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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夏之妺喜 ...


  •   千万年前,不周山柱崩塌,天塌地陷,河水倒灌逆流。道祖座下六大圣人集天之力,地之气,众生之灵,重铸天柱,支撑天地。天柱终非盘古大神之脊骨,即此日月东升西落,江河水自西东流。然奔腾之海水冲刷山川,划出一道蜿蜒磅礴的黄土之河。

      黄土之河集江海河溪之精华,受天道法则庇护,功德降落,催生河伯,河伯自此镇守黄河。

      走在黄河边上,我觉得有点寂寞。原本这黄河水涛涛,会有河伯奏乐,鱼美人伴舞,如今,大约是宫门闭塞,竟是见不得一点灵气。就算是河面依旧宽广无垠,波涛依旧飒飒作响,没了神灵镇守,真的是,凡土之流罢了。

      都是些没有灵智的蠢鱼蠢虾蠢乌龟,真扫兴!

      我愤愤的甩了一块石头进水里,看着黄河冒出巨大的水花。鱼虾被翻滚起来,拍着尾巴,弹着身子,在河岸上垂死蹦跶。

      或许是“你不好过,你比我更倒霉,我就开心”的心态,看着鱼虾在地上挣扎的惨象,我就地躺倒在草上,高兴得直打滚。我不开心了,就要让人家也这么不自在,人人都不自在才好。【个熊孩子!

      不一会儿,我的身上就沾满了细碎的尘土,洋洋洒洒,看起来脏,但很舒服。若不是这里不是青丘,我早想化作原形,在此地滚上一滚了。

      “你真好看。……就是性子不好。”身后忽然传来清雅的男声,淡淡的,温温的。

      嘛,声音挺好听的,像是雨后的水滴击打着竹叶,泠泠落落,数不尽的余音清脆。就是说的话,不讨人喜欢。

      我神情不虞的转头,挑着眉看他,呵呵一笑,语气中带着一分真心三分感叹六分挑衅,“你长得也不错啊。就是——比起我来,你——差远了。一个指甲盖儿也比不上!”我对着那人翻了一个白眼。凡人一个,连毛也没有,光秃秃的难看死了!真讨厌!

      打一个滚,再打一个滚,滚来滚去,滚来滚去。

      好吧,我承认,这个男人看起来,除了没毛,还是很好看的==。

      果然,人族是受上天偏爱的一族,没有灵气的滋养,变幻的天赋,天生天养的,他们照样可以出落得倾国倾城。不像我们,没了灵力,没了内丹,便会瞬间老去,打回原形。

      人族兴,妖族没落。大势所趋,狐族避隐。若不是这些没毛的家伙——我怎么会一个人离开族群,狐族又怎么会迁徙于偏远之地,拘束于方寸之土。想到这里,我忽然收了笑,冷了眼,心情真是太糟糕了!都是这个可恶的人类害的!

      “你本就比我生得美丽。”男人不介意的我脸色,慢慢的倚着我坐下,伸手摸摸我的发丝,笑得温和,“我从未见过像你这样好看的人。”

      是吗?我抬起头,随意的打量着他的动作。看在他这么有眼光的份上,我就不计较他摸我头发了。

      唔——还有,既然他真心赞美我,我就勉强和他说说话好了。我真是一只宽宏大量的狐狸。

      “你叫什么?”男人勾着我的一丝头发,手指翻动,编出漂亮的辫子,“我叫妺喜,有施妺喜。”细碎的发丝在肩头滑落,他抬头朝着我浅笑,微微勾唇的模样像极了我一母同胞的哥哥,明明是妖,却最不像妖。

      “我——”垂下的眼睛,我踌躇着。为什么一说话就要谈论这么私密的事情?这人当真是得寸进尺,太难缠了!不知道第一次见面就问对方的名字很不礼貌吗?

      还有啊,像我这样的洪荒异种,姓名都是由天地法则承认的,每一次将名字告知他人,都是带着一丝气运的认同和晦涩的牵连。虽然这样的联系并不会牵连元气,但是,万一有个“万一”呢!

      我轻轻叹了一口气,苦恼的揉揉鼻子。要是妺喜是只狐狸就好了……哪怕是只杂毛狐狸也好啊!

