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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耽美原创】孤儿

      第一章
      春天,法国巴黎。

      一大早地,里昂火车站的清洁工便在站台上拣到一个手提包。

      手提包是黑色的,很破旧,里面睡着三个婴儿,互相挤着,小得可怜。清洁工吓坏了,急忙将提包拎去保安室,保安再拎去站长办公室,站长再送去警察局;或许是奔跑得太急了,送去警察局时,其中一个婴儿已经断气了。

      清洁工们纷纷回忆头天的过往行人,其中一个说自己曾见一位穿着破旧的妇女,手上有个黑袋子,或许便是孩子们的母亲。这个说法被站台前咖啡店的老板推翻了,据他说,一位福尔摩斯打扮的绅士曾在那天傍晚时分,从他这里买走了一杯清咖啡;“这位先生手上的袋子那么大,”老板比划了一下:“很打眼的,我不会认错。”

      警察从袋子里翻出了两串链子,上面简单地刻着孩子的名字,一个是阿特拉斯,一个是福勃斯——原来孩子是希腊人。警察将存活的两个婴儿抱出袋子,随后反复寻找第三串链子;婴儿有三个,就该有三条链子。

      他们没有找到那最后一条链子,于是大家都开始纳闷,反复探讨着哪个孩子该是哪个名字。三个孩子长得一样,是三胞胎,死去的那个像睡着了一般,其中一位警察伸手摇摇孩子,想将他摇醒。四处打听不到有关孩子父母的消息,警察们只好将已哭不出声音的婴儿送去了附近的教会;神父怜悯地看着灰白色的已死的婴儿的脸,说,死了,却还不知道叫甚么,可怜的孩子。

      于是阿特拉斯这个名字给了灰白地断气了的孩子,死了,总得有个名字,要不然谁死了呢?于是阿特拉斯死了,教会为阿特拉斯堆起了一座坟墓。还剩下的孩子被安置在教会最里边的房间,一位修女负责照顾他们;他们中哭声比较响亮的那个得到了福勃斯这个名字,另一个没名字给的,由于背部有很大一块蝴蝶一样的胎记,便被唤做“蝴蝶”。

      长大了些了,人们一唤“福勃斯”,福勃斯便会“咯咯”地笑;人们唤“蝴蝶”,蝴蝶却没有反应。负责照看他们的修女奇怪了,心想当真这名字是上帝给的么?另取一个便不成了?

      她随即用“阿特拉斯”唤蝴蝶,蝴蝶还是没动静,四处看着,旁若无人。修女想,或许死的那个孩子真的是阿特拉斯,不是蝴蝶。修女每天带着两个孩子去教堂,因为就单独放着,修女怕出事。早晨,他们去教堂听合唱团练习,下午,他们去教堂听管风琴师的练习,到了晚上,教堂里上演的童话剧和歌剧他们也听——修女负责幕布和台前布景,没有办法带他们回房间。

      每当台上响起音乐时,福勃斯就特别兴奋,会跟着拍手,笑得很大声。蝴蝶不会,蝴蝶依旧四处看,旁若无人。逐渐地,大家都发现了这个不同;有人在蝴蝶面前摔碎了一只杯子,蝴蝶没有动静,大家这才知道,蝴蝶是聋子。

      医生说没有办法,只能由他继续聋下去。于是每天的合唱响起时,福勃斯便张了嘴咿咿呀呀地跟着叫,蝴蝶则一如既往地四处张望,旁若无人。两个孩子长大了,福勃斯的咿咿呀呀逐渐汇成了好听的旋律;于是他被选入了教会的唱诗班,并随后成为了领唱。五岁那年,福勃斯进入了正规剧院,学习唱歌,跳舞,和表演,蝴蝶也一起去;福勃特练习时蝴蝶就看,福勃特跳舞时蝴蝶就跟着他一起跳。福勃特逐渐吸引了人们的目光,蝴蝶和修女看见那么多人来看福勃特排练,都很高兴。

      福勃特十四岁那年,剧院排练《魔笛》,启用的正是平日里同福勃特关系很不好的青年男高音歌唱家霍隆。霍隆瞧不起孤儿出身的福勃特,福勃特则看不惯霍隆总要将一切角色贵族化的唱腔,于是两人总不和睦,争吵过好几次。霍隆的嗓子极温柔极优雅,唱魔笛极合适;福勃斯想听对方唱《魔笛》,却被对方不客气地“请”出了大厅。福勃特只好拉着蝴蝶去挂布景布那层阁楼上趴着听,两人去的时候福勃斯不小心碰到了挂布景的杆儿,可那时候,兴奋的两人都没有注意到这件事。

