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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星夜更远的故事(上) ...

  •   一直到现在,芬克斯都能记起第一次见到飞坦的情形。
      那是谷雨时节的流星街,雨水淅淅沥沥下个不停,天地昏黄的仿佛从旧照片走出般绝望。四月的天气已渐渐变暖,如山高的垃圾堆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臭味,水汽蒸腾氤氲。
      那是他第一次真正知道这个地方。

      芬克斯一出生便是沙漠中最大石油家族的独子,在从前的12年里,他的生活只有养尊处优四个字。但每一个锦衣玉食的少爷都不愿沉沦纸醉金迷。
      原本从一开始,他就是想当猎人的。不过职业猎人在族人的眼里只是不务正业。父亲勃然大怒,把固执的他扔进流星街,只留下一句话。
      “一年后若你能活下来,就去当你的猎人吧!”
      在那时,他从未觉得活着是件困难的事。他也从没想过,原来生比死,要辛苦太多太多。

      傍晚时分芬克斯终于觉得肚饿,起身四下搜寻食物,却发现了倒在血泊中的飞坦。那时雨还在下,滴落飞坦眼角眉梢再滑落,有种说不出的惨淡。他盯着他毫无血色的脸,心脏就仿佛漏了一拍。
      他说不出那是什么滋味。但那一刻,他决定救下他。带着宿命的味道。

      飞坦的伤却远比想象中重。芬克斯手忙脚乱为他包扎好伤口止住了血,又在最偏僻无人烟的地方搭了个简陋的竹棚挡雨遮阳。可一直到夜深,飞坦仍是发着高烧不见醒。芬克斯本想找些救命的药,最后鼻青脸肿回来的时候才终于明白,弱肉强食的人生,是不相信眼泪的。
      一直到第三天,飞坦睁开了眼。看见身前的陌生面孔,他一个手刀就向芬克斯脖子切去。那一战的结果,除了鸡飞蛋打四分五裂的竹棚,便是躺在地上半死不活的两人。
      到能喘口气的时候芬克斯开始对另一头四仰八叉的飞坦大喊。
      “我救你的!”
      “关你屁事。”是很冷的回应。
      “漂漂亮亮一个人干嘛打打杀杀!”
      于是这句话之后,又是一场恶战。

      芬克斯原本以为飞坦不过流星街活得艰难的小女孩。也是后来看清他阴鹫多疑的眸子才明白。这是一条蛇,吃人的时候,连骨头都不会吐。
      但毒蛇也偶有可爱的一面。
      他们第一次一起在流星街抢到食物,是一罐被别人悄悄埋在地里的荔枝罐头。不知放了多久,微酸发臭,两人却欢天喜地的狼吞虎咽。吃到最后还剩一颗,面面相觑的两人一致认为猜拳最公平。但出布的飞坦在看见芬克斯出了剪刀的一瞬便迅雷不及掩耳地拿起荔枝哗哗吃掉。
      芬克斯把尚在手中的罐头盒子生生捏成圆球:“也好,给你吃了长个儿!”
      “呀,好甜。”
      偏偏得了便宜还要卖乖。

      飞坦伤刚好,芬克斯便跟他一起去将打伤他那伙人杀了个片甲不留。从那时起,芬克斯迷恋上跟着飞坦为非作歹的感觉。
      他们一起在流星街圈地划界,为了一个面包,一把匕首,一本书大打出手,杀人放火最是家常便饭。也有不敌对手的时候,被砍得浑身是血,逃到无人角落还不忘相互洗刷。
      “芬,我有叫你帮我吗?也不看看身后。要不是我,你肩膀早没了。”飞坦翻着白眼撇他。
      “少吹了吧,不是我给你顶着,你胳膊保得下来?”
      “下次我们各干各,看谁杀的多,你被砍死了我才不会管。”
      “哈,如果你死了我一定给你报仇。”
      飞坦真的会死吗?芬克斯从不愿正视这个问题。他无法想象没有飞坦的世界会是怎样。就如同他生命初始12年一般的暗淡无光?
      他一直坚信他与飞坦,是同生共死的存在。刺激,而又默契。他们是天造地设的拍档。

      一年很快过去,他活了下来。

      “去幻影旅团吧。”
      “那是什么?”
      “杀人放火,抢劫越货。”
      芬克斯本想离开流星街,却看见飞坦眼里的期待热情。
      “好。”他对着飞坦笑得默契。

