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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来的混蛋 ...

  •   海潮

      阿彻说今天下午那个新鼓手会来,让我们别迟到,不要给新成员留下个不好的第一印象。我冒着大雨匆匆赶到排练室,他们都还没有到,是我来得太早了。

      这雨已经大到打伞都没用的程度了,我都快湿透了,脱掉外套,站在镜子前面捋顺还在滴水的头发。

      “嘎吱。。。”玻璃门被打开了,然后是东西撞击地面的声音,吓了我一跳,回过头只见一个全身黑衣的陌生男人正胡乱地把退到脚踝的另一只靴子甩到台阶下,我皱了皱眉头,这么大的人了,还跟个孩子似地。

      “那个,这里用不着脱鞋子的。”我好心和那个已经把鞋子踢飞的家伙说道。

      “哦~一定要穿着鞋子啊?”那人挑着眉毛抬眼看着我,黑色的长发垂落下来。表情不太友善。

      “随便你咯...”轻声嘀咕了一句,后悔自己干嘛要对个陌生人多嘴,算是给自作多情的自己一个台阶下。
      自己同样光着的脚不自觉地搓了搓。

      “来一支吗?”那个男人走到我跟前递上一支烟。

      我摇摇头。

      “你不抽烟的吗?”

      “不是,阿彻不让在这儿抽。”

      “哦。”那人拿起打火机点了一根,对我说的话置若罔闻。

      气氛有些尴尬,我不知道要和他说些什么,那人也没再搭理我,我想他应该就是阿彻说的那个新鼓手,看上去很难接近的样子,面无表情。感觉应该是个前辈,但也不知该怎么称呼他,所以只好保持沉默。真希望阿彻和阿贤能快点来。

      果然阿贤一到,气氛就异常活跃起来,阿贤似乎和那个人很谈得来,可是将来要和他合租的可是我啊,真是很头痛,我都不知道要和他怎么交流。

      结果叫我们早点来的阿彻最后一个才到。阿彻开始介绍乐队成员:“我就是之前和你联系的,阿彻,贝斯,兼任队长;这个是吉他阿贤,还有这是主唱海潮。仓哥,你先和海潮住一段时间,之后如果找到更合适的地方再搬吧。”

      那个仓哥过来和我握了下手:“海潮!名字倒挺好听的,是真名吗?有海这个姓吗?”
      “这是真名实姓。”我暗忖这人真是见识浅薄。“当然有海姓咯!你该不会连海瑞都不知道吧?”
      “那‘潮’是什么‘潮’?高潮的‘潮’?”

      阿贤“噗嗤”一声笑开了。勾住那个新来的,笑得弯成了个虾米“哎哟喂,仓大哥你太有才了。”

      那个新来的还一脸正经,“不好意思,我文化水平不高,说到chao,也就想到高潮。”然后回头对着勾着住他脖子的阿贤笑了起来。这两个人真是臭味相投。

      撑场面的那点微笑也挤不出来了,阿彻哪里找来的烂人啊,拿人的名字开这种低级玩笑,还觉得自己挺幽默的吧。

      他似乎察觉到了我脸色有变,收起笑脸,装出一副挺郑重的样子:“开个玩笑,别生气,以后住在一起还要你多照应呢!”

      妈的,这么一说弄得好像是我小气了。我生硬的摇摇头:“怎么会,玩笑话嘛。”

      他一转头又对阿贤说:“哎!对了,你那里有地方可以住吗?”

      嘿!这不是好歹的家伙,还不想和我住,哼!我还巴不得你住到别的地方去呢!

      阿贤嬉皮笑脸道:“不好意思,我家有个女人住着,没办法啊。不过海潮他男朋友刚搬走,你就先将就一下吧。”

      “啊?男朋友?你有那嗜好?我岂不是很危险?”那个新来的抓住自己衣襟,顾作惊恐状。

      这不禁让我联想到自己曾经在清晨醒来后,透过半开的移门,看着卿秋的睡颜DIY。一想到自己竟做过如此荒唐的事情就恼羞成怒起来:“阿贤,你在个外人面前玩笑不要开过头!”

