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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围城》,围城 ...


  •   她的身影,她的雀跃,她的莞尔一笑,常常成了我脑海中跳跃的符号。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磨出淡淡的思念,像一缕轻纱似地梦时常缠绕在我心头。
      同她的相遇,纯粹是上帝的苦心安排——偶然。缘分的开头,就是以此作为起点,使两个人更加相信自己是对方的另一半。然而,世间多数的情侣在热情过后,往往就会忘记这这个起点。直到有一天,在看见她的孩子跑到自己面前喊叔叔时,才反省当初舍弃这个偶然到底是对是错。也是因为如此,虽然我们猜不透偶然到来的时间,但是我们却能品尝缘分尽头时的滋味儿。
      我从未想过,喜欢上一个女孩会这样的简单。儿时不知道做了多少的英雄梦,到头来梦中“翻过山几重,水几泊”都化为“只为眼前的红颜璀璨”。我也从未想过,书中自有颜如玉,竟成了现实。
      第一次遇见她是在图书馆里,I\'m sure 。
      我习惯在图书馆里频繁地借书,即使是经常没看几页早已还回来了,也不在意。久而久之,书对我来说,不,应该说我对书产生了条件反射:只要一碰它,心情也会变得格外舒畅。当然是自己喜欢的类型,如果是《毛邓三》等,那还不如睡觉。至于为何要看书,绝不是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那般的旗帜鲜明,只是简单地出于一种习惯,一种被父母所无意间培养出来的习惯。然而我能认识“颜如玉”,书自有它的功劳。
      我借书的时候,逗留在图书馆内的时间很长。原本借书,只不过是看个大概,借了再慢慢回去领略即可。但我一旦看进去,就像猪八戒看美女一般产生了如饥似渴的感觉。如果不是她提醒我,我肯定会被管理员“赶”出来的:“又是你!”
      我向她投去感激的目光,四目交接,彼此反而不好意思起来。办完借书手续,我到存放柜去拿自己的包。她也去拿东西。正好她的包裹在我的上两格上。于是乎,她拿她的东西,我取我的玩意。突然,我的后脑勺被重重地砸了一下,疼,但没叫出来,男人嘛,总要有些忍耐力。我抚摸头之前,书已经落在了地上,仿佛它比我还委屈。上面马上传来一阵急切的抱歉声:“对不起,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虽然很痛,但还要故作轻松。
      此时,我才发现地上的书同我借的书一样,都是《围城》,拾起后还给了她。
      “谢谢,对不起,还疼吗?”
      “你自己也试试吧,不过,幸亏我是男的。”刚刚没认真打量她,现在站在自己眼前的居然是自己期待已久的淑女型女孩。这年头,淑女的灭绝速度比生物物种消亡的速度不知快了几倍。她那双眼睛最是迷人,迷人之中带有一点深邃。她温和地笑了:“那还是算了,没事就好。”
      我特意从包里拿出《围城》,在她面前晃荡,她微笑着说:“刚才已经看到了,挺有缘的。”
      这话我爱听,我一激动脱口而出:“要不这样吧,我们约个时间,在看完之后讨论下。怎么样?”说出口后反而有点后悔了,被拒绝了岂不是很没面子?
      “好的,乐意。”我们互相留了号码并暗自庆幸自己的幸运。
      回去时,夕阳的余晖暗淡了我们的闲话,而她的名字我此生再也没有忘记——宁静云。
      等我回到寝室时,久久不能平静,仿佛被一条绳子绑起来不停地做来回摆动。正当我暗自庆幸时。李正喊道:“看你乐的样子,是不是喜欢上谁了?”
