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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九回 为了利益(重写) ...

  •   为了保险起见,最终还是由林日王送檀裳回去,琉珀与遥青结伴去集市与杜若会合。
      趁着四下无人打扰,琉珀问:“为何你要杀常盘?”他当然没有怂恿遥青去杀常盘,这和遥青本就没有关系。遥青带着常盘首级比他先到林日王被围殴的现场的事实,令他非常惊讶。
      “常盘在找你麻烦。”

      琉珀心中虽然也有过“遥青是为了他这个朋友”的猜测,却觉得绝壁是自己自作多情。如今遥青却爽快承认了,他一时不知作何感想才好:“这礼太重了,纵然我们现在是同伴,我也受不起。”
      “你不是想杀他吗?”
      “何以见得。”琉珀自忖在遥青面前没有流露过对常盘的杀意才对。
      遥青完全没有修饰地说:“他是魔皇,你是平民,若你与他作对,他能派出许多部下对付你。可你还是与他作对,那不说明你打算杀了他让他永远无法对付你?”

      琉珀确实想干掉常盘。得罪常盘已经是不可挽回的事了,坐等常盘报复,不如冒风险主动与常盘死磕。在魔界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以下克上杀个高手反而能进一步扬名,也不算坏事。琉珀经过许多考量和取舍后,才做出杀常盘的狂妄决定,并计划逐步挑衅常盘,最终诱常盘与他生死斗。
      遥青倒好:你想杀,我帮你,好了,已杀完。
      要不要那么干脆利落单细胞啊!琉珀觉得自己的智商瞬间被遥青的筋肉击败了,而且败得根本不在一个次元上。

      事已至此,虚伪地掩饰也没有意思了,琉珀说:“我确有此打算。但这是我自己的事,你若出手我便欠了你没法轻易还清的情。”
      “我也不是纯为了你解决麻烦。”遥青正视前方,“在武斗那天,常盘上台时,欢声雷动的场面你真觉得是常盘威望所至?”
      琉珀不解:“那还能因为什么?莫不是常盘买通了人助威不成。”
      遥青点点头,琉珀顿时笑出来了:“这种下作事你怎么知道的?”

      遥青说:“我虽从未出门游历,幸而家中消息通达。常盘那厮惯于使用金钱避战争,只是专心躲在府邸收集法宝修炼,就连魔皇之位,也是打通了不少路子,用金银换贪财魔令的功勋所得。据我所知,常盘那样的官员,并不在少数。勇敢而强大的战士在离百割最近的地方牺牲了,他们的血养育了已失勇气只知弄权的懦夫。”
      琉珀顿时笑不出来了,怒道:“这样的将领如何保家卫国,抗击百割?”
      遥青看向琉珀:“常盘该不该杀?”
      琉珀毫不迟疑地点头:“不过若官场当真如此腐败,杀一个常盘治标不治本。”
      遥青说:“欲肃清,唯登顶。”她正视前方,不再说话了。
      琉珀心中大受震动,也不再言语。

      到了集市,两人分开去寻觅各自中意的队友。杜若与琉珀会合,见他若有所思的模样,好奇道:“和遥青之间发生了什么烦心事?”
      琉珀摇头,良久之后才呼出口长气:“和遥青随意聊聊,令我惊觉自己不过井底之蛙罢了。”琉珀将行兵、布阵、用策学得很深,在家乡不仅率领过百人私兵抗击过百歌,甚至围堵足有几千人的流匪部队并将其歼灭,不曾尝败绩。离开家乡时,琉珀踌躇满志,觉得以自己之才定能为抗击百割的事业做出伟大贡献,甚至只要花上十数年就可以成为守护并统治一方国土的尊贵魔帝。
      可他毕竟生长于消息闭塞的小地方,对真实的官场,对整个世界的认识都还浅薄,论起见识远不如年岁不及自己的遥青。

