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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转眼惆怅为新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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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轻烟缭绕,松脂的香味若有若无。余若童半坐半卧,与我分享一生中最难忘的往事:“三个月后,一门最不般配的亲事,一场最奢华的婚礼,轰动了洛阳城。铺天盖地的红色中,我看见小七回来了,他满面笑容,拱着手向我和四爷道贺。
喜服的下摆被我揪出了千层皱痕,但我没有哭,我的眼泪已经干了。
一年后,我有了小瓜,胞弟小雄也被四爷保送了武官,再也不是个任人驱使的下人了。为了防止府里有人私下嚼舌根,四爷换掉了除了长喜之外和我同时做工的所有下人,一共76人。
整个洛阳城都在暗笑,江四爷上辈子欠了这个丫鬟的,今生才要如此回报。
我虽然不出门,但是什么都能听到,也烦恼的是,什么都还能听到。
我也在想:我还有什么不能满足?我怎么可以不满足?
可是,佳音,我真的欢喜不起来。”
余若童望向我,眼神哀伤如一只断了翅膀的鸟雀。
我点点头,伸手抚住她的素腕道:“我明白。夫人乃至情至性之人,这就叫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余若童眼泪流下来:“是啊,我的心不听任何人的,它连我的话都不听,谁逼都没有用。
唯一能让我高兴一点的,就是小七从万安山回来的时候。
可是他回来得很少,有时候能隔好几个月都见不到人。我晓得,他是躲着我呢。
我生小瓜那一年,大约是心境太差,产后竟然得了红崩之症,月事长时间地淋漓不绝,我整日面色萎黄,药吃了多少也不见好,到最后只剩下出气儿的力了。四爷很着急,他把洛阳城里最好的郎中请了个遍,也骂了个遍,可是郎中们都说,就是把他们骂死了也没有用。我的病易诊难治,因为必须要用到一味药,就是天山雪莲,否则神仙也治不好。但是天山在辽国境内,自从与我朝交兵以后,汉人敢涉足边境者,统统都被枭首示众。况且天山这个季节正是大雪封山,雪崩也很常见,就是找到最识路的山民,出再多的悬红,也绝没有人敢拿自己性命冒这个险的。
四爷听了大发脾气,打碎了屋里所有的古玩瓷器,包括他偷偷收藏的一架前朝违命侯(注:李煜)给小周后描眉贴钿的水晶镜,还有太祖皇帝用过的一个汝瓷天青釉鸳鸯转香壶(宫廷酒器,一壶能倒出两种酒)。
碎瓷光闪闪地铺了一地。不管多么美丽的东西,只要碎了,就再也拼不到一起了。就像我的心、我的命一样。
我倒是不怕,只是可怜了小瓜,他生下来才4斤,到底是做错了什么,才会投胎来找我这样的娘?
不知是第几天,小七回来了。他和四爷突然出现在我的床前,我吓得想用被子把自己包起来,可是连拉被子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真不想让他见到一个形貌丑陋的余若童。没有力气起床照镜子,我就不知道自己现在一副鬼样子了吗?哈,手骨都凸出来的人,脸上不过是只剩一张皮罢了。
他看着我,那双眼睛里终于不再平静。他交代郎中,务必用参汤吊着我的命,然后转身就走。
我开始怕死,因为死了,这就是我看到他的最后一眼。
我昏昏沉沉地睡了快一个月,小七终于再次出现了。他瘦了很多,也憔悴了。向来仪表堂堂的人,脸上竟突然填满了风霜。他和四爷站在床边,看绿筱小心翼翼地把一碗药汤灌到我的口中。
原来,他一个人潜入辽国,快马加鞭穿过几个州,走了几千里路,不知吃了多少苦,想了多少办法,终于登上了冰寒料峭的天山,为我采回几束雪莲。
我躺在床上,眼泪默默地流下来,流到心里,就像数九寒天里突然吹进了一缕春风,花开静好,润物无声。
这真是最神奇的良药。
喝到第五服的时候,我已经可以下床了,二十天之后,大病痊愈。
可是小七从此再也不见。
我默默地和小瓜打发光阴,直到一年后,冬至那天,我又见到了他。一年不见,他已经不再是一个身材瘦削的少年了,肩膀宽了许多,看上去英气勃发的样子,沉稳而又俊秀。四爷让一个女子坐在他旁边,那同样炫目的女子叫静媛,是四爷亲兄长跟前的千金。她父亲早亡,万事都仰仗四爷这位叔父。
一个早被四爷视为义子,一个是四爷嫡亲的侄女,两个人都视他为父,你说,他们到一起,是不是就叫做佳偶天成?”
余若童忽然问我,嘴角含着凉凉的笑意。
我早已料到这位“小七”多半便是韩琦,听他们这一段纠缠不休的过往,心里既惊且痛,之所以没有插话,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她若不亲口说出来,我还能心存一丝侥幸,只盼那小七变成赵钱孙李,随便哪一个人都好。结果谜底揭晓,还是逃不掉最让人心痛的一种。
为什么,在相遇之前,我是一张白纸,而你却有这么丰富的人生?为什么,你们两人近在眼前,有万种道不完的暧昧风情,而我却一无所知?
