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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玩失踪的爹妈 ...

  •   在杜宏紧锣密鼓地为抓住许曼蒂保得秋心平安时,云歌和秋心吃完啤酒龙虾,心满意足地坐在肮脏的路边打饱嗝。

      “我从来没发现路边摊原来这么好吃。”云歌说:“刚刚真是有惊无险!”

      秋心拍着胸口,又摸摸吃得鼓鼓的肚子对云歌说:“我从来没发现你开车技术这么好!而且,为什么车库里还有个传输门?”

      “哦?传输门,你接受这个名词了,”云歌的眼睛笑得像又大又弯的月亮,还闪着光,“和你讲个故事吧……”

      “有一个叫云的男孩,从记事起,就发现自己和父母的长相完全不同,甚至,和周围所有人的长相都不同。他以为自己是个怪胎,尽管如此,他的母亲还是很爱他,还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和他成为了好朋友。那个男孩的父亲在一个科学研究机构工作,知道云身世的秘密,于是,男孩用尽办法求他的父亲告诉他这个秘密,并告诉了云。云知道自己的故乡后,便对那个地方向往至极。后来,因为科研机构的需要,云和男孩以及女孩一起去了那个地方附近的科研分中心。可是后来,女孩却没能继续活下去。在她临死的时候,为云创造了雨街,河的一边是女孩的家乡,另一边是云的家乡……”

      “我听你说过雨街的故事……”

      “云在科研分中心工作了许多年,依然只知道襁褓中的自己在某一区域被发现,却无法定位到具体坐标。他常常开车去那一片区域转悠,想碰见和他长得很像的人,因为那很可能是他的亲生父母。因为经常去那里,他便买下了那附近的一座房子,并把那座房子和自己房子的车库之间建立了关联,用传输门实现两个地方之间的瞬时联接……”

      “我知道,云就是你……难道,你是被抱养的?刚刚我们的车飞奔出时来的房子就是你买下的?这里,就是你被发现的地方?”秋心一股脑问出这些问题,云歌却不回答她,他只是笑了笑,唇角带着些许苦涩。秋心从来没见他有这样的表情,以往,他总是很混蛋很自私,没想到他也有这样的过去。

      秋心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没想到,喝醉酒的云歌却一把抱住她埋头痛哭,一点都不像往日十分注重个人形象、无时无刻不在耍酷的他了,此时的他,就像一个受了伤的小鹿。

      没办法,秋心只好抱住云歌,等他恢复安静后,便拉拉扯扯地勉强把他塞到车子里,接着用她惨不忍睹的技术歪歪扭扭有惊无险地把车开回他们飞奔而出的地方,然后叫了辆的士回自己家去。

      好在林父林母发现秋心有回家迹象后,立刻收拾东西出门“避难”去了。他们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了北郊农贸市场边的春花家里。当时春花正在院子里晾衣服,忽然看见两个人神色慌张地拖着大包小包行李冲过来。她定睛一看,哟,这不是林家夫妻吗?她把手上的水揩到衣服上,激动地冲上去给了林母一个大大的拥抱,并表示亲切慰问:“美花,什么风把你们夫妻俩吹来啦?秋心在杜家过得好不好,有没有问问她?”

      “哎呀今天我们差点露馅!”林母把中午秋心回家砸锁的事情告诉了春花,并告诉春花秋心并不住在姓杜的那小子家里,而是阴差阳错去了另一个条件也相当不错的人家。

      春花拍了下大腿,“哎哟,那也不错!可是你不知道,那姓杜的不是‘小子’,是‘公子’,都怪我从他家下岗后忙于生计实在是没空再多和你们交流交流。你说说,整个苏城,乃至整个中国,能有几个人比杜公子强?他呀,可真是什么都好,不管是家境、长相,还是人品、学识,那都是万里挑一甚至亿里挑一呀!上次我怕你担心秋心配不上杜公子,就没敢告诉你杜公子的真实身份,其实啊,他可是啸宇集团的大公子耶!”