      杜若闻言咂舌,心想这个遥青看起来傻呆呆的,其实了不得极了,竟把一直性子骄傲甚至略有些自恋的琉珀说得低下头来。殊不知琉珀正是因为从小到大受到赞誉无数,自信过头,才会在遇到一个在自己得意的各方面都甩自己一大截的人时受到十分强烈的冲击。如果是旁人,琉珀心里恐怕已经起了强烈的敌对之意。可是他之前对遥青的印象极好,于是此刻琉珀非但没有起反感之情,反而放下身段开始检讨起自己的短浅之处。

      接下来的时间,琉珀三人在集市上的搭讪果然再没有遭到任何阻碍。到了黄昏之时,琉珀与杜若已经选定了两个合适的队友,一个名叫缁离,是个绝地求生经验丰富的战士,另一个叫桦茶,是一个精通拳术与治疗的医师。此时离开他们独自行动的遥青不知所踪,不知道搭讪的结果如何,若是遥青那边也带来不少同伴,就会超过6个人的组队上限,必须做一些取舍。
      缁离和桦茶都是地魔后期等级,也都久经沙场见过世面,但要与那位在短短两日内杀死囚、占缥罗,诛常盘的真魔与她选定的人选会面,两人不可避免地有些紧张。四人在集市口等了好一阵,才终于见到遥青金色的身影从集市的另一头大步过来。见她独身一人,缁离和桦茶不同程度地松了口气。

      琉珀正要问遥青一声情况,没想到从后面急急追来一个娃娃脸,杏核眼,长得像少年一样可爱的青年:“喂,遥青,等等我啊!”
      四人下意识地伸出魔识探了探娃娃脸青年的底细,发觉对方竟是个天魔,与琉珀的修为不相上下。
      遥青没理他,径直走到琉珀身边:“走吧。”

      “别走嘛。”已经走到遥青身后的青年厚脸皮地伸手要挽遥青的手臂。遥青一拳过去击在他脸上,把他打飞出去。
      所有人目瞪口呆——当然呆的是那个敢在老虎嘴上拔毛的作死青年,居然没有被遥青剁了了事。
      杜若奇道:“喂,这是啥事?遥青怎么像是被调戏了?”

      遥青不作声地走了,看起来心情不太好。一行人见状跟了上去。被撂下的娃娃脸青年捂着脸顽强地爬起来,边追便以撒娇一般可爱的口吻嚷嚷:“哎呦遥青,下手可轻点啊。万一还没屠荒我就重伤,你可不损失了一员得力大将?”
      琉珀问:“遥青,他是你找回来的同伴?”
      遥青冷淡地说:“他叫苏芳,无赖得很。”

      杜若瞪大了眼:“苏芳?莫非是函岭苏芳?”
      已经跑到遥青身边的苏芳绽开有两个酒窝的甜蜜笑容,点点头:“正是我。”
      函岭是函土大陆最国富民强的国家。冠以国姓的苏芳,可见其厉害。他是一个空、土、水、金四灵根的术士,不要说跟天纵奇才的火系单灵根琉珀比,就算是和普通的二、三灵根术士相比,也算是废柴的资质。一般来说天赋这样杂的术士不会有大作为,但是苏芳却创造了奇迹。他放弃主流攻击法术,专门研究小众辅助法术,以魔力催动音波,将一支夺魂笛使得出神入化。三年前百割袭击他的家乡县城,才刚弱冠的他以一人之力吹笛定住百割二十只超过一个时辰,为军队赢得进攻时间逆转了灭城的危机,从此名扬天下。

      要说实力,苏芳和琉珀可能相差无几,要说名气,那苏芳可有名多了。苏芳报上名来后,四人都意识到他稳占了一个名额。既然如此,剩下的人中要被淘汰一个。缁离和桦茶虽然没说什么,但心里一直在想,未曾谋面的那个林日王,不知道有什么本事。
      杜若以调节气氛的轻松口吻问苏芳:“我们之前倒也听说你在沁空,可没听说你要参加屠荒,遥青许了你什么好处?”
      “还不是遥青那身金甲太过可爱。我一见遥青就心想,这位绝对是个富甲天下的贵人。我若是跟着他,有朝一日定也可以像他这样金甲傍身,富贵逼人。遥青正好在找屠荒队友,我向他自荐,说雇佣我很便宜,只需百金,结果他却嫌贵。我一再降价他都不肯,现在都降到只要一金了呢。”苏芳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撅起嘴。

