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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   “陆宁简是个性格温和的男孩子,相比较我的沉默与压抑来说,他偶尔的脑子脱线在我看来,简直是生 命 之 光。”
      ——摘自林锦欢的日记。

      2005年10月18日
      秋意渐浓。
      早上林锦欢裹着外套到教室,陆宁简正在她抽屉里翻找着什么。
      她走过去,手伸到抽屉里摸索了两下,递给他一卷卫生纸。
      陆宁简在手上缠了两圈扯下来,抬脚向外走去,边走边回头说了一句:“谢啦。”
      林锦欢看着面前人灿烂的笑容,恍如梦里。
      直到他的身影渐行渐远,消失在教室门口,她才愣愣的坐在了座位上。
      刚刚那一瞬间,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与陆宁简之间这份自然而然的熟稔,是林锦欢过去十二年来,从未在别的人身上体验到的。
      不过才认识短短数十日,怎么就感觉已经认识了数十年呢。
      陆宁简从外面回来的时候,林锦欢还在座位上发呆,他递给她一个棒棒糖。
      林锦欢有些迟疑的接过来:“给我的?”
      陆宁简:“难不成我给鬼的啊?”
      林锦欢:“......”
      剥开糖纸,把糖放进嘴里,甜甜的草莓味儿,她满足的眯着眼睛说了一声:“谢谢。”
      陆宁简:“语文老师说今天的早读课要听写,大神求带。”
      林锦欢:“......“
      原来是糖衣炮弹!
      冷哼一声,把棒棒糖从嘴巴里拿出来,递到陆宁简手里:“还给你!”
      陆宁简一脸懵逼。
      林锦欢:“贿赂失败,听写你听天由命吧!”
      陆宁简:“......”
      嫌弃的把糖塞回林锦欢嘴巴里:“都是你的口水,真恶心。”
      林锦欢咬着糖对他做了个鬼脸。
      上课铃声响起,语文老师带着课本走上讲台:“我叫两个学生上来在黑板上听写词语,下面的同学拿出来纸笔,在下面写。”
      林锦欢低下头,假装隐形人。
      但天不遂人愿。
      “陈菲、林锦欢,你们两个上来写。”语文老师的声音柔柔的响在耳边,林锦欢和陈菲对视一眼,认命的站起身走上讲台。
      她回过头看了一眼陆宁简,男孩子正眨巴着眼睛可怜巴巴的目送着她。
      嘴角弯了一下,看来这次,他真的要听天由命了。
      不过,拜长久看小说累积的庞大词汇量,林锦欢把听到的词语全部写对了,陈菲错了一个,但这个结果也足以让语文老师欣喜。
      把她们两个表扬了一遍,就放她们回座位去了。
      林锦欢坐下来时瞄了一眼陆宁简的听写本,差点儿没自戳双目。
      狼狈为奸,陆宁简赫然写成了“狼被围歼”四个大字。
      林锦欢吐槽他:“没文化真可怕。”
      陆宁简伸手揪住她的耳朵:“你给我再说一次!”
      林锦欢立刻求饶:“哥,我错了,我教你行不行,我教你。”
      陆宁简松开了手。
      她拿起笔在他本子上,把错别字一个一个的改掉成正确而工整的小楷字:“你有我这样的同桌真的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陆宁简:“其实我更愿意上辈子造孽,这辈子有个胸大无脑的同桌。”
      林锦欢:“谢谢夸奖。”
      陆宁简:“我是在说你长的丑。”
      林锦欢:“哦,我以为你是在夸我脑子好使。”
      陆宁简:“你开心就好。”
      ......
      一节课就在两人的互相斗嘴中过去了。
      有时候林锦欢也会纳闷儿,明明以她这乖张的性子,应该很难和人亲近才对,而且从前的许多事都证明也确实如此。
      怎么现在却能轻易的和人打成一片。
      如果说和程程、陈菲的关系好,是因为彼此都是女孩子,有许多相似之处,那和陆宁简一个大男生也能毫无芥蒂的相处,就真的有些让她费解了。
      又看了一眼身边的男孩子,林锦欢想,反正也挺好的,就一直这样下去吧。
      2005年10月25日
      刚下过雨的天气,平添了几分寒意。
      早读课班主任通知说组织了一场歌咏比赛时候,林锦欢正恹恹的趴在桌子上,因为感冒头疼,她这几天对什么都提不起精神,连最近痴迷的小说都没有翻看过几页,整个人没精打采的。
      陆宁简也趴在桌子上,两只手抱着水杯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她。
      这样面对面的大眼瞪小眼,林锦欢突然有些害羞,闭上了眼睛,睫毛微微颤动着,泄漏了她的心虚。
      他轻碰了碰她的胳膊:“歌咏比赛你参加吗?以前学校组织的这些活动前三名都会有奖励,这次不知道要奖什么呢。”
      她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摇摇头。
      把脑袋转回右边,乖顺的长发被扎成马尾,随着她的动作扫过他的脸颊。
      转过来后,林锦欢轻轻舒了一口气,她是不太习惯和男生有这么亲密的接触,刚刚陆宁简靠过来的那么一刻,她突然忍不住揍人的冲动。
      班主任站在讲台上继续说道:“大家先上早读,有意向参加歌咏比赛的同学,下课去找班长报名。”
      林锦欢看了看陈菲,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她侧过脑袋和陆宁简说:“陈菲应该参加,她唱歌好听。”
      陆宁简:“你确定?”
