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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暴雨倾盆,京城郊外十里竹林深处,一群诡异的黑衣人蒙面持刀眼露凶光,距断崖七八米前,与杀手僵持的蓝衣人右臂挂伤,左臂依然持剑砍杀,坚持不懈想杀出一条血路。
      突然传来一声威吓:“左麒云,你还不束手就擒。”黑衣人们闻言分出一条道路,身形魁梧的蒙面男人粗壮手臂钳制着一名纤细女子从杀手分开的道路中走近,左麟云眼神一冷,看着在魁梧男人身形前越显柔弱的女子——以及横在女子纤细颈项前的锋利刀刃。
      “阁下要做什么但凡冲吾来,挟持个女流之辈,你也配当男人?”尽力控制心口喷涌的滔天怒火,左麟云瞪圆的眼睛一眨不眨盯着那刀锋前泪流不止的女子。
      魁梧身躯一僵,神色躲闪着不肯直视。“少废话,只要你发誓跟随王爷,王爷一定会让你有好日子过的。”不能怪他,他自己的妻子也在王爷的掌握中,大家都是身不由己。
      “云哥,你别管兰儿,不可沦为杀人工具,兰儿不要紧,兰儿死不足惜。”刘兰儿颤抖着嗓音,巴掌大的小脸上,看不出是泪水还是雨水,苍白得让人心疼。说不怕是假的,她也怕死,可她更怕自己深爱的男人一辈子被控制在暗无天光的日子,她宁愿牺牲自己也不愿他成为他人之手的杀人利器。
      来不及阻止,他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妻子,纤细的脖子瞬间往刀头一抹,魁梧男子也来不及反应,就被喷涌的鲜血染红了脸,女子已经软软地垂下了脑袋,被血水染红了一身淡紫色衣裙,无力地倒在雨林里,停止了呼吸。
      他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心爱的女人倒在身前,颤抖着双手,心里的无力感和痛楚像把刀子不停凌迟心脏,似乎划开了他的身体往心脏撒盐,冲天怒吼了一声,他自认为他没错,他一生钢骨凛然,刚正不阿,从来都是独来独往,从下山出师那天起,他就不曾想过哪天会得罪权贵得到今日不堪的下场,妻离子散。
      “尔等小辈皆受死罢!”疯狂过头就是令人震惊的冷静,被冷雨淋湿的理智压制住疯狂叫嚣的愤怒,他的杀意染红的双眼,似乎妻子的血水从她的伤口渗入了他的心田,滋润了干裂的田地开出了愤怒的彼岸红。“吾要尔等都给吾之兰儿陪葬,一个都不准少。”
      举起被仇恨埋没理智的利刃,他已经化为地狱的恶鬼,践踏人世间风尘无数的罪恶,迎着暴风雨缓慢走出过往平静生活的碎片。
      回复神智时,雨渐停的翠绿竹林,空中耀眼的美丽彩虹下,是无数横七竖八不堪入目的尸体,唯一傲立的人,一身凛冽蓝衣,身上伤口不多,血染红了衣摆裤脚,分不清楚是自己的还是敌人的。放眼望去,天地之大,他该何去何从?
      三天后,京城里传来噩耗,恶名在外的四王爷,无故暴毙在其书房,府中高手如云,没人知道王爷何时被杀,一时间京城上下人心惶惶,与四王爷有染的贪官污吏皆闭门不出,锦衣卫将皇城保卫成个铁桶依然抓不出个所以然,只能拉几个替死鬼,这事就这么不了了之。
      不同于草木皆兵的京城,城郊十里的竹林外,左麟云靠着一个简单的新坟,木桩上狂草深深刻着:左麟云爱妻,刘兰儿之墓。他颓废地倚着木桩,负伤的右手提着个酒壶靠在屈起的右腿上,身上依然是那日的血衣,还在滴血的左手心紧紧缠绕着一块翠绿的玉佩,他一瞬不动地就这么看着,心里慢慢回想当年和妻子的过往。眼睛干涸,泪水流不下来,他觉得自己活着,却已经死了。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手一松,喝完的酒壶骨碌碌滚到了地上,将玉佩放回胸口,他打开了剑鞘,一脸毅然,奈何桥让妻子一个人走,太孤单了,他来了。
      就这瞬时,黑夜的天空出现滚云状的云朵,中间闪现若隐若现金黄光芒,他眼前一黑,不省人事。光芒一过,人也无影无踪,徒留一地空酒壶。
      ******
      26岁的南宫离刚下班回家,从大学毕业直接到智皓集团给好友当项目工程总监,至今已是三年有余。
      最近S市的交通真的很拥挤,好在他下班已经是凌晨一点半了,街头车辆不多,回家还算顺利,只要再穿过这条小路就可以回到郊区的公寓。
      最近新开发的方案真的很不顺利,接头公司开出的要求太过刻薄,他们中间方的利润不够,周旋不下来,无奈只好天天加班到深夜,还没有加班费。无奈公司他就是二把手,第一把手的老总他的混账同学——国内知名花见花开的风景摄影师,如今人已经不知所踪半个月,撂下一间公司的挑子跑去哪里云游四海的不负责任总裁。
      “唉!”