      遥青回道:“我半金也没有。”
      “穿得起这样的金甲怎会没钱?”
      “出门之前我把我所有的金银都融了才打造出这身甲。我身上无钱,这几日好几次几乎饿死在路上。若是有钱,早就买吃食去了。”
      除了已经知情的琉珀,所有人被雷得哑口无言。
      苏芳回过神后执拗道:“那我只好先跟着你白做工。等你有钱了,给我也打一身金甲做报酬。”他眼巴巴地望着遥青身上的甲,两只圆溜溜的大眼写满渴望。

      遥青对金钱根本无概念。她其实觉得苏芳比她之前物色的人选都要好,苏芳若不是觊觎她身上的这身金甲,遥青倒真不介意将来有钱之后给他金甲做报酬。遥青正要答应,琉珀代替她开口:“你不觉得,你要的报酬远远大于你的价值吗?”
      苏芳眼看要得逞却被琉珀搅局,大为不爽。两人针锋相对唇枪舌战,让身为当事人之一却被排除在外的遥青有些莫名。
      琉珀仗着念书多,引经据古,字字珠玑,把明显肚中没啥墨水的苏芳说得无从反驳,哑口无言,败下阵来,最后答应以最初的要价百金来相助遥青。
      帮遥青狠狠踩了苏芳一脚的琉珀这才感到通体舒畅。就算遥青在为人处世上像个不谙世事的孩子一样好骗,可他自己都没有欺负她呢,能轮到苏芳这来路不明的货来揉搓?哪边凉快哪边去吧!

      苏芳确定加入队伍后,一行人回到了琉珀下榻的客栈吃饭,顺便见见那最后的一人林日王。谁知道林日王竟然不在客栈里。据檀裳说,他为他们出去沽酒了。但是等到饭后,林日王仍然没有露面。所有人心中都想他该不会是因怕而遁,于是对这人类又轻视了几分。
      饭后几人约定了报名时间便分散了。琉珀盛情邀请遥青留下来多谈一会儿,并投其所好,让檀裳弄了点肉干糕点之类的零食以作款待。两人皆有宅在家里博览群书的经历,此时谈古论今,褒贬时事,有说不尽的话题,加上对彼此的观点颇有认同,相谈甚欢,遥青便留到了二更时分——零食吃尽了。
      琉珀谈性仍盛,见遥青萌生去意,便热情邀请遥青与他同榻而眠留宿一晚。遥青断然拒绝,立刻起身离开了琉珀的房间。被撂下的琉珀心想莫非遥青在世家成长,规矩甚多,与人同眠是不合规矩之事——直到现在他都完全没往性别不同的方面去想。

      出了客栈的遥青往她下榻之处走去。因为庆典的热潮逐渐减退,此时还在街上游荡的人群数量减少了不少。在行至一处僻静无人处时,突然之间一阵劲风从遥青脑后袭来。遥青侧开头,一截带着一股铁锈味的利器便从她脖颈右旁穿到了她面前。遥青如舞蹈一般优雅而流畅地小幅地侧步往武器的反方向跳开,以左脚尖为圆心回旋身体以左手掌为刀直取暗算者的性命——
      她的手停在了林日王的额头之前,指尖几乎已经触及到他的肌肤。

      林日王的双眸如同在夜色中狩猎的野兽一般熠熠生辉,尽管冷汗已经从他的额头滚落,却不见他一丝畏色。
      遥青收回了手,疑惑地歪了歪头。
      林日王幽灵一般急速后退,隐没入建筑物所造成的阴影之中,消失了踪影。遥青不解地望着他消失的地方。在他第二次从她背后袭来之前的一秒,她转身,准确无误地抓住了他手里的利器。

