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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格林童话 ...

  •   今天拎着新写的初稿的本子去给教授看的时候,不知怎么聊到了上周结束公演的《格林童话》。
      我的指导老师,Bauman教授这学期依旧带表演课,她要求课上所有的学生来看我们《格林童话》的公演,并写一篇两页的反馈论文。
      关于表演,关于导演,关于戏剧形式,关于灯光、舞台、服装的设计。
      然后她跟我说,我是那些论文当中,被提及最多的演员。
      他们喜欢我的表演,喜欢我饰演的刻薄的姐姐,对蠢儿子无奈到崩溃的母亲,恶毒的女巫,当然还有那只让我哭笑不得的羊。
      那一瞬间的感动真的难以言说。
      我想戏剧,舞台戏剧的魅力就在于此吧。
      我想起礼拜五第一场公演结束的时候,一个五六岁的小萝莉冲过来狠狠地拥抱了我。
      我想起演出结束之后这一周间,我在学校遇见很多认识的或者不认识的人,都告诉我说,我在那部剧里的表现简直棒极了。
      我不敢说我是一个多么优秀的演员,但我敢说,那三场公演,我给所有人看到的,是现阶段,最好的自己。
      我用最好的自己,换取了无数的鼓励和感动。
      其实这是一部槽点很多的戏,多到不论教授还是观众又或是同组的演员和工作人员都承认,我的角色里面他们最喜欢的是那只见鬼的羊。我的教授们甚至非常严肃的跟我说,我将来一定要在简历上写我在大学的时候演过一只羊——他们甚至把这件事写在了祝贺演出成功的卡片上。
      我在这部戏里面有八个角色,其中不乏拥有大段独白或是台词的重要角色。但是独独这一个只有六句台词的见鬼的羊成为了最深入人心的角色之一,足见这是一个多么奇葩的戏了。
      不过这也是我大学四年,演过的最开心的一部戏。
      拿到剧本的第二天我就和担任导演的Hyde教授说,如果是十五年前,我演这个一定会演的比现在好。
      这是实话。
      老教授笑着点头说,我知道。就是这种感觉。但你相信我,我会把你教好的。
      他告诉我,教育这种东西实在是很让人烦恼的存在,我们让孩子们坐好,不要乱动,按照规则行事,听话;然而这些“规则”,却恰恰束缚了孩子们的创造力,表达欲望,求知欲和自由行。
      他说,我们用七年的时间把七岁的孩子教成懂规矩的十四岁,认为我们做了正确的事情;但是想让十四岁的孩子重拾七岁孩子的快乐,表达能力和表达欲望,则绝不是仅仅七年就能做到的事情。
      我开始思考,为什么我想做一个演员。
      大学四年,和教授,和对生活充满热情的同学们接触,我越来越相信戏剧是具有魔力的。
      在那一个小小的剧院当中,在五彩缤纷的灯光下,故事、演员和观众之间的化学反应,是一种奇妙的魔法。
      它所调动的情绪,所带来的感动,每一次都是独一无二的,是不可取代的。
      演员,是什么呢?
      表演,又是什么呢?
      戏剧这个词,在英语里面,是“play”,意同,玩耍。
      在第一天的排练上,教授问我们,怎么定义“play”这个词。
      然后他说,play is something you do just for the fun of it.
      是一件,你单纯地为了它的趣味性而去做的事情。
      是了。
      这就是为什么我喜欢表演,喜欢戏剧啊。
      我是一个极端懒散的人,不务正业,讨厌学习,却意外地喜欢写作,喜欢生物,喜欢表演。
      因为——那不是工作,而是玩耍啊。
      灵感迸发的快乐,大喊大叫的快乐,在泥里打滚的快乐,收集植物标本并一一鉴别的快乐,都是我极端享受的事情。
      人类为什么能够不断地飞快的学习?