      “啊!啸宇集团?”林父大惊,这可真是个“金龟婿”!可惜女儿错过机会,跑到另一家了,可不知那家情况如何。此时,小平房里的电视机正叽叽哇哇地放着广告,不论是房产广告还是影视广告,啸宇集团囊括了其中一大部分呢!

      林母冲上去掐了掐春花因胶原蛋白流失而变得松垮垮的大脸,“你呀!还是和以前一个毛病,就喜欢卖关子!你说你怎么不早说呢?你早说啊!你早说,我就是拿把枪顶我女儿头上也要把她顺利押到姓杜那小子,哦不,姓杜那公子家啊!”

      他们在一起聊了个天翻地覆,悔恨和期待兼备,但更多的,是想着怎么继续隐瞒他们其实并没有出国的真相。

      原来,春花才没有在美国发财或者“腿受伤需要林母探望”呢,她先前在杜宏家当保姆,待遇高,又轻松,主人家又谦和又客气,日子甭提过得有多舒服。可总有一个长相妖媚的小狐狸精三天两头往杜公子家跑,不是闹这样就是闹那样,可杜公子总是谦让着她,看起来像有什么小把柄被抓在小狐狸精手里。小狐狸精呀,人又专横又冷傲,居然以主人身份自居,动不动就对春花发火撒野,惹得春花一怒之下就要辞职不干。杜公子舍不得勤劳踏实的她离开,可是春花实在是忍不下去,于是问杜公子是不是找个正儿八经的对象把这个小狐狸精给轰出去。杜公子想了想,也便同意了,说身边的女人总是因为他的多才多金而靠近他,没有一个是发自肺腑的真爱,希望找一个并不认识他的单纯善良、不贪财、外表也不需要多么出众的普通女孩子,春花便说,她的确认识这样一个女孩子,等自己辞职后,就让这个女孩子过来认认门,如果杜公子喜欢,就收她当老婆,如果看不对眼,留下来当保姆就是了。于是春花便和林母一合计,把秋心骗了过来,更撒谎说去美国度假,长期不回来,断了她回家的路,硬逼她和“好好公子”同居,于是便发生了本文前奏中的那一幕。

      “春花呀,拜托拜托,我们老夫妻俩得在你这儿躲到咱们‘回国’了!”林母拉着春花长满茧子的手说:“我知道你这些年一个人过得也不容易,要不,等我们家秋心把她自己去的那家小子拐到手,看看那小子的亲爹是不是单身,正好把那老头子介绍给你?”

      “死不要脸的!”春花笑道:“我都一把年纪了,你看,脸也垮了,手也糙了,谁会看上我?”

      “唉,要是没有当年那件事,你现在三口之家过得甭提有多幸福了,我们两家还能结个亲家,你说多好?”林母同情道:“从现在开始,你呀少洗些衣服,好好保养保养,打扮得漂亮些,咱这年纪,勾引个帅哥还是很容易的!”说罢,林母被林父瞟了一眼:“孩子她妈,做人啊,说话要实诚,你吹牛不脸红的本事越来越厉害了!”

      秋心赶到家后,把瘫成肉团的云歌往地上一丢,就使出吃奶的劲砸起锁来,有了云歌上午努力的基础,她三两下就搞定了。推门而入,她把云歌拖到自己的小床上,脱去他的鞋子,把他扶好了,可是他脚上新买的袜子却让秋心笑足了两分钟,原来,别看云歌的袜子从上面看是纯白色,可是脚底的位置居然印了个HelloKitty,这小子,把HelloKitty穿在脚底卖萌给谁看?

      喝醉了的云歌一躺到床上,就开始胡言乱语,什么“妈妈抱抱”啊,“木犀想你”啊,“林秋心是狗屎”啊,“林秋心倒咖啡”啊,一句连一句,跟唱经似的。

      混蛋,做梦都不忘欺负她!趁他昏睡不醒,秋心狠狠地拍了他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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