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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四 会面 ...

  •   星期六下午,居然是莫天先见到席阳和他那位Mr. Right。
      席阳他们的车开进大门的时候,我被七哥的电话绊住了脚。七哥那个超人,只在医院里呆了一天,第二天一大早就出了院。他这一出院,就忙翻了天。七哥虽然没有提,不过用不着他提,我用脚都猜得出来,莫清一这次错失良机,以“妖狐英吉”的为人,不让他连本带利吐出来才怪。
      七哥今天打电话给我,还是为了洗钱的事──天底下无论做什么,都离不得一个钱字,收购公司是如此,竞选总统是如此,武装军队是如此,抢莫家家主,也是如此。
      自从龙宇不再接手黑钱之后,资金运转一直是我们的最大难题──手上不是没有钱,而是钱不干不净,不敢用也没法用。虽然我手头还握有好几家规模不小的白道公司,但实力远不能与龙宇相提并论,靠它们洗钱,杯水车薪无济于事。所以最近我们一直在寻找新的途径。
      等我挂断电话走进小客厅,席阳他们已经坐等了五、六分钟。

      小客厅里面,气氛竟然还满好玩。席阳自然是手足无措坐立不安,而莫天,一看就知道,他逗小孩子逗得满开心,看样子,刚刚过去的几分钟里面,他该问的问了,不该问的也问了,估计对他而言,席阳这会儿跟张白纸相差无几。
      见我进去,席阳明显地松了口气,不过,我现在没功夫管他,安抚性地对他微微一笑,立即把目光转向了他旁边的那位年轻男子。
      好出众的人物,席阳好眼光!
      我在心里面吹了声口哨,席阳那个傻小子这次真的走了桃花运。
      说实话,靓仔帅哥我见得太多,这一位虽然也很有形,却也算不得顶级,真正让我眼前一亮的,是他的举止风度──面对莫天,小伙子竟能够不卑不亢,单只这一条,就让人刮目相看。
      我向他伸出右手:“席凯文,席阳的哥哥。抱歉,临时出了点事耽搁了。”
      他握上我的手,大方得体,不温不火:“大哥叫我Andrew好了。刚刚我们与莫大哥聊得很开心,大哥不必担心。”
      我看了看窗外的园子,提议道:“今天天气很好,要不到园子里坐坐?”
      席阳和这位Andrew自然同声叫好。
      我转过头去看莫天,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知道你忙,不敢劳动你大驾。”
      让莫天陪我们聊天?他既没那个时间,更不会有那个耐性。而席阳,恐怕也跟坐监差不多。
      听了我的话,莫天爽朗一笑,道:“也好。你们兄弟很久没见面了,好好聊聊。我等到晚饭的时候再过来凑热闹。”
      然后转头看向席阳:“你哥要是欺负了你,给我讲,我帮你报仇。”

