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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初见 ...

  •   很好!她没有玩迟到的游戏。一切都很平常,现实没有奇迹。她没有让我很惊喜,也没有让我很失望。也就是说,她没有我想象中的漂亮,也没有我想象中的难看。说白了,一个初看上去普通平常的女孩子,一个走在人群中不很显眼的女孩子。我在心里暗自调侃道,怪不得网名叫“凡心”,都凡成这样了,还能有什么野心。不过客观地说,她身材适中,容貌中等,虽不是很漂亮,但也不寒碜,够得上“清而不寒”,衣着打扮质朴、清爽、自然,整个人可以用“素雅”两字来形容,挺顺我的眼。
      “非常高兴你能来,真的很高兴。”
      “我这个恐龙没吓着你吧!”
      “哪里!简直是喜出望外。对我这个癞蛤蟆来说,野鸭就算是天鹅了。”
      “可恶!你不是要告诉我理由吗?”
      “理由就是我很想见你。这难道不够充分吗?”
      “你今天怪怪的,我还以为你有什么大事。现在你见着了,野鸭可以走了,免得妨碍你找天鹅。”她转身就走。
      “我错误!我收回!你不是野鸭,你是天鹅,是天使。为了表示谢罪,癞蛤蟆先生请天鹅小姐品尝可乐、薯条、汉堡包。请天鹅小姐大人不计小人过,给我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我忙追上去说道。
      “这还差不多!”她笑道。
      “女人对容貌的在乎就像瘾君子对□□的痴迷。”我在推开快餐店玻璃门的那一刹那间这样想。
      我们要了两杯可乐,一份薯条,一份冰激棱和一份鸡翅,然后找了个临窗的角落坐下。
      “咦!刚才忙着欣赏整体,而忽略了局部。你以前不是说你把长发剪了,怎么还这么长?”
      我见她脑后绑着一束长发,便没话找话说。长发的女人通常比短发的女人对男人更有吸引力。男人是感官动物。绝大多数男人对女性世界的认知不是用他们在生物界中第一聪慧的大脑,而是用他们在生物界中根本排不上号的并不敏锐的眼睛。这种用短弃长的做法是男人不能了解女人和常常在女人问题上犯错误的主要原因。所以男人知道地球为何会绕着太阳转,却不知女人为何会走猫步。一个女人如果有一头乌黑飘逸的长发,即便她是只凶恶的母老虎,男人多半也会自作多情想当然地认为她是一只温顺可人的猫咪,放松警惕,进而最终可能命丧虎口。
      “说你木头,笨,你还不服气。多久了?头发不会长呀!再说,我以前只是剪短一点点。现在这样过肩正好。”
      “那明明就是没怎么剪嘛。不过这样好。那我的冷风就不至于抚空了。”
      “呵呵!我看还是继续留着你自己吹脸吧!”
      “天鹅小姐,现在可以告诉我芳名了吧。”
      通常在网上我不问恐龙的名字。上网的人本来就是要借个网名在网络和自己之间建立一道屏障,我没有必要问一个会让对方感到为难的问题。推己及人,要是别人问我,我一般也不愿回答。网络只是个游戏场,聊得来就可以了,管她是李莫愁还是灭绝师太。不过聊熟之后我曾问过一次,她没说,我也就没再问。所以我们一直都是以网名相互称呼。
      “我叫柳依清。柳树的柳,依靠的依,清澈的清。”
      “柳依清,好名字。要是将来找个名字中带‘清’字的老公,那真叫名符其实了。哈哈哈!”
      “废话少说,你呢?”
      “林子风。树林的林,叶子的子,风雨的风。”
      “林子的风,是树风还是草风?咯咯咯!”
      “你别笑!说不定你将来嫁不出去,依‘清’不成,哭哭啼啼地跑来要依‘风’。到时候,我也只好勉为其难,发扬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革命献身精神将你收编,为社会消除一个不稳定因素。”
      “你?除非全世界其他的男人都死光了。”
      “要真是那样的话,你认为你有机会吗?”我看着她笑道。
      “可恶!你网上是无赖,没想到你网下还是无赖。”
      “好。我正经。你听好。咳…小生林子风,出身村野,布衣白身,苟全性命于今世,不求富贵闻达;但愿得一知己 ,一瓢饮,蔬食曲肱,逍遥卒岁;目下正当年纪,尚未婚配,除琴剑又别无珍共宝,只一片至诚心要也不要?如何?够正经了吧。”
      “呵呵!好酸哟!不仅酸,而且很臭!你在征婚呀!”
      “哈哈哈!我的话是凝聚了先贤智慧的结晶,可谓是感天动地,难道你一点都不感动?”
      “都是前人的说,没有一句是你自己的话,我为什么要感动。”
      “看来你的心非钻石不能打动。”
      “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说就算你不感动,至少也应该有一点点表示吧,而你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可见你的心肠之硬,只有最硬的金刚石才能钻得动了。”
      “你是这个意思吗?”
      “我就是这个意思。”
      “你说谎。”
      “绝对百分之百真话。”
      “你敢发誓吗?”
      “这用不着发誓吧!”
      “不敢了吧?”
      “好!我发誓:要是我说谎,罚我下辈子做猪,你做屠夫,我让你宰;或者罚我做狗,你做主人,我让你打让你骂。”
      我觉得男人最好不发誓,少发誓,要是不得不发誓,最好套用这一公式,即“要是×××,罚我下辈子×××”,越毒越好。这样既安全,又能达到目的。先过好这辈子再说,下辈子怎样那是下辈子的事了。再说,有下辈子吗?千万不可发誓说什么出门被车撞死之类的。全国车祸每年死大几万人,其中肯定有不少男人就是犯这样的低级错误而不幸应验的。此法仅供参考,如有意外,后果自负。
      “我相信你了,我才不做屠夫呢!”
      我们边吃边聊。我吃了两个鸡翅和一些薯条,然后就是边喝可乐,边看着她消灭这些垃圾食品。
      “你干嘛不吃?”
      “其实我们男人是不大喜欢吃这些东西的,这些洋快餐只有你们女人和小孩子才喜欢来,喜欢吃。”
      “胡说!你不也吃了那么多。要是男人不喜欢吃,干嘛这店里有这么多男的。”
      “他们都是有苦衷的,听我给你分析:有女朋友的,女朋友要来,敢说不?只好得来。结婚有孩子的,老婆孩子要来,二比一,也只好得来。那些没有女朋友的,则主要是想到这里寻找机会,好比食草动物多的地方,食肉动物也必然会多。结了婚而没有孩子的是绝少来这里的,因为一比一,势均力敌。”
      “呵呵呵!你这什么歪理,也有男人是真的喜欢吃的。”
      “那一定是娘娘腔。”
      “反正你都有理。总之,我喜欢。”
      “邀三五个好友到哪里炒几个下酒的小菜,开几瓶酒,海阔天空,边喝边谈,岂不更好!我不明白这洋快餐有什么好!味道也不过而尔,气氛又沉闷,你总得有个理由吧!”
      “为什么非要有理由?不管什么,我认为如果喜欢,认准了,去做就是了,失败也不后悔,何必要有那么多的理由。”
      “不管怎么说,总会有个理由吧!”
      “我喜欢呀!”
      “这算什么理由?”
      “我喜欢!怎么不算理由?”
      “好!好!你喜欢,你慢慢喜欢吧!”
      我觉得“我喜欢”这三个字对女人而言,就像江湖郎中手里包治百病的狗皮膏药一样,用在哪里都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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