      “不能说吗?”妺喜把手抵在膝上,托着下巴看我,透亮的眼眸中,疑惑却无探究。

      “没有。”我鼓着脸颊,复而笑,眉眼皆弯。

      说了就说了吧。像妺喜这样一爪子就能抓死的凡人,哪会这么好运的和他扯上气运联系?要是扯上了,直接弄死就好了。我郑重的击爪,作出决定。

      “狐染,我是狐染。”青丘九尾——狐染!我在心中默默地加了一句。

      “狐染。”妺喜轻声的念了几声,然后笑笑,“真是个好名字。和你很相配。”他的右眼不自觉的眨了一下,羽睫颤动,隐隐有一丝流光划过。

      “那是自然。”我的名字可是,咳咳,我自己取的,才不是像你们这种连取名字也要别人帮忙的家伙一样咧!我得意的抬抬脸,把辫子打散,然后继续在地上滚来滚去,即使衣袍上沾满了尘土,依然乐此不疲。我是在灵土之上翻滚长大的,最喜欢的就是和族中的狐狸们一起变回原形,满地打滚,“你为什么不开心咧?”

      因为夏天到了,毛毛都脱没了么?我同情的看了一眼妺喜裸露在外的光秃秃的皮肤。

      “要是不开心,和我一起打滚好了,这样就会开心的。”我好心的建议。

      “嗯——这么说吧,”妺喜歪歪头,托着下巴,想了一会儿才开口,“我的族人打仗输了,为了表示臣服和祈求安宁,他们要把我送给对方的首领。我这么说,你能明白吗?”

      “哦——当然。”我装作很懂的样子,点点头。

      妺喜的意思,大概就是他们家道场被人挑了,被人霸占了?这样的事情,我之前也常常做,不过,被我一尾巴抽飞的家伙们,会为了祈求庇护,上贡灵草灵器以示臣服,倒不会送个美人过来。或许是我生的太好了,所以,找不出美人来闪瞎我的狐狸眼?

      果然我是最好看的!回想起以往的光辉岁月,我心满意足的叹了一口气。

      “你不愿意?”我趴在地上,斜着眼睛看他,很不解的问。“为什么不愿意?又不是要弄死你?”

      在洪荒之中,命是最重要的。有命在,一切都有可能,但是没了命,就是投了胎那也是和以前不一样的。

      “没有不愿意。相反,我很乐意。”

      真的?我怀疑的看了妺喜一眼,但也没多反驳。因为——要是妺喜不愿意的话,我就带妺喜离开好了,反正妺喜这么丑,又很快就会死掉,带着一个人到处走走,也不会很碍事。要是碍事了,我就把妺喜杀掉。

      嘻嘻,我愉快的眯起眼,笑,深觉自己比在族里还要聪明十倍。

      妺喜似乎看透了我的想法,漂亮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文雅中带着一丝妖气,“我只是为将要离开家乡而感到忧伤,并非不愿意投入一个陌生男人的怀抱。”他仰起头,看着天,“像我这样的男子,除了一张漂亮的面孔,就什么也不剩了。我没有修习法术的天赋,没有健壮精悍的体魄,没有聪慧过人的大脑,也没有高高在上的地位,迟早,我会成为任人玩弄的礼物。”

      “所以,成为众多人的玩物,和成为一个人的专宠,对我来说,自然是后者更让我觉得惊喜。所以,狐染,我真的很乐意。”

      是吗?我看着妺喜认真的样子,不禁想,你乐意了,可人家乐意吗?这么弱,有长得这么一点点好看的。

      唔——不过,什么叫做成为别人的玩物,是成了人家脚力的意思吗?脚力这种东西还是可以共用的吗?我抓抓头发,有些疑惑,就是三清圣人这么亲密的关系,他们也没有共用一个脚力啊?原来,人类之间是这么信任彼此的吗?他们的感情好像比我想象的更加密切,和亲昵。

      真让人羡慕!(ˉ﹃ˉ)不知道等我回去了,能不能收一只三目天虎做我的专宠,然后和哥哥一起用。

      妺喜要被一个比他们全族都强大的人类收为脚力了?我托着下巴,默默地想,心中有些羡慕,脑海中又是一个念头,通天圣人也比我们狐族强大的多,为什么就没有想过要收我做脚力呢?族长他们也没想过要把我送上去……

      好失望……我明明是族里最聪明,最厉害,最好看的狐狸了!

      “妺喜,你真幸福!”能成为人家的脚力!我真诚的感叹,满眼的羡慕。要是有一天我能像白泽一样天天看着通天圣人,我一定会高兴死的!

      “……是吗?”

      妺喜面色古怪的看了我一眼,然后,默而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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