      今天天气确实不错。刚刚初夏时节,天上那个火球颜色很正,威力却说不上猛,加上阵阵清风徐来,很是宜人。
      三个人坐在凉亭之中,一边用着茶点一边聊着天。
      Andrew从进亭子起就在看我,还是那种光明正大的看法。我笑着问他:“怎么,我脸上长青春痘了?”
      席阳也在一旁发起了杂音:“Andrew,我知道我哥很漂亮……嗯,很帅,不过,你多少还是要给我留点面子啊……”
      Andrew眼风淡淡扫过他,话却是对我说的:“大哥,我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你。”
      我想了想,摇摇头,很肯定的断言:“我们之前没有见过面。”对Andrew,我一点印象也没有,而我对自己的记忆力很有信心。
      Andrew不再坚持:“大哥这样的人,见过一面也会印象深刻……或许真是我记错了也说不定。”
      Andrew是典型的黑发黑眼,一口英文却非常地道,比席阳强了不知多少倍,所以我随口问了一句:“你英文很好啊,是第一代华裔?”所谓第一代,是指在本土出生的第一代。
      “不是,我11岁那年随父母移民过来的。来之后父母太忙,我跟着姑姑住在新英格兰,一天到晚讲英文,到现在中文反倒不流畅了。”
      “难怪发得一口地道的东部音。”
      “大哥你也不带一丝口音,我听席阳讲,你十四岁就出国了,也是一直住在东部吗?”
      我还没开口,席阳却先我一步抢过话头:“不对呀,哥你当年去的是法国,怎么英文也讲得这么好?”
      这个笨小子,现在才回过味来!
      “我经常两边跑,法语英语都还过得去。”我笑着扫了一眼席阳,一语带过,然后转了话题,“Andrew,你家人也都在这里吗?”
      “不,他们都在西海岸,我在这边读书……”
      Andrew刚起了个头,席阳又忙不跌地接过话头,解说起来:“Andrew一个人在这边读书,他在NYU念室内设计,要读5年,毕业就是硕士呢……厉害吧?”
      我点头:“厉害。”
      然后加上一句:“这么厉害的Andrew怎么会被你骗到手?”
      “哥,你不要偏心,我也很厉害啊,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还是室内设计界的后起之秀,要人才有人才,要人品有人品,要学识有学识……上哪里去找我这样的青年才俊?”
      席阳居然一口气把自己夸成了一朵花,要是眼前有头牛的话,只怕真的会被他吹跑,把我和Andrew听得大笑起来。
      伸手拍拍席阳肩头:“我这个弟弟真不错,要脸皮厚有厚脸皮,确实不好找。”
      然后不理会席阳的抗议,对Andrew道:“还真是巧了,我也是NYU毕业的,这个世界还真是小,原来我们是校友。”
      “真的吗?大哥你也是从建筑学院毕业的?”Andrew一下来了劲,大慨席阳有向他提起我搞过室内装饰的事,他先入为主起了误解。
      “不是,是商学院。毕业好多年了,当年读得挺辛苦的。”三年读完四年的功课,还要全职上班,不辛苦才怪。
      “这些事我怎么不知道?”我听见席阳在旁边小声嘟哝了一句,然后不待我回答,他立即对我道,“哥,缘分这个东西,真的很神奇呢。想想看,Andrew同时拿了三家公司的聘书,却选择到我们公司来实习,这个是缘;他那天到我们部门讨论图纸,本来我应该在现场,结果那天刚好有事,提前回了办公室,这个更是缘!还有啊……”
      我看着喋喋不休的席阳,颇有感触。他还是象以前一样,废话很多又没啥心机,不过,比起以前,还是成熟了不少。比如说,我敢打睹,他对莫天好奇得要死,却强忍着没有当Andrew的面问出来;又比如,对于我毕业于NYU的事,他明明耿耿于怀,却能够自己岔开话题……与两年前相比,懂事了很多。
      而这位Andrew呢?对他的感觉不好讲。但有一点却可以肯定,比起席阳来,他城府不知深了多少倍。单只一个谈话技巧,就让我起疑──不喜欢的话题不着痕迹地掉头而去,一个大四学生,社交能力怎会如此之强?这个天,越聊疑团越大。

      等席阳讲完,我对两人淡淡一笑,道:“我有一点事需要离开几分钟,二楼有个画廊,要不要过去看看,也好过让你们在这里干等?”
      “画廊?这里有画廊吗?”Andrew吃了一惊,立即问我。
      我点点头:“不只有,里面还有不少外面见不到的真迹。”
      搞室内设计的,大都会画两笔,果然,我一提画廊,Andrew和席阳立时来了兴趣,茶也不喝了,催着我动身去看画。
      画廊占地不大,由四个房间和外面的走廊组成。挂在墙上的画虽不能说幅幅精品,却也足以让爱画之人目瞪口呆。我父亲过世以后,我继承了他的所有财产,包括他自己的画作和藏品,而我自己也喜欢画,朋友们大都投我所好,时不时送上几幅,加之莫天也有不少收藏,一来二去,有一天发现这个几被遗忘的私人画廊已然初具规模。

      把二人留在画廊之后,我快步进了书房,打了个电话给莫天的侍卫队长,两分钟后,一份关于Andrew的报告放在了面前──对于每一个进入宅子的客人,警卫人员都要事先调查其背景,Andrew也不例外。

      Andrew Lin,原名林雨松,22岁,现为NYU建筑学院四年级学生,专攻室内设计……
      11岁随父母移民,其父母一直在西海岸经营一家中餐馆……
      自17岁起,改名Andrew,时常出入以富豪为主的私人俱乐部,虽非在册MB,却与七名男子发生过金钱往来关系,金主非富即贵……

