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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第 30 章 这条小路这 ...
正如他所说的那样,那个名叫林罗金的男人,已经被他打发到很远的地方去,其实,在他看来,那样欺侮蔚然的男人,应该用乱棍打死。拿到私家侦探的资料的时候,他觉得很惊讶。原来,这个男人,竟然是蔚然的父亲,确切地说,是她的养父。
林罗金,嗜酒成性,生性好赌,为了酒精和赌博,几乎倾家荡产。他的妻子为此与他离婚,可这竟然也不能唤回他的良知。没有了妻子在外打工的那一点儿工资,他根本没有钱去喝酒和赌博,于是,他便将主意打到养女的身上。
明朗不曾想到,这个恶魔,竟然将自己的女儿拿去卖,换来的钱,过不了许久,又被他输光了。蔚然从买主那里逃出来,被他抓到,他便将怒气全部撒到她的身上。不知道他哪里来的那么多恶毒的点子,用来折磨一个未满10岁的孩子。
在那一长串私家侦探替他整理的列表中,他看到其中一项:水。林罗金最爱用小木桶装小蔚然的身子,然后用绳子钓着,扔进井水里去。淹没头顶,然后又露出头顶,之间,便能听见她痛哭着的惨叫。林罗金以此为乐。
难怪她这样怕水。可恨他没有早点知道这些,才让她将这些可怕又惊人的秘密,深藏在心那么久。
回想起这些,他便恨得牙痒痒。于是,那一次他很固执,很固执地去触碰她,将她紧紧抱在怀里,不管她怎样打他、咬他,他都不要放手。仿佛只要放手,他就会失去她似的。最终,她没了力气,倒在他怀里不再动弹。可嘴上却依旧在呢喃:“别……碰我,我脏……”
明朗稍稍放开她一些,直到能看见她的脸庞。在昏黄的灯光下,她的脸色依旧显得很苍白,下巴很尖,她比以往瘦了些,他捏上去的时候,好像能碰到她的骨头。他很专注地盯着她看,看得她不自在地扭过头去,他便强硬地扳正她的脑袋,然后很固执地吻上去。
她在挣扎,可因为早就没有了力气,所以她挣扎的动作很轻微,声音也是微弱无力:“别这样……我、我12岁就不是处女了……”
闻言,他的身体明显僵了一下,她便趁此机会脱离他的亲吻,拼命往后缩去。可后面已经无路可退,只剩下一堵墙壁。
这次他却没有逼近她,还是蹲在原地,只是微微一笑,不以为意的样子。他抬起自己的右手,摆了摆,对她说道:“这有什么?我还11岁就不是处男了呢。不过,我的第一次是献给了我的右手的。”
他笑得很和煦,像一枚温阳住进她的心渊。他将右手摊给她看,说:“不仅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乃至我数也数不清的无数次,都是我的右手帮我解决的。”
他慢吞吞地蹲着爬过去,像一只行动不便的老乌龟,靠近她,然后他贴在她耳边小声说道:“有一次,我实在熬不住,就在教室里……结果被一个同学发现了,为了堵住他的嘴,我可是做了他整整一年的活动小金库。”
说到这里,他羞赧一笑,眼睛亮亮的,继续说:“这个秘密,连我爸爸都不知道,我只告诉你一个人。用我这个秘密来交换你的那个秘密,你有没有觉得公平一点儿、好受一点儿?如果还不够,我还有很多很多小秘密,都可以告诉你。”
她不说话,只是瞪大了眼睛看他,看得他越来越不好意思,只好摸了摸脑袋,自言自语道:“啊,果真说出来很难为情啊。”接着,他又抬起头,对她说:“是不是还不够啊?那我再告诉你一个?”
