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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九、宝贝孤儿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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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死了,在他与王可认识的第二年。那天,据说是元朗的生日。
为什么要是据说?因为,王可认识他的第一年的那天,元朗并没有过什么生日。不知道为什么,这年,在那日来临前的十多天,元朗就开始提起生日来了。他一遍遍的告诉王可,身为徒弟要好好的孝敬师傅。身为徒弟,要把好用的,好玩的,好吃的都拿来先给师傅用才对。他一遍遍的提醒王可,“丫头,记住了哈。在17天就是老子的生日了。你可要好好的准备、准备。不贵的礼物不要,不好的礼物不要,不稀有的礼物不要,不值钱的礼物不要……”在一堆的“不……不要……”之后,这才加上一句,“当然,礼轻情义重。若出自你的真心,那随便送我一颗可爱的小莫卡,我也是会笑的。”说这话时的元朗,真的很是欠扁。那可怜兮兮的眼,微微颤抖着的嘴,搭垂下来的八字胡子……怎么看,都像一个被亲生孩子欺负、虐待的老人。
该死的,又没说不送你东西。装这恶心样子究竟是想给谁看!王可抖掉身上的鸡皮疙瘩,打了的冷战。僵着张脸,猫着腰,完全忽略那老头的继续练她的刺杀技巧。
啊,在这里要提醒一点。王可从元朗身上学来的“怎样生活”,全部都是非正规的技能,说难听点,也就是下三烂的手段而已。元朗是小偷出生,小偷小摸的本事是少不了的。不知是王可天生就是当小偷的料(咳!这句话说的就难听了点。),又或者如元朗猜测的一般,“在经历了时空的穿越之后,你的身体接受了残酷的改造。这将会使你拥有强劲的躯体与强大的大脑意识。正因为如此,现在的你,身体活跃度高,耐打,耐摔,耐搓揉;魔法塑造性强,耐用,耐……咳!当然,一个人的脑袋不好使,是没有办法改变的。你本来就是个笨蛋,耍耍手上工夫,不用大脑的本事还是不错的。但一到用魔法的时候,你那脑袋瓜也就停机了。空有好素质,也~无~用~啊~~!”
听了这话,王可的反应是,拿着她插在腰上,镶着能量石的精巧匕首,连续暗杀了他三日之久。可惜的是,那匕首最终依旧连元朗的衣角也没机会碰触。
反正,不管怎么说。短短的一段时间之内,王可就将元朗教的东西学了个遍,就算不能快速上手,却已经记在了脑袋当中,差的不过是实际操作而已。
元朗死的那天,王可特意起了个大早。她在城里手艺最好的工匠那订了礼物。矮人族是全大陆中公认的手艺最好。不过可惜,整个落亚拉城找不到一个矮人工匠。听说贵族与皇室的私人领地有,她可没胆子大到问他们借用。
王可在皇宫中越来越像隐形的。以前石头会天天来看她。现在他要学的东西太多,什么剑术、骑术、魔法,还有国家史、大陆史、人类史、战争史……等等等等。3个月前,他还会时不时的躲到他这来补觉。不过,每次都会被莫妮找带,抓了回去。离他最后一次被抓回去上课到现在为止,王可再也没机会见他一面。石头忙,身为为其未婚妻的莫妮自然也忙,因此,相间度,同上。至于那些曾经伺候过她的侍女们,昨天被调走2个,今天因为犯错被关押1个,明天生病、结婚的辞职3个……到现在,王可所住的小庭院,常住人口除她本人外,就只剩下梅娜莎一人。
王可觉得,这样其实挺好。除了早课学点礼仪外,一天下来都是自由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耳朵边再也不会有什么人嚼舌根,不会有人用带着鄙视的眼光看着自己。特别的是,翻墙出宫比过去容易了太多。这是好事,天大的好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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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着梅娜莎不注意,王可第三百二十六次的成功翻墙而出。
