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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初离 ...

  •   突如而来的变故,使我的人生遭遇一场彻骨的风霜。那年冬天我18,面临两件事,退出高考以及父亲公司破产。
      继母带着弟弟携最后的钱款连夜跑走,一时天堂,一时地狱,我开门回家,已经是一片废墟。
      我去监狱探望父亲,隔着铁栏,望着他的削瘦和憔悴。
      他问我,家里可好?
      我说,一切正常。
      他又问,你继母为何不来看我?
      我说,弟弟生病,她在忙着照顾。
      他说,欠的钱怎么办?
      我说,继母在想办法,她要你放心。
      父亲含泪看着我,顿了顿,她是不是跑了……
      我咬着唇,用力的摇了摇头,没。
      走出那扇铁门,冬日的阳光铺照着我的脸,我仰头,贪得无厌的大口呼吸。
      头晕。眼花。泪盈于睫。
      生活翻了个儿,举步为艰。
      陆以炽来看我,他抚着我的苍白,只唤一声丛夏,我便将自己扑到他怀里,大哭,近乎嚎啕。他的手掌那么暖,一下一下拍着我的头。
      晴兮也来,她紧紧抱我,软弱的啜泣着,丛夏,你该怎么办?
      已经熬过那一段时间,我的眼泪几乎干涸。是该时候坐下来,好好想想该怎么办。
      父亲出事,从前那些所谓的朋友都纷纷逃蹿,孤立无援,那么多外债都没有还。我跪在四壁空虚的家里,双臂抱紧自己,却仍抵不住那从四面八方袭击而来的寒。
      手机突兀的响起。
      那头,传来一个年约四十岁的中年男人,用沙哑的声音低语:也许我可以帮你。
      陆以炽又来找我,眼角眉稍都带着笑意,甚至挂着一丝孩子气的调皮。
      从没见过他这样,我淡笑着问,怎么了?
      他从书包里掏出一张数学试卷,上面赫然写着宁丛夏的名字,以及87分的“好成绩”。
      每次考试成绩都烂尾的我,生平第一次爬上了年级的百名榜。仰仗陆以炽的教导有方,他看起来比我还要快乐和得意。
      我微笑,捧着那张卷子,看了又看,真好,真好。
      陆以炽说,丛夏,你千万不要放弃,一定要参加高考。
      原来他还沉浸在天真里。
      我不忍心告诉他,其实我家里的情况比他所看到的还要糟。
      陆以炽。我压抑着心痛,朝他绽放一个最灿烂的笑容,我问他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是不是想泡我?
      他的脸刷一下红了,手足无措,终于反应过来,含笑看我,对啊,不是已经成功了吗。
      我们同时都想到了那个吻。敞亮的图书馆门口,傍晚的夕阳,微风,像是会滴出翡翠的垂柳。少年颤抖的嘴唇,柔软的舌尖,荷尔蒙在发酵。
      记得吻完之后我问他,你是第一次?
      不是。他的言色慌乱。
      我狡黠的盯着他,他便缴械投降,挠着头,红着脸。我微笑的看着他,却不告诉他其实我也是。
      我们已经算情侣了吧。我忽然说,那就去约会吧。
      在那个阳光清爽的周末,我拉着陆以炽的手走街蹿巷,C城里,那么多繁华或者僻静的街头巷尾我们都没有走过。人潮汹涌的路口,陆以炽说,丛夏,你可要牵紧我。
      我望着他修长的背影,浓浓的心酸忽然弥漫在胸腔。
      讨厌,我又不是小狗!我嗔怒,却是在冲他撒娇。
      那一整天我都表现的异常活跃,眼之所见的一切都让我产生兴趣。
      陆以炽,我们去挑一套情侣装吧。
      陆以炽,我想吃这家的关东煮。
      陆以炽,我们去拍个大头贴吧。
      陆以炽,帮我夹个娃娃吧。
      陆以炽,这个蝴蝶发夹好漂亮,买给我好不好?
      本来还想去游乐场,但陆以炽却看了看手表说,丛夏,太晚了,游乐场都打烊了。
      我撅撅嘴,咬着就快要融化的棒棒糖说,真扫兴。
      丛夏。
      嗯?