      他的世界从不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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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旅团的时光过得格外快些。芬克斯渐渐长高,脸上也褪去青涩。飞坦却仍旧是当初的秀气模样,只是眼神里戾气更深。他爱上深色宽大的衣服,也戴上面罩,把自己藏在黑暗。神秘,而又不给人靠近。

      他们常一起出任务,天南地北的走,出生入死也不知多少回。
      最放肆的一次是大白天去博物馆偷十七世纪名画,把满屋子游客都杀光,又引爆整座大厦,更嚣张地留在门口等警察过来,比谁一分钟砍下的头多。芬克斯知道自己速度没飞坦快,眼看要输的时候耍赖扔一个炸弹将周围众人炸成泥浆,飞坦气急直接用手里的名画将芬克斯左手拍的骨折,最后两人带着碎渣见团长,被罚剃光头发,受了一个月嘲笑。
      最好玩的一次是去赌场抢一串宝石项链。飞坦扯项链的时候用力稍稍猛了些,将那胖女人的脖子扯掉一半,趿拉在肩上,人还满地跑,把那些赌徒们吓得屁滚尿流,四处乱窜。芬克斯和飞坦心血来潮拿着筹码当飞镖比准心,看谁射中的脑袋多,最后一屋子人都成了筛子。
      最触目惊心的一次还是上远洋寻宝船夺珐琅瓶盏。那些船员大多性子烈,眼见同伴被杀骂得难听,芬克斯便出主意将他们捆起来放到海面作饵钓鲨鱼。两人见横脾气的船员在鲨鱼噬咬下哭爹求娘觉得好玩便失了分寸,最后偌大海域被染得猩红才发现连开船的人都不剩了。

      无事可做的时候便去抢最新的游戏机,随便找个废墟,一呆就是十天半月。通常是飞坦抢来罐头做一日三餐。芬克斯吃腻了就拉着飞坦去市中心的酒店霸王餐,不好吃就溜进厨房宰了大厨,扔进锅里煎炸蒸煮烤,还要有模有样的装盘端到顾客桌上。

      他常在梦中见到母亲。
      每次都是模糊背影,她在掩面流泪,肩膀一抽一搭,却始终不肯望自己一眼。

      芬克斯也曾问过飞坦有没有家人。当时飞坦正聚精会神地玩着游戏,听到这话悠悠转头盯着芬克斯。
      “家人?那是什么东西。”
      他眼里的光很冷,带着孤傲不可一世,仿佛决定孤身一人征战人世,不要扶持寄托,只把天地万物视作草芥刍狗,没人配的了他。
      那是芬克斯第二次对他感到心疼。
      他想给他温暖,不愿让他孤身一人缩在壳中防备世界所有恶意。
      或是看出芬克斯神色中的些微异常,飞坦眼里又镀上戒备。他试探:“干嘛突然问这个?”,毒辣的光就好像能看穿人心。
      芬克斯立即恢复往常嬉皮笑脸的模样:“哈,我是在想,要什么样的人才能生出你这样的极品呢。”

      后来小镇郊外苟延残喘的废墟在两人的同时爆发下彻底报废,一起碎成渣的还有飞坦尚未破关的限量版电玩。在这之后的一大段时间里芬克斯右手都处于绷带状态,还有那五片指甲也是花了好长时间才终于长得齐全。
      不过最为凄惨的才不会是他,那些同样持有这款电玩的人恐怕到死都不知道,这个没有眉毛的人为什么会如此怒气冲冲地拧断自己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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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变发生在有一年夏天。他们去了河滨小镇武禾布克,捣毁□□窝点的时候却遇到意外。之前的情报不足,分析时也太过轻敌,在对方的强势围剿下两人都受了重伤。

      那时的天气就像他们初识那天,下着绵绵无尽的雨,天昏地暗没有出路。他们从天台往下撤,芬克斯在前一路杀敌为飞坦开出血路,最后终于体力不支倒在了地下室冰凉的地板。
      他想这次大概是逃不过了吧。杀人者成为被杀者本就是合情合理的出路结局,他却恨自己。他救不了他想救的人,一如十年前般无可奈何。他只是命运手中的扑克纸牌,什么时候翻盘重洗,什么时候丢牌叫停,通通做不了主。

      就是这时,芬克斯第一次看见了飞坦的能力,炽日。滚滚灼浪来袭,他眼前一黑。仿佛来到天堂。但仅仅一瞬,又掉落无边地狱。
      对啊,沾满鲜血的手是得不到洗礼的。
      恍惚之间他仿佛回到12岁的谷雨时节,颠簸中有很冰凉很冰凉的液体打在脸颊滑落。