      两只嬉笑的猴子终于停住了吱吱吱的叫嚣声。

      沉默的数秒钟内,感觉自己刚才几乎已经达到呵斥级别的那句话,在静止的空气中弥漫着,就像我现在一脸的尴尬一样挥之不去。

      队长总是在某些紧要关头,出来打圆场,过来拍拍我肩:“啊呀,别动气。你自己也说了,是玩笑。你这人就是死心眼太认真,怎么一点玩笑也开不起的。再说仓哥也不是什么外人吧,马上就是一个乐队的了。是吧是吧?”
      “海爷,对不住,在下今天又惹您老生气了。”阿贤过来作揖赔不是。

      连忙找台阶下,仓促地换上张笑脸“哈,中计了,你以为我真生气啊,摆张臭脸吓吓你的!你以为全世界就你会开玩笑啊?”

      “真的吗?”阿贤给了我后脑勺一下:“小赤佬有长进嘛,快赶上你师父我了。”

      我也给了阿贤肩膀一下:“诶,你别蹬鼻子上眼哈,少动手动脚的。”

      我和阿贤总是重复着这样的玩笑和打闹。和他也不过认识半年,处的已经相当不错了,可今天来的这个就不知道要花多少时间才能磨合了。总感觉这人让我感觉很不舒服。

      阿彻称他做仓哥,弄得跟□□似的。后来才知道阿彻有事先做过功课,南垣那里和我们除了方言有区别外,称呼习惯也有所不同,我们这里基本都习惯于直呼其名,他们那里喜欢称兄道弟,一般叫比自己年长的,和资历深的XX哥,虽然别扭,但也找不到其他更好的称呼了,怎么看他都是前辈。

      他的全名其实叫仓兰,兰竟然是兰花的兰,汗,这么个大老爷们儿怎么取个娘们儿名字。我是不想跟他一般见识,不然的话也要臭臭他这个名字。

      大家都互相介绍完,仓兰就很自觉地在大家面前露了一手,他打鼓确实很有水准,我们的曲子马上就能上手,在这点上我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天才。听说他做过很多老牌乐队的支援鼓手,经验应该是很丰富了,老手。真是不得不佩服阿彻,算是挖到个人才。

      其实说实话论长相,他大概算是我们这四个里最帅的了,或许还能给我们乐队添点人气。只是那种拽拽的气质,让我挺不待见的,你技术好也不用全写在脸上吧。

      阿彻提议去搓一顿,好让大家好熟络熟络。

      刚出门就看到仓兰径直走向一辆黑色的漂亮跑车,正在我疑惑“这车子不会是他的吧?”的时候,他开了车门把之前阿彻给他的谱子和一些文件丢了进去。

      阿贤在后面捅了捅我:“嘿!保时捷哎!”这家伙果然是个纨绔子弟,怪不得那么拽。

      于是乎阿彻改了原来去大排挡吃饭的计划。大排挡变成了小酒馆,这一定又让阿彻肉痛不已,呵呵,破费喽。但这样的小小破费又怎能比得上我的重大牺牲呐!?我把好兄弟都给轰出家门了,还要和这个不怎么样的人同一屋檐下...我才是最惨的。

      阿彻作为队长一直在那里说着些场面话,而阿贤似乎是很交心地在和他聊天,这也就是传说中的相见恨晚吧。正所谓物以类聚啊,这会儿两个人的话题转到了老板娘的大胸部上,两个人眉飞色舞的样子都一模一样。