      霍隆非常温柔,眼中总燃着一把火,温暖而沉静。塔米诺王子的咏叹调摇曳着浮上台面,飘去阁楼上,福勃特神往极了,自己也跟着唱了起来。他哪里知道,自己唱的时候,蝴蝶的手肘正巧压在喇叭上面呢!于是,福勃特的歌声随着破旧的喇叭,颤巍巍地沉去了舞台上。刚开始时大家都没有听到福勃斯的声音,霍隆的声音合着乐队盖过了福勃特的声音,大家都沉浸在眼前的音乐里;只有霍隆自己察觉到了杂音,他纳闷了,便挥手叫指挥停下了乐队。霎时间眼前的音乐全没了,可楼上的福勃斯没能及时刹车,缥缈的歌声又持续了好几句,这才意犹未尽地消失。

      蝴蝶奇怪地看着楼下人愕然的表情,随后才发现自己的手肘正压着一个不得了的东西,急忙拍拍福勃斯。福勃斯一看,“啊呀”一叫,捂了嘴巴,瞪着眼看回自己兄弟。两人四目相对,随后一起撑起身子朝角落里的楼梯冲去,想要逃离现场。福勃斯哈哈大笑着跑在前面,蝴蝶跑在后面,抓着福勃斯的手,嘴里发出含混不清的声音。阁楼上很暗,挂布景的杆儿又让他们俩碰松了,这么慌张地跑动着,杆儿震得几下,最终是松脱了,布景便这么掉了下去。

      掉下去的是最靠外面那组布景,上面是第二幕、穿越日夜的分界点的景致;日和夜就这么掉了下去,砸去了正中间的霍隆身上,让尊贵的大少爷好好地下了一个腰。少爷显然没有接受过芭蕾训练,这样的韧度显然超出了他的身体能力,于是少爷被立即抬去了医院,女主角着急地问团长,这下怎么办?

      大家不约而同地想到了刚才那组声音,团长对着眼前低头不吭声的两个孩子,吹胡子瞪眼之后,答应让福勃斯上台试试。由于还是少年,王子的优雅俊朗福勃斯唱不出来,怎么唱都太过天然;气质也不似王子,倒似《魔笛》中的第二男音巴巴吉诺。于是剧团的第二男主角克力斯顶替了霍隆的位置,而福勃特顶上了克力斯的位置,唱起了捕鸟人的角色。

      欢快地巴巴吉诺对欢快地福勃斯来说完全不成问题,而事实上,福勃斯远比巴巴吉诺欢快。福勃特学着巴巴吉诺的样子大声叫唤着“我要喝酒!”,他一边叫唤一边缩去了地板上,一副顽童表情,似懂非懂地要求着僧人赐予他酒和女人。在座的所有人都笑了,负责人轻声对团长说,这样的特别或许会博得观众的喜爱,于是福勃斯正式得到了登台的机会。

      观众们真的很喜欢福勃斯,他是个漂亮得像雕塑的男孩,嗓子空灵得能上天;他的表情夸张而纯净,快乐和痛苦都被夸大了,不加掩饰地透去观众心里。观众们从没见过这么舍得演出的演员,他能夸张地跳起来再劈直双腿,还能像兔子一般跳跃着做出捕鸟的姿势。那天的演出很成功,连克力斯都说,巴巴吉诺把他盖住了。

      团里的人开始重视福勃特,先后给他安排了很多角色;然而那些角色都不成功,无论是精灵还是恶魔,小家伙都无法吸引观众的目光。那时剧团的生意每况愈下,团长的脾气很不好,没有耐心给出更多的尝试;福勃特逐渐被遗忘了,他做回了学生,每天练习芭蕾,练习唱歌,学习表演。

      福勃特十八岁生日那天,雨下了一整天。福勃特和蝴蝶本是要去附近的马戏团看马戏的,雨这么大,老师怕福勃特出去着凉了伤嗓子,便禁止了两人的外出,两人因此非常失望。那天傍晚时,蝴蝶在窗前看书,突然看见楼下大树边靠着一位男子。他同福勃特一起将男子拖回了宿舍,蝴蝶发现男子身上有伤,就趁大家睡着之后去后台偷了药和纱布,替对方包了起来。

      男子醒了,睁开了眼睛。他有一双灰色的眼睛,头发颜色很浅,皮肤也很白。男子睡着的时候总皱着眉头,看起来三十岁样子;他睁了眼之后,福勃特发现他的眼神很年轻,这么看的话,就年轻了五岁。福勃特问对方发生了甚么事?对方一脸戒备,兄弟两人便不好再问。

      换了别人,这样一位身份不明的男子一定会被请出门外自生自灭,然而好心的福勃特没有这么做。他去了厨房,偷了香肠和奶酪,还有红酒。对方吃光了香肠喝光了红酒,却没有动奶酪;福勃斯问他为什么不吃?对方终于开口了,说,在他的故乡,没有人会吃奶酪。

      第一天晚上,福勃斯和对方谈了很多事,他因此知道对方的名字叫罗南,罗南亚顿。罗南的母亲是捷克人,父亲是美国人,他同母亲一起来到法国,母亲死后他就一直这么独自一人晃荡。他同别人打了架,被人追着跑来了歌剧院后面,随后就甚么都不知道了。罗南说话的时候眼睛很亮,深深凹下的眼眶也盖不住他眼珠里透出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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