      等到他终于醒来,已分不清昼夜轮回,只记得昏暗而破败的小房屋,自己躺在中间,身上盖着飞坦的袍子,而飞坦赤裸上身坐在角落,手里捧着一本书翻得认真。
      他觉得喉咙干涩,还没开口飞坦就端了水一脸冷淡的走来。
      “还在看TREVOR BROWN?”纯粹的没话找话。
      “你是有多想死?下次我用炽日的时候你最好再离近点!”
      “我现在是伤员好不好!”
      “你自找的。”

      气氛一下子冷了下来。
      飞坦说的没错,一切都是自找的。他幻想保护他,却差点被他杀敌时一并清理。炽日,那是自保的招式,他从不寄信任希望于别人。
      “我下次找点别的书给你看吧。”芬克斯想驱逐他心中阴霾。
      “我不需要。”

      芬克斯看着飞坦坐回角落埋头翻书,一双冷酷的眼隐在黑暗看不分明,突然喉头发哽。相伴这么多年,自己仍不过无足轻重的小角色。他未曾信赖,就连心扉也不准备打开。
      夜晚凉风吹过,芬克斯觉得脸颊发紧,一摸竟有泪痕,扯着肌肤辣辣的痛。不禁一怔。
      “喂……你该不会是为我哭了吧?”
      飞坦翻书的手蓦地悬在半空。时光凝滞,岁月无声。
      沉默中芬克斯更是得意:“哈,这应该是猫哭耗子呢,还是鳄鱼的眼泪呢。”
      “这叫临终送别。”
      之后,是书页快速翻动的“唰唰”声。在宁静的夜里,显得格外动听。

      第二天傍晚芬克斯问飞坦如果自己死了他会怎么办。那时他们在布克河畔的西餐厅吃饭,飞坦正专心致志地对付着手里的牛排。
      “嗯……先帮你报仇吧。”
      喂,貌似差点杀了我的人是你好吧。芬克斯咕噜咕噜喝着红酒,有些食不知味。
      “再把你最爱的几本小黄书烧给你。”

      如果你看了第二天的布克早报或许会发现一则有趣的新闻。“西餐厅一夜垮塌竟因情侣吵架,三问豆腐渣工程业界良心何在”。

      做完饭后活动他们去了武禾山顶。那个夏夜晚风格外轻柔,拂在脸上就像情人的手。往下望去清澈的布克河点缀城市的灯红酒绿闪着波光,河畔有金碧辉煌的摩天轮,被称作布克之眼。
      他们坐在柔软的草甸上,风絮絮的吹。芬克斯眯着眼让一切灯火化作虚幻的光晕。
      “这里的景色就如梵高在星夜里画的那样美。”
      “你爱看星星?”飞坦笑得不怀好意,“真带少女情怀。”
      “哈,或许吧。”芬克斯难得的没有发火,“星星能预知未来。”
      当时的芬克斯在想他们的未来。从小接受的宗教观让他笃信命中注定。
      “未来如何窥测?我不信命。”飞坦轻蔑的望向远方。
      “听说一起登上布克之眼的人永远不会分开。但你看上面多少人,又有几个能到最后?”芬克斯突然地感慨。
      “人类本就只学会了背叛。唯有自己能伴自己一世。”说这话时飞坦眼中的孤独很决绝。
      “那我呢?”芬克斯望着他,“我能让你信任,托付一生吗?”
      飞坦先是沉默,之后打定主意般的仰头。
      “我给自己足够多欢乐放纵,不需要也不相信任何人。”

      那时飞坦眼里的阴鹫孤傲,一如他们初识时那般拒人于千里之外。原来这些年的陪伴,终究是错付了。

      “我们在这河边置所房子吧。”
      “芬,你老了。”
      “人间险恶,不过求个归属。”
      看出芬克斯不是玩笑,飞坦先是望向他发怔,随即又展露招牌的冷笑。
      “也好。”

      从那以后,芬克斯不再与飞坦形影不离。旅团集会便一起打打闹闹,同组出任务仍是默契配合,解散时却各自有了去处。
      是朋友吗?
      芬克斯听见这问题眉头紧锁,眼神凶悍。
      “不,我们没有信赖,最多相处融洽的伙伴。”
      真的没有信赖?同飞坦出生入死这些年,芬克斯早已学会不相信任何人。可惟有对他是例外。这样的回答不过顺着飞坦的意思。无可奈何。无力回天罢。
      飞坦却有一瞬的惊诧。
      “朋友?我没有朋友?芬?他不是朋友。好像近一些,又好像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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