      快速读起手中薄薄的三页纸,眉头越拧越深,到后来再也按捺不住,拿过桌上电话接通了七哥的得力助手:“阿民,帮我调查一个人,我要他从十六岁到现在的所有资料。”
      手上这份资料也算得详细,只是,我们的着重点不同──这一份,目的是评估他会不会对莫天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而我要的那份,是为了评估他带给席阳的伤害系数。

      挂断电话,起身回到画廊。画廊里,两个人仍旧专注地看着画,很显然,他们感兴趣的东西不尽相同。
      Andrew正在看着一幅未完成的底稿,看我走近,他很惊奇地对我说:“这幅真的是莫奈的真迹?”
      “应该是吧。从画风上看,是他晚年的作品,只是没有完成,可惜了。”这幅画是几年前小霍克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天知道他是打哪儿巧取豪夺来的。
      “应该找专家鉴定一下。不是价值的问题,当然它肯定很值钱……我是说,我不记得莫奈有画过这类题材,如果它是真迹的话,对研究莫奈很有帮助。”
      我笑了笑:“在我看来,就算是莫奈的大作,也不过是幅画而已,为它劳民伤财大动干戈,不值。既然大家根本就不知道这幅画,就当它从来没有存在过,岂不更好?”
      Andrew用看怪物的眼神看了我几秒钟,大慨是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很不礼貌,勉强露出个笑容,不再说话。
      “你学过画?”我没话找话,问他。
      他迟疑了一下,还是道:“学过。我父亲也画画,没啥名气就是了。”
      然后他看向席阳那边,转起了方向盘:“席阳好象发现了有趣的东西。”

      席阳确实发现了有趣的东西──他正在对着一幅人物肖像发呆。
      Andrew走到他身边,“咦”了一声:“这不是莫大哥吗?……他看起来要比现在年轻。”
      然后走近几步仔细瞅了瞅右下角的日期,“难怪,原来是十多年前画的。”

      那幅画的作者是我,是我十四岁时的“杰作”,也是我的封笔之作,打那以后越来越忙,哪有时间学画?
      虽然落款只有个K,以席阳对我的笔法和风格的熟悉,想来已经猜到了作者,这就是他发呆的原因。
      那时刚到莫家,晚饭过后,我和莫天总是呆在书房,他有干不完的工作,而我嘛,什么都干除了工作。某日闲来无事,便动了用他作模特的念头。好在大多数时候他都是静静坐在桌前看文件,倒也不麻烦。
      那幅画耗时数月,自画成的那天起,一直是莫天的宝贝。三年前收拾这个画廊的时候,他坚持要把它挂在很显眼的位置上,声称那是世界上价值最高的一幅画。曾有人开玩笑问他价值几何,答曰:无价!

      我陪着二人看完画,然后到园子里转了一转,其间一直伪装老成的席阳终于忍不住,趁着Andrew去洗手间的时候对我说:“如果以前有人告诉我在这么个黄金地段会有这么大个宅子,我保准以为那人疯了!”
      然后顿了顿,犹疑了一下,又说:“哥,原来……原来你那么早就认识莫大哥了……”
      我笑了笑,不置一辞──和莫天的关系,如果说前些年我还不能坦然面对的话,那么这几年,我已经完全想通了,男宠也好伴侣也罢,我都认了,反正就他了。只不过,一直以来也没想过要向席阳提起,这次如果不是莫天开口,我绝对不会带他们回来。

      这之后大家回到小客厅,席阳兴高采烈地讲述起他的法国故事。席阳从小少根筋,竟然附带着提起北非之行,听了他的故事,稍稍有点脑子的人都会在心里划个大问号──他难道会单身跑到北非去旅游?
      而Andrew的表现却是一如继往的无可挑剔,看着他得体自如的应对,我脑子里禁不住想起那个报告。

      中餐馆业主收入小康,NYU学费虽然高昂,却也供养得起,何况他还有奖学金──很显然,他卖身不是为了钱。
      我对他用身体赚钱一事并不关心,身体是他的,他想如何处置是他的私事。但是,那么样一个人,怎么看得上席阳?他到底想从席阳那里得到什么?
      亦或,这只不过是个“浪子回头”的老故事?
      看着眉飞舌舞的席阳,我希望一切都只是我想得太多了。

      时间过得很快,也过得很愉快,如果没有这个阴影的话。不知不觉间,已是晚餐时间。

      想不到,晚餐时出了点意外──七哥突然现身,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来“蹭晚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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