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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笑看人生之向阳 ...

  •   我曾怀疑我走在沙漠中,从不结果无论种什么梦
      才张开翅膀,风却变沉默
      习惯伤痛能不能算收获
      庆幸的是我一直没回头,终于发现真的是有绿洲
      ——《海阔天空》
      命运其实才是你最亲密的朋友,它陪伴你的日子多过任何一个在你生命中出现的人。
      它操纵着你的人生,左右着你的苦乐,有时让你抱怨,有时让你感叹。
      你没有办法清晰地判定它究竟是善还是恶,因为当你沉浸在快乐中时它会当头浇一盆冷水,而当你快要溺亡,绝望透顶时它又会伸手拉你一把。
      它就像是一个演技精湛的演员,能够在善恶之间驾轻就熟地转换。
      有苦有乐,有悲有喜,有离有合,有生有死,这才是人生。
      我要活着。
      那段时间,我的脑海里只有这一个念头——活着。
      “你今天情绪不错。”金在轩递给我一个苹果,笑着说。
      我接过苹果咬了一口,说:“既然死亡在所难免,那我宁愿笑着死。”
      金在轩凄然一笑。
      原来他是我们学校的留学生,那天他从医院就开始跟着我,我当时的举动告诉他我一定是遇到了什么困难而且很可能会遇到危险,所以他一直跟着我。
      “你在写什么?”金在轩盯着电脑屏幕问。
      “毕业论文。”我眼睛都没有从电脑屏幕上移开。
      “啊?”金在轩惊讶地说:“你才刚开学而已。”
      “我还有时间吗?”我盯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
      金在轩愣了一下,然后扯了扯嘴角,像是抽搐一样僵硬。
      自从我跟病魔签了死亡契约以后,我总觉得时间走得太快,根本不够用,每次下课铃一响,我的心都会陡然一惊,已经下课了,我的人生又少了四十五分钟。

      第一次知道向阳花是听金在轩说的,他说他最近在那做志愿者,那是一家专门收留渐冻人的机构。
      他很热心地把之前在网上收集的有关向阳花的信息拿给我看,此前,我就像是一个异类,一个怪物在人群中惊慌失措,而向阳花让我觉得找到了同类,那是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我突发奇想,告诉金在轩我也想去向阳花做志愿者。他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我。
      我笃定地点着头,认真地说:“我一定要去。”那种强烈的愿望就像是一团火焰在我心底烈烈燃烧着。
      暑假一到,我就收拾东西来到向阳花,到向阳花的第一天,我遇见了嘉言姐,她跟我一样也是来做志愿者的,事实上,她跟我又不一样,她是一个健康的人,而我是一个渐冻人。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患有ALS,就是不想被特殊照顾。
      我以为我已经整理好心情,强大到足以承受任何风浪,但是我错了。当我第一次目睹渐冻人去世的时候,整个人瞬间被冰住了,我惊慌失措间抓住了嘉言姐的手,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也会这样死去。
      那天晚上,我梦见自己掉进了冰冷的海水里,有无数的海鬼在水下拉我的脚,我全身冰冷到疼痛,连呼吸都觉得喉咙剧痛,就在我快要抓住一块木板的时候,一座冰山迎头砸了下来,我尖叫着被翻滚而来的海浪卷入海水里。
      我猛地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而不是在海里,一种难言的幸福感油然而生,幸好是个梦。
      我擦了擦额角的汗,看见嘉言姐的蚊帐里闪着荧荧亮光,那微弱的亮光给人一种温暖而心安的感觉。

      当我又一次打翻水盆的时候,我不再惊慌,这种情况已经数见不鲜了,但是心里却涟漪迭起,嘉言姐以为我是中暑了,劝我回宿舍休息,可是我心里明白休息并不能让我好转。
      我已经走在死亡的路上,每一次跌倒,每一次打翻东西都是死亡路上的一个个路口,也许再走几条街,再转几个弯,我就会抵达死神的殿堂。
      我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出神,窗外几个淘气的顽童在用小镜子向屋里晃,一个光影在屋里上下跳蹿。
      我“倏”地坐起来,我在做什么?我在等死,我在浪费生命。
      楼上,唐乐又在吵闹,我捂上耳朵,将喧嚣聒噪阻隔掉,她为什么就不明白,她这样做根本无济于事,死神不会怜悯她,因为你不想死就宽容地赦免你那是上帝的事,而死神的职责就是结束你的生命,无论你是心甘情愿还是挣扎拒绝。
      楼上逐渐安静下来,我起身走到窗前,远远地看到尹老师带着嘉言姐和金在轩拎着几大包东西走了,我转身把宿舍的所有被单都换下来,端着洗衣盆走出宿舍,拧开水龙头,“哗哗”的水声清脆的就像老家门前的小河,冰冰凉浇在手上,让人心情舒畅。
      那个时候,一群孩子光着脚丫在河边玩耍,阳光洒在河面上,一片波光粼粼。
      记忆中的那条河一直是那么的温和可爱,像外婆温暖柔软的怀抱,可它后来究竟为什么会变的怒号咆哮。
      爸、妈,我是不是应该感谢那场洪水,如果当初它没有夺走你们的生命,那么今天你们就要承受丧女的悲痛,祸福相倚,自来如此。
      夕阳西下
      那画面美得就像一个身披红裳的女子,在天边翩然起舞,她展开双臂,红色的衣袖迎风伸展,像是一川红透的枫叶。
      她忽然收回双臂环抱住双膝又慢慢展开,如同玫瑰花绽放般惊艳,转而“倏”地腾空跃起像凤凰鸟一样奔向太阳,金黄的太阳因为亲吻了她的霞帔而变成红色,金红的光芒像一圈圈的水波向四周扩散,半边天在金红的光芒里荡漾。
      我正看得出神,嘉言姐突然碰了我一下,我转过头看她,她笑呵呵地说:“金在轩喜欢你。”
      这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个意外的消息,女生对异性之间微妙的变化格外的敏感,金在轩的心思我早就了解。
      但是,我身不由己。
      有些东西是我不愿意失去的,比如说生命。而有些东西是我不敢拥有的,比如说爱情。
      现在的我,被死神攥在手里,只要他稍稍一用力,就可以掐断我的脖子。这样的我,连自己的未来都没有把握又怎么对别人许诺。
      现在拒绝他,对他来说不过是一次普通的失恋,即使有伤口也不过是被纸划伤了手指。但是,如果让他拥有以后再失去,我没有办法估量那伤口的大小。
      如果你有什么想做的事、想见的人、想说的话就马上去实现吧!别等到你无能为力的时候再来追悔。
      当我对嘉言姐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是深深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做无可奈何。
      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每天早上睁开眼睛的时候告诉自己,你还活着,珍惜这一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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