      今天的你有点不对劲。
      他盯着我的眼睛,像是能洞穿我的灵魂。
      我尴尬的笑笑,言不由衷道,才没有,是你多心了。只是这阵子的我心情太差,想放松一下而已。
      你家里的情况…
      船到桥头自然直,可能我天性乐观吧,没什么好担心的。
      他半信半疑。
      我大大咧咧。
      傍晚。暴雨,滂沱。
      我和陆以炽尖叫着在街上疯跑,又笑又闹。冰冷的雨水将我们淋成了落汤鸡,全身都湿透。
      在花店门口的雨塌下停留。我从包包里拿出纸巾,帮他擦着湿漉漉的发稍。
      我们都狼狈极了。
      他却冲我笑,真冷。
      我也笑,看这雨一时半会儿也停不了,若不找个地方先把衣服弄干,恐怕会感冒。
      后来是我提议,不如去旅馆。
      像我们这样的少年少女到旅馆开房的很多,于是坐在吧台后经验丰富的老板娘已经见怪不怪,冷漠的扔给我们一把钥匙,便继续盯着电脑屏幕上的韩剧,继续磕着瓜子。
      我转头对还在发愣中的陆以炽说了一声,走吧。
      我是下定了决心要在这里将自己交付给他,虽然环境不够高级,但是这个眼前人,对我来很重要。
      我看他的一脸茫然,或许还不知道我的想法。
      我在狭窄破旧的浴室里给自己洗了个热水澡,哗哗地水声及温热的气息将我青涩的身体缠绕,我可以想象现在外面的陆以炽是如何的无所适从,连“开房”这个行为,在他看来也许都有点离经叛道。我仰着脸,赤裸裸的站在喷着水的莲蓬头下,心情极其复杂,又如此冷静。
      随后我穿起了挂在旁边的白色浴袍,我无所谓它干不干净,反正呆会儿也会脱掉。
      陆以炽正背对着我站在窗边,用毛巾擦着头发,他没有听见我开门的动作,所以我的手指搭在他的后背上时,他吓了一跳。
      怎么?见着鬼了?我还在开他的玩笑。
      我柔情似水的看着他,然后伸手抚了抚他的头。这一刻的我才开始觉得紧张,以前在A片里看过的那些挑逗技巧,在这时候都通通忘得一干二净了。
      我确定我是喜欢他的,只要我知道这一点,就足够。其他的只要由心去支配好了。
      我踮起脚,吻了吻他的唇角,还带着雨水的气息呢。
      他闭上了眼睛,同时也陶醉在这个吻中。
      他忽然轻轻的推开我,他的神经是如此敏感,我的一牵一动都逃脱不了他的法眼。
      丛夏,你到底怎么了?
      我怎么了?我装傻,笑嘻嘻的说,我想跟你在一起啊。
      用这种方式?
      我挑逗的捏了捏他的下巴,学着电视里的风尘女子那样说,你难道不想要我吗
      他认真的看着我,我将他的手拉到我的胸口,浴袍里面没穿内衣,他应该也能感觉到。
      他的脸也红了。我的泪水漫漫充盈我的眼眶,却是微笑着,承接他落下来的吻,仍然青涩,仍然笨拙,可是我却觉得是那么的完美。
      他将我拥了起来,那么小心翼翼的,放到床上。
      恍惚的疼痛中,我听见他在我耳边呢喃,丛夏,我也想,和你长长久久的在一起。
      窗外的雨声渐繁。
      深夜里,他熟睡,我已穿好烘干的衣服。
      我没有开灯,在淡淡的月光下,凝视他孩子气的睡脸。
      我很快乐,又有些说不出来的伤感。
      从明天起我的身体就不再是我的了,但我曾将它呈现给我最喜欢的男孩,哪怕那么短暂。
      我的手指抚了抚他的额发,然后在他的眉间印下一个轻轻的吻,晚安,陆以炽。
      雪白的床单上开着一小朵血红的花,那是我已经留在了“曾经”里的少女梦。
      那晚之后,我就从学校退学了。
      手机换号,然后搬家,以最快的速度在这个城市里消声匿迹。甚至包括晴兮,都与之断了联系。
      可是一个月后,陆以炽还是找到我了,开门见山的质问我是不是和一个老男人同居了?