戴上罩着头发的小皮帽,穿的是洗得有些泛白的非补丁型平民衣裳。一手抱着皮蛋,一手拿着叫“莫卡”的苹果,她的第一站是街角那家规模实在太小的“宝贝”孤儿院。
“可可~可可~可可~~”糯糯的欢呼声从屋内一连串的传了出来。破旧的房屋,门被打开,从屋内快速的跑出7、8个3到11岁年龄不等的孩子。
跑在最前面的小家伙穿着边角有着一排小花边的黄色小裙。这裙子本来有一个手掌大的破洞,王可觉得打上一个补丁实在难看,便找了块长条布折成波浪,就着那破洞缝上斜斜的一排。虽手工差点,但远远看着,还是挺具现代美感的。嫩黄色的卷发用白色带铃铛的发带系着,蹦跑中有着“丁零”的脆耳声响。
“法拉~~~”王可张开双臂,等待着她的到来。
小家伙带着灿烂的甜美笑容,飞快的跑到王可身前。在她伸手抱住自己之时,小身子一转,打了个小弧形,一把抱住趴在王可肩上的皮蛋,跑了。
“皮蛋~皮蛋~皮蛋~~”糯糯的声音一连串的远去,身后带走一群小尾巴。
王可瞅瞅空了的肩,又看看伸出的手。撇撇嘴,做了个挺委屈的苦瓜脸。
“笨女人。”清脆的男孩声音,有着特意模仿大人的语调。
“死小孩。”王可咬牙,瞪向那有着火红色鸡窝头的男孩。10岁的年纪,脸依旧有着些婴儿肥。猫一般圆而大的蓝色眼睛。长得清秀可人。现在是小帅哥,以后是大帅哥。可惜就可惜在那看向自己的眼神,未免太过的“热情”,让她实在是无福消受。
“脑袋笨的女人,每次都被骗。哪天被人卖了还不知道。”
“嘴巴坏的小鬼,每次都斜着眼睛看人。哪天眼珠子掉出来。”
“笨女人,你就不会学乖一次。”
“死小孩,你就不能乖巧一回。”
“笨女人……”
“死小孩……”
两只瞪红了眼,涨红了脸的斗鸡,斗过来斗过去,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凯斯塔哥哥又在和可可吵架了。”法拉站在树阴之下,逗弄着皮蛋,双眼时不时的往那太阳之下吵得火热的两人处望望。然后大人一般的无奈叹气,转开头去。当然,她最在乎的还是怀中只会“嘎”的蓝色蛋蛋。
“你们在做什么!不准碰我的皮蛋。”
“嘎嘎~”
“法拉,就让我们摸一下,一下就好。”
“不行!”
“嘎嘎~!”
话说王可与这家“宝贝”孤儿院众多宝贝的相识,以她自己的换说是缘分,但就凯斯塔而言,则是天大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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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最后一天的那日,是一切事件的开端。
那日,“宝贝”孤儿院的院长,年近60的葛鲁爷爷早早的便往神庙而去,留下院中众宝贝在床上慢慢的爬。(虽说所有人不分身份都有前往神庙哀悼“开国皇帝之死”的义务,但以落亚拉国的法律而言,孤儿与流浪者是不算在该国的公民之中的,甚至连“人”都不算。更何况,宝贝们有着更加让人无法接受的特殊身份,使他们成为连神庙的阶梯都不被允许碰触的垃圾。)
凯斯塔年龄不是最大,却已经是众多宝贝中的老大。做事极有原则。跟在葛鲁爷爷之后秘密离开孤儿院,准备抱着葛鲁爷爷的衣服去洗。而在他前往城边小河的途中,被一个白痴的女人拦了下来。
“喂,小家伙,你叫什么名字?”
“……”看她的第一眼,凯斯塔脑中下的定义是:这是个穿着白色纱裙,裙摆打结,头发半长不短,动作粗鲁的女人。
“为什么不说话?不愿意说吗?当然,我是绝对不会认为你是哑巴的。虽然小说中被人问话却不回答的人经常被人误会成哑巴,但他们往往不是。”毫不在意凯斯塔的冷漠,她继续道:“你抱着的衣服是你自己的吗?不知道我能不能穿。好不容易溜出来,穿这一身白的太明显了,我可不想当个女鬼四处招摇。书上有说要易容什么的,我长得这么安全,换身衣服就差不多了……啊~你一定觉得我罗嗦。抱歉,我好久没有和人说话了。他们都只知道让我这让我那的,我连插句话的机会都没有。再加上我也算是寄人篱下,话多说多错,惹人不高兴就完蛋了。”
不但动作粗鲁,说话不讲究用语,而且特别的罗嗦,爱说废话,并且说的话不着边际,让人听都听不懂。凯斯塔在脑中一条条的加上评语,最后实在无法忍耐的开口,“你想做什么?”