      因为在最初的最初,学习是一件让人快乐的事情啊。
      快乐无外乎是欲望得到满足的时候产生的感情,当求知欲得到满足的时候我们是快乐的,而对于我来说,则是当我极端旺盛的表达欲望被满足的时候,我是最快乐的。
      而快乐这种事情,是可以感染别人的。
      所以说,所以说。
      我是真的很喜欢喜剧啊。
      我想,大概也是因为我是一个很有表达欲望的人,所以在有观众的时候我才是一个更加完美的演员吧。
      我不擅长交朋友,也很难和人变得亲密;我几乎没有秘密,也因此,在现实生活当中实在是个有些奇怪的女孩子。
      而舞台,是不一样的。
      走进剧院里的观众,已经从主观上默认地接受了他们将要接收从舞台上传递过来的信息这一事实;所以当演员们进行表达的时候,也更加流畅,更加自由。
      根据笑声给出更加恰当的表演,是我最喜欢也最擅长的事情啊。
      我曾经无数次想过自己为什么想要成为一个演员,最开始是以为自己想要被人喜爱,后来则认为自己想要经历更多不同的人生,直至今日我才明白,是因为我想要“玩耍”啊。
      因为我作为一个人,拥有欲望——表达的欲望,向这个世界展示自己的欲望。
      而表演,是能够最大限度满足这种欲望的东西啊。
      我也是真的很喜欢《格林童话》这个剧组,和Sam相处多了愈发觉得他是个不错的小伙子(我把一整瓶猕猴桃汁打翻在他的剧本上了他都没生气哦!),Seth荣升为我新任男神了演技自然不用多说(虽然他矮但是我指出时他并没有生气),Rachel是妹妹眼中我们组里最美的妹子颜值不必多说(而且她还开车带我回寝室N次人超好的!),Hannah虽然夸张但是对剧本的领悟能力堪称一绝,Gabi演起戏来已经不是一句简单的拼命可以形容了,Patrick也是演技绝赞的一只。整个组的氛围特别好,和他们在一起,每天都很快乐——排练的那三个小时,大概是我一天当中唯一不会想起任何烦恼的时光了。
      因为这个剧是无数个格林童话的小故事拼凑而成的,我们每个人在每个小故事当中都要饰演一个不一样的角色。整场戏的能量值都非常的高,无数的quick change,再加上童话本身极富创造力和活力的展现手法,让我们所有人都几乎在开场十五分钟之内就是一身臭汗。
      但是真的很开心啊。
      超开心的。
      对于我来说,演猫的时候满场乱蹦,演巫婆的时候简直不能更enjoy我的邪恶面了,演龙公主的时候那种矜持的扬着下巴的倔强和忧伤,还有鹅,羊,桌子,驴子和棍子的时候充分发挥的我的搞笑天赋,每一个角色,我都爽到没朋友好么。
      我想起小学的时候几乎每周都会和几个朋友排练一个短小的在班会上表演的小品,有故事大王里的小故事,有电视上播放的动画片,有课本剧,还有自己编的故事。其实班上的同学真的喜欢看那些东西么?那个时候我真的演的好么?恐怕未必,只是那种像小孔雀一样骄傲的展示自己的快乐,是没有站上过舞台的人无法体会的啊。
      小学的时候经常和我一起演戏的同学,现在多半都失去联系了。我想他们当中坚持想要站在那个舞台上的,现在大抵也只剩下我了吧。
      毕竟演员这个职业,总是太容易被诟病——什么潜规则啦,什么红不红啦,什么想要出名啦之类的。
      但我想,所有想要表演,喜欢表演的人,其实全部的初衷也只是那一个“play”吧——因为享受,因为把它当做一种游戏,所以快乐,所以满足,所以深深深深地喜爱啊。
      而那个冲上来拥抱我的小萝莉,几乎让我坚定了我一定要做一个话剧演员的决心——那样一个拥抱能够说明的东西太多了,不是吗?
      戏剧正在逐渐消亡,逐渐被电影电视取代——这是无法改变也不可磨灭的,时代的洪流。
      但我想,影视作品的演员,永远无法享受到一场酣畅淋漓的表演结束后来自观众的感动和拥抱吧。
      那是最直观的,对于我们的努力的全部回报啊。
      在这里不想讨论戏剧兴亡这么严肃的话题——只是,在那些直观的感动还存在的日子里,我想尽我绵薄之力做些什么——愿戏剧,愿舞台戏剧,再在这个世界上多停留一段时光吧。

      李风,于2015年10月31日星期六 1:51分,Hiram College Townhouse 76 G,厕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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