      我脸色铁青,身体不可遏制的在发抖,很快就想到了究竟是谁将消息传到了陆以炽那里。
      在几天前,我和那个男人从超市回来,在来来往往的旋转门口,遇见了一个人。城市如此大,世界如此小,有时候所有的倒霉都只能将其归结于“巧合”以蔽之。
      撞见老鹰,我很头疼。
      他身边携着身材曼妙的女伴,而我身边则站着一位年纪足可以做我爸爸的中年男人,他搂着我的肩膀,身体紧紧贴着我,态度暧昧。
      老鹰先是震惊,随后嘴角浮起一个轻蔑的笑来。那种笑容就像在觑着一个当街脱光自己的婊子一样充满了讥讽。
      那个男人即将带我出国,这也是他当初开给我的条件:帮我父亲请最好的律师,打理好一切,替我收拾所有我无能为力的烂摊子……
      然后,用我五年的青春和自由来作交换。
      这个男人已经有了啤酒肚,皮肤松懈,眼神混浊,手指很胖,他的锐气和纯粹早已经被岁月无情的带走。所以他告诉我,他需要氧份,需要激情,他需要一个能让他再次燃烧起来的情人。
      于是他选中了我。
      之前我并不知道他也是我父亲的朋友之一,在偶尔的一些宴会上与我有过几面之缘,早就听说过我并非一般的大家闺秀,在学校里不服管教,乖张叛逆,十分的桀骜不驯。在我父亲出事后他一直在隔岸观火,直到我彻底的筋皮力尽。
      那天他在电话里对我说,也许我可以帮你,若有兴趣,我们就约出来谈谈。
      其实这就是一场明码标价的生意,所以他那样冷静自持的态度,也并没什么不妥,只是我还尚未习惯。
      当然,还是经过了一些波折和抵抗的。比如当面对他猥亵的笑容时,我勃然大怒的朝他泼了一杯水,骂他你无耻!
      他并不恼,而是推了推眼镜继续说,宁小姐,我劝你最好还是先过过脑子,再采取接下来行动。机会,只有这一次,可不要逞一时的意气噢。
      他说,你我都能满足对方在此刻最需要的东西,所以不如来做一场交换。其实你何必想得那么复杂,你应该觉得庆幸,一个人在穷途末路的情况下,身上还有可利用的价值,就是幸运。
      “穷途末路”这个词,让我的心头陡然一颤。我贫穷而倔强的看着他,却是哑口无言。
      我要活下去,而且还得活得好。
      每个人的选择不同,我不知道当别的女孩身处于我的处境时会怎样,但是我在那一瞬的晃神,却就此改变了我的人生。
      我黯淡的低下头,说,你容我回去想想。
      那个男人的妻儿均在这座城市,他通常都会因为工作而在中国和纽约两头跑,为了避免一系列的闲言碎语,他会安排我在纽约他的公寓里,将我金屋藏娇。
      既然做了选择,就再没有后悔的资格,但为什么在面对陆以炽在这一刻的质问时,我却羞愧难当的恨不得立刻死去。
      我不说话,咬紧牙关,将指甲深陷在手掌里,以面无表情的沉默作为给他的回答。
      他狠狠的打了我一耳光,我猜想这一定是他生平第一次打人,而我又是否应该觉得高兴,他第一次抽烟,第一次去酒吧,第一次恋爱,亲吻和上床等等都是我。
      我不生气他打了我,这一巴掌打得好,连我心里的愧疚也一并打散了。
      我笑着,却是含泪,说谢谢你,陆以炽,这下我们就两不亏欠了。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知晓我现在的住址,他的黑眼圈和憔悴的脸色甚至让我丧失探究下去的勇气。我知道我一点也不勇敢,在面对陆以炽的时候,懦弱的念头总是来找我。
      七天后,我跟着那个男人搭上了最早班飞往纽约的飞机。在起飞时的轰隆声中,我拉下了眼罩,屏蔽了自己这17年来的所有记忆。
      我希望,也包括他。
      时光像泡沫,只有离别才是我们掌心里可把握的唯一。
      这只是一个人生命最初的恋爱,往后的岁月还很漫长,我还有好多形形色色的人没有遇见,所以在当时,我并不以为自己会对他恋恋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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