“啊~你终于开口了。声音清清脆脆,不错也。我就知道我没有猜错,你果然不是哑巴。长得这么可爱,说不出话来就太可惜了……”
“你究竟想做什么?”院长中午便会回来,他可不想在眼前这个疯女人处浪费时间。如果可以增添漫画效果,那凯斯塔的头上一定会有2、3个“十字路口”闪烁。
“啊,我没说吗?”她抓了抓脑袋,“看我这记性。话一开头就全是废话,重点老是讲不到。我是想要你手上这套衣服而已。不是抢,是换。我用自己身上这件换。”
换?凯斯塔略为惊讶的睁大了眼。明眼人都看的出这女人身上的衣服有多值钱。“非亚”(类似“蚕”的生物,可吐丝。)吐的丝所织的布是只有贵族太用的起的。再加上裙摆处那用银丝手工绣上的精致花纹。这件衣服怎么算,至少也值一个金币,够整个孤儿院2个月的开销了。“你要用这裙子换我的?”
“对,换你手上的。可不要拒绝哦。你这可是稳赚的呢!”王可得意的弯腰,脸凑向凯斯塔,伸出食指在他眼前左右晃了晃。“我这裙子至少可以卖1到2金币,买麻布的衣服,十件有余。”
确实如此。一件麻布衣服要10个铜币,好一点质量的一套是30个铜币。一个金币相当于100个铜币。他不但可以工日院长买件新衣服,法拉想要的带有铃铛的发带也有了着落。还可以给其他的伙伴买些好吃的,礼物什么的……算起来太过划算,让他突然觉得自己是在梦中一般。胡乱的摇晃了下脑袋,让自己振作起来。就算这女人真是笨蛋,吃亏也是她家的事,可与他没有关系。
“好,我换。你把衣服脱下来吧。”怕这白痴女人反悔,凯斯塔爽快的答应,脑袋已经有了院长穿上新衣服和法拉带着响着铃铛的发带的摸样。
“啊,好。”王可点了点头,扯起裙摆就要拉起。不过,刚露出大腿就被人阻止了。
“你,你这是做什么?”看到不该看的东西,凯斯塔的耳朵添了丝不自然的红。
“脱裙子啊。不是你叫我给你吗?”
“你,你,你怎么能,能在大街上就,就当着我的面脱,脱……”话说不下去,脸实在是烫的可以。
“呦~害羞了?脸红红的,真的是可爱呢。你放心,我这里面还穿了内衫的,露不了什么。再说了,这街道上除了你这个未成年的小家伙外,可一个人也没有。想被人看也没人看啊~”嘴上虽是这样说着,王可还是妥协的寻了个小巷钻了进去。
一阵换衣声后,王可拉拉过大的衣服,冲着依旧脸红中的凯斯塔摆了摆手,走了。一边走还一边低估:“这街上怎么一个人也见不着?难道都到集市去了?今天有什么好活动吗?”
笨蛋女人,连“哀悼日”都不知道。凯斯塔撇撇嘴,拿着手中价值2个金币的裙子准备走人,却在转身后,左脚踩上一软软的东西,还听到一声略微凄惨的“嘎”声。
只见一有着蓝色肥胖翅膀的蛋状动作,忽上忽下,跌跌撞撞的往笨蛋女人的方向“飞”去。(如果那动作能叫做飞的话。)
两人的第一次见面就是如此和平的结束。不过一场小小的交易而已,却为什么会产生“灾难”呢?
中午,凯斯塔带着裙子回孤儿院,准备让院长葛鲁爷爷拿去卖给信誉最好的商店。结果,被正直的葛鲁爷爷打了屁股。原因是怀疑他不学好的偷东西。在知道裙子是换来的后,可怜的凯斯塔的屁股又一次遭了殃。原因是,一个正直的人在他人需要帮助之时,应该无条件的帮忙。而不是乘机敲诈,更不能做出索要女士衣物的卑劣行动。
接着,心中委屈的凯斯塔,摸着红红、烫烫的屁股,跟着院长的身后四处寻找那害死人的笨蛋女人。最终在神庙前找到。至此,凯斯塔与王可正式结下孽缘,“火辣辣”的眼神是他面对王可时永远少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