      我大吃一惊,没想到心思这么快被他发现了。回过头去看,原来李正在说“熊样”。只见“熊样”连连摇头:“你别瞎说了。一边玩去。”
      “你太不够意思了,告诉我们几个,也许我们还可以帮到你忙呢?”李正不依不饶地追问道。
      李正就这样同“熊样”吵了半天,也没有个结果来,李正只得坐回自己的电脑桌前,玩起游戏。而熊样似乎是在准备什么,裁剪着蓝色丝布,加上点缀,后来才发现是一朵蓝色的玫瑰,大概是想做“蓝色妖姬”吧。
      我马上爬上床,深怕被这李正臭小子看出我的心思。
      虽然我并不认为自己对她是一见倾心,但起码有了不小的好感。这份好感,让自己晚上都没睡好,唉。
      一个月的时间,实在是在指甲间溜走的。我都无法感知自己有过珍惜时间的痕迹,哪怕只是如在墙上不经意留下的细纹也没有。更多的是在面对生活的油锅显得不知所措而留下的空白。但有一个好处,既然是时间对我来说是不知不觉溜走的,起码说明我过的并不是很痛苦。因为时间对痛苦的人们来说,往往是翻倍的。
      我曾认为,也许没过多久就会把她忘记。毕竟人海茫茫,又有几个人会特意留意只是一面之缘的他(她)呢?虽然之前的邂逅有疼痛的回忆,但也未能改变人善遗忘的个性。然而,我每多翻一次《围城》,她就会在我的脑海里多显示出一次。有时候,看着看着,书中的内容却被她的音容笑貌所代替,浮想联翩。
      这样下来,一个月的时间,我将《围城》看了三遍,让自己的内心也有了三进三出的深刻体验。现实中,到底我会不会遇到围城呢?一想到这,不禁连自己都觉得可笑起来。我和她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也有简单地问候对方一些的话语,多是一些恭维对方的话,没什么意思。这种客套只能使彼此之间保持距离,而且还非常循规蹈矩。我有打破这种“僵局”的意图,却没有相匹敌的勇气。只能将寄托放在见面之后。
      约定在星期天,星期六我就失眠了。
      翌日,我拖着疲惫的身子几乎在图书馆开门地同时一头扎了进去。然后睡觉,那时候我还保持着良好的尊重女性的习惯——约会时,绝不迟到。结果早到了两个小时。马上睡着了。
      手机的震动将我吵醒,我揉着欲睡的眼睛,向后回望,一个女生对着手机正在徘徊。我招了招手。
      她向我走过来,微笑道:“我一直怀疑呢,就这几个人,你在哪里呢?你应该不大会迟到。没想到你在这里睡觉。”
      今天她穿着一件粉红色的上衣配一条天蓝牛仔,恰到好处地展现了她的身材曲线。手上拎着小包,米黄色的,清秀的脸上看不出任何刻意的雕琢。但即便化妆,我想她应该也是“淡妆浓抹总相宜”的。在她靠近我时,一阵沁人的清香悄然而至,令人心旷神怡。如果人们常说的真有丁香花一样的姑娘,她应该够格的。
      她这样一连串的问候,比起死板的短信亲切温柔了许多,不枉费自己期待已久:“抱歉!”
      “我们去哪里呢?图书馆里不太合适。”
      “后面有个亭子,那里一般人比较少,那里讨论应该可以。”
      “走吧。”
      虽然现在已经是秋的天地,这样的天地下却没有太多的肃杀气息,反而残余着不少夏尚未离去的火热激情。她似乎也这么觉得:“现在秋天的样子都没有,大清早就开始热起来。秋天就应该秋高气爽才对。”
      “那也没办法,现在不是太热就是太冷,四季越来越接近二季了。”
      来到亭子,周围除了千篇一律的常青树,也只有一个湖面了。城市里的湖水总的来说不会显得太干净,哪怕是郊区也不例外。但对大家而言,能够生活在这样的湖面的周围,应该感谢上帝的恩泽了。记得前不久还有不少新婚佳人在这里驻足,大拍婚纱照。湖中有几棵败落的荷,在清风的安抚下,摇摇曳曳,不是那么娇艳,终于有了一丝秋的意味。
      静云望着这几棵败荷,似乎在说:“好像是林黛玉眼中的景象”。
      我和她并排而坐,我早已用纸巾将石凳擦拭干净了。
      “看得如何,你先说吧。”
      “女士优先。”
      “你好拘谨,感觉像出国访问一样。那好吧,我们从人物开始吧。方鸿渐,整体志大才疏,爱面子,急性子,却不是率真性情。”
      我点点头。
      “我都说了,你也说一点吧,否则不叫讨论,那是百家讲坛。”
      “呵呵,你倒是挺有趣的。这个人很有典型性,不及那个时代存在,现在我们大学生也有不少人有他身上的影子。我同学甚至说,方鸿渐简直就是他。对我们而言,一方面有一定的自负感,另外,迫于就业压力,常常带着实用主义来学习。但自己还没弄清自己究竟想干什么,就已经选择了专业,后来发现自己不喜欢或者看不到自己的未来,就选择逃避。”
      她轻轻拍了拍手:“不错,不错。”
      “别夸了,没意思。换你了。”
      “还是接着说,对他的印象似乎就是赵辛媚在旅途过程中有一个其他的评价——“不讨厌,但全无用处”。鸿渐生活在一个骗的世界里。他骗别人,别人骗他。学习是混日子,得到第一份工作又是半亲不亲的岳家送的。去三闾大学是从希望过渡到绝望的一场闹剧。结婚,又像是迷糊时为了治疗犯困随便吃的药。到最后,又好像回到没出国前的身份差不多。只是处境已经变得十分尴尬了。这样的男的,可悲又可怜。”
