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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修炼岁月 ...

  •   屋外的梧桐红了十二次,这也意味着我在师父身边呆了十二年了。从最初的八岁,不知
      不觉长到了二十岁。
      我自十五岁开始修炼婆娑术。由于生性懒散,练了两年也没练出什么效果。就是走神的
      功夫愈发的高深了,常常双目紧盯书本而意识神游天外。
      师父曾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瞪着我,但由于我的脸皮已经厚到了无语伦比的地步,
      并未有任何的感觉。于是师父怒火中烧一脚将我踹下了山,让我自己去感悟感悟大千世界。
      师父让我练婆娑术是想将我变成一个正常人。
      婆娑术是一种幻术,且是一种早已失传多年的幻术。听说此种幻术来源于狐族,而且是
      传说中的九尾狐。据说,这种幻术修炼成功以后,可以改星换月,逆天改命。但这都只是“据
      说”,因为修炼过婆娑术的人都死了。而没死的,也早就上了天做了神仙。我找不到人来求
      证。
      婆娑术自古以来修炼成功者就少之又少,主要是因为修炼它的条件太苛刻:断情绝欲。
      简单地说就是要打光棍,而且在打光棍的时候还不能暗恋别人。
      若是在我十七岁之前,我一定可以做到这一点。但无奈就在我十七岁这一年,我的生命
      里出现了一名女子。她轻飘飘的来了,又轻飘飘的离去,搅混了我的世界,让我自此再也不
      能宁静。
      我与她只相处了三个月。但就是这短短的三个月,我爱她入骨。就算她离开以后我也时
      常怀念,魂牵梦绕。
      师父说:你们苏家就是天生的痴情种子与绝情种子。
      对于这句话,我深信不疑。
      例如苏将军,这辈子只爱了倾纶夫人——我的母亲一人,这是他的痴情;但是他拿起
      拿把刀朝我砍去的时候也没手软,手起刀落必中要害,果然没辱没他作为将军的身份,这
      是他的绝情。
      而我,恰巧继承了这痴情与绝情。
      她叫筱珠,是偶然闯入山林的一个迷路女子。我将她救了起来,带回了居住的茅草
      屋。那个时候师父时常出去游历四方,所以家中就我一人。常年独居在山里,我十分孤
      独。她的出现如一捧烈火点燃了我。
      我照顾她的饮食起居,帮她疗伤上药,然后不出意外的爱上了她。这一切都是按照小
      说里的套路——一见倾心,二见钟情,三见要死要活,非卿不娶。
      这样的开始一般都不会有好结局。三个月后,她的伤好的差不多以后,在一个黑夜里
      悄悄离开。离开的时候还顺走了一些奇珍异宝,以及几千个金铢。
      她走后,我疯了一般去找她,自然是没找到的。于是,本该是戒酒戒荤腥的我,居然
      喝的酩酊大醉,闯入师父的地窖里还要饮他泡的仙酒。
      我失手打翻了一个酒坛子,从里面滚出一个长得怪模怪样的怪物。乍一看,是鱼,但
      是身上却长着鸟羽,还有长长的鸟喙。这玩意儿被师父泡了好几年,却还没死,反倒看起
      来更加可怖。只见它摇摇晃晃的朝我走来,“哇”的一下张大了嘴——两排细细尖锐的牙
      齿,如交错的刀片,银光闪闪。
      然后它就过来咬我的腿。不知是不是喝醉了,还是它果真很温柔,我真的一点疼痛都
      没感觉到。只觉自己晕晕乎乎似乎躺在一片云彩里,然后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双腿消失,
      血肉模糊。下半身被吃了一半,这玩意儿在地上抖吧抖吧,转了个方向,又转而来啃我的
      肩膀。
      一副身体被啃掉二分之一,我却没有丝毫的痛。这正是我所祈求的,无痛无悲中死
      去。
      但师父却在最后一刻赶了回来。只见地窖被猛地掀开,刺目的光射了进来。师父一身
      绿袍,站在光影之间,手起刀落——
      砰!