这下,她很迅速地摇了摇头,她才没兴趣知道他作为小男生时做过的那些猥琐事呢。
见她终于有所反应,他很高兴地伸手要去抱她:“很晚了,睡觉吧。”她却很嫌弃地盯着他的右手看,他便好笑地晃了晃自己的右手,道:“拜托,我已经很久没有……那什么了好不好。”
说话间,他便单用左手将她抱起,轻轻放在床上,他轻笑着说道:“有你在呢,我的右手早就下岗了。”
三月份的时候,蔚然的心情好多了。虽然吃得还是不多,可一小碗扬州炒饭,她是吃得完的。所以,萧明朗在蔚然休假的这段时间内,学会了他人生中的第一道菜。
蔚然告诉他,他站在炉灶前做扬州炒饭的样子最帅,尽管大多数时候,他总是手忙脚乱。可她就是爱看他在厨房里翻炒的背影,心底某个被封锁很久的角落,也会觉得暖暖的。
再过一段日子,天气变得暖和了一些,他就带着她去江南。
很古老、很典雅的小城镇,被称作江南水乡、人杰地灵的地域,两排尖顶的砖瓦房参差不齐地排列着,中间隔着一道不宽也不窄的小河,河水如光洁的镜面一般,能倒映出房屋和天空的景象。
小河很漫长,不知道它到底会通往何处。有渔人驾着小船在河中慢悠悠地行进,哗啦啦的水声听了就叫人心情愉快。
蔚然是第一次来这样充满了浓重人文气息的地方,光光是那在河中摇摆的小舟,就叫她兴奋不已了。明朗叫了一艘船,两个人坐到小船上,他划着船,她欣赏河岸上的风景,好不惬意。
本来和船夫说好在下一个停靠点下船的,可她似乎还不尽兴,周围的事物对她来说都是那样新鲜,时而指着某幢房屋说什么,时而弯下腰来,用手戏水。
她难得这样开心,他自然也跟着高兴。于是,他另交了钱,打算绕着整个小镇划游一圈再回来。一直到天都要黑了,他们才下船。
他一直划着船,没有停歇,掌心早就火辣辣地疼了,展开一看,才发现大拇指根部的部位,已经破了皮,露出里头粉色的肉。洗澡的时候,是钻心的刺痛。
好在背上被她抓出来的手痕已经结痂,热热的喷水淋上去,也不觉得刺痛了。他伸手摸了摸后背上微微凸起的痂,走到全身镜前,照着看着,忽然就微微笑了。她简直就是只娇贵的猫,一不顺心,就会伸出尖利的指甲,挠得人伤痕累累。
那时候她还不愿意他去碰她,于是当他抱着她的时候,她的反应很激烈,很使劲地抓他,挠他,明明力气没有他大,可在那个时候,他偏偏治不了她。
再之后,他的后背便光荣负伤了。刚开始还不觉得疼,是洗澡的时候发现的,因为热水淋上去的时候,真的太痛了。
后来趁她熟睡,他便偷偷拿了指甲钳,将她的长指甲都剪掉。她很久没有剪过指甲了吧,因为她的指甲已经那么长。
在她休养的这段日子里,几乎都是他在帮她剪指甲,后来渐渐地,她似乎能接受他这个略显亲密的举动,就算是在清醒的时候,也会乖乖坐着让他剪指甲。他就会笑着对她说:“乖,剪了指甲看你这只小母猫怎么发威。”
她的手指被他捏在手里,微微动了动,似乎是在后悔被他剪掉这自卫的利器,于是他便抓她更紧一些,继续笑着说道:“笨蛋,没了指甲,你还有嘴啊,要是我对你不好,你就使劲咬我。我最怕你咬我了。”
这些回忆总会让他止不住发笑,直到镜子里的雾气都渐渐散却了,他才意识到自己在洗浴间呆了多久。急匆匆冲好澡,他便披着浴巾去了卧室。
第二天一大早,他又带着她去逛街,走在青石砖铺成的小路上,耳边听闻的是清脆的水声,以及从小卖铺中时而传来的叫卖声,人的心境也不由放松许多。
他给她介绍小镇的历史,还有特产。他不是第一次来,所以相比较她而言,他就淡定许多。介绍那些富有文艺气息的房屋时,他抬手高举着,双眼炯炯有神。不知为何,就让她回忆起了某个安静而深沉的夜,曾经也有那么一人,单膝跪地,双眼就如宝石一般璀璨。
这样想着,她便出了神,定定望着他。他将手放在她眼前摇晃,说道:“是不是很催眠?我看你都要睡着了。”
她笑了笑,催眠倒不至于,想要睡觉却是真的。昨天晚上也不知怎么的,他突然兴致大发,拼命讨好她,撩拨她起火。犹记得当时他那可怜的小眼神,就好像一只讨食的流浪猫,瞪着眼睛说:“我饿死了,你再不喂食,我的右手又要重新上岗了。”
可后来,她发现他掌心破了皮,有的地方还在往外渗血,想必是划船的时候伤到的。看来他是累了的,她就死也不要答应他的请求。一整晚,他都妄图挽回点什么,对着她的背部又亲又舔的,闹得她睡不好觉。一大早又把她从床上拉起来,她不得不赞叹,这个男人精力真是好。
她微微一笑,因为阳光足够温暖,所以她的脸颊两边粉红红的,没有涂脂抹粉,可她看起来很漂亮。没有穿高跟鞋,而是一双平底帆布鞋,所以看着他的时候,她要仰着头,微微有些吃力。
一仰头,就和温润的日打了个照面,他背着光,所以面容显得有些暗。可那双眼睛真是明亮得很,她已经找不出合适的形容词去形容。果然是明朗,堪比日月,赛过星辰。明朗得让人忍不住要注目,明朗得连明珠宝石都黯然失色。
她抿了抿唇,终究还是移开了视线,望向青石砖路的远方,忽然就想到,这条小路这么漫长却这么明亮,是不是因为有他在?
关于林罗金介个魂淡养父,不会再介绍更多了
女猪脚之所以介样怕水,就是介个养父害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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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第 3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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