      “可悲又可怜就是你对他的半生概括了。”我停顿了下,“说的很好。”
      “换你了。”她说的时候,眼睛注视着湖面。却在我说时,认真地望着我。
      我应了一声:“算了,我将女的说一遍了。鲍小姐是风流娘们,苏小姐是过了时的贵重物品,希望好的顾客来光顾,却终于嫁了不怎么的顾客,而后反倒百般刺激曾经心仪她的人,无聊加心眼小。唐晓芙,还不错,有高中大一女生的天真。孙柔嘉的心机太深,装可爱装的恶心,但也有率直的一面。至于那个汪太太,有点莫名奇妙。看不懂,何必冤枉赵辛媚呢。八成是夫妻唱双簧,想赶他走也说不定。
      “说的不错。”
      “其实,应该你说才对。女人看女人看的比较真切,这就好比贼看贼的门道更加容易。”
      她淡淡地抿抿嘴:“呵,你在挖苦我吗?鲍小姐,是个风流之人,我稍稍同意。不过与其说她风流,倒不如说她讲究追求物欲的女人。对我来说,却也有解气的地方。自古以来,在很长的时间里,女性是臣服与男权的脚下。武则天时代,也不尽然男女平等实现了。更多的是女性在男性的眼里不过是可怜的色相以及传宗接代的工具。如今,男女也不平等,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是建立在牺牲空间和时间的女性的命运的基础上。外表看,似乎很精美,但它的基础永远是那么血淋淋。”
      我没想到她这么会联系,娓娓道来之际更是大珠小珠落玉盘。轻灵而情切。我已然将她聆听我时的认真毫不逊色地还给她了。珠玑的一字一句在她口中活动,表情似乎永远是那么的温和,只听她继续说道:“苏文纨的做法到后来是有些过分,但就她的那片心意来说,也是合情合理的。现实中这样的女的不知道有多少。多数的男生是对爱而不得的女生留下的是众多的伤害而不肯保留一份纯真的情谊。男生应该明白这一点:女生的心往往在伤害面前抬不起坚强的手臂。有的时候,男生对女孩来说常常是天生的刽子手,在关键的时候多没有保护女生的勇气和行动,反而恶狠狠得刺伤她们的心。如果男女要真正平等的话,那么女生应该学会独立和坚强,男生应该记住什么才是真正的仁慈。”
      她说那么多,我想应该渴了的,连忙从包里拿出水,递给她。
      “谢谢。”
      当她喝水的时候,露出了挂在脖子上的项链,那形状挺别致的。
      “说的真好,男女平等都扯上来了,其实想你们女的注定有些事情上处于劣势的。也没办法。”
      她点点头:“唐晓芙不错,我最喜欢她那一句‘我爱的,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着我’,很天真,但也很纯洁。”
      “孙柔嘉我不想多说,汪太太有点雷雨里繁漪的身影,不知有没有看错。”
      她讲的神采飞扬,只是在那神采飞扬藏在一脸的温和之中。忽然,我看见了他,宛如附身一般。那迷离而又深澈的眼神又再次出现在我的眼前。因为过于专注,反而没注意她已经不再说了。
      我一直看这她,反而让她不好意思起来:“你怎么了。”
      我摇摇头,说道:“看你刚才讲的样子,我想起我的朋友。”
      我们随后又谈了其他的任务。后来又说到语言特色,钱老的风格影响了一代的文艺青年。而这一点上,静云和我的想法一致。
      《围城》的本意在书中已经言明,也就不再絮叨。就以内容而言,啼笑皆可。
      时已至中午,太阳也发作起来。但对聊的投机的人们是完全没作用的。我们在附近的一家餐馆吃着我早恨之入骨的菜,但今天例外。连老板我都觉得突然变得和蔼可亲。结账自然是我主动了,却被她STOP了,AA,似乎为了女生的尊严。
      下午,撑着伞和静云就这样悠闲地在校园里逛了一下午。偶尔谈谈往事,趣事,以及跑到球场,看别人打球。
      晚上依依不舍地将她送会寝室,便兴高采烈地准备回去。没想到在这个3校区,遇到了“熊样”。只见他手上拿着已经准备了一个月,亲手制作的“蓝色妖姬”,却只是呆呆地注视着前方。我走上前,朝他注视的方向望去:一对情侣正牵着手,注视着对方,笑嘻嘻地聊着,偶尔还做出一些亲昵的动作。“熊样”,看了看手中“玫瑰”,手中的玫瑰是不会凋谢的,但他的心似乎却已经凋谢了。良久,孤自走到了垃圾桶旁,犹豫了半响,狠狠地将玫瑰扔了进去。
      我没敢再走上去,去安慰他。我知道,他一向自尊心强,不希望熟人看到他这副狼狈的样子:在自己要表白的时候,却得知她已经有了男友,自然很不是滋味儿。我回到寝室时,“熊样”还没有回来。打他手机,也不接。我和李正几个四处去寻找。天色那么暗,好不容易在篮球架下找到了他,他早已醉的不省人事了。
      这是“熊样”进大学后第一次喝醉,也是唯一一次喝醉。“熊样”大学四年,后来就一直玩网游,直到毕业,他都没有谈过恋爱。因为在进入恋爱的城墙时,被人无意地一脚踢开了,他再也不想进这个《围城》了,无论我们怎么劝说,哪怕只是开玩笑也好,他都不愿意。我想除了有人主动邀请他进去,他才会进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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