      这怪物变作两截。师父捏了个兰花指,颇为嫌弃的拎起了只剩一半的我:“怎么被吃了
      这么多?”然后袍袖一甩,就把我丢进了酒坛子里。然后还颇为贴心的堵上了塞子。
      满室氤氲。
      仙酒灌入我的眼耳口鼻,在晕过去的前一瞬我居然浮出一个惊悚而变态的想法:与其
      死的默默无闻,倒不如给师父做药酒,也算是报了这十二年来的养育之恩……
      女人是善变的,男人是鳝变的,人是擅变的。
      前一刻我还想死,但下一刻我却想活。甚至于从心底冒出一个小小的想法:爱情虽可
      贵,性命价更高。去他娘的爱情,我只想活命。
      当我悠悠醒来的时候,自己已经被埋进了一堆恶臭无比的淤泥里。而我所在的地方,
      也从先前那座籍籍无名的小山坡变成了著名的仙山,灵虚山。
      半截身子入了土,只剩一个脑袋露在外面。而我高贵典雅颇有些洁癖的师父,则操着
      一个锄头正哼哧哼哧的刨地。
      这……是要把我给埋了吧?不行啊,我还没死啊!微微张开半只眼,我又不好直接说
      出来。毕竟我那副要死要活的样子实在不大好。心里暗想了一会儿,我扭了扭脑袋,睁开
      眼睛,装作一副“啊我醒了”的样子。然后师父定要劝我,让我不要死不要死云云。于是
      我就顺着楼梯下了,就这么活下来。
      于是乎,我假意扭动脖子,装出“我醒了”的状态。却见师父没看见,继续哼哧哼哧
      刨土。
      这……剧情不是这样发展的啊!
      我咳了两声,猛地张嘴:“咳咳,咳咳,师父,我没死……不对,我又活过来了。”
      一连喊了好几声,师父终于听见了。扭过头,“啪”的一下丢掉手里的锄头。只见师父
      实在是狼狈——绿袍扎在腰上,露出两条毛茸茸的大白腿来。身上糊着泥,脸上也黑一块
      白一块。
      “哟,醒了?”
      “醒了,师父,我……呜呜呜——”
      师父一边春风和睦的笑着,一边将一块黑泥塞进了我的嘴里:“你不是想死吗,来,为
      师帮你。坑都给你挖好了。”
      师父当然不会杀我。他若要杀我,也不必废这么大的功夫了。
      不过,若是没有师父,我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了。
      我敲碎的那个酒坛子,里面泡着的那个物什唤作贪吃貘,是一种妖怪。
      顾名思义,这妖十分贪吃。能吃人的梦境,也能吃人的躯干和魂魄。师父常年睡不
      好,所以抓了这玩意儿泡酒,希望它能吃掉自己的噩梦。但万万没想到,我这个不省心的
      徒弟,居然打破了酒坛,放出了此物,自食恶果。
      我被吃掉了二分之一的身体与四魄。
      一个普通人有三魂七魄,但我却被吃掉了整整的四魄,由此变成了三魂三魄。一般人
      少了一魄或是两魄是看不出来的。最多只感觉此人呆滞,似乎脑子不好使。但若是少了四
      魄,那就不是脑子不好使的问题了。
      少了四魄的支撑,此人的灵体便会十分孱弱,不过十日就要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
      生。
      但我的运气实在不错,因为我有师父——大名鼎鼎的散仙屠辛。
      我虽不才,人又愚钝,但终归算他的徒弟,他不会眼睁睁的看着我死去。
      所以,他将我带到了这传说中的灵虚山,要为我铸身。
      邑川有山,名曰灵虚。此山常年被仙气笼罩,山中常有虫鸟修炼成仙。日积月累下
      来,这些修炼成仙的蛇虫鼠疫飞禽走兽拉下的排泄物堆积在了一起,化作春泥更护山。这
      些泥都带了灵力,是炼丹修仙的宝贝。吃一口延年益寿,吃两口白发转黑,就是味道
      嘛……
      师父用这些灵虚山的仙泥为我铸造了血肉,又寻来了几根乌漆墨黑的木头补齐了我的
      骨头。这样一来,我便又如重新获得了身体一般。
      师父有这等神通,我很是欣喜。重获新生的喜悦暂时冲淡了我的情伤,我期期艾艾的
      寻到师父,问道:“师父师父,既然你这么厉害,那能不能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你也
      知道,弟子常年受到自己身体缺陷的影响……”
      师父知道我说什么。我虽有着这阴阳之身,但内里却是一个十足的男人。他既然能为
      我重塑残肢,那么重塑一个器官也不是难事。没想到师父居然拒绝了。
      他当时正在作画,画的是一位我从未见过的美人。明媚皓齿,倾国倾城。
      “你可听说过芳华兽?”
