嘴角,“你最没资格说人家懒。”

      苏准刚把门打开一条缝,项雨乐就敏捷地钻进了房间,连声问好都没有。不过,如果是在以前的话,她确实不需要什么问好就能直接溜进苏准的房间,像头猪一样睡得泰然自若。
      面对苏准不解的目光,顾希指了指隔壁的门,无奈地说道,“做贼心虚,你懂的。”
      苏准发出低沉的笑声,转头说道,“叔叔阿姨出去吃饭了,现在不在家。”
      项雨乐长吁一口气,脱下闷热的夹克衫和帽子,“靠,女儿都离家出走了,竟然还有心情出去吃饭,什么玩意儿,太过分了。”她瘫坐到沙发上,翘起二郎腿,整得好像自己家一样。
      刘天祺从餐厅里走出来,“你离家出走了?为什么啊?”
      “噢,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就有那些个事情呗,对了,让你和嵩哥买的东西买了没?”项雨乐起身走进餐厅。
      高嵩和刘天祺比他们先一步抵达,正在餐厅里忙活着晚餐,顾希脱下高跟鞋走过去的时候,项雨乐已经踮起脚尖,勾搭上高嵩的脖子了。
      她完全不知道他们两个人是什么时候和好的,几天前那个小姑娘还在电脑前抒发着自己的怨恨,现在又称兄道弟起来。
      不过,项雨乐就是这样的。与其说是生气,倒不如说是闹别扭,在她鱼式记忆的脑袋里,不开心的事情通常不会超过三天。
      记忆里,高中时代最严重的一次就是和秦风因为梓宣的事情吵架,而三天没有和她们开口说过话。说起来,梓宣会介入苏准和项雨乐之间,或许那时就已经有了预兆。除了苏准以外,项雨乐如此维护的男生也就只有梓宣了。
      争吵的原因顾希已经记不太清了,也许是某一次梓宣轻佻的当众表白后,项雨乐跟着一起开玩笑,也许是某一次她们撞见了两人在西洋棋社的单独相处……总之,从高二开始,秦风和项雨乐之间最频繁的吵架缘由就是梓宣。

      “好了,都弄得差不多了,坐下来吃吧。”苏准从厨房里端出冒着热气的锅底,放到餐桌正中央。
      虽然房间里开了空调,可是在七月天里,就看到餐桌上摆着一顿丰盛的火锅,还真是让人提不起食欲。
      顾希拿起筷子,又放了下来,“如果我问一句,为什么我们要在盛夏的季节里吃火锅,你们会鄙视我吗?”
      问话的对象自然是不包括已经欢乐得涮起羊肉的项雨乐。高嵩和刘天祺毫不犹豫地点头。“废话,有项雨乐的地方就一定会有火锅。”刘天祺解释道。
      高嵩夹了几颗丸子给顾希,“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她,别浪费口水,多吃点,这可是老子和天祺辛辛苦苦提过来的,上次你们买了单,这次就算我们做东了。”他豪爽地说道。
      顾希知道,这话里已经算是有道歉的意思了,高嵩是不会说对不起的,就算知道自己错了也不会说。不过上次的酒后吐真言倒也不能说是他的失礼,那只是事实而已,他们之间存在着足够产生看不起的差异。
      只是,现在的他们确实地都在努力地维持着朋友的关系,假装着一切都和原来一样,所以谁都没有说破,或许他们已经不适合当朋友了。顾希也曾在那个晚上想过这样的努力是否值得,是否有意义,也许他们不该执着于秦风而是该各自回到原有的生活里,过着与彼此无关的生活,可是过往的回忆就像潮水般涌进生活里,让人无法平静地向前。

      大学的时候,每当留学生们说要聚在一起吃火锅,她总会反射性地露出厌恶的表情。那个时候并没有多想,可是现在回忆起来,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似乎就是项雨乐。
      这个对肉有着偏执的小姑娘总是隔三差五地找他们出去吃火锅,无论四季冷暖,无论早餐夜宵,刘天祺说的对,有项雨乐的地方就一定有火锅,整整三年,当吃过的火锅比上过的体育课还多时,任谁再听到火锅两个字都是会反胃的,当然项雨乐除外。
      有一次,当他们在早上十点的周日被项雨乐叫出去吃火锅的时候,秦风终于忍不住,好奇地问她,“乐乐,我问你,火锅到底有什么样的魅力可以让你如此执着?”
      项雨乐摇摇筷子,“火锅没有魅力,有魅力的是这些肉好不好!”
      秦风愣了两秒,继续问,“那下次我们去吃烤肉好不好,再吃火锅我们都要暴毙在你面前了。”
      项雨乐露出不乐意的表情,“不要,你们想呀,烤肉还要翻来覆去得烤多麻烦,火锅只要这样一夹,一扔,一捞就好了,多方便!”
      “……”秦风在和顾希相互对视了十秒后,挫败地说道,“我觉得这么问她的自己简直就是傻逼。”
      顾希赞同地点点头,无论是为什么只穿黑红色的衣服,还是为什么热衷于火锅,对项雨乐来说,所有Why的问题都只有一个答案,懒。
      她就是个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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