      深深叹息了下,疲惫的身躯真的有坚持不下去的感觉,要不是当年和好友的信念——打入国内五百强,一直在心头环绕,估计他就要辞职跑回老家开个咖啡馆慢悠悠过日子。他这样风轻云淡的人,根本不适合在这个繁华都市,这里的人太冷漠,人与人之间除了隔阂和算计没别的。
      伸手把过头发,额前的刘海轻轻飘动,疲惫掩不住男子清秀狭长的凤眼和修长入鬓的剑眉。
      车子就要行驶过这片竹林了,他眼前一晃,连忙刹车,呼吸急促地,他看到有黑影从天上落到他车前,还好刹车及时,没撞上去。想了会儿,他还是决定下车看看是什么,毕竟还得清理前进路途的障碍不是,回家就这一条路啊,明天周日,他还想早点回家睡懒觉。
      开车门,擦得光亮的皮鞋踩在了雨过的柏油马路上,他犹疑不定地往前方走动看看,看前面,好像是个蓝衣服的男人。
      走近了,他吃了一惊,一个长头发的,蓝色古装的男子,倒在他前进的路上。
      深吸了口气,他按捺下想拔腿就跑的恐惧感,开口轻轻道:“哥们,没事吧?”
      没得到回音。他用脚轻轻踢了下地上的男人,还是没反应。
      他蹲下身子,慢慢翻平背对他侧躺的男人的身体,入手是湿漉漉的衣服,春末初夏的夜晚还是比较凉爽,映入眼是一张刚毅的脸孔,微微有点胡渣,浓浓的眉,挺拔的鼻,有点像现在超流行的侧脸控气质阴郁型的俊男,是个高大的俊男,胸前抱着一柄长长的古剑,看着估计是古董。薄唇紧抿,看得出是个很正气凛然的男人。虽然不知道这正气的逻辑是从他脑中的哪个角落里冒出来的。
      南宫离用了3秒钟做了个大胆的决定,他吃力地扶起了男子放入后车厢,开车回家。
      把车子开入了院子里的车库,他背起男人步履蹒跚爬楼梯上了二楼,心里暗自庆幸:还好自己单独住了个带小别院的公寓,不然凭这男人的古代造型,得吓傻多少邻居行人。
      好不容易开门进了客厅,他累得直喘,看着呈大字型躺平在门口过道的男子,自嘲地笑了笑,完全不明白自己脑子抽了还是怎么了,居然就这样把一陌生人往家里带,等客厅灯一开,他发现古装男子的蓝色衣服上到处都是鲜血和裂口,连忙扒开自己衣服看后背,果真,满后背都是黏糊糊的鲜血了。他扶着发晕的额头,突然觉得自己脑子被驴踢了,可到了这会儿他还完全没有想过把男人丢出家门和报警的想法。
      可能是觉得,这男子眉心一点点的皱纹,像是寂寞又像是痛苦的川字,让他觉得同病相怜吧。
      绝对不是贪图他的美色,他保证。
      胡思乱想着,南宫离从鞋柜最上面的柜子里取来一把剪刀,把男子身上的蓝色衣服剪开,丢进垃圾桶,打算毁衣灭迹。
      从上身剪开,露出了男子古铜色的健硕胸肌,他突然觉得有点口干舌燥,同样是男人,不应该的有的绮丽想法被他甩出脑袋,深吸口气,他心无旁骛地继续用剪刀剪,细心地避开男子身上的类似刀伤的伤口,有些已经结痂了,有些经过刚刚的动作裂开了还在潺潺流血。
      “啪”一声轻响,定睛一看,地上落了块翠绿翠绿的古玉,之所以觉得是古玉,是因为绳子很古旧,玉很纯粹,没杂色,应该是块上好的古董。该不会男子是因为这块玉被追杀吧,南宫离控制不住地胡思乱想,开始在心里扮演侦探柯南各种推理。
      地上的男子像是因为冷,轻轻颤了下,把南宫离从深不见底的思绪中拉了回来。
      南宫离又一次鄙视自己,觉得自己太蠢了,这还有个病人。
      好不容易处理完男子身上的血衣,男子□□了,他连忙从房间里抱来棉被裹住男子,跑厕所打开浴缸的热水器,开热一点,接着又细心到厨房煮了一小锅浓姜汤,撒上些红糖,打算等等灌给男人。
      忙碌完,墙上指针已经是指向半夜三点,好不容易把洗干净的男人扶到床上,男人睡得很沉,完全没醒来的痕迹,他抹了下满额头的热汗,低血糖让他身躯不自主晃了晃,头晕目眩,还来不及休息,就跑去厨房把姜汤端进来,他刚刚扶男人觉得有点发烧的痕迹,温度有点高,以防万一还是先灌些姜汤,热下身体也好。
      他半抱起男人靠在自己左肩膀,左手环过男人的肩膀抱住他,入手感叹,同样是男人,这差距真让人汗颜,右手从床头柜上的姜汤里舀出一勺子,慢慢喂给男人,姜汤却从男人唇角溢了下来,流到了被子上,湿了一小块。南宫离急忙用自己身上的衬衫袖口胡乱擦了下,考虑了会儿,自己仰头喝了一小口姜汤,热热的有点烫嘴,渡入男人冰凉的薄唇,一点一点喂入男子肚腹。
      一碗姜汤下来,男人手脚没那么冰凉,他也觉得自己从头到脚都是滚烫的,特别是脸颊。
      南宫离头晕得更厉害了,不知是因为低血糖还是因为别的。边洗着碗,边又思绪不受控制地胡思乱想,脑中不断不断重复方才男子唇瓣的触感,柔软有韧劲,仿佛最上等的海参。深吸口气,他甩了第N次脑袋,拼命压抑浮上脸的滚烫感。似乎为了防止自己多想,他急忙冲进浴室,打算洗澡后窝在沙发将就一夜,要知道明早十点还有会议要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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