      我摇头。
      师父淡淡道:“芳华兽是一种传说中的神兽。它们不分雌雄,不辨男女。这种神兽实际
      上很废柴,除了闻起来香一些并无别的特别。但是真正的神奇却在它们死后才会出现。芳
      华兽死后,它们的骨头会变成一种植物,便是芳华木。芳华木价值千金,常用作香料。你
      被贪吃貘吃掉了大腿,为了补齐你这个大腿,费了我好大的功夫。我专门去找了刚死不久
      的芳华兽,将它们的骨头挪到了你的身上。我且问问你,你这腿用的如何?”
      我原地蹦了两下:“很舒服,没有任何的不适。”
      “就是这样了。因芳华兽不分雌雄,而你也不分雌雄,所以你才能用它们的骨头。倘
      若你是一个完全的男人或女人,反倒用不了了。苏启,这便是我对你说的因果。他日之
      因,今日之果,你应当正确的看待。”说完后,师父又拿起毛笔开始作画。我听得云里雾
      里,不懂这什么因啊果之类的,但正打算离开,却被师父一把拽住了衣领子:“别走,把为
      师的衣裳洗干净。这衣袖上沾到墨水了,你帮为师仔细的洗。”
      “……”
      虽然没能得到一个确定的性别,但重获生命的喜悦冲掉了失落。我渐渐抹掉了求死的
      心,将筱珠封闭在内心深处。
      渐渐地,我也习惯了这个新的住所。灵虚山是仙山,此地也是仙地。四周仙气迷蒙,
      不似邑川之上。师父在此地也有一处住所,他每年有一半的时间都会回来居住——便是那
      些他告诉我自己有事离开的日子。
      我疑心他是不是在此地藏了小媳妇,但来此一看却并无他人。草屋荒凉,桌椅陈旧,
      似是许多年没住过了。既然这里没有小媳妇,那就是曾经有过小媳妇,但师父小气,不愿
      让我瞧瞧。
      我曾壮着胆子问过一次,没想到师父笑笑:“她也是我的徒弟。”
      我大惊,没想到自己还有个师姐。
      “只是她不听话,犯了一些坏事,我在等她出来。其余的事,你不必多问,多知无
      益。”他丢下了画笔,将所作之画付之一炬,目中之悲伤,是我从未所见。
      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我师父并不是我师父,他是天地之神魔,曾做下过毁天灭地之
      事。不过,那个时候的他不叫屠辛,却叫颜雍,也不是现在这副人畜无害之貌。
      但那也是另一个故事了。
      修补了身体,也不是万事都大吉了。
      我虽补足了双腿,但终究缺失了四魄。没有四魄,我活不了多久就会灰飞烟灭。师父
      说自己曾有一个能补齐魂魄的宝贝,但找不到了。现在他有一个笨法子,那就是让我找到
      四个愿意捐出自己一魄之人,来替我补齐。
      每补齐一魄,我的寿命就会延长四个月,直到四魄全部补齐,我就能如一个正常人一
      般了。生老病死,一生而终。但这事有些麻烦,一旦开启了就不能中止,否则就会前功尽
      弃。但事情哪有这么轻松,让一个人心甘情愿的奉出自己的灵魂,堪比让一个人心甘情愿
      的奉出自己的老婆和全部家产。
      这个世界上奉行等价交换。我要让别人如此,必定是自己先如何如何。
      这也太难了。
      作为一个死过一次的废柴,我觉得这很费脑筋。还不如舒舒服服的吃好喝好,舒舒服
      服度过这最后的十六个月,然后等着死亡将我终结。
      但,我师父显然不愿意这样。
      师父要回来了,师父要回来了。
      然后,我战战兢兢的过了三日后,师父终于踏着醉醺醺的步子回来了。
      他先是抽查了一下我最近的课业进展如何,结果发现我非但没有背下那些东西,还在
      紧张的时刻将原本已经背下的东西忘了个一干二净之后,于是他借着酒劲将我扫地出门
      了。
      今日万里无云,宜出行。
      我摸摸刚刚被师父丢出的包袱:衣裳,票子,干粮,一样不缺。由此我深刻的怀疑师
      父其实早就想把我扫地出门,背不出咒文只是一个虚伪的借口。
      罢了,虽然想过蹲在山上舒舒服服的过这一世然后眼睛一闭回归尘土,但是眼前却被
      师父饱含深意的一脚踹到了山下。罢了,还是出去溜达溜达饱饱眼界再寻死罢。
      浮生一次,偷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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