其实早该明白,我从头到尾,都只是一个不相干的外人。
余若童似乎对我的样子颇为满意,她神采熠熠,往后放松地一靠,继续说道:
“韩琦,是四爷给他起的名字,他说他只知道自己姓韩,家里排行第七。四爷嫌小七这名字不雅,到府上以后,给他起了韩琦这个名字。可不管他叫什么,在我心里,他都还是当初见到的那个小七。”
“四爷,知道吗?”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有些干涩,嘴唇粘在了牙肉上,说话要先舔一下嘴唇,好尴尬。
“大抵是知道吧。——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呢?虽然他从来没有说过。”余若童悠悠长叹,“不过,有一天晚上,我都要就寝了,他忽然从外面回来,也不说话,站在妆台前拿起梳子给我梳头。梳得极慢,后来梳着梳着,梳子突然断了。他抚着我的头发说,小若童,你可知道我为什么娶你?——你当真以为我是相信那些江湖术士的话,为了你能旺夫吗?我今日这般家底,还需要谁来旺我?早年造了许多的孽,过到今日这一步,已是上天格外眷顾,怎么还会去奢求那些东西?
我不敢说话,只从镜子里看着他的脸。他慢慢笑了,说,我娶你,是因为你不怕我。天底下只有你一个人不怕我,别的人都怕,怕我让他们死,让他们穷,让他们受磨难,可是你不怕,我从见到你的第一天起,就知道你和他们不一样。我喜欢的,就是你这股天真的胆气。
可是,小若童,你别太仗着这股胆气了,说不定,它也会害了你。”
“后来呢?”我问,“他没再说别的?”
“没有后来,他再没提过,也很少再早早回来。”余若童目光冷漠,仿佛在说一件别人的事。
我心里悲哀莫名,暗想,这女子固然是万分痴情,却也是万分地绝情,只是对不同的人态度不同而已。可天下用情热烈之人,又有多少不是这样?
一时无话。半晌道,“四爷知道了,小七也有了未婚妻,你还是钟情于他吗?”
余若童突然慢慢伸出手臂,那上面有丑陋的疤痕,疤痕的边缘,有一个小小的十字。她说,“情有独钟,怎会因外物阻碍就变成雁过无痕?一个人来过,就有了他的痕迹。就像这身体发肤一般,有了疤痕,终究是有了,怎会抹得一干二净?”
我看着那疤痕:“这伤……”
余若童漠然:“原本是我自己刺的,他的姓氏。那一天,我在沁园遇到他,给他看我的手臂,问他是不是怕四爷,所以才不敢说喜欢我,我只要他半句话,只要他吐出喜欢两个字,我就可以抛夫弃子,跟他一起走,哪怕过的是最潦倒的日子,只要能跟他在一起,我也毫不犹豫,四爷那里,我可以想办法,保证不让他受到半分伤害。
他看着我手臂上刺的“韩”字,脸色很难看。
过了好久,他把我抱到怀里,在我额上亲了亲,说:阿若,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我不能带你走。欠你的只有来世再报了,劝你不要如此执着。
我原以为他会对我说一些情话的,听着他心跳声,正在欢喜,谁知他竟这样对我。我气极了,一把把他推开,问他到底为什么。
结果他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他说,阿若——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静媛我是娶定了,以后,你不要再来找我。如果激怒四爷,你我都将死无葬身之地。
我笑起来,问他:你如果不喜欢我,为何舍了命去天山给我找药?只是为了讨好四爷吗?你明知道他不会喜欢你这样做。你如果不喜欢我,为何这两年一直躲着不敢见我?如果心里没有我的影子,大可如常人一般来往啊。你是因为贪图富贵吧?舍不得四爷给你铺就的锦绣前程?
他索性舒了一口气,像是被人看破心事一般,笑得冰冷。他说:正是如此。我娶了静媛,既有美人在抱,也不拂了四爷的美意,从此荣华富贵,子子孙孙都不用过我小时候的苦日子。江夫人,请你清醒些。就算是韩琦过去对你有过一丝情意,现在也不做此想。莫说你是四爷的夫人,就是别的谁的夫人,终究是嫁过一次了,还有了孩子。韩琦放着温柔的闺阁小姐不娶,为何要喜欢一个失了节的女人?”
余若童目光幽幽,对我叹道:“你看,佳音,这就是男人,再实际不过,女人嫁了人,生了孩子,对他们来说,就是一钱不值。所以你也不必为这种男人伤心,这种贪财好色之辈,实在是不配至情至性的女人爱他们。”
我心头滴血,却又忍不住想要苦笑,既然如此,尊驾如今这副样子又是何必?
女人啊,永远爱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最终念念不忘的,还是男人。哪怕是恨到银牙错咬,杜鹃啼血,或许他一句低语,两声轻笑,甚至只要能见到他,那怨恨便可能消弭到爪哇国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