      “这是什么人类之间的游戏?”遥青好奇地问。
      林日王杀气腾腾的表情垮了一下:“……我在刺杀你。”
      遥青看向他手里的利器——似乎是一把已经折断的锈剑,剑锋打着卷,只有一尺来长,“办不到,我站着不动你也砍不进我的甲。”

      林日王蛋疼极了。废话,如果能用这种捡来的垃圾把遥青杀了,他立刻去干翻琉珀看看游戏会不会顺利通关!
      林日王松了手,放开了那把断剑:“若不是这样的武器,而是削铁如泥的利器,最初那击能成功刺杀你的几率是多少?”
      遥青想也不想地说:“无。”
      要不要这样拆台啊!林日王粘起差点龟裂的表情道:“若要刺杀的是比你弱的普通魔人呢?”

      遥青认真地考虑了一下:“若是有了趁手名兵,对战不善探知的魔人,应该会有三成机会。”
      “我身无长物,在这世间孓然一人,哪怕只有三成机会,我也会用十成,十二成的努力去抓住。”林日王单腿向遥青跪下,拱手道:“求大人指点,让我拥有在这世上保命的能力,我发誓追随大人,从此以后我的命就是大人的,至死不渝。”
      遥青不解道:“你是琉珀的人,他自会照拂你。”
      “琉珀兄是术士,自然无法指导我的技艺。我如今完全是以浮萍之姿依附于他,若是没有可取之处,不可能久留。”林日王深深低下头去。

      林日王早在发现遥青对他的关注之后,便动了见风使舵,蹬了琉珀另谋高就的无耻念头。首先,琉珀虽然不会因为恭维厌弃自己,但他出身富贵又才华出众,受到别人的恭维想必是家常便饭,从他亲近口无遮拦却忠心耿耿的杜若来看,他更信任正直又忠心的人——那是与林日王完全相反的类型——因此琉珀在未来重用林日王的可能性极低。其次,他与琉珀的交情很浅,就算改抱遥青的大腿,也不至于显得太过小人。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遥青对自己的关注,明显没有任何恶意,而是在关心自己。
      结论,遥青那边肉更香,改抱大腿妥妥的。

      于是林日王策划了一场刺杀之戏,让遥青先是对他的避而不见产生轻视,再展示自己作为刺客的美好前途,最重要的是以刺杀她的勇气与觉悟,让他的形象在她心中提升,达到一箭三雕的目的。
      等级为一的渣渣去推最终boss,过程注定不美,但林日王这人最不怕的就是自取其辱了。无耻,本就是一种让人望尘莫及的实力。

      遥青中性的声音在寂静中带着一丝高贵的气息:“抬起头来。”
      林日王抬起了头。
      “男儿不应让自己露出如此卑微的姿态。如果连你都轻视你自己的尊严,就算求了我的庇护,甚至求了世上最强之人的庇护,你仍注定被人踩在脚底,无处容身。”
      林日王瞪大了眼睛。
      “若是想要追随我,那就用你的双脚站起来,追上我的步伐。只要你跟来,我身后就不会少你的位置。”说罢,遥青与他擦身而过,金色的身影踏着街灯连绵的光芒,走向石板路的另一头。

      林日王站了起来。他望着遥青的背影,无意识地抬手摸向自己的胸口。
      如果能轻易地当统治山林的老虎,谁愿意去当匍匐在泥地里的蚯蚓?林日王也曾经有过当上孩子王,天不怕地不怕的时候,怎奈父母在离婚后都组织了家庭,他成了谁都不想要的拖油瓶。继母凶悍,继父鄙薄,他必须夹着尾巴在两个家庭间找个平衡点做人。不叫的狗没东西吃,不会谄媚的孩子没有人爱,微薄的零花钱、能吃饱的饭菜与毒打、挨饿相比,当然有绝对的诱惑力。学着趴在土里的林日王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认同,这是个笑贫不笑娼的时代,贱人总是比真正的清高人士活的滋润。
      早已惯于扔掉自尊谋求利益的他,原来也会因为别人的一句话,而重新尝到堵塞气管一般沉重的羞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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