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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人都打发走了吗?”
“是的。”烟茗在书桌上搁下一只玲珑的青瓷盅碗。
“这又是什么?”
“雪梨川贝琵琶膏。”
“先放着吧!”倒是难为了你要成天去找这么些奇怪的东西。
“何公子说,说您老这么咳着,咳着会……”烟茗咬着下唇,鼓足了勇气依旧将话说得支离破碎,但好在还是说出了重点。
“何……是之谦么?”景彻身形一挫:“这药,也是他教你煎的?”
烟茗点头,惊喜的看到他家公子竟真的自觉自愿的端起盅碗,一口不剩的吃光了碗里的东西。
清凉润泽的雪梨汁,像久旱后的甘霖滋润着燥热如火的喉咙。
景彻感觉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舒畅的呼吸,之谦,他的之谦终究是关心着他的,忽然觉得这样就已经很好,足够了!
快乐,对于他来说是如此奢侈的存在,于是人变得很卑微,轻易便满足了。
烟茗看到景彻唇边浮出久违的笑意,顿时也随之心情大好,忽然想起之谦刚才的话,巧笑着,有些讨好的:“公子今天这样高兴,不如写幅字赐于我吧!”
“哦,你要什么?”
“《诗经•无衣》。”
景彻一怔:“这事,也是之谦嘱咐你的么?”
烟茗脸上一红,有些不好意思的笑。
景彻沉默了一会儿,叹息:何之谦,你永远比我想得周道!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之谦随我走吧,我们一起,从此以后再也不分开!”
“随你走,去做什么?你的小厮么?从此你在烟茗之外又多个叫墨香的长随!”
“自然不是,你医术这么好,文章又写得漂亮,我荐你去太医院,没有不成的。”
“然后呢?你我分别娶妻、生子、假装形同陌路,在无人的黑夜里相会,永远也无法携手共看第二天的朝阳?”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要么我们都走,离开这里,去到再没有人认识的地方,隐名埋姓。从此,你不再是何之谦,我不再是王景彻!”
“要走么?抛开父母亲朋,宗情理法,将一切割断,把所有都放弃……你可能么?”
“我……可以的!”
“不可以,我不可以,你也不可以……”
将从前的岁月生生割断,离开曾经生活的土壤,我不确定,我们所深爱的那个人,是否还完整!
当所有的荣光与称赞通通离你而去,曾经你不在意的,会不会又变得在意起来,你没有这样生活过,我不确定,我宁愿离开你,也不要你不再爱我!
在你最爱我的时候离开你,我的爱已经不能再深一点,你的爱也不必再深一些,就在此时停住,让我成为你的永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你说,要怎么办,你想怎样?我都依你!”
“我想,我只想要你……”
景彻,我们都太骄傲了,不肯折辱自己,更舍不得委屈了对方……
你不够心狠,无法折断我的翅膀绑在你身边;我有太大梦想,无法只满足于沧海桑田之后的幸福。
我们要如何生存?
在这不相容的人间?
那天的事,景彻已经不记得太多,只记得那眉,那眼,那唇……
他的之谦有不自知的妩媚,总在不经意时乍现,似烟花划破夜幕的黑,那双灿然的星眸,闪耀无尽的妖饶。
当那一夜的风情尽数散去,十丈软红到头来不过是唇边血,他看到天明时之谦的眼!
莹莹熠熠,欲说还休,分外的美,瞬间镂刻到心板上,再也抹不去……
直到最后他才明白,那份美丽竟是因为融了绝望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