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章“厨神永霸”所出菜肴来自于百度所得《礼记》周代八珍中的炮豚和捣珍,下附其方:
【《礼记》周代八珍】
①“淳熬”:《礼记·内则》解释:“淳熬,煎醢,加于陆稻上,沃之以膏。”当中“醢”即为“肉酱”。
全句解释为“将肉酱放入锅内煎,待肉酱熬浓后,将其淋在煮熟的米饭上面,再淋上一些动物油。”类似我们现在的“肉酱煲仔饭”。
②“淳母”:《礼记·内则》解释,“淳母,煎醢,加于黍食上,沃之以膏。”
同“淳熬”类似,只不过前者用米饭,后者用黍子(一年生草本植物,子实淡黄色,去皮后叫‘黄米’比‘小米’稍大,煮熟后有黏性)做成。
③④“炮豚、炮牂(羊)”:《礼记·内则》中所记这炮法,“炮,取豚若将(应该是牂),刲之刳之,实枣于其腹中,编萑(芦草)以苴之,涂之以谨蜍;炮之,涂皆干,擘之;濯于以摩之,却其皽,为稻粉,糔溲之以为酏(稀粥);以付豚,煎诸膏,膏必减之。钜镬汤,以小鼎芗铺于其中,使其汤毋减鼎,三日三夜毋绝火,而后调之以醯(醋)醢(酱)。”
全句解释为“将小猪或肥羊宰杀后,去除内脏,将枣子填满入它们的肚中,用芦苇草绳捆扎,涂上粘泥在火中烧烤。待粘泥烤干后,掰去干泥,洗净手,将小猪或肥羊表皮上的一层薄膜揭去;再用稻米粉调成糊状,敷在小猪或肥羊身上;然后,用油将猪、羊煎炸;大鼎装满热水,小鼎内放香草,再将小鼎放入大鼎之中,大鼎内的热水不能满过小鼎;如此三天三夜不断火;之后调入醋、肉酱而吃。
⑤“捣珍”:《礼记·内则》中载“捣珍,取牛、羊、麋、鹿、麇(獐)之肉,必脄,每物与牛若一,捶,反侧之,去其饵,熟,出之,去其皽,柔其肉。”当中“脄”古时解释为里脊肉。
全句解释为“取牛、羊、麋鹿、鹿、獐的肉,一定是脊肉,每份肉与牛肉的份量相同,反复捶打至疏松,去除肉筋,煮熟,取出,去除肉上薄膜,将肉揉软;再加入醋和酱油调味而吃。
⑥“渍”:《礼记·内则》中载“渍,取牛肉必新杀者,薄切之,必绝其理,湛诸美酒,期朝而食之,以醢若醯、醷(梅酱)。”
全句解释为“取新鲜牛肉,切成薄片,必须横向而切,在好酒中浸泡一天,用肉酱或醋、梅酱蘸食。
⑦“熬”:《礼记·内则》中载“熬,捶之去其皽,编萑,布牛肉焉,屑桂与姜以洒诸上而盐之,干而食之;施羊亦如之。施麋、施鹿、施麇,皆如牛、羊;欲濡肉,则释而煎之以醢;欲干肉,则捶而食之。”
全句解释为“将肉捶松,除去筋膜,摊放在芦草编的席子上,把姜米和桂皮碎洒在上面,用盐腌后晒干了就可以吃了。用麋鹿、用鹿、用獐、都好象牛肉、羊肉一样的做法;如想吃带汁的肉,就用水把它润开,加肉酱去煎;如果想吃干肉,就捶软后再吃。”此法有点类似今天的“牛肉干”。
⑧“肝膋”:“取狗肝一,幪之以其膋,濡灸之举其燋(焦)其膋,不蓼。”其中“膋”即网油,“蓼”即水蓼,当时用以佐食的一种香料。
全句解释为“取一块狗肝,用狗网油包好,再将包好的狗肝浸湿,架在火上烧烤,待烧至外表焦黄时即可,吃时无须加入水蓼等香料。”此品类似现代的“烤猪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