      阿贤果然有了这个新人,就把我这个旧人给丢一边了。我是个不善于和陌生人打交道的人,自始至终都没机会插上什么话。果然很无聊的晚餐,我就等着上菜了。

      第一盘上来的就是糖醋排骨,我的钟爱啊,但是这次是客人点的,我等待着客人先开动,但是他们似乎聊得很尽兴,没有动筷子的意思。左顾右盼间,又上了两个菜,我实在忍不住了,于是来了一口,一入口,我的矜持就完全崩溃了,一口接一口,很快就见底了。这家店的菜量还真是少得可怜,也难怪老板娘要靠色相招揽客人了。
      谁知那个仓哥也非常在意那盆菜,还去问了招待:“我的糖醋排骨怎么还不上来?”招待不耐烦的指指那个已经见底的盆子,这下我才意识到糟糕了。

      接着是仓哥和阿贤的暴笑声,还有阿彻的一对怒目,感觉像是老娘看着个给他丢脸的儿子,一副恨其不争的表情。后悔啊!...食欲怎么就这么轻易地战胜了我的理智呢?这次再生人面前丢脸丢大发了。
      “小身材大胃口嘛你!而且速度惊人,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啊!我都还没看到端上来,就已经只剩盘子了!”
      妈的,我知道自己个子是不高,但你也用不着这么直截了当吧!太伤人自尊了!而且我们今天才第一次见面,说这种话不觉得太失礼了吗?
      “你以后就明白了。排练室你随便搁个能吃的,回头管保没有了。你和他一起住,食物一定要藏藏好。他可比老鼠还厉害。”阿贤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阿贤和那个姓仓的你一句我一句的嘲讽着。阿彻又为那个仓哥叫了一份,然后死死的盯着我。大哥!你放心吧,被他们刚才这么一臭,我还好意思再吃吗?我可是个要脸要皮的人。

      那个姓仓的和阿贤你一杯我一杯,都喝高了,阿彻之后就监视着我,而可怜的我以半饱状态告终。

      坐着仓哥开的车回家,真是心惊胆战,他喝了那么多,可千万别撞车啊,小命葬送在这种人手里,就太不值了。而且酒驾全责,还没得钱赔。

      总算安全到达,吓出一身冷汗。
      “我帮你搬行李吧。”我总要尽一尽地主之谊嘛。
      他二话不说把唯一的一个包丢给了我,自己两袖清风的上楼了。嘿!这人...我跟你客气客气,你倒还真把我当佣人了!

      这个人的心理肯定有问题,每样东西都是黑色的,外套是黑色的,就连内衣也是...心理阴暗的家伙。
      靠窗的床位让给了仓哥,我只好睡在壁橱里了。其实也不是壁橱,只是房间小,两个床就一个移门相隔,而里面这个小空间没窗又没灯的,感觉就像是个壁橱。之前和卿秋住一起,他人很好,把靠窗的床位让给了我。
      说起逼走卿秋我就来气。最近已经有公司在和我们谈major的事情了,可在这个节骨眼,Paul突然提出要退出,阿彻在最短的时间里找到了这个仓兰,他是南垣①的,给他寄去了我们的demo,他就答应了,说是可以搬来在百朔发展,只是我们要帮他找好住处,阿彻就逼着我赶走了卿秋,说这是最好的解决方案,一方面一时找不到又近又便宜的房子,另一方面又可以和我这个乐队成员多磨合磨合,早点融入这个乐队。最过分的就是,说什么远道而来的便是客,要我把好床位让给他。
      那个仓哥打量了下整个房间:“那你睡在哪里?”
      “那~~这里。”我拉开移门。
      “个子小也挺好的,睡在壁橱里就可以了,哈哈,你是机器猫吗?”
      这是他今天第二次说我矮,这人说话怎么那么刻薄,靠!我真想抽他,太不要脸了,得了便宜还卖乖,没我给你让床位,你还不得当机器猫?!