      林锦欢点了点头,她听过陈菲唱歌的。
      她经常会想,如果自己也会唱歌就好了,在别人问及特长时候,就可以一展歌喉。不会唱歌会跳舞也行,在聚光灯下舞姿轻盈光彩夺目。
      越长大,这份渴望越强烈,那种希望被重视的感觉,让林锦欢变得自卑而怯懦。
      她有段时间,报了吉他培训班,想着能学一种乐器也不错,可天生的五音不全,让她最终放弃。
      很遗憾,这么多年,她能坚持下来的,只有画画。
      但,这真的算不上显眼的特长。
      没有人会在问你的特长后,耗费两个小时看你画一幅画。
      所以林锦欢很羡慕那些天生属于舞台的女孩子。
      比如陈菲。
      她拿起笔在纸上写下一句话递给陈菲:“你参加歌咏比赛吗?”
      陈菲看完回了一句:“在考虑。”
      林锦欢没再回复,她笃定陈菲会参加的。
      果不其然,早读课后,陈菲就拽着林锦欢去找班长报名了。
      一起的,还有程程。
      林锦欢是有些诧异的,虽然知道程程喜欢唱歌,却没想到,一向不爱在人前表现,连上课被老师喊起来回答问题都会脸红的姑娘,竟然有勇气站在舞台上。
      她走上前问了程程一句:“你要上去唱周杰棍的双截伦吗?
      程程骂了她一句:“滚,是周杰伦的双截棍。”
      林锦欢笑眯了眼睛。
      她知道啊,就是故意的呢。
      就像程程总是故意说林锦欢喜欢的那个韩国组合东方神起是凤凰传奇一样,不过是为了在枯燥的学习之余,寻个由头嬉闹一番罢了。
      在班长那里报过名之后,程程和陈菲两个人就开始商量要用来参加比赛的歌曲了。
      上课也没能阻止她们讨论的热情,两个人的小纸条来回传递。
      最后两人确定报一首合唱,选的歌曲是当时一个不太出名的女歌手新出的一首校园歌曲。
      歌名叫做《玻璃杯》。
      林锦欢听过一次,分明对乐理一窍不通,却偏偏从这首歌里,听到了一些青春懵懂的东西,抑或是人在无法抗拒的成长过程里的恐惧。
      恐惧什么?
      她并不知。
      或许是恐惧求而不得,又或许是恐惧得而后失。
      所以那个曾经在少女笔尖下朝思暮想的少年,最后终得以在弃城的荒途中辗转成歌。
      关乎爱情、关乎成长。
      关乎......生命无常。
      林锦欢不太懂她的感触从何而起。
      大抵是因为孤独吧。
      是以,在中午吃饭时候,陈菲和程程兴高采烈的讨论着歌咏比赛时候,她也只是越发的沉默了。
      吃过饭后,陈菲和程程去了楼下的音乐教室排练曲子,林锦欢回到教室裹着宽大的连帽衫趴在课桌上睡觉。
      陆宁简进来时候,携带着一股凉风,睡梦中的人轻轻瑟缩了一下身子。
      她睁开迷蒙的眼睛问他:“你来了啊。”
      陆宁简点头:“怎么不开心?”
      林锦欢摇头:“没有啊。”
      陆宁简显然是不信的,但也没有刨根问底。

      下午第一节是英语课,英语老师就是他们的班主任。
      陆宁简一早就说过他的英语很烂,所以,当被班主任拎起来到黑板上翻译句子时候,他一脸的视死如归。
      英语老师:“陆宁简听好了啊,李雷被车撞后送去医院,翻译成英语。”
      陆宁简思索了一会儿,拿起粉笔转身在黑板上写了起来。
      “li lei walk lushang bei car zhuang.120 wuwa wuwa come.”
      林锦欢在下面笑到眼泪都流出来了。
      班主任拿起书抽陆宁简:“我让你wuwa wuwa!我让你wuwa wuwa!”
      陆宁简抱着脑袋溜下讲台。
      回到座位后,看着自己右手边笑得花枝乱颤的小姑娘,伸手使劲儿捏了下她的脸蛋儿:“现在开心了。”
      林锦欢使劲儿点了点头。
      陆宁简这样的同桌简直是生 命 之 光。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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