      这人真的是个很粗鲁的人,他整理个床铺,就打碎了我放在窗台上的一个蓝色玻璃瓶。幸好不是歌迷送我的那个。
      我又不能责怪这个“远道而来的客人”,我趁他去洗澡的时候,把其余几个瓶子放到了柜子上。

      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做了早餐,算是尽一下那见鬼的地主之谊,等着那个宿醉未醒的死人起床。
      “仓哥,该起床了,十点我们要赶到排练室的。”看在他技术还算过硬,怎么看也是我的前辈,就先跟着阿彻这么叫他吧。
      眼看就要九点四十了,再不起来,就要迟到了,他是没被阿彻骂过,而且阿彻比婆娘还唠叨,念起经来真是吃不消。
      “仓哥!”
      “你先去吧...”他含含糊糊的说了句。
      “要来不及了!”如果现在不搭他的顺风车,自己坐公车去的话,铁定迟到。
      他索性蒙住头不再理睬我。
      我走到床边重重地拍了拍他,不耐烦地道:“你不会第一天就迟到吧。”
      “烦死了!给我让开!”狠狠地一拳甩在我手臂上。痛得我连忙收回手。
      “你!”我心里一阵憋闷,气不打一处来,我好心叫你起床,你还打我,还出手那么重。这什么人啊!
      我二话不说,背上小包,奔出门去。

      很不顺利,公车还堵在了半道上,十点半才到排练室,不出所料,迎接我的是阿彻恐怖的嘴脸:“你搞什么啊?迟到这么久,仓哥第一天都没迟到,你好意思吗?”
      我一愣,抬起头,想象中本应还躺在床上的人,现在正坐在鼓组后面对我奸笑。我完全无语...

      不过对于这个仓哥的高超技艺,我是心服口服的,他现在已经完全可以替代Paul了,乐队支援鼓手不是白做的,适应能力很强。
      甚至觉得他要比Paul更适合Promised Lend,似乎在他附有技巧的鼓点的催化下,我能更加有激情的释放自己的歌声。照阿彻的命运论来解释的话,他就是Promised Lend一直在等待的那个人。
      呃,我怎么也被阿彻给带坏了,神神叨叨起来?

      说起阿彻的命运论,我就忍不住想笑。阿彻这个人说得好听点是个有信仰的人,说白了就是个迷信的家伙,他的口中的预言往往是无稽之谈,但总是被他自圆其说得神乎其神。就像当初他跟我说,占卜师曾指点过他,当他遇到一个红色长发的外国女子的时候,Promised Lend就会大红大紫。而当DMG公司的人找上我们的时候,阿彻就煞有其事的告诉我,其实我就是占卜师口中的那个外国女人,因为一直留着长发的我那会儿正巧把头发染成了暗红色。
      “这占卜师连国籍和性别都分不清,还搞什么飞机啊!”我不禁哑然失笑。
      “你懂什么,占卜师是用他的眼睛看到了未来的你,怪只怪你留那么长头发,也难怪占卜师把你错看成女人,而且你自己照照镜子,长得像不像混血儿?而且又染了个红毛,活脱脱就是一外国人。还害我误读了占卜师的预言,让我满大街的找外国女人。”
      阿彻的强词夺理那会儿还让我有些气恼,现在想来特别可笑。

      休息的空挡,阿贤提醒仓兰:“赤脚踩在踏板上,不冷吗?你别被那小子唬了,这儿用不着脱鞋的哈。他是喜欢打赤脚,不赤脚,唱不了,唱个歌弄得跟练内功似的,还要取天地之灵气呢。呵呵。”
      其实我也和阿贤一样觉得挺好奇,还没见过光着脚打鼓的。
      “哦~那么说来我也是个练内力的世外高人了!”仓兰一边调节着鼓组,一边笑着回答。
      我心里暗喜,终于有人和我臭味相投了,呵呵。“看到没,高人都是这样的,阿贤,你也脱掉试试看吧,难道你有香港脚之类的暗疾?”
      “去你的。”阿贤斜眼瞅瞅我们两个,“我和阿彻也打赤脚的话,我们乐队就可以改名叫“赤脚大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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